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务实 政绩斐然
姚崇不是一个高谈阔论的理论家,而是一个脚踏实地勇往直前的实干家。
唐朝佛教盛行,其次还有道教及其他宗教。上自皇帝、皇后、达官贵人,下至豪绅富户,无不利用宗教捞取好处。因此,在宗教的旗帜下,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许多社会流弊。对此,姚崇深为不满。在武则天时,张易之要将京城有名望的佛教高僧十名,调往定州(治所在今河北定县)去私建新寺,高僧们不愿意去,向朝廷苦苦哀求。姚崇接受了他们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到定州去。张易之一再坚持要调他们走,姚崇始终不改变主意。结果,得罪了张易之,不久就被调出京城,去做灵武道大总管。中宗时,公主、外戚得到批准,可度民为僧、为尼;有的人还私造寺庙。这样,一些富户强丁,乃纷纷出家,因为当时制度,凡出家人,即免除赋役。姚崇在做了玄宗的宰相之后,就提出要改变这种状况。他提出的理由是:对佛教的信仰,主要是在内心的虔诚,而不在于外表的形式;以往的一些信仰佛教的帝王权贵,都没有得到好的结果;贞要心怀慈悲,做的事有利于人民,使人民得到安乐,就是符合于佛教的要旨,何必妄度坏人为僧尼,反而破坏了佛法呢?玄宗接受了他的意见,下令有关部门,暗中进行调查,将一万二千多冒充的和滥度的僧尼还俗为农。对于这种宗教流弊,姚崇直到死的时候,也还是持反对态度。他在遗嘱里猛烈地抨击了佛教,用正反对比的方法,戳穿了佛教僧徒所宣扬的一些预言;他坚持佛即是觉的观点,信仰在乎内心,只要行善不行恶,就行了。他无情地揭露了那种将佛教僧侣的宣传当作事实的无知行径,那种抄经写像、破业倾家、施舍自身、为死人造像追福等愚昧风俗,指出,这都是“损众生之不足,厚豪僧之有余”;他嘲笑了那些所谓通才达识之士,也不免于流俗,成了上述种种怪现象的俘虏。他认为佛教的宗教活动,乃是有害于苍生的弊法,要他的子侄们警惕,不要上当,在办他的丧事时,即使不能完全摆脱佛教陈规陋习的束缚,在斋祭、布施方面,也只能略事敷衍,不能铺张浪费。他也顺便提到了道教,指出道教的本旨是尚玄虚,不谈趣竞;只是由于受到佛教的影响而变了样。这种着眼于实际的求实精神,对宗教所持的否定态度,离无神论已不太远了。
开元四年(716),山东(泛指华山以东之黄河流域)蝗害成灾,老百姓受迷信思想束缚,不敢捕杀,而在田旁设祭、焚香、膜拜,坐视庄稼被蝗虫吞食。姚崇上奏,引《诗经》及汉光武诏书,证明蝗虫是可以捕杀的;历代以来,有时候所以捕杀不尽,那是由于人不努力,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除尽。他说:“蝗虫怕人,故易驱逐;苗稼有主人,故救护者必定卖力;蝗虫能飞,夜间见火,必定飞往;设火于田,火边挖坑,边焚边埋,定可馀尽。”玄宗说:“蝗是天灾,是由于德政不修所致,你要求捕杀,这不是背道而驰吗?”姚崇又说:“捕杀蝗虫,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安农除害,是国家的大事,请陛下认真考虑。”玄宗被说服。但当时朝廷内外,都说蝗虫不能捕杀,玄宗说:“我同宰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谁再反对,即行处死。”于是派遣御史分道督促,指挥老百姓焚埋蝗虫。结果颇见成效,当年农业获得了较好的收成。
