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文化单位
很不幸,这个人类古生物学上的谜题似乎没有答案,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了追踪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过程,我们最好暂缓重建史前记录的任务,而直接前进到当代人类大脑产生文化的过程。次佳的方法,我认为是找寻文化的基本单位。我们虽然还没有确认出任何这类的元素,至少还无法让专家普遍感到满意,但可以合理推导出它的存在和它所具备的某些特征。
集中心力寻找文化的基本单位,起初也许有矫饰和虚构之嫌,但是这种做法有许多先例。就本质来看,自然科学的伟大功绩来自以下的方法:把每一个物质现象简化成组成成分,再利用组成成分重组出现象的整体性质。比方说,高分子化学知识的进展,使我们能够确切定义和鉴别基因;研究族群生物学的基因基础,则使我们对生物物种有了更细致的了解。
这么说来,文化的基本单位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竟然可以假设它存在?让我们首先考虑加拿大神经科学家图尔文(Endel Tulving)在1972年区分出来的情节记忆和语意记忆(episodic and semantic memory)。情节记忆是通过时间,唤回我们对人和其他具体事物的直接“感知”(perception),就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图像。语意记忆则是通过一组物体、观念与另一组物体、观念之间的关联,来唤回其中的“含义”(meaning),这个过程可以直接利用情节记忆中的图像,或利用代表这些图像的符号来达成。当然,语意记忆源自情节,而且几乎必然会促使大脑唤回其他的情节。但是,大脑极容易把重复出现的同类情节浓缩成观念,之后再用符号代表。所以“由这个方向前进到飞机场”变成一个飞机的黑影加上一个箭头,而“这是有毒的物品”变成画在纸箱侧面的骷髅头和一对交叉的骨头。[1]
我们已经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记忆形式,接下来为了寻找文化的单位,要把语意记忆中的观念看成“节点”(node)或参考点,并且终将和大脑的神经活动相关。观念和它们采用的符号,经常是通过文字来传达。因此,要组织和传递复杂的资讯,须借由文字所组成的语言来完成。观念节点几乎总是和其他节点相连,因此回想其中某一个节点的同时,也会召唤出其他节点。这种关联能够聚集起相关的所有情感色彩,也正是我们称为“含义”的基本特性。彼此相连的节点会组成有层次的层阶,加以组织整理资讯而产生更多的含义。“猎犬”、“野兔”和“追赶”三个词是节点,其中每个词都象征一组多少类似图像的集合。“一只猎犬追赶一只野兔”,可以称为一个命题(proposition),它在资讯上的复杂程度位于节点之上。比命题更高一层的则是架构(schema)。典型的架构就如古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公元前43—公元17)所描述的阿波罗追求达芙妮(Daphne)的故事:阿波罗就像一只挡不住的猎犬,追求着一只攫不住的野兔。后来当达芙妮这个同时代表野兔与观念的美女变成月桂树时,其中的矛盾终于得到化解,而我们也通过新的命题触及了另一个观念。
我相信不可阻挡的神经科学家,并不会碰到类似的矛盾。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能通过神经活动模式的对照,掌握心理观念的物理基础。他们已经有直接的证据指出,在记忆搜寻的过程中,不同大脑部位的活化现象会向外扩散。研究人员同时普遍认为,大脑在归类储存新资讯时,也会涉及类似的过程。新的情节和观念会在边缘系统和皮质系统内广泛搜寻,与以往产生的节点建立关联,然后才能纳入记忆库中。这里的节点并不是在空间上与其他孤立中心相连的孤立中心,它们一般是由大量的神经细胞所组成的复杂网络,散布在大脑广大而部分重叠的区域。(www.daowen.com)
比方说,假如有人给你一个你不熟悉的水果,你会自动依照它的外形、气味、味道,以及得到它的状况,把它归类。数秒钟内大量的资讯就活化了,不仅因为你在比较手中的水果和其他的水果,还因为你感受到了情感,回想起以往在类似情况下的发现,以及想起与这个水果相搭配的饮食风俗。这个水果,包括它所有的特征,将以一个名字呈现。让我们考虑一下东南亚盛产的榴,迷恋它的人把它当作最高级的热带水果。榴莲看起来像是长刺的葡萄柚,味道很甜并且像果冻一样入口即化;如果把它放在嘴外,闻起来则像下水道发出的恶臭。我向你保证,只要你尝过一片,一辈子都会拥有“榴”的概念。
文化的天然成分可以合理假设为语意记忆中按层阶排列的元素,由仍待确定的个别神经线路识别编码。文化单位的主张已经存在了30多年之久,不同的作者为这个最基本的元素冠以各样的名称,比如记忆符号(mnemotype)、观念(idea)、观念因子(idene)、弥母(meme,文化基因)、社会基因(sociogene)、概念(concept)、文化因子(culturgen)和文化类型(culture type)。其中采用最广、也是我投票赞成的冠军用词是“弥母”。这是1976年道金斯(Richard Darkins)在他深具影响力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中译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一书中所引入的用词。但是我建议把弥母的定义变得更狭窄些,并且多少和道金斯的定义有所不同。1981年,理论生物学家拉姆斯登(Charles J. Lumsden)和我为了提出第一个完整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采用了这个新定义。我们提议文化的单位、现在的弥母,就是语意记忆中的节点,以及与它相对应的大脑活动。不论节点的层次是观念(最简单的可确认单位)、命题或架构,这个层次都会进一步决定人类的思想、行为或器物的复杂程度,因此节点能够一直自由地存在于文化中。[2]
我知道当神经科学和心理学向前迈进时,“节点即弥母”的概念,甚至是情节记忆和语意记忆的区分,都可能让位给更微妙复杂的分类系统。我也知道把文化单位纳入神经科学的范围,乍看之下好像是企图打击符号学(semiotics),也就是对各种沟通形式所做的正式研究。但是这种反对意见并不合理。我的阐述目的刚好相反,是想为“融通”这个中心计划建立可能性,也就是为符号学和生物学建立起因果关系。如果我们可以在经验上建立起这样的关联,那么未来关于语意记忆节点的发现,也会跟着赋予弥母更精确的定义。这样的进展将使符号学更丰富,而不是取而代之。
[1]对于两种记忆的区分,源自Endel Tulving in E. Tulving and Wayne Donaldson, eds.,Organization of Memory(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2), pp. 382-403。
[2]“弥母”这个文化单位的定义为语意记忆中的节点,出自Charles J. Lumsden and Edward O. Wilson,“The relation between biological and cultural evolution,”Journal of Social and Biological Structures, 8:343-359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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