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重点地区发展与规划评估

城市重点地区发展与规划评估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重点发展地区作为政府关注的“政策区”并不是一个新现象。也正因为这种快速密集的发展方式使重点地区在形成和发展早期呈现出一些值得思考的共性特征。重点地区具有明确的政策区域和增长边界,以及相对于一般地区更显著的增长和变化速度。重点地区的发展往往纳入政府重点计划,从决策、选址到确定规模、编制规划均由政府主导推进。这一特征主要显现在重点新区内。这类地区往往由原城市边缘地区发展而成。

城市重点地区发展与规划评估

城市重点发展地区作为政府关注的“政策区”并不是一个新现象。所谓“重点发展地区”,其特殊性表现在其发展机制与一般城市地区的迥异上,如工业开发区、新城、城市重大项目(奥运村、世博园、会展新区、大学城、高铁新区、临港新城)等,由于政策关注度、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功能导入等各方面力度明显高于一般地区,因此成为城市发展某一阶段的“热点地区”。其特征主要表现在其形成时期内对整个国民经济和城乡面貌改观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汪劲柏和赵民,2012)。也正因为这种快速密集的发展方式使重点地区在形成和发展早期呈现出一些值得思考的共性特征。

第一,增长显著。重点地区具有明确的政策区域和增长边界,以及相对于一般地区更显著的增长和变化速度。推动这一增长的引擎在于土地的增值及由此带来的收益。由于我国快速城市化过程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因此地方政府近十几年来依靠土地财政和重大基础建设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用地扩张在重点新区建设发展上尤其突出,并且这样短期内的密集投入很难通过一般地区正常的发展过程来消化。

第二,政策驱动、规划先行。重点地区的发展往往纳入政府重点计划,从决策、选址到确定规模、编制规划均由政府主导推进。虽然规划在重点地区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主要在于划定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但规划作为公共政策载体仍是重点地区开发启动初期的重要政策依据之一,因此重点地区往往有明确的目标和系统的规划,这在后续过程中对政策的评估是一项有利的因素。(www.daowen.com)

第三,管理相对独立。以国内的经验来看,针对重点地区的早期发展,不论是否形成独立的行政区,政府常用的做法是成立重点地区专门的领导小组或管理委员会,作为地方政府派出机构,在重点地区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主要管理审批重点地区范围内的项目、投资和规划建设。

第四,社会生态相对滞后。这一特征主要显现在重点新区内。这类地区往往由原城市边缘地区发展而成。在短期的快速建设推进过程中,原有的社会结构随着原住居民的迁出迅速瓦解;而在新的空间秩序形成过程中,新的人口、产业及社会网络很难如硬件设施般迅速建构,社会生态发展滞后,从而导致大多数重点新区人气不足,缺乏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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