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体现,也就是个人所占有的空间大小和性质、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
1.先赋地位
人的社会地位一部分决定于他所属的阶级、阶层、家庭出身及亲属关系、就读和毕业的学校,即他周围和经常接触的人群,决定于他经常活动的地域、场所以及他拥有的财产、权力等。这些形成了人的“规定性地位”,也称之为“先赋地位”。
2.后成地位
然而,人还有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依靠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或劳动成果,对社会的贡献所获得的地位。这是个人的“赢得性”、“自致性”地位,或称之为“后成地位”,这种地位对人更为重要。(www.daowen.com)
3.秘书社会地位的特点
秘书作为一种职业或一种职位,它不构成阶级或阶层,但它却占有性质、大小不一的空间,拥有大小不同的权力,也承担相应的义务。秘书的“先赋地位”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它依附于某个机关、单位,或依附于某个个人。人们介绍秘书,常常说:这位是某某机关的秘书。或说:这是某某人的秘书。或是介绍他的职务:某某机关的秘书长、某某单位的办公室主任。这就意味着他所就职的机关、单位,他们担任的职务、职位,他所服务或代表的那位个人赋予他某种社会地位。因此,不少人认为,秘书是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的,它不同于作家、艺术家,甚至也比不上教师与医生。
然而,如果秘书人员即使就职于小机关或基层单位,或是充当地位、财产并不显赫的人的秘书,而由于他具有较高的德、才、学、识,作出了出色的成绩,他仍然会获得周围人的尊重,包括他的上司或雇主的尊重,也可说是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
而先赋地位较高的秘书,如果他的修养、道德、学识、能力与其地位相称,那其社会地位即是真实的、稳定的,甚至有继续上升的可能。反之,则其地位即是虚假的,不稳定的,随时可能降低甚至失去。
因此,秘书人员既要承认自己职业、职位的从属性,又要摆脱社会地位的依附性,应该更重视自己的后成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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