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空间发展规划实施评估

城市空间发展规划实施评估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Batey也提出,规划评估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财务审计,而是检验项目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审计更加注重产出,而评估更注重长期的效果。这个标准至今还是英国政府对各类规划政策进行评估的主要参照准则。Batey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评估对规划的反馈特征归纳为5个“R”:Responsive(回应性):对规划应用的回应。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城市空间发展规划实施评估

评估可以说是任何公共政策开展的必要构成部分,城市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公共政策,评估工作不可或缺,并在各个阶段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城市规划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这种作用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并决定了城市规划在社会中的作用与地位,也决定了社会对城市规划的认识。而就城市规划自身来说,通过评估可以全面地考量其制定的过程,有效地检测、监督既定规划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关信息的反馈,从而提出修正、调整的建议,使城市规划的运行过程进入良性循环。因此,在现代城市规划运作体系中,规划评估作为一个重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贯穿于城市规划的整个过程中。

规划评估首先是对城市规划政策和项目影响的评价和把握(Foley,2003)。Batey(1982)也提出,规划评估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财务审计,而是检验项目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审计更加注重产出,而评估更注重长期的效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规划评估也可以作为城市规划政策结果预测的工具,就如Moore和Spires(2000)所说的,评估就是要确定哪个行动需要被实施,并且实施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整个20世纪80年代,英美的城市规划评估成为公共部门投入有所值运动(Value for Money)的一部分,十分强调规划的经济性和效率性。1983年,英国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ssion)提出了“经济性、高效性、有效性”(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这三个原则作为政府项目的评估标准。作为将有限的资源进行最大化利用的原则,“3E”标准很好地诠释了政府制定城市规划的初衷,也对城市规划评估的目的进行了准确的界定。这个标准至今还是英国政府对各类规划政策进行评估的主要参照准则

除了衡量经济性和效率,评估的另外一大功能就是实现规划的信息反馈,并促进改良的发生。Batey(1982)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评估对规划的反馈特征归纳为5个“R”:

Responsive(回应性):对规划应用的回应。

Reflexive(自我反馈性):协助特定的规划、项目等进行自我调整。

Retrospective(回顾性):回顾规划的过程,比较发生的和未发生的结果。

Relative(相对性):评估的结果没有确定的标准,只有相对的标准。

Reflective(反映性):在经过分析之后可以反映规划的真正成果。

综合来看,规划评估属于公共政策评估的范畴,但是规划评估将空间要素引入具体的评估过程中,使得对政策影响的评估不仅以时间为维度,更落实到空间层面上。因此,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规划评估在一批学者的带领下,开始形成了体系化的理论、方法和实践方式。

相对于评估概念本身的不断发展而言,评估所要检验的内容基本上可以分为定量要素和定性要素两类。定量要素可以通过数值直接表达所衡量的对象,一直是传统规划评估所关注的主要评估内容。但是,定量要素不能描述对象的性质,需要定性要素的辅助才能全面的衡量所评估的对象。举例来说,在城市改造更新规划的评估中,工作岗位的增加量是评估的重要指标,但是这个指标只是表达了岗位的数量,却没有涵盖这些岗位的属性,是否属于适合本地经济的岗位,或者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因此,Foley(1998)指出,在评估中用单一的要素进行指标对比是不够的,还要引入对属性的描述。因此,评估开始越来越注重定性要素的衡量,通过一些“非市场价值”[6](Non Market Value)的技术方法对一些要素进行评价,来弥补定量要素分析带来的不足。在西方规划评估的舞台上,对于城市更新项目的评估是一个典型的评估类型。这类评估主要检验项目对特定地区所带来的变化,并通过一系列的指标来衡量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各种影响。评估者首先需要为项目的各个领域确定一条基准线,超过这条基准线的指标都可以表达为项目所带来的积极变化。这条线不仅表达了空间的概念,也表达了时间的概念。这样的评估被定义为:“对特定区域出现的问题所进行的界定以及干预结果的检验,并在国家、区域和地方等层面进行比较”(Moore and Spires,2000)。以英国一系列城市更新为例,评估提出了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数量化指标并不能够真正反映规划的成就,许多问题并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由此提出了英国城市更新项目评估的6个定性方面的问题:

(1)更新规划是怎么实现目标的?——逻辑性问题。

(2)更新规划做了什么?——常规性问题。

(3)更新规划什么时候发生?——时间性问题。(www.daowen.com)

(4)更新规划的作用范围有哪些?——空间性问题。

(5)更新规划涉及哪些人?——框架性问题。

(6)为什么要进行更新规划?——动机性问题。

如果对以上这些问题都能够明确进行回答,那么基本上就可以有效完成对一个城市更新规划项目的评估。

不过这里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指标都可以进行测度的,比如说要对一个城市的居民的行为特征进行测度,或者是对一个社区的宜居程度进行测度,这些都是无法直接得到的,但是这些要素又往往是规划评估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时,评估者就会结合定量和定性的要素来进行项目效果的评估。

作为社会研究领域的一个内容,规划评估也具有社会研究的普遍特性,那就是不确定性(Sayer,1992)。尽管如此,评估还是有其本身的逻辑基础的,那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指标来对城市规划的影响进行衡量,包括了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Wong(2003)指出,评估中所运用到的指标,就代表了那些抽象的、无法准确衡量的以及多维的概念。因此,在评估中,指标的运用就如同是为评估这座大厦搭建基础,只有指标选取得当,评估的结果才会更接近真实的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2]新华网2010年5月披露的内蒙古贫困县清水河县斥资61亿建新城区,却逢国家宏观调控,项目流产,建设资金链断裂,造成烂尾楼一片的案例。

[3]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检讨与对策》完成于2002年,全面检讨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实施情况,提出了需要在总体规划中编制近期规划的重要理念。

[4]由浙江大学与余姚市规划局联合承担的浙江省建设厅2005年研究课题《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导则基础研究》,通过运用城市地理城市经济和城市规划等交叉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认真考察了浙江省余姚市及相关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分析了不同发展阶段、发展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与作用,揭示了城市空间拓展演变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内在联系和作用机制。

[5]这七个方面分别是:用地、人口、产业、交通、市政、环境、郊区。

[6]“非市场价值”的分析方式通过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喜好、意愿和对规划政策满意程度的描述来反映政策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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