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基因与文化共同推进社会进化

基因与文化共同推进社会进化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要将各大学术分支相结合,并且结束它们之间的文化战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把科学文化和文学文化之间的界限看作划分地域的边界,而是看成宽阔且多半是未探究的领域,有待双方合作参与研究。最后,让我结束这个关于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例子。

基因与文化共同推进社会进化

基因-文化协同进化

要将各大学术分支相结合,并且结束它们之间的文化战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把科学文化和文学文化之间的界限看作划分地域的边界,而是看成宽阔且多半是未探究的领域,有待双方合作参与研究。我们因为对这个领域无知,才导致了双方的误解,并不是因为双方在做学问的心态上有基本的差异。这两种文化该共同分担起下述的挑战。

我们知道所有人类的行为基本上都需要经由文化来传播,我们也知道生物学在文化的起源和传播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但是我们不明白,生物学和文化如何彼此作用,尤其是它们如何在所有社会中作用而产生共同的人性。最后要分析的是,人类总体来说长远而大半与基因有关的历史,是借由什么样的作用力才和人类广大社会最近的文化史相联结?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探究两种文化关联性的核心。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有待解决的问题,是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中心问题,同时也是自然科学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

目前,还没人能解答这个问题。但是,在1842年可没人知道进化的真正原因,在1952年也没人了解基因密码的本质,因此我们仍然有可能了解这个问题。有些研究人员甚至认为自己已经知道答案的雏形,我也是其中之一。这些人从生物学、心理学人类学所提供的多种有利的立足点出发,构想出所谓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gene-culture coevolution)。这个观念的精华是:第一,在基因进化的同时,人类也相对应地添加了文化的进化;第二,这两种形式的进化过程互相关联。我相信,在过去20年中对这个理论有所贡献的大多数研究人员,都会同意我以下的原则概要:

文化由人类集体的心灵产生,其中的每一个心灵,又来自基因所架构的人类大脑。因此基因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联具有某种弹性,而且大半还未被评估。这个关联相当曲折:基因采取了外遗传法则(epigenetic rule),也就是神经元在认知发展过程中所遵行的途径和规则,个别的心灵就是借此而自我组合的。人类的心灵由生到死,都是靠着吸收既有文化中可获取的成分而成长,同时借由个人大脑天生固有的外遗传法则来进行选择。

早先为了证明完全的融通是可能的,我会以真蛇和梦中巨蛇为例;现在为了更具体地看清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让我们再次看看这个例子。天生容易对蛇感到害怕或着迷,是一种外遗传法则;文化则是依据这种害怕和着迷的反应,创造出相关的隐喻和描述。过程如下:

文化身为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一部分,在每个世代,都会在所有的个人心灵中重建。当口头文化得到文字和艺术的补充和支持时,文化的发展因而无限扩大,甚至可以隔代相传。然而外遗传法则具有特殊倾向的基本影响却持续不变,既是遗传的,也是无法根除的。(www.daowen.com)

因此,由于受到与蛇相关的外遗传法则的指引,在亚马孙巫师的逸闻和艺术作品中占据卓越地位的梦中巨蛇形象,将继续不断地滋润他们世代相传的文化内容。

继承基因外遗传法则的人,比缺乏这些法则或具备较弱法则的人,更能在周遭的环境和文化中具有较佳的生存和繁殖状态。借由这种方法,并经过许多世代之后,较为成功的外遗传法则与造成这些法则的基因,将在族群中广为传播。结果人类就经由遗传上的天择,在行为上发生了进化,正如大脑结构和大脑生理上的进化一样。

在人类进化过程里,毒蛇几乎在所有社会中都是致命的重要原因。借由梦中巨蛇的形象和文化里的符号来加强我们对毒蛇的注意力,无疑也会增大我们的生存机会。

我们可以在下述的文字中,更清楚地看到遗传所带来的束缚和文化所扮演的角色。某些文化规范比其他与其竞争的规范更容易生存和繁殖,这使得文化能够和基因并行进化,而且速度往往更快。文化进化的步调愈快,基因和文化之间的关联就愈松散,虽然不会完全断裂。文化借着精细调整后的适应能力,快速因应环境中的变化,但基因无法产生和传播相当的适应力。从这个层次来看,人类和其他所有动物基本上是有差别的。

最后,让我结束这个关于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例子。在一个文化中,梦中巨蛇和其他巨蛇符号的出现频率,与环境中真实毒蛇的数量相关。然而,由于外遗传法则赋予巨蛇形象一种令人畏惧和着迷的威力,巨蛇很轻易地就具备了神话意涵。它们在不同的文化中,以医疗人员、传信使者、恶魔和神明等各种角色出现。[1]

[1]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完整观念(和用词)是我和Charles J. Lumsden首度引入,见Genes, Mind, and Culture: The Coevolution Process(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以及Promethean Fir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3)。导致这个想法的主要模型是基因与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建构者与建构时间为:1976年Robert Boyd与Peter J. Richerson;1976年Mark W. Feldman与L. Luca Cavalli-Sforza;1978年William H. Durham以及我个人,1978年。最近有关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回顾报告,包括William H. Durham,Coevolution: Genes, Culture, and Human Diversity(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Kevin N. Laland,“The mathematical modeling of human cul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psychology and the human sciences”,British Journal of Psychology, 84:145-169 (1993); Francois Nielsen,“Sociobiology and sociology,”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267-303(1994)。这些作者的贡献都是原创性的,每一个人都为协同进化周期中的不同阶段,增添了不同的重点和诠释。他们必定会对本书的简短解释中的某些细节提出质疑,但是我仍然相信,我的中心论点和一般的共同意见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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