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是一门综合性的业务课程
司法警察业务课程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要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其理论基础,有它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在我国,对司法警察业务的理论研究不多,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设置还缺乏应有的理论基础,它还没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目前,我们也只是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业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业务、监狱司法警察业务和劳教司法警察业务四门业务综合起来,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因此,司法警察业务课程仅仅是一门综合性的业务课程。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涉及很多相关学科的内容,包括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监狱法学、劳动教养学、刑事侦查学、警察法学等方面的内容,为培养适应政法各部门对司法警察专业人才的需要,开设司法警察业务这门课程,无疑对司法警察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设置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明的司法警察队伍已势在必行。目前,全国司法警察队伍的结构和整体素质不理想,迫切要求补充有较高知识水平、执法水平、管理水平的司法警察专业人才。同时,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和机构改革的精神,政法机关属于增加编制、加强力量的部门,而全国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每年因自然减员需要补充大批高素质的司法警察专业人才。随着严打整治斗争的进一步深入,监狱劳教系统的力量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而目前我国监狱劳教警力严重不足,也需要补充大批高素质的司法警察专业人才。开设司法警务专业,主要是适应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补充高素质的警务人员提供人才基地。
我国尚无独立的为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培养大专层次司法警察的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培养本科层次警察人员的专门学校,各省的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培养大专层次警察人员的专门学校,其服务领域主要限在公安系统,而不是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也正因如此,其培养的人才规格要求与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所需要的司法警察人才规格要求必会有所偏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专门培养本科层次司法警察的学校,各省的警官学校是专门培养中专层次司法警察的学校,其服务领域主要限在监狱和劳教系统,其培养的人才规格也适应不了形势的要求。因此,我们也正是为适应这一形势发展而开设了司法警务专业,其服务方向为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并为其培养大专层次的应用型司法警察专业人才,这应该说是对警察人员培养领域一个很好的补充,其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为了更好地搞好司法警务专业,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司法警察人才,我们开设了司法警察业务课程,设置该课程的目的,就是为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教系统培养司法警察专业人才,使其掌握司法警察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然而,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国内尚无有关司法警察业务的统编教材。鉴于此,为解决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教学的教材问题,我们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业务、人民检察院司法业务、监狱司法警察业务和劳教司法警察业务四门业务综合起来,编写了《司法警察业务教程》一书,以适应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教学的需要。
三、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研究范围
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是一门综合性的业务课程,是研究当代中国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四个部门的司法警察如何依法执行特定司法任务、维护司法秩序,以保证法律的实施和运行的基本理论、司法实践与现实问题的业务课程。因此,它研究的范围很广泛,主要有:
(一)司法警察的概念,机构设置,任务,职责,权限,司法警察吸收录用的条件、原则、程序以及司法警察的警衔制度等等。
(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的研究范围,其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作用、组织管理,司法警察的训练、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送达、执行死刑、参与执行、强制措施等业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业务,其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地位、作用、组织管理、押解、看管强制措施、协助侦查、送达、保护现场、对死刑执行的监督等业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监狱司法警察业务,其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关于监狱和监狱行刑的学说,监狱的类型及其本质,监狱的行刑制度、罪犯教育制度、罪犯劳动制度、监管、警戒制度、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制度、罪犯考核奖惩制度、罪犯的减刑制度、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等。
(五)劳动教养司法警察业务,其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劳动教养的理论问题,劳动教养的运用条件、程序,劳动教养的法律救济和监督,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及法律地位,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等业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www.daowen.com)
四、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研究的意义
法律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而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设置,正是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门,它为中国当代司法警察提供了一个比较切合实用的专业法学理论的知识体系。因此,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理论意义
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是一门综合性的,反映中国特色的课程。它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历史条件下萌发的,是广大司法警察长期以来执法经验的总结和司法警察法制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目的在于揭示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动教养等部门司法警察业务的一般规律,它所研究的问题,是司法警察业务工作中最具体、最密切的问题。通过对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研究,深化了与之有关的学科内容,促进了与之有关学科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到目前为止,我国理论界除对监狱司法警察业务的研究较为成熟外,对法院、检察院和劳动教养等部门的司法警察业务的理论研究较少,尤其是把法院、检察院、监狱和劳动教养等部门的司法警察业务综合起来,设置为一门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来进行研究就更少。因此,《司法警察业务教程》一书是系统建立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理论体系的初步尝试,也有助于对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进一步研究。
(二)实践意义
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对司法警察业务课程进行研究,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于司法警察业务实践,为司法警察业务实践提供理论依据,解答司法警察业务实践中在理论上的一些模糊认识,提出解决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立法、学法、用法、讲法,无论哪一方面也离不开法的理论指导。懂得法律才能结合实际,提高立法的质量;学法时才能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质意义和政策思想,明白法律规定的目的和作用;用法时才能够正确地判断情况,准确地应用法律;讲解法律、宣传法律时才能深入浅出,通俗生动,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正是适应了这个需要。因此,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是司法警察执法实践的经验总结,对于指导司法警察的业务活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实践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为司法警察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提供了具体的理论指导。司法警察业务能力是每一个司法警察必须具备的能力。开展对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研究,可以帮助司法警察组织管理人员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的目标,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方法、思想方法,以便增长管理才干,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学习、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为如何管理好人提供了科学依据。
同时,这也有助于司法警察行为的规范化。司法警察行为的规范化,要求司法警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法定程序来规范执法行为。学习、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可以指导广大司法警察更好地认识社会、认识自己,处理好人际关系,管理好自己,少受挫折,使工作积极性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它对于增强司法警察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对于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都有积极意义。
第二,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揭示司法警察业务的一般规律,为司法警察组织建设和司法警察业务工作提供基本的工作思路。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有自身的发展变化规律,作为司法警察业务课程也有自身的规律。人们只能认识和利用规律,而不能改变规律,否则就会遭到规律的惩罚。通过对司法警察业务课程的研究,探讨司法警察组织建设和司法警察业务工作中各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出司法警察业务的一般原理和原则,从而为司法警察业务工作提供基本的工作思路。
第三,研究新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运行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使司法警察业务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使司法警察业务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是研究司法警察业务课程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本教程的有关章节中,在总结近几年司法警察业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