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与协议
在部落和与部落相当的现代国家中,“领土的扩张和防御”是文化的一个普遍现象。它对生存和未来繁殖潜力的贡献,重要得不可想象,尤其是对部落领袖而言;部落中类似战争的紧急防御措施,也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海军少将迪凯特(Stephen Decatur,1779—1820),这位在1812年战争中英勇作战的英雄,曾经宣称:“我们的国家!愿她永远是对的;但不论对错,她都是我们的国家。”(但是,个人的攻击性也有达尔文式的限度,如迪凯特在1820年的双人决斗中身亡。)
在生物学家的定论中,地域性在社会进化过程中并不是无法避免的,许多动物完全没有这种行为。进化过程会出现地域性的本能,是因为某些重要的资源变成了“密度依赖因子”(density-dependent factor)。也就是说,族群密度会因为食物、水源、筑巢地和提供这些资源的土地面积的减少,而逐步下降。死亡率随之上升,出生率随之下降,或两者同时发生,直到两者速度多少达到平衡而族群密度平稳下来为止。在这种情况下,动物有进化出地域性的倾向。理论上的解释是,个体若在遗传上倾向于保护自身和所属社会团体的私有资源,就能把更多的基因传给下一代。
相反,有些物种的增长率下降,并不是因为资源有限,而是因为迁徙、疾病或遭到捕杀。这些非传统的“密度依赖因子”一旦变得极其重要而资源控制因此不再必要时,对领土的防御往往不会进化成遗传反应。
人类绝对是具有地域性的物种。既然在数千年的进化过程中,有限资源的控制一向攸关生死,对领地的侵略也就广为流行,并且引发谋杀的反应。谈论到战争起于文化,并且是可以避免的,就会让人有种安慰的感觉。可惜,这种传统智慧只有一半是真理。比较正确也更为谨慎的说法是:战争是基因和文化共同塑造的,只有透彻了解这两种形式的遗传在不同历史状况下的相互作用,才可能避免战争。[1]
“契约协议”(Contractual agreement)在人类社会行为中非常普遍,就如我们呼吸的空气,并不会吸引人的特别的注意力——直到它出现问题。但是基于下述的原因,契约协议值得我们予以专注的科学研究。所有的哺乳类动物在形成社会时都是以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包括人类在内。哺乳类动物并不像蚂蚁中的工蚁或其他的社会性昆虫那样,愿意为共同的利益付出自己的体力和服务。相反,它们会以全部的精力,争取自己和亲族的利益。对哺乳类动物而言,社会生活的产生是为了提高个人生存和繁殖的成功率。因此,人类以外的哺乳类动物社会和昆虫社会相比,组织远较松散。这类组织的决定因素包括优势阶级、快速转移的联盟和血亲关系。人类已经放宽了限制,通过长期契约与其他人建立类似血亲的关系,由此增进社会的组织性。
契约的形成不只是文化的普遍现象,它是人类的一项特征,就像语言和抽象思维那样是人类所特有的,并且是经由本能和高度智能的结合而产生的。感谢加利福尼亚州大学圣塔巴巴拉分校(Santa Barbara)心理学家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和图比(John Tooby)在实验上的突破,我们现在才得以知道,契约的形成并不只是协议团体在共识之下单纯理性分析的结果。相反,探测诈欺行为的能力会发展得极为敏锐,并成为快速的计算能力。比起发现单纯的错误和估计别人利他行为的动机,人类察觉诈欺的能力还要更敏锐。而且当社会契约的花费和收益一旦确立,这个能力还会进一步引发一系列的计算程序。被欺诈的可能性比犯错、善事甚至利润更引人注意,它可以使人们情绪激动,并且是恶意的闲话和道德攻击的主要源头,但也正因为如此,政治经济的完整体系才得以持续。[2]
许多证据都支持基因适应的假设:分布最广的文化特征,会让偏向它们的基因具有达尔文式的优越地位。广泛分布的文化特征一般都对环境适应得较好,它们的存在也因为天择而符合进化的首要原理。不论有没有意识到,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上的多半行为也似乎多少受到这些首要原理的引导。基因适应这个假设的真正价值,在于为人性提供一个深入的看法,也为学术研究开启了一个成绩丰富的新方向。(www.daowen.com)
不过,基因适应假设也有许多弱点。它多半的缺陷并不来自证据上的矛盾,而是因为欠缺相关的信息。人类行为遗传学仍然处于婴儿阶段,因此普遍文化特征之下的特定行为和基因之间,几乎还看不到直接的关联;理论和事实之间的吻合,多半只是统计上的相关。少见的一个例外是前一章的例子:颜色词语和遗传学之间的成功关联。
我们对引导行为发展的外遗传法则也多半未加以探索,因此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真正本质,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揣测的结果。外遗传法则是不是大脑的一种固定特殊功能,并因而形成动物本能?或者它们是一般化的理性程序,可以在极多的行为类别中发挥功能?不同的答案将使世界大不相同。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显示,这两种狭义的和广义的外遗传法则同时存在。比方说,笑容的使用受到一组法则的严密管控,而另一组法则对地域性反应的管制则相当松散。但是,在对这类法则有较佳的记录和解析,并更了解它们如何引导心智发展之前,我们很难解释大多数行为类别中的巨大文化差异。
行为遗传学和行为发展的这些缺陷,主要是观念与技术上的深入问题,但迟早是可以解决的。除非新的证据举出,要不然目前探讨基因和文化关联的学科,最有可能具有自然的融通性,尽管支持这类研究的证据累积得很慢,而且支离破碎。要解决这个困难还有待生物学进一步的扩展,以及与心理学、人类学的结合。[3]
[1]对领地的侵略是调节族群的一种“密度依赖因子”,这个观念首见E. O. Wilson, “Competitive and aggressive behavior,” in John F. Eisenberg and Wilton S. Dillon, eds., Man and Beast: Comparative Social Behavior(Washintong, DC: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Press, 1971), pp. 183-217。关于部落冲突与战争的根源,若是尚未使用文字的社会,见Laurence H. Keeley, War Before Civiliza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若是近代历史,则见R. Paul Shaw and Yuwa Wong, Genetic Seeds of Warfare: Evolution, Nationalism, and Patriotism (Boston: Unwin Hyman, 1989); Daniel Patrick Moynihan, Pandaemonium: Ethnicity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3); Donald Kagan, On the Origins of War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Peace (New York: Doubleday, 1995)。
[2]关于探测欺诈行为方面的证据,见Leda Cosmides and John Tooby, “Cognitive adaptations for social exchange,” in Jerome H. Barkow et al., eds., The Adapted Mi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163-228。
[3]研究社会生物学和文化进化的传统方法,出现于极卓越的评论文集中:Laura L. Betzig, ed.,Human Nature: A Critical Reader(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于1980年代和1990年代形成和发表的研究结果,大半出现在Ethology, and Sociobiology,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以及Human Nature等期刊中。另外,关于社会生物学的学术史和研究人类行为进化过程的其他方法,在以下一书中也有极犀利的分析:Carl N. Degler,In Search of Human Nature: The Decline and Revival of Darwinism in American Social Thought(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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