第二年,山东又发生蝗灾,姚崇按照老办法,派人到各地督促捕杀。朝廷议论又起,多以为蝗虫捕杀不得。玄宗也犹豫起来,又同姚崇进行商量。姚崇说:“这些庸儒们死抠书本,不懂得变通之道。凡事有时要违反经典而顺乎潮流,有时要违反潮流而合权宜之计。”接着他列举了历史上一再出现的蝗灾,后果都很可怕。又说:“今山东蝗虫,孳生之处,遍地皆是,倘农田没有收成,则人民就要流移,事关国家安危,不可拘守成规。即使除之不尽,也比养了成灾好。陛下好生恶杀,此事不烦你下诏,请允许我下文处理。若除蝗不成,我所有的官、爵,一概削除。”又一次把玄宗说服了。
汴州(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刺史倪若水拒不执行命令,并说:“蝗乃天灾,应该修德,以感动上天。”姚崇得知,勃然大怒,给他写信说:“古时州郡有好太守,蝗虫即不入境,要是修德可以免除蝗灾,那么蝗灾的出现,就是无德所造成的了!现在坐看蝗虫吃食庄稼,怎能忍心不救!要是由此而造成饥荒,将何以自安?幸勿迟疑犹豫,否则是要后悔的。”倪若水不得已,只好执行命令,焚埋蝗虫。他所捕杀的蝗虫共达十四万石,投入汴河不计其数。另一宰相卢怀慎也反对捕杀蝗虫,他对姚崇说:“蝗虫是天灾,怎么可以用人力来制服呢?外面的议论,都认为捕杀蝗虫不对。而且杀虫太多,有伤和气。现在停止,还来得及,请你考虑。”姚崇力辩其谬,他列举古帝王及孔子为例,证明为了人的安全和不违礼制,杀生是可行的。又说:“现在蝗虫极多,只有驱除,才可消灭:若放纵蝗虫吃食禾苗,各处田地,都要空虚。山东百姓,如何能够听其饥饿而死呢?此事我已奏请皇上定夺,请你不要再说了。若是救人杀虫,因而得祸,我愿独自承受,与你无关。”并派人到各地去检查,看谁捕蝗勤快,谁捕蝗不力,列名上报。又有一个既耿直又迂腐的人韩思复反对姚崇捕杀蝗虫,他说,河南、河北蝗虫,近更猖獗,所到之处,苗稼都损,且更向西漫延,到达洛阳;使者往来,不敢声张,山东数州,甚为恐慌。接着,他又是那一套天灾流行,土埋不容,只有悔过修德,以求上天保佑的陈词滥调。最后,他请求停止捕蝗使的工作,以收揽人心。玄宗又被他的话弄糊涂了,便将他的奏章交给姚崇处理。姚崇请求派韩思复调查山东蝗虫所造成的损失。韩思复上报了受灾的实际情况。姚崇不相信,又派刘绍去调查。据说,刘绍看着宰相的脸色行事,鞭打百姓,修改旧状,假报无灾,因而山东遭灾的数州,竟未减免租赋。这只能是局部的情况;总的情况是,由于姚崇力排众议,坚持捕杀蝗虫,故虽连年发生蝗灾,仍未造成严重的饥荒。(www.daowen.com)
由捕蝗而引起的轩然大波,至此尚未平息下来。姚崇的同时代人张鹫在其所著《朝野佥载》中又对姚崇进行攻击,说什么蝗虫“埋一石则十石生,卵大如黍米,厚半寸盖地?上天要是不灵,则不至生蝗,上天要是降灾,蝗会越埋越多;对于蝗灾,应该修德慎刑,以报答上苍的惩罚,为什么不修福以免灾,而要逞杀以消祸呢!”这一通指责,也还是老生常谈,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新意。没有见到姚崇对这一批评的反驳,但在他以往批驳别人的言谈中,已包含有反驳这种偏见的内容。在一个被腐朽的精神力量统治着的时代里,要想办点事情也真是不容易!姚崇捕蝗的决心、勇气、才干和坚持到底的精神,今天提起来,也还是令人肃然起敬。
姚崇在围攻中取得了捕蝗的胜利,但既未立功,也未受赏,而是在不久之后就从宰相的宝座上跌了下来。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姚崇的一个部属犯了法,玄宗要惩办,姚崇想保护他过关。恰好遇到京师大赦,玄宗特意把这个人排除在赦免之外。机智的姚崇发觉,玄宗此举,目的已不在这个罪犯,而是在他本人了。于是就请求辞去宰相职务,并举宋璟以自代。
