二、到底谁是卖国贼
提起卖国,那是最重的罪名,甚至超过了抢劫、强奸甚至杀人,因为其他犯罪充其量伤害的是个人,而卖国则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伤害整个民族的利益,因此纵使是强盗,也不愿背汉奸的骂名。
中国历史上究竟产生了多少卖国贼,没有确切的统计,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西汉年间与匈奴作战失败投降的李陵,松山战败投降满清的洪承畴等,他们算不算汉奸,历史上颇有争论。因为每个朝代国家的观念都是不同的,屈原爱国爱的是楚国,他绝不爱秦国,也不会在乎齐国的衰亡;宋代的辽国、西夏以至于大理、吐蕃对于宋人来讲就是外番。
细细地品味鸦片战争之前的历史,广义来说,还真很难找出公认的卖国贼。秦桧属于较公认的卖国贼了,我们仔细分析一下他都有哪些卖国行为或可以称之为罪行的,第一条《宋史》说:
桧独专国,决意议和。
意思是秦桧独裁决定国家大事,下决心议和。其实,无论是战争还是议和,都是国家可以选择争取最大利益的手段,至于选择战争还是议和,并不表示爱国还是卖国,自杀式的冲锋除了表明愚蠢没有任何别的意义。
第二条应该是杀掉金人闻之丧胆的岳飞,起到了自毁城墙的作用。
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应该说秦桧与岳飞是坚持议和还是战争这两种意见的代表,他杀岳飞更多的是排斥异己。秦桧一直是南宋的宰相,位极人臣,卖了南宋,他到金国也不可能比宰相的位置更高,他凭什么要卖?反之,留着岳飞就能消灭完颜阿骨打的新兴国家?金国方兴未艾,而腐朽的宋政权连王安石变法都无力改变,别说秦桧看不到希望,任何一个政治家或历史学家都不可能看到希望。
第三条,《宋史》记载:
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朝士多谓桧与何樐、傅、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尽破群疑,力荐其忠。
大意是:秦桧从北方金国回归南宋,他说趁机杀掉了金国看守自己的人乘船逃回。当时朝廷上很多人都怀疑,其他人也被拘禁,怎么只有秦桧逃回?而且从燕地到楚地相隔二千八百多里,跨河越海的,难道就没人查问或阻拦,又如何杀得了监守往南跑?而且,金人即使让他跟随挞懒的军队,也肯定会把妻子家属当成人质,怎么能和妻子王氏一起逃归?只有宰相范宗尹和枢密院同知李回因为与秦桧关系好,坚决相信秦桧是忠心的,一力保荐。
这一段写到秦桧逃离金国的经历很可疑,多半作为间谍被派回来,这已经无法论证了,只能从他的所作所为中以事实说话。纵观其一生,我觉得,秦桧奸臣有之,卖国无确凿证据。
完全意义上的卖国贼,只有近代才有,因为国家的观念是从西方而来,中国人只有天下、家族而没有国家与个人,西方自工业革命后形成强有力的集权国家,以国家的力量带动工商业的发展和全世界的殖民活动。而在中国,有人胆敢将国家出卖给中国以外的什么英国、美国、日本等,就成了毫无争议的卖国贼。
按近代史排序,在卖国方面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清朝鸦片战争中的琦善了,他卖国罪名的来源,就是主持了鸦片战争第二阶段的和谈事宜。按剿抚之争,他是主抚的代表人物。他的卖国罪名主要有:第一条,破坏禁烟,主张弛禁;第二条,陷害林则徐,主张投降;第三条,不做战争抵抗,开门揖盗;第四条,主持谈判,签订不平等条约,包括割让香港等。
在道光帝眼中的琦善是:
妄称地利无要可扼,军械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摘举数端,危言要挟,更不知是何肺腑?如此辜恩负国,实属丧失天良。
大意是:(他)胡说地利无险要可守,军队的装备无法依靠,兵力单薄,老百姓也没有同仇敌忾之心。他虽然说了很多弊端,却是危言耸听,意图要挟,真不知他是何心肠?如此辜负国恩,他实在是丧失了天良。(www.daowen.com)
在士大夫们的心里,琦善是不可理喻的。在道咸时期没有亲眼看到西方科技文明的官僚们,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船坚炮利”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们不可想象,一个世受国恩的一品大员,居然如此轻易地选择割地赔款等大逆不道的行为。这种不理解还来自他的合作者,广东巡抚怡良给道光帝的报告,大意是:
自琦善到广东办理洋务,从来也没跟我商量或告知实情。我目前突然听说英国代表义律已经在香港贴出告示,命令当地人归顺英国。而且还有人把告示抄给我看,臣非常惊讶。香港本来是海上边疆要地,外国人公然宣称他们管辖,天朝的百姓怎么成了英国的国民,臣非常愤怒。我们请皇上允许增加士兵,固守虎门炮台,防住要塞。如今英国人多次刺探我方,感觉他们下一步还有动作,担心措手不及。我不敢保持沉默,所以向皇上报告。
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是中国古老文明与西方现代科技文明碰撞的开始,是中国从外夷四海来朝到四处碰壁以至于“国将不国”的转折点,在这个过程中因为琦善个人原因而造成巨大的民族悲剧,那么他所应负的责任以卖国贼论处都显得太轻。事实果真如此吗?
