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进化原理及其对人类行为的影响

进化原理及其对人类行为的影响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化原理因此,在评估人类行为的同时,把设定行为的基因列入考虑似乎是谨慎的做法。对于解释人性生物基础的企图,社会生物学提供了重要的关联。它提出的都是进化理论架构内的问题,并因而迫使人类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步入新的方向。在这些社会中,快速进化的文化规范可能不再具备最佳的进化成就。但是,其中主要的进化原理仍然可以归纳成某些基本的类别,我在下面将做简略的概述。

进化原理及其对人类行为的影响

进化原理

因此,在评估人类行为的同时,把设定行为的基因列入考虑似乎是谨慎的做法。对于解释人性生物基础的企图,社会生物学(或达尔文人类学、进化心理学,也可以是政治上可接受的任何名称)提供了重要的关联。它提出的都是进化理论架构内的问题,并因而迫使人类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步入新的方向。它研究人类问题的主要方针,是从族群遗传学和生殖生物学的基本原理着手,预测具备最佳达尔文适应度的社会行为形式。接着,再根据民族学档案及历史记录中的数据,以及为了这个问题而新设计的实地测试,验证预测结果。其中有些测试是在尚未使用文字和一些极其传统的社会中进行,这些社会的保守习俗,可能和我们旧石器时代的祖先最接近。事实上,在澳洲、新几内亚和南美洲,仍有极少数社会保有石器时代的文化,因此人类学家对他们特别感兴趣。另外,有些测试采用了来自现代社会的数据。在这些社会中,快速进化的文化规范可能不再具备最佳的进化成就。这些研究全都大量采用各种分析技巧,包括具有竞争性的多重假设、数学模型统计分析,甚至采用追踪基因和物种进化的定量程序,来重建弥母和文化传统的历史。

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中,人类社会生物学已经发展成庞大且技术复杂的课题。但是,其中主要的进化原理仍然可以归纳成某些基本的类别,我在下面将做简略的概述。“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是指天择在基因上发生作用时,选择标准不仅限于基因对携带者的效果,还包括基因对携带者的所有亲族的影响,包括父母、子女、手足、表亲,以及其他仍然存活并且能够繁殖或影响其他血亲繁殖的人。亲缘选择在利他行为的起源上尤其重要。以两姐妹为例,她们出自相同的父母,所以有一半的基因相同。其中一个姐妹为了帮助另一个而牺牲自己,或没有了自己的子女。结果,第二个姐妹所抚育的子女数目,是正常情况下的两倍以上。因为她的基因中有一半和她慷慨的姐妹相同,所以在基因适应性的层面上,牺牲者的利他行为得到了补偿。如果这类行为是基因引起的一种倾向,并且普遍发生,那么尽管这些基因促使个体放弃自身的利益,但依旧能够在族群中散布。

根据这个简单的前提以及我们对它的阐述,可以预测许多行为模式:利他主义、爱国主义种族主义遗产法规、收养方式和杀婴行为。其中许多预测是全新的,但大多数在测试之下都站得住脚。[1]

“亲代投资”(parental investment)指的是,亲代对待子代的行为能够增加某些子代的适应性,但往往牺牲亲代对其他子代的投资能力。基因会促成不同的投资模式,而不同的模式则会影响这些基因的适应性。某个选择可以让你拥有更多的子女,要不然你就只有较少的子女。这个想法已经衍生出生物上的“家庭理论”,使我们重新看待性别比率、婚姻契约、父母与子女的冲突、丧子之痛、虐待儿童和杀婴行为。我将在下一章再度探讨家庭理论,以便更充分地阐述进化分析在社会科学上的重要性。(www.daowen.com)

“交配策略”(mating strategy)受到一个重要事实的影响——女性在性活动上所冒的风险比男性大。这是因为女性只在有限的年龄段内拥有生殖力,而且每怀一胎都必须投入重大的资本。用质朴的话来说:一个卵子比一个精子有价值多了,因为一个精子为了赢得一个卵子,必须和其他数百万个精子相争。当一位母亲怀孕之后,在她剩余的生殖期就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再有进一步生育的机会,但一位准父亲能立刻让另一位妇女怀孕。科学家已经利用这个观念的微妙之处,成功预测了择偶和求偶的模式、性开放的相对程度、父职所带来的焦虑感、视女性为资源的做法和一夫多妻制(在过去,世界上至少有四分之三的社会认为拥有数位妻子是可接受的)。套用现在大众文学中为人所熟知的公式,男性充分发挥的性冲动,在坚持自信而冲动;女性的性本能,则在含蓄妩媚而挑剔。在预测中,男性比女性更容易受色情和卖淫媒体的吸引;在求偶过程中,男性会强调垄断性的性交权,并确认自己是父亲,而女性则一贯地看重资源和物质安全感的保证。[2]

“地位”(status)在所有复杂的哺乳类动物社会中,都占据中心的位置,包括人类社会在内。光是人类对地位的追求,不论是对身份、阶级或财富,都已经涵盖了人类社会行为中的大半类别。在传统社会中,个体的基因适应(genetic fitness)虽然不全与地位相连,但大致上皆是如此。尤其是酋长和专制的君主阶级,占据优势的男性很容易拥有多位女性,因而能产生较多的子女,数目往往不成比例。历史上有许多暴君(能恣意决定被统治者生死的独裁者)曾经操纵成百甚至成千的妇女。有些统治区则实行明确的妇女分配制度,比如秘鲁的印加人:一个小酋长依法律就配有7位妇女,治理100人的统治者能得到8位妇女,治理1000人的领袖可以有15位妇女,而伯爵和国王所拥有的妇女则不下700位,一般老百姓只能在剩余者当中挑选。在抚育孩子上,他们也同样占优势。在现代工业化国家中,地位和基因适应之间的关系较为含糊。相关数据显示,具有高等地位的男性通常活得较长,而且能和较多的妇女交配,但并不一定有较多的子女。

[1]关于亲缘选择的起源和家庭论理,主要来自William D. Hamilton和Robert L. Trivers,见E. O. Wi1lson, Sociobiology: The New Synthesis (Cambridge MA: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1975)一书内的评论。它们也出现在之后的许多教科书和回忆性文章内,包括最近出版的Laura L. Betzig, ed., Human Nature: A Critical Reade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2]关于性别差异和交配策略,见Laura L. Betzig, Despotism and Differential Reproduction: A Darwinian View of History (New York: Aldine, 1986); David M. Buss, The Evolution of Desire: Strategies of Human Mating (New York: BasicBooks, 1994); Robert E. Pool, Eve’s Rib (New York: Crown Publishers,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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