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管理研究:经济效益与核算

中国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管理研究:经济效益与核算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章经济效益与全面经济核算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新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的工业企业正在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社会主义的经济效益表现为全体劳动者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节约各项费用支出是为了节约社会劳动本身。同时由于社会主义还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上述各方面之间在经济利益上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别和矛盾。

中国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管理研究:经济效益与核算

第六章 经济效益与全面经济核算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新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的工业企业正在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企业“转轨变型”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企业的经济活动由以单纯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任务为中心转为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实行经济核算。然而,实行经济核算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经济效益提高的。过去,在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下,我国的工业企业也实行过经济核算,但由于企业缺乏必要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利益,经济核算的广度和深度都受到很大限制,因而也就不能很好地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只有在改革旧的经济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之后,企业才有了实行经济核算的条件和动力,经济核算才能向纵深发展,由过去的一般核算变成全面经济核算,从而为提高经济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经济效益的概念

1.什么是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界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所谓经济效益就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效果和收益。具体地讲,它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它专门指经济活动而言,一切非经济活动取得的效果和收益不包括在经济效益的范围之内。

第二,从事任何经济活动,都要投入劳动,这种劳动可以表现为劳动的占用,也可以表现为劳动的消耗;可以是物化劳动的消耗,也可以是活劳动的消耗。有了劳动投入,就应有劳动成果产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种劳动成果既表现为使用价值,又表现为价值。经济活动结果的好坏则表现为劳动成果与劳动投入的比较。经济效益也是产出与投入的比较。

第三,经济活动的结果可以是有益的、好的,也可以是有害的、坏的。经济效益则是以能否给人们带来好的、有益的结果为标准而对经济活动的评价。

以上对经济效益概念的考察,舍弃了生产关系的因素。如果把生产关系引进来,那么在不同经济制度下,经济效益又有着不同的含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表现为资本运动。资本主义的经济效益则表现为资本的所有者及其经营者的利益,其好坏的最主要标志“是用最小限度的预付资本生产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1]在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资本家及其代理人也要千方百计地减少物化劳动的占用和消耗,并尽可能地节约活劳动费用支出。但是,在那里,一切节省最终都表现为资本的节省,都是以加强对工人的剥削,牺牲工人的利益为条件的。这就决定了资本家在考虑经济效益时,只能从本企业资本的利益出发,并且更多地考虑的是眼前利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主体。社会主义的经济效益表现为全体劳动者的利益。其好坏的主要标志,是以同样多的劳动消耗和劳动占用,生产出最多的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产品,或者以最少的劳动消耗和劳动占用,生产出同样多的这种产品。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节约各项费用支出是为了节约社会劳动本身。这就决定了企业在考虑经济效益时,不仅要从本企业的利益出发,还要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不仅要考虑眼前利益,还要考虑长远利益。

2.经济效益和经济效果的区别与联系。讲到经济效益,人们会自然地联系到经济效果。经济效果这个概念在我国已经使用多年,最早提出是在1959年。它通常也被表述为劳动成果与劳动消耗的比较。那么经济效益与经济效果有没有区别呢?如果有区别的话,二者的联系又怎样呢?

有一种意见认为,经济效益和经济效果是完全相同的,只是使用习惯不同而已。也有一种意见认为,经济效益和经济效果是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实际上指的是经济效率,而经济效益指的则是具体的经济收益,经济效率和经济收益显然是不同的。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经济效果是从价值形态来考察劳动的成果,经济效益不但要从价值角度考察劳动的成果,还要从使用价值形态来考察物质资源利用,产品的品种、质量等等。[2]

我们认为,经济效益和经济效果是有一定区别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是根据一定的需要产生的,都有自己特定的含义。赵紫阳同志在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三十二年来国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比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幅度低得多,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幅度又大大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幅度,我国经济建设的效益很不理想,人民生活的改善同人民付出的劳动不相适应。”[3]他强调,今后要“真正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4]很明显,赵紫阳同志在这里所讲的经济效益指的就是经济活动给人民带来的结果和实际利益,这与前面我们所谈的经济效益的概念是一致的。关于经济效果,于光远同志曾指出:“经济效果就是对人们为达到某一目的而进行的实践活动所作的关于劳动占用或劳动消耗的节约程度的评价。”[5]但他对这个定义并不十分满意,随后又作了修正,指出:“经济效果从广义说来,就是对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经济上合目的性程度的评价。”[6]由此可以看出,经济效益和经济效果的区别是很明显的。这种区别主要是,经济效益比经济效果的层次更高,所包含的内容更广泛、更全面。经济效果仅仅是一个收入和支出的比较问题,它只是从单一方面来看问题的。而经济效益则不仅仅是一个收入和支出的比较问题,还涉及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社会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不仅涉及价值范畴,还涉及使用价值范畴;它是从多方面来看问题的。

经济效益与经济效果虽然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又有着紧密的联系。首先,它们都是表示某一经济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的结果。其次,它们都需要进行产出和投入的比较,产出多,投入少,效果或效益就大;反之,效果或效益就小。最后,在很多情况下,效益和效果是一致的,效果大,效益也好;反之,效益也差。

(二)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同时由于社会主义还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上述各方面之间在经济利益上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别和矛盾。局部劳动者和整体劳动者之间这种经济利益上相一致又相矛盾的状况,决定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必然是一种矛盾统一的关系。

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性表现在:

首先,企业经济效益是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社会经济效益是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只有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整个社会经济效益才能提高;同时只有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帮助和指导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其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是要以一定的人力、物力消耗,为社会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物美价廉的产品,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积累,也为职工生活的改善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也是要有效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产品,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

最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方法也是一致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仅需要企业努力改善管理,合理组织生产力,正确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也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合理配置社会生产力,正确确定国民经济的各项重大比例关系等,而这些也正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所必需的。

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矛盾性表现在:

第一,对于某些产品的生产,从企业看是有利的,能够提高经济效益,但从社会看却不一定是合理的,有时甚至是有害的。如有些产品的生产会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民健康,企业仍坚持生产或扩大生产,就会影响社会经济效益。

第二,对于资金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利用,有时从一个企业看是合理的,能够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但从整个社会看却不一定合理,很可能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果,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当前,很多企业的资金,特别是流动资金都很紧张,都要求银行增加贷款,但是整个国家的资金也是有限的,如何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就有一个贷款贷给谁和不贷给谁的问题。那些不能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经济效益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但由于这些资金得到了更加有效的利用,社会经济效益就会提高。特别是在基本建设中,必须集中必要的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那些非重点项目,在资金及其他方面就要让路。在各种社会资源,特别是紧缺资源的利用上,由于各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取得和利用某一资源的条件不一样,在可能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就会过多地消耗这种资源,另一些企业过多地消耗那一种资源,这在企业看来可能是合理的、有利的,但如果不能发挥有限资源的应有作用,就会影响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三,在企业之间相互协作关系上,有些企业不能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或者不能按质、按量、按时向对方提供产品,或者拒绝接收对方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有时甚至单方面撕毁经济合同,对一些企业可能是有利的,但由于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就会影响社会经济效益。

第四,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有少数企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或者竞相降价倾销产品,或者重复引进技术设备;有些产品明明国内能够生产,也不惜用高价从国外进口。这虽然能使某些企业得到一些好处,但却有损于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利于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存在着上述种种矛盾,正确处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就显得特别重要。通常人们认为,当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企业经济效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社会经济效益,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不仅不是完全合理的,而且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做到的。要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企业必须有全局观念,主动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尽可能在保证社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国家不仅要制定正确的经济政策,处理好国民经济的各项重要比例关系,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必要的条件,而且还要善于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企业经济利益,引导企业行为合理化,使之适应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要求。

(三)企业经济效益的评价

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作出正确的评价,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在如何正确评价企业经济效益问题上,过去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即要获得一定的使用价值,同时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价值相联系的各种经济范畴还客观存在,特别是经济效益的概念既然包括价值与使用价值两方面,因此,评价企业经济效益只能用包括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内的一组指标,即要建立一个指标体系。另一种意见则不同,他们认为,既然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就企业这个商品生产者而言,其生产的直接目的仍然是为了取得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同时企业要取得较多的价值,就必须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物美价廉的产品,因此,企业的经济效益只能用一个最综合的价值指标——盈利来衡量。我们认为,用单一的价值指标评价企业经济效益是符合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的,并且由盈利来充当这一指标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任何一项技术经济标的好坏,最终都要通过盈利指标反映出来。例如品种和质量指标,品种多、质量好,产品畅销,就可以增加生产,并且在实行浮动价格的情况下,产品价格也会提高,这样企业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盈利。否则,企业的产品就有可能卖不出去,或者降价出售,或者停止生产,也就不可能获得较多的盈利。如果用一组指标衡量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仅会造成经济效益的重复表现,而且还会产生很多矛盾。就一个企业来讲,不同时期各项经济指标都会发生一些变化,有的可能向好的方向变化,反映经济效益变好;有的可能向坏的方向变化,又反映经济效益变坏,这样就无法确定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即使各项经济指标都向同一个方向变化,也很难确定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究竟变好或变坏了多少。一个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历史最好水平往往分布在不同年度,究竟哪一个年度的经济效益最好呢?对于不同的企业,有的这一部分指标完成得好,有的那一部分指标完成得好,也无法确定哪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好,最后还得求助于一个综合的价值指标来衡量。有些属于使用价值范畴的效益,也可转化为价值形态。如造成环境污染,通过罚款,就转化为价值形态。但是,用一个指标衡量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否必须采用盈利指标,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因为,盈利(利改税以后,包括各项税收)只是从企业的角度对产出和投入的一种比较,它只表示企业对社会作出了多少贡献(当然,企业也留下一部分),还不能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职工带来了多少实际利益。根据前面所谈到的经济效益和经济效果的概念,用盈利来衡量企业经济效果是比较确切的,但评价企业经济效益似乎还不够全面。假定有两个企业,其生产条件完全相同,投入的劳动量(包括物化劳动和职工实际付出的活劳动)和盈利水平也完全相同,只有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同,其经济效果可以说是相同的,但经济效益却是不同的。职工工资水平较高的那个企业经济效益要高。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应该是销售净产值,即具体实现了效用的净产值。

