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央集权郡县制的演变
中央集权郡县制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也有过几次分封现象的发生。在两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它在逐步完善中走向僵化,在与西方新的文明碰撞中一步步瓦解。
秦朝短命,中央集权制度在汉武帝刘彻的手中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个制度要想能够世代遗传,就必须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达成妥协。尤其是在上层社会的贵族、文武官吏、地主、大商贾之间,制度既要满足他们的利益,又要限制他们的割据性,同时也要照顾到广大的自耕农。刘彻是个好大喜功之人,他更大的兴趣是跟匈奴人较劲儿。他一边制造着民不聊生,一边推动着社会发展。
汉初,刘邦搞了分封,把几个儿子派往各地。随后,汉景帝在政治上“削藩”。在此基础上,汉武帝进一步实施“推恩令”,制定限制诸侯王的各项制度,将国家的治民权牢牢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
在经济上,刘彻为了加强中央政府的财力,在最赚钱的冶铁、煮盐和铸钱上实行收归政府经营的策略。政府的税收更多针对一家一户的农民,得利是有限的;盐铁业经常造就富可敌国的商人,是聚敛钱财的好途径,刘彻看着眼红了。而且,建立统一而稳定的货币体系,将铸造金钱的权力集中在朝廷手里,对加强中央集权、抑制民间力量逐渐做大、保持专制政权的稳定都有好处。刘彻的目的就一个:把权力和金钱都集中到自己手里。
据史书记载,豪强役使贫民开采铜、锡矿,用铅、铁杂入铜内,铸劣钱牟大利,可见整个社会都被豪强盘剥。盐铁官营如果起到“节制资本”的作用,对社会无疑是有利的,不仅可使朝廷增加收入,也可避免剧烈的豪强兼并,加强中央政府对经济的支配权。问题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官营的剥削不仅不会少,反而气焰更加嚣张。盐铁官营开中国国有企业的先河,官与民争利造成很多负面因素,比如垄断导致物价昂贵,老百姓甚至吃不起盐。国营企业是流动官吏在经营,他们往往不顾百姓死活,也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国营企业只是官府及官吏个人敛财的工具。加之它具有“裁判和运动员”的双重职能,因此国营企业在民间横冲直撞,民众被欺压到一定程度就会起来反抗。在冶铁、铸钱的争夺中,朝廷与以豪强为首的百姓进行了九次斗争,最多时聚众数百万人与朝廷对抗,被杀的老百姓多达数十万,可以想象斗争是多么激烈和残酷。
辽阔的地域,不同的语言,千差万别的生活方式,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什么把人们凝聚起来,去遥尊一个数千里之外的帝王?没有精神的力量是无法做到的。嬴政认为有严酷的法律、强大的军队、愚民和弱民的政策,加上派往各地的官吏,就可以将帝国永远保持下去。西汉统治者在秦末农民大暴动中感觉到秦帝国的缺陷,刘彻在宰相、儒家学者卫绾主持下,采纳博士董仲舒的建议,通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弥补郡县帝制在意识形态上的缺陷。
在思想上,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既不是由来自统治者的个人喜好,也不是通过宗教传承方式逐渐扩展而来的,而是因为它切切实实地满足了中国社会的需要。中央集权郡县制只是建立了上层统治的架构,但拿什么来使整个帝国一体行动呢?
“要在农民大众之中构成基层组织,无过于提倡家族团结。”换句话说,儒学也是中央集权下最好的统治手段和工具。儒学提倡大一统并将专制皇权合理化,忠孝礼智信等伦理道德,上可以规范官僚集团的行为,下可以作为人民统一思想的教科书,而且将所谓良好政府的运作建立在和谐伦理的基础上,使原本残酷的社会蒙上了一层温和的面纱。
其实,掌握皇权的统治者从来就没有真的把儒家圣人当回事儿,朱元璋可以随随便便就把孟子的牌位去掉,他们崇尚的不过是暴力和自己的独裁权力。在宣传上用儒家学说,在实际政治应用中,道、法、兵、名、阴阳等各家则是什么好使就用什么。比如,《法经》的基本思想和法家注重农桑贬斥商业的主张,这些理论一直到清代都被作为国策沿用。
如果把秦朝作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开创时期,那么其重要的演变时期便在隋唐。科举考试选拔官吏制度的建立,逐渐使以血统为选拔条件的官僚队伍彻底改变,凭借诗文和个人品德出仕成为官场选拔人才的主流。这让下层社会看到了希望,也使散落在民间的聪明能干之人,不断地被吸收到统治阶层中来,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这种状况的反映。阶级的界限模糊了,社会对立情绪得到释放,所以中国的学者如梁启超、梁漱溟等认为,中国与欧洲划分国民阶级不同,是个没有阶级的社会。
春秋战国以前,官僚的选拔方式是世袭。秦汉到魏晋南北朝,士族大户垄断官场,即使是皇帝任命的流官,其推荐也是依赖于血统的。科举开始后,血统只在皇族之中发生作用,诗文水平成为官场的敲门砖。新陈代谢体系的出现无疑为这个制度增加了活力,而要想诗文写得好,就必须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读圣贤书的人做事会有底线,做人也会较为正派。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可以看出,凡是士大夫掌握政权时,政治就会比较清明;凡是宦官、军阀、外戚掌权时,政治就会陷入黑暗。(www.daowen.com)
北宋是一个分水岭,中央集权郡县制走向了专制皇权,越来越向极端独裁方向发展。赵匡胤是军阀出身,一帮军队的弟兄们协助他搞了个“陈桥兵变”,黎明时分假装懵懂地黄袍加身,取代了孤儿寡母的后周。他本来就是后周皇帝柴荣的亲信,自己都做不到忠心,遑论别人。因此,对他来讲,最重要的是建立无法叛变的一个政权结构,而不是这个政权本身有没有活力。所以自宋朝开始,战争是文人带兵,军官调来调去,没有自己的部队;地方最高长官也不是地方职务,而是中央官员兼任。如清朝的总督是挂尚书衔的右都御史,巡抚是挂侍郎衔的右副都御史,是代表皇帝监督地方官员工作的人,并非地方官员。这样的政治结构,军队没有战斗力,只是一支对付本国叛乱的治安军。因此一遇重大战事,国防部的正规军皆不堪一击,只能依赖“岳家军”、“戚家军”、“湘军”等临时抱佛脚的私人部队。地方官员职务在中央,他的升迁和命运完全取决于皇帝和上级的好恶,而本地人又不能在本地当官,因此地方官员除了挖空心思揣摩上司的意思外,哪里还会对所辖百姓承担责任?