开元五年(717)正月,玄宗决定到东都洛阳去,这不完全是为了巡幸,而是因为关中收成不好,粮运要增加,皇帝到了东都,就可以减轻这方面的负担。正在这时,太庙的房屋倒塌,这在当时又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玄宗召见宰相宋景、苏颐,问他们这是什么缘故。他们解释说,太上皇死还不到一年,三年的丧服未满,不应该行幸;大凡灾异的发生,皆为上天的告诫,陛下应当遵守礼制,以答复上天,不要去东都了吧!玄宗听了大约有点不以为然,又把告退的姚崇找来,问道:“我临近从京都出发时,太庙无故崩塌,这是不是神灵告诫我不要去东都呢?”其实,太庙殿本是前秦苻坚时建造,隋文帝创建新都,将北周宇文氏殿移到这里,建造此庙,唐朝又利用了隋朝的旧殿,积年累月,朽蠹难支,故而倒塌。姚崇先向玄宗介绍了这一实际情况,接着又说:“高山含有朽土,尚且不免于崩塌,年久朽木,自应摧折。这次太庙倒塌恰好与陛下东幸的行期偶合,不是因为陛下要出行而太庙倒塌。而且皇帝以四海为家,东西两京,相距不远,关中收成不好,增加粮运,人民劳苦,故陛下出于对人民的爱护而行幸,并非无事笼络人民。何况东都各部门已都作好准备,不去将失信于天下。”最后他提出:一、将神主移到太极殿;二、重新建造太庙;三、皇帝东行计划不变。玄宗听了,很是高兴,说道:“你说的正合我意。”
开元九年(721)九月丁未(初三)日(9月28日),姚崇以七十二岁高龄死去。临终前立下遗嘱,告诫子侄们。说他自己知止、知足,从宰相高位退下来之后,优游于田园之间,甚感满足;人总是要死的,他之死乃自然的归宿。其次,他将田园事先分好,子侄们各得一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说,他所“见到的一些达官贵人,身死之后,子孙失去庇荫,多至贫困,于是互相争夺起来,搞得水火不相容,不但本人有失体面,而且也玷污了先人,无论是曲是直,都要受到别人的讥笑与谴责;庄田水碾,既然是大家共有,于是互相推诿谁也不管,以致荒废。所以仿效前人,将遗产预先分好,以绝后争”。第三,要薄葬。他指出,厚葬非但无益,甚至是会招祸,“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第四,是反对宗教迷信。这在前面已经作了介绍,要指出的是,他不但自己反对宗教迷信,他也要求自己的子侄们及子孙后代也走他这一条路,其用心可谓深远。姚崇遗嘱说的虽都是个人及家庭私事,但针对的却是当时的社会风气,所以实际上也是篇针砭时弊的檄文。
综观姚崇的一生,有一点是非常突出的,这就是着眼于现实,那些高居社会之上的什么儒家之经,佛教之经,道教之经,以及其他一些神圣不可侵犯的传统,在他眼里,都降居于次要地位。有一次,姚崇问他的僚属:“我作为一个宰相,可以比得上历史上什么人?”僚属未答。姚崇自己说:“可否比得上管仲与乐毅?”僚属说:“管、乐之政,虽然不能施行到后世,还可以保到他们自己死的时候;你的政令,随时更改,似乎比不上他们。”姚崇又追问:“如此说来,究竟可以与谁相比呢?”僚属说:“你可以算得上是个救时宰相。”对于这种评价,姚崇并不觉得是贬低了他,而是感到高兴,他将拿在手中的笔投下道:“救时之相,难道容易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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