销售净产值是能够反映包括职工收入水平在内的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好坏的一项最综合的指标。用它来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仅可以克服多指标带来的矛盾,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同时也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为了彻底打破两个“大锅饭”,分配的对象应由现在的盈利变成销售净产值。企业创造的销售净产值首先应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再在企业内部和职工之间进行分配。这样,企业无论在制定经营目标、执行目标,还是在分析、评价经营成果时,都将以销售净产值,即经济效益为中心。

用销售净产值作为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还需要明确以下几点:首先,国家必须正确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将使用价值指标价值化,即把企业的其他各项经济指标都转化为净产值指标,使其真正能够综合反映各项经济指标的好坏;其次,企业绝不可以放松对其他经济指标的管理和要求,只有重视了其他经济指标,使其得到改善,才能保证企业取得更多的销售净产值;再次,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与国家对企业的考核完全不是一回事,国家对企业的考核是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之后,对企业提出的更加具体的要求,不同的时期可以有不同的重点和内容,而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是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最综合反映;最后,销售净产值在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必须有一个合理的比例,既要保证国家的利益,又要保证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同时还要创造一个环境,使企业能够在大致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

(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有:

1.扩大生产。企业要增加自己的净产值,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首先必须扩大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要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是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二是企业的生产能力。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搞好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正确确定产品方向;加强科学研究,不断研制和生产出新产品,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扩大产品品种,满足各方面用户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还要处理好需要和可能之间的矛盾,努力搞好企业的技术改造,不断扩大生产能力。

2.提高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好坏是企业能否占领市场,不断扩大生产的前提条件。只有产品质量好,深受广大用户欢迎,才有可能增加产量。否则,就会造成产品积压,给生产带来困难。同时,在实行浮动价格的情况下,产品质量好,价格就可以提高,同样多的产品就能够取得更多的销售收入,从而实现更多的净产值。

3.降低产品成本。企业之间,除了产品质量的竞争外,还有产品价格(成本)的竞争。企业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努力改善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必须尽可能地降低产品成本。降低产品成本,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降低产品成本中的活劳动消耗,二是降低物化劳动消耗。降低活劳动消耗,不是要降低职工的工资水平,而是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中的工资费用。降低物化劳动消耗,则要通过各种物资的节约和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从而实现总费用的节约。在我国绝大多数产品成本中,活劳动费用较低,物化劳动消耗较高,仅原材料、燃料两项,一般都在70%左右。因此,企业要大幅度地降低产品成本,必须在节约物资消耗上下功夫。只有降低了物资消耗,企业的净产值才能增加。不断降低产品成本中的物化劳动消耗,有步骤地增加职工工资,逐步改变产品成本中的物化劳动消耗和工资费用的构成,应该成为每个企业努力的方向。

4.改变产品结构。产品结构是否合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极大。有些产品物资消耗多,费工费时,价格低廉;而有些产品物资消耗少,加工简单,价格却比较高。作为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要在国家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需要,尽可能地增加后一种产品的生产。当然有些产品虽然效益比较低,但市场和人民生活需要,企业也不能拒绝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国家应适当调整产品的价格;另一方面企业则要努力改进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尽量减轻产品的重量,降低原材料消耗,节约加工工时,提高劳动生产率。

总之,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工作,而要把这些工作很好地统一和协调起来,就必须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

二、工业企业的全面经济核算

(一)经济核算与全面经济核算

1.什么是经济核算。经济核算在我国虽然已经实行了多年,但对什么是经济核算的问题,人们一直还存在着不同认识。主要的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经济核算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范畴,它反映的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经济关系,即经济核算关系。社会主义实行经济核算的目的就是要正确处理这种经济关系。具体地讲,就是要处理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其商品经济关系,即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十分清楚的,不需要也不可能再实行一种什么制度来处理这种关系。因而经济核算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这种观点可称为“关系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经济核算是管理经济的一种具体方法,它主要是通过记账、算账,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监督,并把生产经营成果同劳动消耗和资金占用进行比较,以便用一定的人力、物力消耗和资金占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都需要记账、算账,都要提高经济效益,只是经济效益的内容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不同,因而经济核算不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而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种观点可称为“算账论”。为了使上述两种意见取得一致,有的同志还提出了把经济核算和经济核算制加以区别的观点,认为经济核算制是一种管理制度,主要是用来处理社会主义条件下各方面经济关系的,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而经济核算则是一种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记账、算账,以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效益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所共有的。并且认为,所以造成上述分歧,主要是因为经济核算制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而在俄文中经济核算和经济核算制又同是一个词。

我们认为,上述意见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缺乏对事物进行具体的、深入的分析。特别是那种把经济核算同经济核算制割裂开来的看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着矛盾。所谓制,就是制度。要实行经济核算,就必须建立各种相应的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政策、法令、核算办法及责权利方面的规定等,总括起来,就叫经济核算制。如果把经济核算和经济核算制加以区别的话,那么经济核算制则应包含在经济核算之中,是经济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另一方面就是具体的核算业务,即所谓的记账、算账。我们认为,经济核算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一方面包括处理经济关系的内容,用各种法令、制度明确经济活动当事人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另一方面又包括记账、算账的内容,通过经营成果和劳动消耗的比较,提高经济效益。过去,由于经济管理体制上存在着统收统支、“吃大锅饭”的弊病,不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企业的经济利益同其实现的经济效益完全脱钩,职工的经济收入又同劳动贡献不相联系,使企业和广大职工很少考虑经济效益的提高;尽管企业的记账、算账工作照常进行,但事实上早已离开了经济核算的原则。只有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正确处理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之后,企业才开始真正走向注重经济效益的新路子。反过来,如果没有大量的记账、算账工作,也就无法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更谈不上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制正是在对每个单位和职工取得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计算、考核的基础上才建立起来的。同时,企业还必须进行大量的专业核算,从各个方面进行成果与消耗的核算、比较,以便用一定的劳动消耗和资金占用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总而言之,经济核算作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劳动消耗和资金占用的控制、监督和计算,并与其生产经营成果进行比较,必须进行大量的记账、算账工作,这一点对于社会主义企业和资本主义企业都是一样的。而它作为一个客观的经济范畴,又不仅仅是一个记账、算账的问题,而且还体现着一定的经济关系。在不同的经济制度下,经济核算所反映的经济关系的内容不同。正是由于这一点,社会主义经济核算与资本主义经济核算的目的和范围又是不同的,核算的具体内容和方法也存在着区别。

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企业是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其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各个资本家或资本集团所有。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其经济核算必然服务于这一目的,以保证资本家用一定的垫支资本,取得最多的利润。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资本家及其代理人除要尽可能地减少物化劳动消耗外,还要千方百计地压低工人的工资。至于活劳动本身的节约,资本家是不关心的,只有当这种节约有利于资本节约时,资本家才予以关心。可以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节省最终都表现为资本的节省。这种劳资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根本对立,决定了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广大工人群众不可能真正关心经济效益的提高,其经济核算工作只能由少数人进行。同时由于资本主义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也是对立的,彼此处于你死我活的竞争之中,其经济核算只能局限在企业内部,而不能扩展到整个社会。

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样,就使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支持。同时由于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根本利益也是一致的,彼此之间虽然存在竞争,但归根结底是一种相互协作和促进的关系。因而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工作不仅能够在各个企业内部广泛、深入地展开,而且也能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这是社会主义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标志之一。

2.什么是全面经济核算。全面经济核算是由经济核算发展而来的。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经济核算比资本主义经济核算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要广泛得多、深刻得多,即全面得多。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只是为经济核算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可能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必须有合理的经济管理体制作保证,并要进行大量的具体工作。过去,由于我们在经济管理上存在着统收统支的弊病,使社会主义经济的这一优越性没能充分发挥出来,企业经济核算的广度和深度都受到了很大限制。这主要表现在,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它们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实现的经济效益严重脱节,经济核算工作只由个别部门、少数专业人员进行,并且局限于对直接生产过程的核算上。然而,这只是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而出现的暂时现象,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本身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正是根据经济核算出现的新局面及该项管理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经济界才提出了全面经济核算问题。所谓全面经济核算就是要全面地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全面地进行记账、算账工作。

全面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就是处理好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企业与企业的关系和企业内部的关系。企业与国家的关系和企业内部的关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对国家的经营责任制及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加以解决,企业与企业的关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经济合同制及贯彻等价交换原则加以解决。这些都是全面经济核算的具体实现。全面经济核算就是要运用各种经济技术指标确定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并通过目标的分解、落实,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核算:

一是全企业的核算。即整个企业(包括公司、分厂、车间、班组)的生产、技术、管理以及生活服务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要实行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益。

二是全员的核算。即从领导到群众,从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到工人,人人都要明确经济责任,都要参与经济核算工作,为实现企业的总目标作出贡献。

三是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核算。包括简单再生产全过程的核算和扩大再生产全过程的核算,即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物资供应和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都要进行成果与消耗的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力求把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结合起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此,不仅要进行事后的核算、反映,而且还要进行事前和事中的预测、控制与监督。

四是全社会的核算。即要把企业经济核算同整个国民经济核算结合起来,处理好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关系,通过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

从以上可以看出,经济核算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全面经济核算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特征。

还需要指出的是,全面经济核算并不是存在于经济核算之外的另一种事物,而是对经济核算更全面、更严格的要求。如前所述,就社会主义经济核算来说,它本身就已经包含了这些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经济核算的提法似乎没有必要。然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济核算也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全面的,全面经济核算的实行还需要很多具体条件。从我国的情况看,全面经济核算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十分曲折的过程,直至目前,还不能说所有的企业都已实行了全面经济核算。相应的,人们对全面经济核算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为了突出社会主义经济核算的特点,反映我国经济核算发展的过程,并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核算和其他各项非综合性的管理,我们认为还是提全面经济核算为好。

