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与冲突
社会科学的时空范围如何扩展?包罗万象的人类行为类别中,有许多都具有扩展这个范围的潜能,包括我在后面几章将会讨论的艺术和伦理行为。现在先考虑一个与社会科学紧密相关的例子:进化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在过去30年间(本书初版于1997年。——编者)发展出来的家庭基础理论。1995年,康奈尔大学的埃姆伦(Stephen T. Emlen)重新建立了这个家庭理论,其中特别考虑了父母和长大成人的子女之间的合作与冲突关系。他的基本假设是基于天择的进化过程:合作和冲突是进化造成的本能,因为它们可以使具有这些态度的个体生存和繁殖得更好。埃姆伦在扩展假设和测试假设所架构出的理论时,采用了多位独立作业的研究人员所提供的数据,而这些人的研究对象包括世界各地的100多种鸟类和哺乳类动物。
埃姆伦的理论所预测的模式,与证据密切吻合。尽管证据中的数据全是关于动物的本能行为,但这些模式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核心主干的相关性,很快就明显浮现出来:
对鸟类和人类以外的哺乳类动物而言,家庭基本上是不稳定的。但是,这个不稳定性在那些控制了高质量资源的动物身上,表现得最轻微。王朝只有在资源恒久丰富的地区才会兴起,而在其中,一个遗传谱系可以持续数个世代不衰。
家庭成员之间的遗传关系愈亲密,比方说父子相对于叔侄,则成员之间的合作程度就愈高。
借着这种合作关系,以及避免乱伦的一般本能,家庭成员的遗传关系会更加亲密,发生性冲突的频率也就愈低。(www.daowen.com)
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度,也会影响冲突和义务的形式。正值生育期的男性如果不确定自己是父亲,就不会在下一代身上投入太多心力。如果一对配偶组成了家庭并成为父母,但后来父母中有一人死亡,那么相反性别的子女与存活的一方,就会因为自己配偶的地位而竞争。例如,父亲死后,生殖力仍然旺盛的母亲,可能因为儿子配偶的地位而与儿子发生冲突;儿子也可能阻挠母亲建立新的性关系。
这个与冲突和义务相关的模式,使具有继父或继母的家庭,比生物上完整无缺的家庭不稳定。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投资比亲生父母少,许多物种甚至会杀害当前年轻的继子女,如果这样做可以促进其自身繁殖成功的话。尤其,当继父母属于主导地位的性别时,这样的做法更可能发生。
如果能带来比较大的好处,那么同一个家庭内共享生殖资源(使用来自家庭外的配偶)的可能就会增高,而家庭里的下层成员就不必离开去自组家庭。当家庭成员在遗传上的关系非常接近,而且合作者是兄弟姐妹而不是父母子女时,这种容忍现象最容易发生。
这个已有文献记录的理论应用在人类身上时,当然必须对文化变化的巨大影响格外谨慎小心。文化变化所导致的传统差异,有时会大到足以包含特异乖戾的行为——除了特异乖戾,我们还能怎么样形容新几内亚的福尔人(Fore)食用过世亲人大脑的行为?这种行为使他们吃进了库鲁病(kuru,类似疯牛病)的致命物质,而在无知中死亡。但是,根据对避免乱伦行为的研究经验,动物的强势本能的确可以直接转译成人类行为的外遗传法则。幼发拉底河平原上的古代部落区,正等待着考古学家的挖掘,那里也是寻找文化古老历史最有效的地方;进化理论所扮演的实际角色,则是指出外遗传法则最可能的所在。[1]
[1]Stephen T. Emlen对鸟类和哺乳类动物亲子关系的看法,见“An evolutionary theory of the family,”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USA, 92: 8092-8099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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