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效用分析方法(Cost-Effectiveness Analysis)(以下简称CEA)是成本收益方法的演绎。简单来讲,成本效用分析(CEA)就是在决策过程中,对备选方案在某一特定目标领域内实现效果的分析和评估。CEA方法的主要目的是为决策者提供一个具有逻辑并尽可能有效的框架来帮助其进行决策(Quade,1967)。
同CBA一样,CEA也为决策者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其作出合理的决策,只是两者的方式有所不同。CBA方法将项目的投入和产出进行比较,而所有的要素都以货币进行计算。而CEA方法有一半同成本收益分析相同,那就是在衡量成本投入的时候采用货币来进行计算,但是在计算产出时则直接以其产生的各类要素来进行表达,这些要素有些是可量化的物质要素,有些则是不可量化的社会要素(Scofield,1987)。
这两种方法的另外一大区别体现在他们的逻辑倾向上。其中,CBA方法是尽量使产出减去投入之后获得净收益最大化,这就在方案选择的时候忽略了有些方案的产出很大,但是成本也很高的现象。但是CEA则不同,他所追求的是在投入一定的情况下,使产出最大化;或者是在产出相同的情况下,努力使投入最小化(Levin,1975)。
CEA的应用领域基本与CBA一致,但是关键是如何将项目产生的各种影响要素进行折算,其次是如何将这些影响要素与最初的投入一一对应。不过,就像这种分析方法的名字所显示的那样,CEA最主要的成果还是项目的净收益和净成本之比,即所谓的“成本效用比”[6]。基于这个原则,决策的基本准则就是如何用更少的成本来达到既定的目标,如何使成本效用比最大(Thompson,1980)。(www.daowen.com)
但是,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准则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些困难。首先,没法确定到底哪一个方案更加值得实施,因为这种评估的成本和收益是不相通的。成本可能是用货币来表达的,而收益则可能用社会效益来表达。另外就是如果不同方案产生的社会效益不同,那么就没法对这些方案进行比较了。比如说同样的一笔预算,可以建成100m2的公共空间,也可能减低1%的噪音污染,那么如何来比较这同样的成本下产生的效用就成了一个问题(Lichfield,1964)。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将那些不同的效用集合在一起进行评估。如果不同的效用没法合在一起的话,那么就很难得到净收益的值。Levin(1975)提出可以对这些不同要素赋以权重,再用一个共同单位来衡量不同的效用,这样就可以使这些要素都列入CEA的效用列表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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