3.为什么要实行全面经济核算。按照我们对经济核算和全面经济核算的认识,社会主义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的客观必要性在于,它是合理组织社会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客观需要。

首先,从合理组织社会生产力看,它是有计划地分配劳动于各个部门和生产的各个阶段的要求。现代的社会主义生产是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它不仅要求企业内部的生产活动具有严密的计划性,而且整个社会生产都必须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这就是马克思提出的“在各个生产部门中有计划地分配劳动时间”的规律。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各个企业内部和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人财物、供产销的平衡。平衡的过程不仅是进行计划工作的过程,也是开展经济核算工作的过程。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不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规律,而是一切社会化大生产的普遍规律,只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它是通过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曲折迂回地实现的。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可以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通过各种计划指导和宏观的调节机制,把社会生产纳入按比例发展的轨道。同时还通过市场调节,弥补在计划工作中由于人们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之间存在差距所造成的不足。

其次,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看,它是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全体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同时,又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劳动还不能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职工个体劳动者、企业集体劳动者和社会整体劳动者在经济利益上还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别和矛盾。为了正确处理这种差别和矛盾,对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分配就必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为此,就要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进行计量、评价和考核,并对产品的分配进行计算和监督。这些都离不开经济核算工作。同时,社会主义企业仍然是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还只能通过企业这个基本环节来实现。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还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而是先转化为集体劳动,而后才转化为社会劳动。在这种情况下,按劳分配就不可能由社会直接对每个劳动者进行,而必须先由社会对劳动者集体进行按劳分配,然后再由集体对每个劳动者进行按劳分配,即通常所说的“两级按劳分配”。实行“两级按劳分配”,必须给企业相对独立的经济权益,承认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以收抵支,并取得盈利。这样,在客观上也要求企业实行全面经济核算。

(二)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的条件

企业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的条件可以分为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过去认为,企业实行经济核算的外部条件是,企业有独立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同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在银行设有账户,能够取得银行贷款,用自己的收入抵偿自己的支出并取得盈利等。其实,在这些条件下,企业只能进行传统的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核算。要实现我们所说的全面经济核算,企业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经济权益。就权限方面来说,它必须具有生产计划权、物资采购权、产品销售权、人事安排权、自有资金支配权等。有了生产计划权,企业才能进行正确的经营决策,确定自己的经济效益目标;有了物资采购权,企业才能进行物资供应过程的核算,尽可能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有了产品销售权,企业才能对产品销售过程进行核算,以便用同样多的产品取得更多的销售收入,并节约销售费用;有了人事安排权,企业才能合理使用劳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了自有资金支配权,企业才能加强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求得生存和发展。总之,企业有了自主权,才能在全企业范围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核算、比较和监督,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否则,什么都控制得死死的,企业就无从进行经济核算,即使记账、算账照常进行,也只是一种形式。企业有了一定的权限,还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样才能产生经济核算的内在动力,调动全体职工开展经济核算的积极性,变“要我算”为“我要算”,从而实现全员的核算。

企业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的内部条件,就是全面经济核算的基础工作。这些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定额、原始记录、计量和内部价格等。技术经济定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定时间内有关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及占用的标准。它不仅是企业计划管理的工具,同时也是开展经济核算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定额对经济核算的基础作用表现在,它既是确定经济核算目标,划分经济责任的依据,又是监督、控制各种消耗,实现经济核算目标的手段,也是核算分析和进行利益分配的重要资料。可以说,没有技术经济定额,就无法进行经济核算,各项开支只能采取吃“大锅饭”的办法。原始记录是对各种经济活动的最初记录。没有原始记录,核算就没有数据,原始记录不准,核算就会出现假象。原始记录的作用在于全面地、客观地记录和反映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以便分清经济责任,实行按劳分配,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分析和比较,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计量是用同一种标准单位量去测定另一同类量的数值。健全而准确的计量是取得系统而可靠的原始记录的前提。因此,计量也是全面经济核算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厂内计划价格对全面经济核算的基础作用在于,它不仅是企业进行内部结算,正确划分经济责任的工具,而且是简化核算手续,及时编制各种报表的必要条件。厂内计划价格,主要包括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价格,半成品、在制品、外购件价格,劳动工时和劳务协作价格等。各种计划价格一般都由企业财会部门统一制定并修改,其他单位不能擅自变动。

(三)企业的全面经济核算体系

企业实行全面经济核算,除需创造必要的条件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经济核算体系,包括组织体系、指标体系、方法体系和结算体系。

1.组织体系。建立全面经济核算的组织体系,就是要解决由谁来进行经济核算的问题。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只有建立健全专业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管理人员,才能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全面经济核算。我国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企业的行政领导是在厂长统一指挥下分级进行的。经济核算机构一般都和行政管理机构相一致,如系三级管理就实行三级核算。在厂级,要设立总会计师和财务会计科,各职能科室也应设置经济核算小组或配备专门的经济核算人员;车间要设立经济核算小组,其他组室也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经济核算人员;班组则应设立兼职工人核算员和其他管理员。这样,就可以在厂长领导下,由总会计师负责,以财务、计划、劳资等部门为中心,把其他科室的专业核算都组织起来,形成厂级核算;在车间主任领导下,以经济核算组、计划组为中心,把其他组室的核算都组织起来,形成车间级核算;在班组长领导下,以经济核算员为中心,组织其他工人管理员,进行班组核算。同时,还可通过厂部各科室对车间各组室、车间各组室对班组各工人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形成各专业口核算。最后,再通过厂长对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对班组长的行政指挥,把各级各口的核算都统一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以厂级核算为主导,以车间核算为纽带,以班组核算为基础;以各项专业核算为主导,以群众核算为基础的,上下衔接、纵横交错的经济核算网络,把企业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经济核算的轨道。

建立经济核算的组织体系,要符合简政放权的要求。既要注意加强业务,又要简化机构和人员,既要加强统一领导,又要层层放权。特别是各级各口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关系一定要明确,防止产生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只顾本单位利益,不顾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现象。

2.指标体系。建立全面经济核算的指标体系,就是要解决核算的对象和内容问题。企业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后,一般都开展了目标管理。由于目标的确定和展开,各级各口和每个职工都有自己的生产、经营或工作目标。厂级目标就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总目标,它由一组包括产量、品种、质量、资金、成本、消耗和实现利润、上交利润等大指标组成;车间、科室、班组和职工个人的目标都是企业总目标的组成部分,它们也都分别由一组中指标或小指标组成。这些指标就是各级各口开展经济核算的内容。它们由大到小,由少到多,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宝塔形的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价值指标,一类是使用价值指标,一类是工作要求和协作要求。居于宝塔顶端的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总目标,它一般由价值指标和使用价值指标构成,越向宝塔的底层,价值指标的相对数量越小,使用价值指标和工作要求与协作要求越多。指标越具体,越便于职工群众掌握和运用。这些指标落实到每一个职工,就能使他们都参加到经济核算工作中去。

3.方法体系。实行全面经济核算,还要有一套系统的核算方法,即要建立方法体系。它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三个方面的内容。

会计核算是整个核算方法体系的中心,它是一种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以货币形式为尺度,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连续、系统、全面的核算。实行两级会计核算的大型企业,每级都应健全账簿、账户、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以便充分利用会计核算的职能,对企业资金的分布和运用情况、成本升高或降低情况、盈利的实现和分配情况等,进行系统的核算、反映、分析和监督,向企业领导人提供决策资料和积极建议,为合理使用资金,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统计核算不仅可以用货币形式,而且可以用实物等其他形式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状、过程和结果记录下来,进行整理、分析和调查研究,从而找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规律,对未来作出科学的预测。扩大企业自主权后,企业经济核算向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充分发挥了统计核算的作用,把一切重要决策都建立在可靠的数据基础之上。不少企业从厂部到班组各级都建立了各种统计台账,开展了统计核算。不仅各项计划的编制、成本、资金、利润目标的确定和预测,各种技术经济定额的制定、修改都是通过大量的统计核算完成的,而且它还成为考核各单位和个人经营及生产成果的主要手段。如有些企业实行的成本日核算、资金旬预测、责任成本和质量成本等,都是运用统计核算进行的。统计核算的大量运用,一方面使企业的经济核算更加全面和深入,但另一方面也使核算工作变得更加复杂起来。有些核算内容本来是可以同会计核算统一起来的,但由于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企业经济核算的发展还不够适应,因而只得采用两套核算办法,造成了工作上的重复。如何把统计核算同会计核算结合起来,使其相互补充,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明确核算重点,简化核算手续,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业务核算是对个别局部业务的核算。它是开展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的基础,较适合于基层核算。业务核算能够及时地把原材料、工时、动力等消耗及定额或计划执行情况反映出来,以便发现问题,随时予以解决。它较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更加简便灵活,便于群众掌握运用,但反映的问题往往带有一定的局限性。

总之,各种核算方法都有自己的特定用途和利弊,只有把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核算方法体系,才能运用多种形式对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控制和监督,实现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核算。

4.结算体系。建立全面经济核算的结算体系,目的在于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各单位和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明确划分他们之间的经济责任,从而实现各级责权利的紧密结合,调动全体职工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

健全经济核算的结算体系,要建立三个方面的制度,即企业内部合同制、结算制和奖惩制。关于工业企业的经济核算制,将在下一节中讨论。

(四)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

经济活动分析是企业经济核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只有核算,没有分析,就只能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情况,而不能进一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更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就达不到全面经济核算的目的。过去,一提到经济活动分析,总认为是事后的分析。其实,经济活动分析不仅有事后的分析,也有事前的分析和事中的分析。如企业在制定生产经营目标,进行预测、决策时的分析,以及在执行目标、进行控制时的分析就是事前和事中的分析。随着企业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重点正在由事后分析转向事前和事中分析。当然,事后分析对下一个过程来说也是事前分析。

1.经济活动分析的内容和形式。经济活动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分析、成本分析、利润分析、资金分析、劳动工资分析和经济责任分析等。

