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节目主持人的审美主体角色

节目主持人的审美主体角色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俞虹所提出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审美标准是值得商榷的。[31]尽管这样的调查缺乏权威性、准确性,但毋庸置疑,作者所设定的节目主持人形象“标准”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她似乎对当代审美文化的沧桑巨变视而不见。

节目主持人的审美主体角色

五、节目主持人是媒介审美主体

在论说主持人审美主体性之前,因和我们的议题相关,先看看杨澜所说的“主持无艺术”。杨澜所言非不刊之论,因为她自己就说过,节目主持是“分寸的艺术”。她参加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金话筒”奖颁奖晚会接受张群力采访时说:“我所说的节目主持其实是一门分寸的艺术,主要是情绪把握的分寸……”[24]

节目主持是一种创造性审美劳动,节目主持也是一门艺术,它既是语言艺术、形象艺术,也是交际艺术、审美艺术……而“分寸的艺术”则是抓住这门综合“艺术”的根本了。

“分寸”是美学概念,就是“尺度”,它要求艺术形式能准确而巧妙地表现内容,把握艺术审美感受。没有“分寸”就没有“和谐”(Harmonious);而“和谐”也是审美评价的最高标尺。柏拉图说:“没有和谐,在任何东西中都不存在美。”[25]

我们看杨澜主持节目会发现,她常常流露出对生活美学的独到领悟,这表明她能正确把握现实生活审美关系的表现尺度,这也是她能在众多主持人中出类拔萃的地方。

第一,主持人的角色行为具有“审美对话”的性质

克莱夫·贝尔认为:“艺术,是激起审美情感的有意味的形式。”节目主持就是“激起审美情感”的“有意味的形式”[26]

在这里,“激起”和“被激起”是主持人与观众进行的一种“有意味”的“审美对话”,这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相互“对象化”而引发的、互动式的、情绪和感情的交流、分享和融合。

主持人语言和形象作为美的载体(Vehicle),最先进入观众的感知系统。电视作为视觉媒介,主持人重视形象设计,也是必要的。以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倪萍为例,她的荧屏形象体现出一种和谐的美,给20世纪90年代的电视文艺吹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在《综艺大观》节目中,她明朗的笑容,亲切谦和而甜美的表情是很美的,柔和的面庞有一双富有辐射神采的眼睛,透出了东方女性特有的善良、随和的神韵……仅仅在她激情勃发作开场解说的那一刻,她的品貌、气质已经赢得了观众,诱发着人们的审美冲动,令人振奋——这是一次成功的“审美对话”。

当然,不是任何主持人都可以成功实现审美互动的。例如现在我们看到的某些主持人矫情、虚情、煽情一类“伪艺术”,为什么总是遭人唾弃?因为那不能“激起”审美的情感,而且令人厌恶。

美与真实是统一的。莎士比亚有句名言:“戴上宝贵的真实的桂冠的美,更美一百倍。”这就是说,在人们“审视”的目光里,节目主持人必须展示美的真实性。“审美互动”作为一个过程,伴随着节目(栏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当人们逐渐看到主持人虚假、表演的痕迹时,“审美对话”可能中止。这几年倪萍、朱军等人的主持风格引起争议,可能这是原因之一。

第二,主持人应把握当代审美文化心理的变化

有人认为主持人作为审美的主体,应有衡量的“标准”:

节目主持人的形象,应该五官端正,形体匀称。

主持人的风度、气质应该潇洒、高雅。[27]

外貌形象是一个节目主持人的重要条件,它包括五官端正、形体匀称、肤色健康等诸多因素。主持人的外貌形象应该是漂亮大方、英俊潇洒……[28]

(有的人)鄙视所谓“奶油小生”,其实细腻柔和、优雅轻捷亦是一种美,不可一概贬之为“奶油小生”。时尚难免偏颇,理论应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分析基础上。[29]

主持人的语言,应该是字正腔圆,清晰流畅,音质甜美圆润,浑厚沉稳,同时又有节奏感。[30]

这是多次再版的俞虹著《节目主持人通论》中的表述。用这样的主持人形象“标准”来衡量当今主持人,可能许多节目主持人应该“下岗”了。(www.daowen.com)

当然,我们应尊重作者的审美趣味,而“奶油小生”也可以是一种审美形态。但是作者在她的理论著作中提出的当代电视主持人审美理论,是“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分析基础上”的吗?这个审美标准,对主持人的发展和进步有帮助吗?

俞虹所提出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审美标准是值得商榷的。

试问:如今中央电视台的一些骨干主持人,如崔永元、李咏、毕福剑、马东、张越、阿丘、高博等人的五官、身材、肤色都够俞虹所提出的“标准”吗?他们说话谈得上“字正腔圆,音质甜美圆润,浑厚沉稳”吗?显然,他们都没有达到这些“标准”,那么他们为什么受到观众的欢迎,有的还荣获“金话筒”奖呢?是观众和“金话筒”奖的评委们“难免偏颇”,还是作者的“标准”不“客观公正”呢?