关于第一条“破坏禁烟,主张弛禁”:琦善在给道光帝奏折中不仅主张严禁,还雷厉风行在天津查禁烟土十五万余两。我们评论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离开他所处的环境。中国历来是个中央集权的专制政权,从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到雍正帝建立军机处,皇权已被强化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揣摩圣意是当官的唯一要务,不同的政治主张或形成派系只有在政党体制下才有意义。把琦善与林则徐说成是两大政治阵营的领袖,不仅可笑,也完全罔顾当时的政治现实。此前,主张弛禁的许乃济仅仅上了一道奏折就被道光皇帝予以处罚:
冒昧渎请,殊属纰缪,降六品顶戴休致。
有人被罚在先,不可想象琦善还愿意成为弛禁派的代表。很明显,他是被栽赃。
关于第二条“陷害林则徐,主张投降”:在清史档案中看不到琦善弹劾林则徐的任何奏折,他做的唯一一件对林则徐不利的事,是当英国舰队进犯天津时,将英国外相巴麦尊的照会转呈道光皇帝。历史在关键的转折点上,开了懵懂的中国人一个玩笑,这封照会翻译上的错误直接导致了道光决策上的变化,一封在战争前要求赔偿和通商的通牒,被道光帝理解成英国人在广东受了冤屈请大皇帝伸冤,真是令人扼腕叹息。但它符合中国人的皇权思维,于是道光改派琦善取代林则徐主持禁烟引起的边衅。琦善很不幸成了天朝大吏中见证欧洲人“船坚炮利”的第一人。在大沽口外,当他看见英国的远征舰队后,就隐隐地感受到了一个强大而陌生的敌人,他对使用军事手段御敌于国门之外动摇了,而初次谈判又是如此顺利,于是采取和谈方式成为一个当然的选择。我以为在这个短暂的历史瞬间,硬把阴谋和投降加进来似乎根本不合逻辑。
关于第三条“不做战争抵抗,开门揖盗”:琦善无论在天津还是广东都曾部署防务,虎门增兵皆有案可查。
关于第四条“主持谈判,签订不平等条约,包括割让香港等”:琦善一直都在和义律谈判与交涉中,信函中并无私许香港之意,且割地赔款都是皇帝做主的事,琦善无意间顶了这个大头。
琦善何许人?琦善是大清国的高干子弟,父亲是热河的军区司令,为一品将军,而且祖上对清廷有功,世袭侯爵封号。琦善当时的职务是一等侯爵、文渊阁大学士、直隶总督(后改两广总督)、钦差大臣。既然把国家当商品卖,就一定要有合适的回报才说得过去,谁也不愿意做赔本买卖,何况已经拥有如此高位的堂堂大臣。
茅海建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
时代的背景,规定了琦善的思想,而琦善的思想,又制约着他对英绝无卑媚仍不失傲慢的举止。我们似可由此而看到他的内心:他以堂堂天朝的“大臣爵阁部堂”自居,又怎么会冀求“区区岛夷”所颁之荣?又怎么会贪图“蕞尔小国”所施之财?又怎么会将泱泱大清卖给连地处何方都弄不清楚的“化外蛮夷”?他没有卖国的动机。
蒋廷黻也有一段话谈到琦善:
主张抚夷的琦善、耆英诸人虽把中外强弱的悬殊看清楚了,而且公开地宣传了,但是士大夫阶级不信他们。而且他们无自信心,对民族亦无信心,只听其自然,不图振作,不图改革。我们不责备他们,因为他们是不足责的。
鸦片战争是中国的一个千年变局,琦善既非政治家也非思想家,只是生在贵族之家,天资聪明,遇事很机警干练,熟悉财务、吏治等官府事务,不过说白了,他不过就是个精明能干的官吏而已。琦善因为少年得志、官高位显而说话很傲慢,不给人面子,所以朝臣们说他好话的人很少。
他与林则徐一起毫无准备地处在了历史转折的风口上,如何看待琦善成了我们反思鸦片战争的第一步。在戏剧与电影中,我们一直习惯了把林则徐说成民族英雄而把琦善当成卖国贼,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抛开容易让大众接受的“忠奸”模式,让我们还原历史上琦善的本来面目,真正的意图并不在于替琦善翻案,因为正视琦善就是正视我们那一段满带伤痛的历史,正视我们民族的缺点,正视我们在文明碰撞之中所犯的错误和失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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