生产分析首先要对产品产量、品种、质量、新产品试制等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这些指标完成与未完成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产量、品种、质量对工业总产值、商品产值和净产值的影响等。

成本分析首先要对商品产品总成本、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等进行分析,然后再进一步对料、工、费或成本项目进行分析,找出成本升降的主要原因。

利润分析首先要对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进行分析,进而分析营业外收支和利润计划完成的情况、原因,以及各种利润率和利润分配的变化情况。实行利改税以后,利润分析要改为对各种税收和留利分配情况的分析。

资金分析主要是对固定资产构成、流动资金占用和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要对百元固定资产创造的利润、产值,流动资金的分布、周转和资金利润率的变化情况等进行分析。

劳动工资分析首先要对全厂职工人数及其构成、工资总额、标准工资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分析全员劳动生产率、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工资的升降情况,提出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措施。

经济责任分析是在其他分析的基础上,对各个单位和职工在实现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中所起的作用及应负的责任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对奖金进行分配。这种经济责任分析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后一些企业在经济活动分析方面增加的新内容。实践证明,它是一种明确经济责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

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备分析、材料分析和销售分析等。

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多种形式。如按分析进行的间隔时间可以分为日常分析和定期分析;按分析问题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分析和专题分析,按进行分析的人员可以分为专业分析和群众分析,等等。

日常分析是在全面经济核算工作中进行的不定期分析。通过它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为定期分析积累资料;定期分析是指按规定的时间,如年、季、月、旬、周等进行的分析。定期分析可以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比较系统的分析,并与不同的时期进行比较,发现偏差,纠正偏差,改进工作。开展定期分析有利于使分析工作制度化。

全面分析是对企业、车间或班组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它一般要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进行。通过全面分析可以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由各方面分别落实。专题分析是对某一方面或某一专门问题进行的比较深入的分析。进行专题分析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通过分析进而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以解决一些关键问题。

专业分析是指各级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的分析,群众分析则是职工群众自己进行的分析。专业分析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才能深入,群众分析要有专业人员的指导才能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各种分析是交叉进行的,并且有些分析既是这种分析,同时又是那种分析。如定期分析一般都是全面分析,不定期分析一般都是专题分析,但专题分析可以是不定期的,也可以是定期的,等等。分析可以用表格加文字说明,也可以用文字报告,还可以采取会议形式。具体用哪种形式,企业可根据需要而定。

2.经济活动分析的程序和方法。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一般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的:

(1)积累和占有资料。包括核算资料、计划资料、历史资料、同行业资料、国内外先进水平资料等。对收集到的各种资料要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特别要注意其真实可靠性。如果对有些资料产生怀疑,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2)进行对比,找出差距。即把通过核算得来的本期计划执行情况的资料同其他资料分别进行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差距。在对比时要特别注意各项指标的可比性,剔除各种不可比因素。如果有些资料口径不一,必须经过调整取得一致后才能相比。

(3)开展分析,查明原因。把通过对比找出的差距进行排队,逐一进行分析。先分析主要矛盾,后分析次要矛盾。对每一个差距,要先查明产生它的各方面原因,然后再对每个方面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它的各种因素。对其中的主要因素,要再分析。这样一层层深入,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4)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分析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对通过分析找出的差距和原因,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以改进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经济活动分析的方法有比较法、连锁替代法和差额计算法等。

比较法是经济活动分析中最基本最简便的方法。它通过实际与计划比,本期与上期或最好水平比,本单位与其他先进单位比等,找出存在的差距。这种方法主要用于经济活动分析的第二阶段,它还不能揭示发生差距的原因。

连锁替代法是测定各变化因素对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方法。它运用计算费用的某一公式,先将各因素的计划数代入公式,计算出计划金额,然后逐一将各因素的计划数换成实际数,每次替代计算的结果与替代前的差额即为该因素对计划指标的影响数,各影响数之代数和,就是该指标实际与计划数的差额。现以对材料费用的分析举例说明。假定某种产品产量及消耗某种材料的计划数和实际数如表6-1所示。

表6-1

从表中可以看出,影响材料费用的因素有产量、单耗和材料单价,共影响12600元。运用连锁替代法计算各因素影响金额分别为:

运用连锁替代法,如果各因素的替代顺序不同,计算出的各因素影响结果也不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证不同时期核算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替代顺序一经确定,就不要随意改变。

差额计算法是用某因素实际数与计划数的差额计算该因素对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方法。它实际上是连锁替代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仍以上述资料为例,计算各因素影响如下:

计划数:1800×25×1=45000(元)

产量影响:(2000-1800)×25×1=+5000(元)

单耗影响:2000×(24-25)×1=-2000(元)

单价影响:2000×24×(1.2-1)=+9600(元)

综合影响:57600-45000 =12600(元)

3.经济活动分析的组织。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的组织与整个经济核算工作的组织是一致的,即除了分级进行综合分析外,各级都还要进行各种专题分析。一般情况下,各级综合分析分别由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职能科室、专业管理人员、工人管理员共同进行,各种专题分析分别由各职能科室或专业人员进行。无论是综合分析还是专题分析,一般都要有书面报告。对分析提出的问题,本单位、本部门能够解决的,由本单位、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解决;本单位、本部门不能解决的,提交上一级统筹解决。

三、工业企业的经济核算制

我们曾谈到,经济核算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应包括经济核算制和经济核算业务两方面的内容,现对这两方面的内容分别作进一步讨论。

(一)经济核算制的概念

1.什么是经济核算制。在讨论经济核算的概念时已经指出,所谓制,就是制度,要实行经济核算,就必须建立健全经济核算的各项制度,即经济核算制。同时还指出,经济核算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特有的,全面经济核算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特征。按照这种认识,经济核算制也不应该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相互结算,以及企业内部的资金、利润、成本核算等也都有一整套的制度、办法,这也可被认为是经济核算制的内容。但是,由于经济核算制这个概念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后并针对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提出来的,因而一提到经济核算制,人们就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特有的。其实,经济核算制作为企业在独立经营的基础上,以收抵支,取得盈利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它的实质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我们不能因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前没有人提出过经济核算制这一概念,就认为资本主义企业没有经济核算制。

社会主义企业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制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他指出:“我想,各个托拉斯和企业建立在经济核算制基础上,正是为了要他们自己负责,而且是完全负责,使自己的企业不亏本。”[7]他还指出:“国营企业实行所谓经济核算制,同新经济政策有着必然的和密切的联系,在最近的将来,这种形式即使不是唯一的,也必定会是主要的。在容许和发展自由贸易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原则。”[8]可以看出,列宁所说的经济核算制实际上就是对社会主义经济也要实行商业原则,即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根据上述原则,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核算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拨给或通过银行借贷,使企业占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由企业自己组织、使用和管理这些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在银行单独开设账户,与其他企业签订经济合同,企业开展独立核算,用自己的收入抵补支出,并取得盈利;在国家统一领导和宏观控制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企业有管理的自主权,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各项占用和消耗都有定额,所有财产和资金的转移、使用都有严格管理和记录,一切收入和支出都有严密的手续;对日常经济活动实行连续、系统和全面的核算、控制和监督,对利润、成本、资金进行科学计算,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单位和职工进行利益分配。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业,通常被称为独立核算企业。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不仅国家要对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也要实行经济核算制。这几个方面都是经济核算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相互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国家对企业实行了经济核算制,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才有可能实行经济核算制;同时,只有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实行了经济核算制,国家对企业实行的经济核算制才能巩固和落实。

2.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的区别与联系。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我国工业企业在进一步健全经济核算制的同时;又普遍实行了经济责任制。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都是经济管理的基本制度,同时又都涉及企业的责任、权力和利益问题。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区别是:

(1)实行的主体不同。经济核算制只适合于以收抵支并取得盈利的经济组织;而经济责任制不仅适合于经济组织,也适合于其他非经济组织。例如,企业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各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能实行经济核算制,但却可以实行经济责任制。而对各种经济单位既可以实行经济责任制,也可以实行经济核算制。(www.daowen.com)

(2)包含的内容不同。经济核算制既包含明确各方面经济责任的制度,也包含对成果与消耗和占用进行核算、比较、分析的各种制度,而经济责任制一般则只包含明确经济责任的各项制度。例如,财务、成本和经济活动分析方面的制度属于经济核算制的内容,但却不属于经济责任制的内容。

(3)强调的重点不同。经济核算制强调的是经济单位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经济责任制强调的则是责权利的紧密结合。尽管实行经济核算制也必须做到责权利的结合,但不实行经济核算制也可以做到责权利的结合。

经济核算制与经济责任制既有着明显的区别,又有着紧密的联系,并具有相同之处:

(1)根本目的相同。二者的根本目的都是要提高劳动者和劳动者集体的工作效率,对经济组织而言,就是要提高其经济效益。

(2)基本实质相同。二者的基本实质都是要使劳动者和劳动者集体对自己的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完全负责,从而实现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根本目的。

(3)主要手段相同。二者所采取的手段都是责权利的结合,即在明确各个劳动者集体和劳动者个人责任的基础上,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并把他们的经济利益同他们承担的工作或经济责任及实现的工作或经济效果紧密结合起来,以增强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工作或生产积极性。

(二)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什么是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指的是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要具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人地位,要单独核算自己的经营成果,并对其承担全部责任。它是企业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享有充分权利和承担完全责任的一种原则或制度,是整个经济核算制的核心。其主要内容是:企业要以收抵支,自计盈亏;同时要对自己的盈亏负责,由其盈亏状况决定本身事业的兴衰和经济利益。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一切商品生产者的经济特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必须以收抵支,并取得盈利,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否则,生产经营活动就不能继续下去,就要遭到破产。要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就必须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当企业生产或经营某种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企业就能取得较多的盈利,在作了各种社会扣除之后,企业自身也能得到较多的经济利益。否则,企业就不能得到平均利润,甚至亏本;不仅不能对社会做出较多的贡献,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受到损害。

