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的任务
我国政府机关的秘书工作有明文规定。1951年颁布的枟政务院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枠中,规定了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有七项任务:
(1)协助首长综合情况,研究政策,推行工作;
(2)协助首长密切各方面的工作联系;
(3)协助首长掌管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
(4)协助首长掌管保密工作;
(5)掌管机要工作;
(6)主持日常行政事务(包括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检查与督促政府决议的执行等事项);
(7)掌管机关事务工作(包括机关财务、生活管理、学习、文化娱乐活动等事项)。(www.daowen.com)
这里需要作些解释说明:
第一条可以说是总任务,如果加以分解或分析,其中包括相当多的内容。“综合情况”,用现代概念表达即为“综合信息”。
第二条中“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可指本机关与上下左右机关的联系,也可指本地区和外地区、甚至外国政府机关的联系。
第三条中“内部统一战线工作”,这是当时的表达方式,是指机关内部各部门、成员之间的协调工作。后来,“统一战线”扩而用于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党内对党外人士,甚至海外人士。
第四、五条,“保密”的概念广、范围大,所以是首长负责,秘书长协助;“机要”的概念、范围小而具体,如机要部门、机要人员、机密文件等,由秘书长掌管。
第六、七条,“日常行政事务”与“机关事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行政是“政务”,就是执行政策,就是“办文”、“办会”和“督查”工作;而机关事务则是“总务”,或称“庶务”、“后勤”工作。
秘书长的七大任务,也就是秘书长属下的全体秘书人员的工作任务,当然,落实到个人,具体分工和层次不同。几十年来,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的秘书工作就是依据这些任务来规定的。
文件中还把秘书长的七大任务概括成为两句话:“既要参与政务,又要掌管事务。”对一般秘书人员来讲,则可以说成是“既要执行政务,又要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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