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李渊称帝后的政权建设及唐朝制度发展

李渊称帝后的政权建设及唐朝制度发展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政权建设李渊称帝后,一面进行统一战争,一面注意加强政权建设,唐朝前期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在李渊时期基本上初具规模。李渊建唐之初,所有制度皆随隋制,直到公元624年确定了唐代的政权组织系统。同时,练兵权与将兵权分离,防止了将帅拥兵跋扈[6],对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起了一定的作用。

李渊称帝后的政权建设及唐朝制度发展

加强政权建设

李渊称帝后,一面进行统一战争,一面注意加强政权建设,唐朝前期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在李渊时期基本上初具规模。

李渊建唐之初,所有制度皆随隋制,直到公元624年确定了唐代的政权组织系统。首先是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负责草拟有关军国大事的命令的中书省是决策机关,长官是中书令,僚属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负责审核中书省的决定,并有权驳回的门下省是审议机关,长官是侍中,僚属有黄门侍郎、给事中等;负责执行中书、门下二省决定的尚书省是执行机关长官是尚书令(太宗时废尚书令,另设左右仆射),僚属有左右远,左右司郎中等。这三省的长官实际都是宰相,共同商讨国家大事,共同对皇帝负责。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掌官吏的考核与升降;户部主掌户籍及赋税;礼部主掌礼仪及科举;兵部主掌军事;刑部主掌刑法诉讼(sònɡ);工部主掌土木工程。各部长官都称尚书,直属于尚书省,每个部又有四司,分另执行中书、门下二省制订的政令。此外,还设立了监察机关御史台,长官是御史大夫,负责纠察百官。

唐代的地方统治机构沿用了隋朝的州县两级制。

建立了政权机构后,李渊为了发展生产,加强统一战争的进度,于公元624年颁布均田令,又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了租庸调制。均田令的颁布,对于唐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唐代的租庸调和隋朝相比,以庸代役的条件放宽了,从而使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

在军事制度方面,李渊实行了府兵制。府兵制建立在均田制之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兵士平时在家生产,农闲时由兵府加以训练。府兵的经常性任务,是轮流到京师宿卫或到边境戍守;若遇到战争发生,则出征打仗。府兵在服役期间,可免除本身租调,但宿卫或戍守、出征时的兵器。衣服、粮食均需自备。这种“寓兵于农”的兵制,从均田农民中征兵,保证了兵源,资粮甲杖自备,减少了国家的经费开支。同时,练兵权与将兵权分离,防止了将帅拥兵跋扈[6],对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起了一定的作用。

李渊还继承了隋朝的科举制,并在其基础上加以完备,但同时也恢复了隋朝废除的中正官,以本州高门士人充任,不过大中正只是名誉职务,用人权仍在吏部,而吏部用人的主要途径还是科举。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即每年举行的定期考试,考试科目一般为秀才、明经、进土、明法、明算等科,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制举即皇帝根据需要亲自主持的考试,科目多临时设置,考试时间也不固定,录取人数较少,在科举制度中不占重要地位。

李渊称帝后,宣布废除隋朝的《大业律》,并令裴寂、刘文静等依隋《开皇律》重新修订法律,在“务在宽简,取便于时”的原则指导下,制订了新律53条。到公元624年正式颁布新律,即《武德律》。从内容上看,《武德律》较隋律用刑有所减轻,但对劳动人民的反抗制裁更严酷了。

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唐朝除了依附突厥的梁师都以外,基本上统一了全国,李渊也因此产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也不再关心政事,整天与嫔妃在后宫玩乐。此时,以李世民为首的“军功党”和以李建成为首的“太子党”为争夺皇位继承权明争暗斗,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斗争。

公元626年夏,李世民率心腹尉迟敬德等人在玄武门杀掉李建成和李元吉,史称“玄武门之变”。而此时的李渊,正和大臣萧禹(yǔ)、裴寂坐在一只龙船上,荡漾在南海池中,他见闯入宫中的尉迟敬德全身武装立在岸边,十分惊骇[7]。尉迟敬德将李建成和李元吉已被杀死的消息告诉李渊,李渊听后惊得目瞪口呆。(www.daowen.com)

随后在萧禹等人的建议下,将大权完全交给了李世民,并立李世民为太子,两个月后,李渊不得不退位,开始了太上皇的生活。直到公元635年才因病去世。

【注释】

[1]吞噬(shì):吞食;并吞。

[2]颐养:保养。

[3]弑:古时侯指臣杀君、子杀父母的行为。

[4]岌岌(jíjí)可危:形容极其危险。

[5]傀儡(kuǐlěi):比喻受人操纵的人或组织(多用于政治方面)。

[6]跋扈(hù):专横暴戾,欺上压下。

[7]惊骇(hài):惊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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