企业的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只有实现了企业的独立核算,才有可能实现企业的自负盈亏;同时只有企业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才有意义。过去,在统收统支的经济管理体制下,企业大都也是独立核算的,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盈亏却由国家全部包了下来,这样,独立核算就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也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可见独立核算只是经济核算制的一种形式,自负盈亏才是它的实质。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并不难,困难在于实现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负盈亏。

2.全民所有制企业能否实行自负盈亏。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目前不仅在实践上没有真正做到,在理论上也还存在不同认识。有的同志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无法实行自负盈亏的。因为企业盈利了,可以取得相应的经济收入,而企业亏损了,甚至倒闭了,最后还得由国家弥补或者包下来。这种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是有道理的,但它是从旧的经济体制出发来认识问题的。在旧体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不仅没有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而且没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就只能而且应当由国家负责。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企业逐步有了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也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即由单一的全民所有变为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所共有,这样,企业的盈亏也就可以由它的所有者——国家、企业和职工共同负责了。当然,这样的企业也就不同于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了。

前面已经讲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一切商品生产者的经济特征。既然社会主义还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我们就应当按照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坚定不移地把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推向前进。这一点也正是经济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取得较快的、突破性的进展,很多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不能尽快搞活,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清有着密切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企业和资本主义企业都要实行自负盈亏,但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企业的自负盈亏也就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的自负盈亏。资本主义企业以人格化的资本为主体,实行自负盈亏,迫使企业改善管理,追求技术进步,归根到底在于增大剩余价值,结果是造成资本家对工人的更加深重的剥削;而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体是劳动者集体,实行自负盈亏则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不但增加国家与社会的利益,而且增加职工的经济收入和物质福利,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3.企业如何实现自负盈亏。要实现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了要扩大和落实企业的自主权,明确企业的经济责任,给企业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实现责权利的紧密结合外,还必须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使企业对生产资料拥有一定的所有权。使企业对生产资料拥有一定的所有权是实现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以出现了企业“只负盈不负亏”的情况,与企业对生产资料没有一定的所有权有很大关系。在企业对生产资料没有一点所有权,同时又没有更多的后备资金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亏损,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生产,除由国家财政补贴外,别无他途。

如何才能使企业对生产资料拥有一定的所有权呢?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不仅要承认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离的,而且要承认生产资料所有权本身也是可以适当分割的。但这种分割,并不是像股份经济那样,国家拥有多少,企业拥有多少,而是它既属于国家,又属于企业,具有双重性质,但企业的所有权必须隶属于国家的所有权,即在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来实现企业的所有权。这样,并不影响国家对生产资料充分行使所有权。如果国家认为有必要,仍然有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行政干预,仍然可以按照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安排企业的关停并转。另一种意见是,要实行股份共有制,使国家、企业和职工都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拥有一定份额的所有权。其具体做法是:把国家的投资(包括过去的和今后的投资)作为国家股;把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企业用留利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作为企业股;同时向职工发行一定的股票,作为职工个人股。当企业盈利时,税后利润按股分红;企业亏损时,由持股各方共同承担。我们认为,上述两种意见,前一种并不能真正解决国家和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后一种则能够使企业的财产关系明确化,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要建立合理的计划体系。要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就要保证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自负盈亏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而要保证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合理的计划体系。建立合理的计划体系,关键又在于缩小指令性计划。近两年,国家虽然已经大大缩小了指令性计划的范围,但具体到每个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指令性计划任务仍然过重。据辽宁省经委反映,1985年国家计委下达的工业指令性计划产品的品种已由原来的123种减少为60种。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范围是大大缩小了,但国家各工业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并没有相应减少。仅机械、电子、化工、有色金属四个部门下达的大品种指令性计划指标就达232种。很多企业生产的产品绝大多数仍被列入指令性计划,且任务较重。生产钢、钢材、生铁、纯碱、水泥、平板玻璃等主要工业产品的大型骨干企业所承担的指令性计划任务占整个生产任务的比重,一般都在90%以上。如鞍钢的指令性计划任务占整个生产任务的比重:钢为94%—97%;钢材为94%;生铁为91%—98.5%。全省大中型水泥厂承担的指令性计划任务约占这些企业全部生产任务的92%,基本上没有什么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计划内和计划外产品的价格差异很大,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是决定于企业的经营决策是否正确和产品成本高低,而是取决于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多少,企业难以自负盈亏。因此,要使企业自负盈亏,就必须减少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数量,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数量,建立一个以指导性计划为主同时辅以指令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计划体系,并且对指令性计划也要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在具体品种和价格上都应有一定灵活性。

(3)要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市场是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企业能否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是否有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现在国家规定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采购权和产品销售权,但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这些权利很难落实。企业没有必要的经营自主权,也就无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自负盈亏也就无法实现。

建立健全市场体系,不仅要建立生产资料市场,还要建立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等,但当前最为迫切的是健全生产资料市场。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商品市场体系,必须彻底改革原有的商品流通体制。今后应当在已经采取的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继续缩小由国家统一调拨分配的商品的范围和数量,扩大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商品的范围和数量。当前突出的问题是生产资料市场还未形成,主要物资还靠计划统一分配。为此,要下决心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减少整个社会对生产资料的需求总量,逐步改变当前存在的生产资料卖方市场状况,待条件成熟后,进一步改革物资管理体制,以形成一个统一的生产资料市场。

(4)要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也是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一个重要条件。产品价格不合理,企业的经济效益得不到客观的反映,企业也就无法对自己的经营成果负责。过去,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相对固定的计划价格体系,产品价格长期不变,既不反映产品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要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就必须对这种价格体系进行改革。

改革价格体系,应采取“先调后放、调放结合、以放为主、放中有管”的方针。调,就是调整不合理的产品价;放,就是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管,就是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改革,要逐步建立起能够灵敏反映市场变化的以浮动价格为主体同时辅以相对固定价格和自由价格的价格体系。

实行以浮动价格为主体的价格体系,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由于实行浮动价格,既要规定价格的基准线,又要规定价格的浮动线,因而它既符合商品经济的需要,又具有计划经济的特征。

(5)要完善税收体系。要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还必须进一步完善税收体系。在税收方面,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们对企业实行的是单一税种,即企业只向国家缴纳工商税,其余的盈利均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这在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的财政体制下是无关紧要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利改税第一步和第二步的推行,我国的税种、税率有了很大的改变,这对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利改税又以另一种形式把税收和利润混在一起,使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仍然模糊不清,不利于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当前,税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征收调节税不合理。征收调节税的目的是要调节企业因客观条件优越而取得的级差收益。但由于企业收入的差别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二者是很难区分的。这就使调节税没有一个客观的依据。很多企业缴纳的调节税,实际上不是级差收入,而是企业通过主观努力而得到的收益。这样的调节税同企业自负盈亏的原则是相矛盾的,它必然会挫伤先进企业的积极性。

完善税收体系,最根本的是要把税利再分开,并逐步减免以至于最后取消调节税。实行税利分开,国家作为政权机构向企业征税;同时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这就把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理顺了。减免和取消调节税不仅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负,更重要的是要使税收负担合理化。只有在产品比价关系基本合理的基础上,对同类企业实行同税种同税率,做到国税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要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工作。为了实现企业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还必须搞好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工作。一方面,企业的经济权益需要有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也要有法律的保证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管理不善、收不抵支、长期亏损的企业,要允许其破产。对其破产的条件,破产后职工的救济、安置和财产处理等都必须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制

1.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的实质。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是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的具体落实。它的实质是调节和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各方面的经济关系。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要求企业对自己的经营成果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企业就必须在内部实行经济核算制,把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职工。一个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以及能否全面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取决于企业内部各单位、各环节和全体职工的工作好坏及其讲求经济效益的程度。只有企业内部各方面都能对自己的工作和生产经营成果负责,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才能有可靠保证。否则,这一经济责任就会落空。可见,企业内部实行经济核算制是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客观要求,是整个经济核算制的重要环节。

实行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把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职工,并赋予他们相应的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就可以增强全体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他们为社会、为个人劳动的积极性。因此,实行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也是发扬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实现职工当家做主的客观要求。

2.建立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的原则。建立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分权相结合。建立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必须把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按照企业内部各单位及每个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层层加以分解落实,建立一个能够保证企业经营总目标实现的经济效益责任分工体系。为此,就要相应地分级分权。如果只规定各单位和每个职工的责任,而不给予相应的权利,这些责任就不能落实。但是,一个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既取决于各个单位和每个职工的工作情况,又取决于他们之间的相互配合。各单位的经济效益与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会发生矛盾。为了调节这种矛盾,就必须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特别是在对经济指标进行分解落实时,必须搞好各项指标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否则,就会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2)兼顾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后,不仅职工的收入水平决定于企业的盈亏状况,而且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要靠企业的自我积累。因此,实行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必须兼顾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兼顾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关键是要正确确定企业的利益。只有正确确定了企业的利益,才能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企业的经济利益有了保证和增长,就能够更好地进行技术改造,使生产得到更大发展,从而为职工和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在实行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中,能否兼顾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不仅直接关系到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而且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而关系到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一根本制度的顺利推行。

(3)责权利相结合。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实际上就是要正确划分企业内部各单位及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由于一定的经济权力是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前提条件,一定的经济利益又是实现一定经济责任的内在动力,因此建立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还必须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以便实现责权利的层层结合。只有实现了责权利的紧密结合,经济核算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才能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才能很好地完成。

3.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的基本形式。实行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随着经济核算由一般核算向全面经济核算的发展,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的形式也由单一变为多样化,主要有:

(1)统一核算,统计盈亏。即整个企业统一核算经营成果,统一计算经济效益,企业内部各单位不单独计算“盈利”或“亏损”。实行这种经济核算制形式,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也要在企业内部层层分解落实,也要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但分解落实的经济指标一般都比较具体,大多是一些实物指标和工作要求,而对那些比较综合的经济指标,如成本、资金、利润等则不下达到各单位。这种形式一般只适于那些实行一级财务、成本核算的小型企业。其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经济责任不能全部落实,企业内部各单位的权利较小,经济利益的分配缺乏可靠的依据,不利于充分发挥各单位和每个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2)单位核算、各计盈亏。即企业内部各单位(如分厂、车间等)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各自计算“盈利”或“亏损”。但这种“盈利”或“亏损”只是评价各单位工作成果的一项指标,而不是要这些单位对盈亏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各单位和职工的经济利益虽同其“盈亏”有一定联系,但主要或并不完全取决于这种“盈亏”,而是取决于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