中国从来不缺“脸蛋型”、“青春型”主持人。人们究竟欢迎什么样的主持人?2000年5月,《北京广播电视报》与龙速信息咨询公司共同对北京地区的电视观众进行了一次民意抽样调查,在“最喜爱的男主持人”的投票中,“嘴有点歪”、“有点坏笑”的崔永元被评为“最有魅力的主持人”第一名;相貌算不上漂亮的北京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刘元元由于成功主持《元元说话》和《第7日》被评为“形象最佳女主持人”第二名。而在“最不喜欢的男主持人”一项中,堪称大、小“帅哥”的程前、何炅名列第一和第三;而包括李湘在内的三位“靓姐”却被受访者评为“最不喜欢的女主持人”。[31]

尽管这样的调查缺乏权威性、准确性,但毋庸置疑,作者所设定的节目主持人形象“标准”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她似乎对当代审美文化的沧桑巨变视而不见。

当代审美文化从本质上说,一是审美的时尚性;二是审美的平民化。所谓时尚,是审美的超前意识,所谓标新立异、引领潮流即是。这是当代人审美接受的心理机制决定的。[32]

叶廷芳教授认为:“当代审美风尚的客观文化依据是时代平民化意识的觉醒。审美主体的创作者,应该坚持把自己放在与读者和观众平等的地位,‘希望你能喜欢’已经成了审美交流的口头禅。”[33]作者俞虹不考虑别人是否“喜欢”,坚持用固化的观念“规范”当代主持人。它的后果是审美理论的“空悬”、审美创造的困惑、审美评判与审美现实的断裂。

传统美学守护的特点是以精英审美压制美学尺度的变化。但如今,在“精英审美”威权面前,“平民审美”已经以一种反叛的姿态从羞怯的角落里“横空出世”了,任何以“客观公正”自居,指责别人“难免偏颇”都无济于事——因为“美”不是固化的东西,现在有谁欣赏林黛玉的“美”呢?美的标准随着时代的步伐向前走。我们必须关注当代人审美心理的“移位现象”。

这个变化,从本质上说是审美的“解魅”,即“美”的崇高神圣的消解和日常世俗的真实本质的显现。上个世纪出现的实用美学、现象美学、生存美学便是例子。潘知常教授指出:“当代审美文化的一个根本特点是‘生活与审美的同一性’。”[34]以生活为中心的“审美转型”,使人们形成一种普遍的文化期待,即电视文化应当体现生活化的平实与真实,或曰平民化的真实,体现直接的现实生活的“美”,而不是用一个模子“规范”美。[35]

以真实性见长的电视媒介,理所当然地应当拒绝一切虚假的东西。正因此,某些节目主持人故作高深、矫情造作的“潇洒”作秀作派、拿腔使调的“字正腔圆、甜美圆润、浑厚沉稳”,包括某些编排出来的“高雅”、“热烈”、“庄严”等,不会得到太多的感动或青睐;而节目的现场性、主持人睿智表达的即兴性,即使长相与某种预设的“标准”很有差距,语言表达甚至有些粗朴,但是由于节目主持人提供的是生活化的、真实的东西,主持人充满人文关怀的博爱和宽容,聚焦于都市文明的特定群落,摆脱了电视审美文化尊严性的架子,让人们尽情享受“沾着生活露珠”的审美情趣,所以人们乐意观赏。

其实,这样的“审美投合”,也给电视节目的创作拓开了广阔的空间,不仅是主持风格的创新或嬗变,甚至包括节目选题面的拓宽、娱乐因素的开掘、制作方式和操作流程的变化,以及主持人口语表达模式的突破,等等。

第三,媚俗:当代电视文化的畸形现象

审美“解魅”、审美生活化以来,出现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即电视审美的媚俗化。“媚俗”之“俗”,是庸俗、低俗。媚俗(Kitsch)与审美无关,它是典型的“伪审美”现象,有些是传统美学无法回应当代审美文化挑战时所出现的特定畸形审美形态。

就节目主持人而言,那套“媚俗”的“本领”绝非天生而来,昆德拉把它的产生概括为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媚俗”是为眼前名声和利益而放弃自己的审美理想;客观上,“媚俗”是屈从外界环境压力,在畸形的审美期待和媒介意志的面前与之妥协,拿“美”作交易。这样看来,“媚俗”本身就是功利主义意识驱动下的一种“矫情的表演”——这就是“媚俗”的本质。

比如某些综艺节目主持人俗不可耐的“时尚”装扮,在荧屏上插科打诨、耍贫嘴、开黄腔、打情骂俏,这些低俗的东西打着“娱乐化审美”的旗号,以“快餐文化”的方式污染着电视荧屏。

“快餐文化”的娱乐不同于审美,虽然娱乐包含一定的审美因素,但娱乐毕竟不等于审美。因为“娱乐是一种低级生理欲望,而不是高级的心理需要,与审美有关,但并不就是审美”[36]。尤其是媚俗性综艺娱乐电视节目,裹胁着投机和功利意识,把审美文化“价值”与“价格”画等号。为追逐收视率,节目再怎么低俗、鄙俗也无所谓。电视就这样忘记了自己的文化责任。

著名综艺主持人凌峰说:“我认为台湾目前社会的空洞、庸俗和价值观的混淆,电视媒体要负很大的责任。恐怕需要做一些痛苦的抉择,得采取大刀阔斧的态度‘割肉’,勇于舍弃既得利益,否则赢得利益,输掉历史,很划不来的。”[37]

在这浮躁的时代,凌峰的文化反省十分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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