宋代统治者对文人不坏,官员工资比较高,例如范仲淹这类清官,他的工资除了自用,还可以在家乡修建“义庄”,资助族人。在宋代,还有自由发表议论的空间,一般不杀文人。所以宋代名臣迭出,这个时期是文人士大夫的转化阶段。汉唐时期,文人还试图与中央集权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者是形成一种互动。自宋以后,文人完全依附于这一体制,甚至甘愿成为劝谏文化的牺牲品。
“程朱理学”对中央集权制度给予理论上的维护。这个哲学流派的诞生在思想史上是伟大的,但它应用于中央集权君主世袭体制的社会实践是令人失望的:它既没有深层次地思考社会的各种矛盾问题,也没有对现行制度的批判和设计,而是一头钻进心灵深处,探讨心性的修养。“理学”最喜欢研究的就是道德和伦理,它对个人的作用远远大于对社会的影响,其思维模式不是趋于解放,而是日渐僵化。比如对忠的认识,孟子在与齐宣王的对话中,谈到对夏朝和商朝的末代君主夏桀与商纣的评价时说: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
大意是:破坏仁爱的人叫作“贼”,破坏道义的人叫作“残”,这样的人我们叫他“独夫”。我只听说杀掉独夫,没有听说以下犯上的。在孟子眼里,君主不干好事,完全可以废掉甚至杀掉。然而,到了宋儒那里,所谓不做贰臣成了一种教条,变成“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
没有独立精神的忠心是奴才的媚心,没有自由思想的忠心是愚昧的盲从。还有孝,敬老爱幼本是人类的美德,提倡家族团结没有什么不好,但一过分就会变了味儿。比如《二十四孝》中讲了一个汉朝的故事,一个叫郭巨的穷苦人家有个儿子很可爱,郭巨的母亲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给孙儿吃。郭巨因为家里穷得连奉养母亲都不够,现在儿子又要来分,于是就等儿子出去的时候,再给母亲送饭。可是奶奶疼爱孙子,总给小孩子留一些。无奈之下,郭巨便将儿子给埋了。为供养母亲就把儿子活埋了,这种伦理实在太残忍,然而在理学传统下,这个却被当作榜样广泛宣传。
另外,价值观向非人性方向扭曲。在徽州走一走,可以看到很多的贞节牌坊,越是理学大师的家乡,贞节牌坊越多。《程氏遗书》谈到女人贞节问题时说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有时候我们忍不住想,高追求的思想家们,怎么会对女人的贞操问题如此在乎?怎么就没人抨击阉割正常人的宦官制度?走理学这条路容易发展成唱高调,而丝毫不考虑个人生命与幸福的代价。可以想象,理学作为中央集权制度下的正统思想,其僵化的一面为专制统治者利用,且其延续了儒学的传统,既不会对这个制度产生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也不会启发人类的反向思考。在中央集权制度下,任何理论都会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工具,使生活在其中的人感觉压抑且痛苦。
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使皇权集中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个可以用两个制度表现出来——“诏狱”和“廷杖”。
诏狱不是根据犯人的罪行而审判,完全是揣摩皇帝的意思定罪,皇上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至于证据,在皇帝身边专门有一个恐怖机构负责提供,这个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像地狱里的判官,他们可以轻易让犯人生不如死,甚至让人后悔爹妈把他们生到人间。没有冤案,就没有专制的基础,自然就不会有皇帝的绝对权威。
廷杖是一言不合,皇帝大喝一声,官员们就被扒下裤子,用木棍在大庭广众下毒打,很多士大夫因此而丧命。这是摧残和侮辱人性的惩罚措施,而且完全凭皇帝个人好恶来实施。政治制度到了这个份上,已经成了害人的僵尸。偏偏皇帝们觉得还不够,雍正帝设立军机处,架空内阁,秘书们帮助皇帝起草诏书和讨论政策的权力都被废掉,宫廷成了木偶剧场,所有大臣都是皇帝手中牵线的木偶。加之文字狱的滥觞,所以此时中国文化只剩下考据一门学问在挣扎。这样的社会迫使臣民向白痴堕落,清朝灭亡就可想而知了。
在中央集权郡县制的历史上,有过五次分封的行为:第一次是楚汉战争期间,项羽对拥护他的义军进行的分封,为时很短。第二次是刘邦在西汉建立初期分封同姓和异姓诸王,异姓王很快灭亡,同姓王在武帝时期被彻底削平。第三次是西晋分封司马氏诸王,很快演变成八王之乱,西晋在兄弟自相残杀中灭亡。第四次是朱元璋分封他的儿子,酿成靖难之役后消失。第五次是清代的三藩,这属于权宜之计。这些分封只是对群县制的一种反动,根本不符合历史潮流,很快就被历史淹没,说明分封这种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无法生存,倒是成就了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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