企业内部单位独立核算、各计盈亏,实际上是一种内部利润考核制度。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内部利润的内容和计算方法也不同,有的把车间成本降低额视同“利润”,有的按产品售价(内部计划价格或外销价)与成本计算车间“利润”。把车间成本降低额视同“利润”的,对成本降低额的计算方法又有所区别,有的是本期实际与上期实际比,有的是本期实际与本期计划比。对物资采购部门,一般都把材料采购成本降低额视同“利润”。各单位实现内部利润的多少也就反映了它的“盈亏”状况。

企业内部实行单位独立核算、各计盈亏,要求企业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不仅基础工作要健全,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也比较强,特别是财务和成本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分级分口的管理体系,把资金、成本和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都分解落实下去。这种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形式,能够明确划分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并把他们的经济利益同其实现的生产经营成果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发挥广大职工节约开支,降低产品成本,改善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

(3)单位核算,自负盈亏。即把企业内部各分厂视为独立单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并在一定程度上由其自负盈亏。实行这种核算形式,各分厂一般都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如在银行单独设有账户,能够直接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等。相应的,职工的经济利益也主要地取决于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这种形式虽然也有极少数实行分权型管理的大型联合企业采用,但在提法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些问题。

4.关于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些同志提出了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的问题(有的同志还提出小企业也要划小核算单位),有的企业在这方面还进行了尝试。这个问题的实质也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采取什么形式的问题。所谓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大企业的分厂(车间)或更小的单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自计盈亏,以实现责权利的层层结合;二是给上述单位以生产经营自主权,使其在完成总厂(厂部)或上级单位下达任务的前提下,有一定直接对外开展经济业务的权力,并可根据实现的经济效益取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就第一层意思而言,它事实上就是前面讲到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的第二种形式,很多企业早已实行了;就第二层意思来说,它近似于上述第三种形式。这里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首先是企业的法人地位问题。将大企业的分厂(车间)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赋予直接对外开展经营业务的权力,使之在一定程度上自负盈亏。这里就有一个是否要改变大企业的法人地位,使分厂(车间)也成为法人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原有的大企业和划小后的核算单位同时具有法人资格,即实行所谓“两级法人”;另一种是保留原有大企业的法人地位,划小后的核算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可以由原有大企业授权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此我们基本同意后一种意见。但如何授权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其次是企业的统一指挥问题。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必须有高度集中的统一指挥。但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给分厂(车间)一定的直接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力,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企业的统一指挥。所谓统一指挥,从广义讲,应包括统一经营决策、统一经营计划和统一指挥调度。如果不能保证这几方面的统一,企业的整体发展和目标的实现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可能有的同志会讲,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可以不下放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经营计划权和指挥调度权,以保证企业的计划性和统一性。但如果是这样,分厂(车间)的经营自主权也就很难保证,提出划小核算单位就没有什么新的意义。

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拼设备、拼体力和企业内部的“苦乐不均”等问题。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以后,分厂(车间)有了直接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力,并且这种对外经营活动又直接决定着本单位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出现分厂(车间)既要完成本企业下达的任务,又要尽可能增加计划外生产的情况。这样,一些分厂(车间)就很可能从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出发,为扩大生产多销产品而放松对产品质量的要求,甚至不顾客观情况,拼设备、拼体力。再加上各单位、各环节的生产任务和生产能力不一定平衡,产品或半成品的内销、外销价格不一定合理,又势必造成企业内部的“苦乐不均”。

5.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制的几项具体制度。企业在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中,究竟应当建立哪些制度以及如何建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下面仅就几项主要制度作一简要分析。

(1)内部合同制。经济合同制作为处理企业之间经济关系的一种法律化的经济手段,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大家的认识也是一致的。但在企业内部是否也需要建立经济合同制,则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合同制是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是落实经济责任,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的重要保证,无论对企业之间,还是企业内部都是适用的。基于这种认识,有些企业还在各车间和科室之间实行了经济合同制。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经济合同是具有平等地位的双方或多方为了处理经济问题,达到自己的目的,经过协商而订立的有关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合同一经签订,有关当事人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要按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若发生冲突,则需由第三者仲裁。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虽然也存在权利和义务问题,但厂部与下属各单位不是平等协商关系,而是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关系;各车间之间虽处于平等地位,但都必须服从以厂长为首的厂部的统一指挥,不能协商解决问题。否则,就会破坏计划的统一性,影响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实行企业内部合同制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明确各方面的权利和责任,而这些通过经济责任制的落实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不需要再实行什么合同制。我们基本上赞同后一种看法。从一些企业实行内部合同制的情况看,的确存在不少矛盾,有些在实行一段时间后又废止了。但看问题不能绝对化。有些按对象专业化建立车间的企业,在车间或某些部门之间,为了进一步明确责权关系,采取合同制的办法也是可以的,但它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制毕竟有本质的区别。当合同与企业的统一指挥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行政领导。

(2)内部结算制。健全企业内部结算制度,是加强全面经济核算,划分各单位经济责任,衡量其生产经营成果,进行利益分配所必须的,但在具体方法上也可有所不同。当前企业所采取的形式有内部转账、厂内银行和企业货币券等。对这些办法也存在着不同认识。

内部转账是企业进行内部结算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很多企业,包括一些大型联合企业都在采取这种办法。如首都钢铁公司,既没有设立内部银行,也没有实行企业货币券,各厂矿与公司之间和各厂矿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都通过“内部往来”账户,按照内部计划价格进行结算。结算采取“三角”形式,即各厂矿都与公司进行结算,相互之间不直接发生关系。首钢的“内部往来”账户,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内部银行存款”,各单位发生的收入和支出都通过该账户的借贷表现出来。但它又不同于“内部银行存款”,它没有限额,对支出不起约束作用,只是记录和比较各单位的收支及经营情况。采取这种办法,既简便易行,又能达到明确经济责任的目的。

已有很多企业建立了厂内银行,但对此仍存在较大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建立内部银行的目的,无非是要使各单位以收抵支,以便全面衡量他们的经营成果,从而达到节约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如果通过内部转账的办法,能够做到这一点,就完全没有必要再成立内部银行。同时,要成立内部银行,就要建立相应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增加一定的开支,这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为内部银行的很多作用是内部转账所不能代替的,它不仅是一个单纯的结算手段,更重要的是能够及时反映企业资金的运动情况。同时有利于增强职工的货币观念,发挥利息的经济杠杆作用,达到减少资金积压,加速资金周转的目的。我们认为,企业是否建立内部银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中小企业通过内部转账和对流动资金占用指标的考核,完全可以达到分清经济责任,控制资金使用的目的,不需要再建立内部银行。至于在大型企业,也要看实行的是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体制。如果实行的是集权型的财务管理体制,整个企业在银行只开一个生产账户,物资供应、产品销售、银行信贷、货币资金等都集中管理,就没有必要成立内部银行。如果像第二汽车制造厂那样,实行的是分权型的财务管理体制,各分厂在人民银行都设有账户,并且具有一定直接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权力,成立内部银行,对正确处理各分厂之间的交换关系、合理调度、使用资金,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3)奖惩制度。奖惩制度主要表现为奖金分配制度。企业的奖金分配制度是否合理,对落实经济责任制,实行全面经济核算的关系极大。奖金分配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内部利润留成、联产计奖、计分计奖、超额计件、浮动工资等。在实际工作中,以计分计奖的运用较为普遍。具体分配办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企业直接对职工个人分配;一是先由企业对小集体分配,然后再由小集体对个人分配。两种办法各有利弊,应根据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分别或结合运用。奖金的分配必须打破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才能有利于全面经济核算的开展。

四、工业企业的经济核算业务

工业企业的经济核算业务,概括地说就是记账、算账。为预测、分析、制定、监督、控制、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一切记账、算账活动都属于经济核算业务的内容。按照核算对象,它可分为生产成果核算、生产消耗核算、资金核算和经营成果核算。这些核算渗透于整个企业管理之中,不论是计划管理、质量管理、人事劳动管理,还是技术管理、设备管理、财务和成本管理等,都离不开经济核算工作。当然,财务、成本管理是经济核算业务的主要内容,企业的财会部门在经济核算工作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仅就盈利管理、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特别是从体制改革以来这些管理方面发生的变化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工业企业的盈利管理

1.盈利的概念。工业企业的盈利,是工业企业销售产品或劳务取得的收入扣除成本以后的余额。它是企业职工新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盈利与传统的利润概念有所不同,前者包括税金,后者不包括税金。在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下,企业实现的利润和税金都要上交国家,强调盈利和利润的区别也就没有什么意义。同时,由于在绝大多数行业中,税金占整个盈利的比重很小,并且是按照销售收入和固定的比率上交的,因此,企业对盈利的管理也就变成了对利润的管理。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税收的种类增加了,税金在整个盈利中的比重大大提高了,利润的比重大大降低了。按照传统的概念,利润只应包括盈利中属于企业留利的那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能只强调对利润的管理,而应当搞好整个盈利管理。

工业企业的盈利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也是企业自我发展和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财力源泉。企业加强盈利管理,不断增加盈利,对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企业盈利计划的编制及其实现。企业要加强盈利管理,提高盈利水平,首先要编制一个切合实际而又先进合理的盈利计划。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思想的确立和新的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必须实现由单纯生产型管理向生产经营型的转变。适应这一转变的要求,企业盈利计划的内容及其编制程序都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在产品品种、产量、成本计划已定的条件下,按照销售收入减去应纳工商税和销售成本等于利润的公式,消极地编制利润计划,而必须在编制盈利计划之前,首先确定盈利目标,并进行大量的分析、预测和试算平衡工作。企业盈利目标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企业税后留利目标。一般地说,企业的生产要不断发展,职工的生活福利要逐步提高,企业的税后留利也要逐年有所增长。企业的留利目标,不仅要满足企业当年对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的需要量,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储备,以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相对固定的税种纳税额。税制改革后所设置的税种中,有些是不随企业收入增减而发生变化的,即相对固定的税种。这些税种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凡是要向国家交纳这些税收的企业,在确定盈利目标时,必须对这些税种的纳税额逐项加以计算,作为盈利目标的一部分。

(3)相对变动的税种纳税额。有些税收是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和收入多少而发生变化的,即属于相对变动的税种。这些税种包括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资源税、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和调节税等。凡是向国家交纳这些税收的企业,必须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盈利水平和相应的税率对其逐一进行测算,并加以汇总。

企业的盈利目标初步确定以后,还要对它能够实现的程度进行预测。预测可根据企业盈利=产品销售盈利+其他销售盈利±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公式进行。通过预测之后,如果盈利目标能够实现或超额实现,就可以正式编制盈利计划。否则,就要在保证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任务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增利措施,如扩大计划外产品的生产,调整产品结构,降低产品成本等,并继续进行试算平衡,直至盈利目标能够实现为止。

编制盈利计划只是盈利管理的开始,加强盈利管理的重点还在于实现盈利计划。要实现盈利计划,就要有相应的措施,主要的是要把盈利计划编制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增利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到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职工的经济责任制中去。有些大型企业,由于销售收入和盈利额较大,计划的控制和实施比较困难,还应把全年的盈利指标在时间上加以分解,不仅要按季、按月作出计划,还要按旬、按周,甚至按日作出安排,根据短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成本完成情况,对盈利计划的实现进行预测,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企业盈利的分配。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企业实现的盈利不再全部上交国家,而是要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同时,企业的留利还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分配。在改革过程中,企业盈利在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先后采取了利润分成、盈亏包干、以税代利等办法。所有这些分配办法,都对打破企业之间吃“大锅饭”、职工之间吃“大锅饭”的局面,对发挥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改善管理的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把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相对稳定下来,从198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其基本内容是,凡有盈利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再分别按照不同办法在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凡有盈利的全民所有制小企业,根据实现的利润,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纳税后由企业自负盈亏,国家不再拨款。但对税后利润较多的企业,国家再收取一定的承包费,或再按固定数额上交一部分利润。随后,从1984年10月开始,又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即完全的利改税。所设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和调节税。

前面已经谈到,实行完全的利改税,虽然较过去的单一税种更能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但它仍不利于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正确的办法应当是税利并存,国家以不同的身份从企业取得税收和利润。

企业留利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职工福利和职工奖励等方面。在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情况下,企业留利的分配,原则上应由企业自主决定。但由于它直接关系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积累与消费、生产性积累与非生产性积累的关系,受到企业留利的多少、资金有机构成的高低、社会剩余产品的构成、企业的新老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企业在分配和使用留利资金时,应充分考虑到宏观管理和企业发展两方面的要求,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坚持大多数用于生产发展和按劳分配等项原则。

4.关于按净产值分配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些企业还实行了按销售净产值分配的办法。按净产值分配,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之间分配的对象不再是企业实现的盈利,而是企业的销售净产值。这样,分配的内容扩大了,分配的程序也发生了变化。企业的盈利管理也要相应地变为净产值管理。

按销售净产值分配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国家不再事先确定企业的工资总额和每个职工的工资,而是要按照企业实现销售净产值的多少,确定包括职工工资在内的企业的消费基金总额,然后由企业再根据每个职工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工作成果确定每个职工的收入。[9]

按销售净产值分配,企业实现的净产值首先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再在企业内部进行分配,这同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分配程序是一致的。在谈到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时,马克思曾指出:首先,必须从它里面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然后,还得从里面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险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最后才谈得上在集体中的个别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10]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分配程序是先进行各种扣除,而后再对劳动者个人进行分配。尽管我们不能完全照搬马克思的分配模式,但他提出的基本原理还是可以运用的。过去我们在进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时,除了C先被扣除之外,其余部分是先进行个人分配(即由国家事先确定每个职工的工资),然后再进行各种扣除。这种分配程序的颠倒,是产生“铁饭碗”、“大锅饭”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按净产值分配,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平均主义,全面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因此,按净产值分配应该成为彻底改革现行分配制度的方向。

需要指出的是,按净产值分配,必须是对销售净产值进行分配,那些价值尚未实现的商品的净产值不能作为分配的对象。

按净产值分配,国家不再事先确定职工的工资,这就涉及产品成本中还包括不包括工资费用,以及如果包括工资费用的话,工资费用如何确定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将在下面讨论。

(二)工业企业的成本管理

成本的概念。要搞好企业的成本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成本的概念。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曾指出:“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生产的每一个商品w的价值,用公式来表示是w=C+V+m。如果我们从这个产品价值中减去剩余价值m,那么,在商品中剩下的,只是一个在生产要素上耗费的资本价值C+V的等价物或补偿价值。”[11]商品价值的这个部分,即补偿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格和所使用的劳动力价格的部分,只是补偿商品使资本家自身耗费的东西,所以对资本家来说,这就是商品的成本价格。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的成本价格就是商品价值中所包含的生产和销售商品时所耗费的属于资本家资本的那一部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工资不再表现为劳动力的价格,而是按劳分配的形式,相应的成本的本质也就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成本中的工资不再是资本的耗费,从而不再是“事先”预付,而是劳动成果的“事后”分配。但是,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企业仍然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与此相联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范畴仍然客观地存在。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工资是按劳分配的成果;从企业的角度看,工资仍然表现为一种生产费用。为了衡量和比较不同产品的劳动消耗水平,还必须运用商品生产的成本概念。这个成本不仅应包括物化劳动消耗的价值,还应包括活劳动消耗中劳动者为自己劳动而创造的那一部分价值,因此,概括地讲,社会主义企业的成本,就是企业为生产和销售产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劳动者为自己劳动的那一部分支出。

1.成本是企业的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指标。在产品品种、产量和价格一定的情况下,成本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水平。因此,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是提高企业盈利水平的一条主要途径。

有的同志认为,既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工资不再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从而不再表现为资本的耗费,成本也就不应该再包括活劳动消耗的部分。主张按净产值分配的同志大多持这种观点。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是,为了比较企业间的经济效益高低,仍有必要对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总消耗进行核算。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可以由国家规定各个行业的标准工资,把企业应支付的标准工资列入成本,它与消费基金总额的差额放在利润核算之中。因此,实行净产值分配,可以不改变成本内容,而是将标准的工资费用计入产品成本。

2.企业成本计划的编制及成本形成过程的控制。随着企业经济核算由一般核算向全面核算的发展,企业的成本管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反映在成本计划的编制上,主要表现为不能再仅仅根据既定的产品品种、产量计划和现行的消耗定额“事后”地编制成本计划,而是要事先制定目标成本,搞好计划前的预测和分析。

所谓目标成本,就是企业一定时期内期望达到和准备实现的产品成本。确定目标成本,对新产品来说,要根据可能的售价和目标盈利来计算;对老产品来说,要在原有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售价和提高盈利水平的要求,提出成本降低的目标。

对于新产品和不可比产品,在目标成本确定之后,就要根据目标成本的要求,运用价值工程进行产品设计、选择原材料,以及编制工艺流程,以保证目标成本的实现。对于经过努力还不能达到目标成本的产品,一般不应投产。对于可比产品,在成本降低目标确定之后,还要对成本降低目标能否实现及其实现的程度进行预测。预测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1)按单位成本降低额进行预测,即根据各项增产节约措施对各种消耗定额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单位成本中各项费用的节约,按照料、工、费大项对成本降低额进行预测,试算能否实现成本降低目标。

(2)按成本降低率进行预测。即根据各种增产节约措施对各种产品成本降低率的影响分别进行计算。其中,由节约各种消耗(如原材料、燃料、动力、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而引起的成本降低率,分别通过该项费用占成本的比重及其降低率加以计算。由产量增长使固定费用相对节约而引起的成本降低率,通过固定费用占成本的比重和产量增长率加以计算。把各因素引起的成本降低率加总即得整个单位产品成本的降低率。

通过对成本降低目标实现程度的预测,如果提出的各项措施能够保证成本降低目标的实现,即可正式编制成本计划。否则,就要继续挖掘潜力,提出节约措施,进行综合平衡,直到成本降低目标能够实现为止。

成本计划编制之后,还要采取各种手段对成本形成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其中,最重要的是把编制成本计划时提出的各种增产节约措施和对其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纳入各级经济责任制中去,采取逐级和自我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控制。所谓逐级控制,就是一级对一级进行控制。自我控制主要是运用物质利益原则,让各单位自行控制。对成本指标完成得好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完成得不好的单位,要给予惩罚。此外,有条件的企业,还应尽可能缩短成本的计算周期,以便及早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全月、全年成本计划的实现。

3.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核算和分析的目的在于找出成本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制定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措施。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企业的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在费用的划分和分配更加细致,核算更加准确,分析更加深入,提出的措施更加具体,但核算和分析的方法并没有根本改变。对此这里不再讨论。

(三)工业企业的资金管理

1.企业资金的种类和来源。工业企业的资金,按照它的周转方式和用途,可以分为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和专用基金。流动资金是用于购买原材料等劳动对象、支付工资和其他生产费用支出的资金。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完全改变实物形态,并将其价值一次转移到新产品中去,随着产品价值的实现,再从产品销售收入中一次全部地得到补偿。固定资金是垫支在劳动手段上的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金不改变自己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逐渐地、分次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并随着产品的销售,再实现为货币形态。这样,它的价值便“获得双重存在:其中一部分仍然束缚在它的属于生产过程的使用形式或实物形式上,另一部分则作为货币,脱离这个形式”。[12]后者称为折旧,直到固定资产更新时,它才又由货币形式还原为实物形式,重新开始另一次循环。专用基金则是具有某种专门用途的资金。它一般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设置的。不同时期,企业专用基金的种类有所不同。当前,我国工业企业的专用基金有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开发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等。

长期以来,我国工业企业的各项基金,绝大多数是由国家拨给和从银行借给的,少数是由企业内部形成(如更新改造资金)和在结算过程中形成(如结算资金中的应付款)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工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原国家拨入的固定资金外,流动资金实行了全额信贷;企业内部形成的资金有了较大的增长,但国家拨给的专用基金大大减少;随着产品购销方式和支付形式的多样化,一些企业的结算资金也有所增加。特别是随着资金市场的建立和横向经济联系的发展,各种形式的集资,企业之间的相互投资也成为企业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与企业资金来源的变化相对应,企业资金的运用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企业资金的使用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开始向企业外部延伸。

企业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变化,涉及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既然企业可以吸收各种游资,并且可以相互投资,资金就必然要参与分配。这些参与分配的资金,其性质是否发生了变化,或者明确地说,它是否变成了资本?这种现象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否相容,它是否要引起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改变?这些问题都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给予回答。我们认为,资金参与分配就是资金资本化的具体表现,即使是部分资金资本化也必然会引起所有制形式的一定变化。当前,资本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对资本进行限制和利用,如何在允许资本存在的情况下,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这些问题很复杂,需要作专门的讨论。

2.企业资金的日常管理。由于企业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变化,以及资金有偿占用制度的实行,企业对资金的日常管理也要发生相应变化,即要由过去的封闭型管理转为开放型管理。具体地讲,就是不仅要管好内部使用的资金,还要管好外部使用的资金(如对外投资的资金),不仅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还要特别注意提高使用效果。

企业对外部使用资金的管理,必须坚持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要有利于企业之间横向经济联系的发展;二是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当前,不少企业这方面的管理还比较薄弱。最突出的问题是,投资目的和方向不明确,对接受投资单位的实力和信誉了解不够,致使资金收益率很低,回收缓慢,甚至有些投资连本金也丢掉了。这个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会给企业,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

企业对内部使用资金的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正确核定资金需用量。要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首先必须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技术改造的需要正确核定各项资金的需用量。其中,对流动资金主要是核定定额流动资金占用指标。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定额流动资金占用指标应当一年或更短一些时间核定一次。在核定时,应坚持既满足生产正常需要,又注意节约资金的原则,尽可能使占用指标合理化。在这方面,第二汽车制造厂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例如,在核定储备资金占用指标时,他们采取了先定周转期后定储备量、先定各类物资的储备量再定具体品种规格储备量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固定资金,主要是按生产需要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对各单位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尽可能在企业内部调剂使用或向其他企业出租和出售,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对用于生产发展方面的各项专用基金,则应按建设和改造项目正确确定资金限额。在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并正式确定之后,所需资金应同项目一起下到有关部门或建设、施工单位,实行包干责任制。资金限额一经确定,就要坚决执行,不得突破。在这方面,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加强监督。

(2)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在核定各项资金的需用量之后,还要对资金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由于企业的资金分布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上,并随着供、产、销活动的进行不停地运动和周转。这种运动一方面表现为价值运动,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实物运动。企业的广大职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亲身参加者,直接和钱、物打交道,只有实行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才能使管钱和管物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责任层层加以落实,发挥全体职工管好用好资金的积极性。

扩大企业自主权以来,由于资金的使用效果同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经济利益有了直接的联系,很多企业都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制度。经验表明,这种制度不仅有利于发挥各归口部门、分管单位和职工群众管好资金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专业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实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以后,各级各口都有了相应的权责,资金日常管理和使用中的很多问题都可以由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自主地解决,这样就改变了过去逐项开支都要报财务部门审批的情况,大大减少了财务部门在这方面的事务工作;财务部门就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深入生产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关键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把工作逐步引向深入。

实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要坚持三条原则。首先,要进行合理分工。一般来说,某项资金由哪个部门使用,就应划归哪个部门管理,并由这个部门再逐级划分给所属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管理。这就是“管用结合”的原则。例如固定资金的管理分工,首先要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划分到各主管部门,然后再由各主管部门按照使用单位划分到各车间、班组和个人;再如流动资金的管理分工,首先要按照生产资金、储备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划分到生产部门、供应部门、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然后再由这些部门分别划分到有关车间、仓库、班组和管理人员,等等。其次,要明确各管理单位的权责。某项资金由哪个单位负责管理,就应该赋予哪个单位必要的权利,并规定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权结合”的原则。例如,储备资金由供应部门负责管理,供应部门就应该具有按生产需要和库存情况采购物资和处理积压的权限;同时承担满足生产要求、保证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的责任。再如专用基金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是由技术改造部门负责管理的,技术改造部门就应具有按资金来源情况计划和使用这些资金的权限;同时要改造项目的质量和经注效益等承担责任,等等。最后,要对各管理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严格考核。经过考核,对那些工作搞得较好,效益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物质奖励,差的则给予惩罚,这就是“效利结合”的原则。只有按上述三个原则办事,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才能取得显著成效。

(3)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工作。企业的各项资金,都表现为来源和运用的统一。要实现资金的收支平衡、顺利周转,就必须搞好资金的计划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实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情况下,为了统一调度和合理使用企业的资金,就更需要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过去,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很多企业只重视对流动资金的计划管理,而忽视对固定资金和专用基金的计划管理。而且在编制计划的方法上,不是先确定资金的运用效果目标,而是各单位需要多少,计划就订多少,如资金不足,就增加银行贷款。这实际上是一种无计划的状态。企业“转轨变型”以后,这种情况有了改变,不仅流动资金计划管理大大加强,固定资金和专用基金计划管理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是符合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客观要求的。

对企业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必须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一是资金计划同盈利计划和成本计划的关系。在确定三大财务指标,即盈利指标、成本指标和资金指标时,要以盈利指标为中心进行综合平衡,先确定盈利指标,再确定成本指标和资金指标,资金指标要保证盈利指标和成本指标的实现。二是要处理好开源和节流的关系。在执行资金计划时,既要严格,又要灵活。对那些没有列入计划的不合理开支,坚决不予开支,即使是已经列入计划,但后来发现是不合理的,也不能开支。如果开支稍有增加,就能带来收入的大幅度增长,这时就不能死盯着原有的资金指标和开支计划,而不允许增加开支。有些开支,虽没有列入计划,但经济效益较好,也应允许开支。即使在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也要千方百计保证供应。特别是在专用基金的使用上,必须优先保证那些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只有这样,才能把资金管好用活,取得好的效益。

在资金管理中,企业要对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和专用基金一起抓,以适应企业“转轨变型”的需要,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技术进步。

3.企业资金利用效果的评价。过去,企业对各种资金利用效果的评价是分别进行的。评价流动资金利用效果的指标,主要有周转时间和周转次数;评价固定资金利用效果的指标,主要有百元固定资产(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等;评价专用基金(用于技术改造项目方面的)利用效果的指标,主要是资金回收期。我们认为,这种评价方法存在不少问题,它不符合企业资金运动和周转的客观实际,而且某些指标的计算也不尽合理。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为例,它是通过流动资金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周转额除以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计算的。在实际工作中,流动资金周转额是用销售收入代替的,这样计算的结果很不确切。因为销售收入中包含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实现的价值增值。恩格斯曾指出:“在商业实践中,周转通常是计算得不准确的。只要所实现的商品价格的总和达到所使用的总资本的总和,人们就认为资本已经周转一次。但是,只有在所实现的商品的成本价格的总和等于总资本的总和时,资本才能完成整个周转。”[13]很显然,用销售收入作为周转额计算的流动资金周转指标,不能反映流动资金的实际周转情况。只有用销售成本作为周转额来计算流动资金周转指标,才比较接近流动资金的实际周转情况。这样,流动资金的周转次数,就应该等于一定时期内产品销售成本除以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

但是,还必须指出,即使按照这样的公式计算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仍然不能准确地反映流动资金的周转情况。因为在产品销售成本和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中,都包含有固定资金的周转部分(折旧)。所以严格地说,只有把固定资产折旧部分分别从销售成本和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指生产资金和产成品资金)中扣除,其计算结果才是真实的。然而,这样的扣除又是很麻烦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马克思在考察资本的周转时,是把全部预付资本作为对象的。他指出:“即使预付生产资本的极大部分,是由再生产时间从而周转时间包含一个持续多年的周期的固定资本构成,但是,由于流动资本在一年内反复周转,一年内周转的资本价值还是能够大于预付资本的总价值。”他还举例:“假定固定资本=80000镑,它的再生产时间=10年,这样每年有8000镑回到货币形式,或者说,固定资本每年完成它的周转的1/10。假定流动资本=20000镑,每年周转5次。这样,总资本=100000镑。周转的固定资本=8000镑,周转的流动资本= 5×20000=100000镑。因此,一年内周转的资本=108000镑,比预付资本大8000镑,资本的1+2/25周转了。”[14]尽管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周转方式不同,但它们周转时间的计算是一样的。由于它们在周转过程中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单独把流动资金划出来计算周转指标就不符合资金运动的实际。我们认为,今后评价资金利用效果时,除专用基金要单独进行外,应把全部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作为对象,具体指标可采用全部资金周转次数(或天数)和全部资金盈利率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625页。

[2]蒋一苇:《谈速度与经济效益》,载《光明日报》1982年4月17日。

[3]赵紫阳:《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载《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件选编》,第942页。

[4]赵紫阳:《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载《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件选编》,第942页。

[5]于光远:《论社会主义条件下物质资料生产中的经济效果问题》,载《论社会主义生产中的经济效果》,第52页。

[6]于光远:《社会主义经济效果学导论》,载《论社会主义生产中的经济效果》(增订本),第223页。

[7]列宁:《经财政人员委员部》,载《列宁全集》第35卷,第549页。

[8]列宁:《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载《列宁全集》第33卷,第56页。

[9]关于如何按企业的销售净产值分配企业消费基金总额的问题,我们在下一章还将作进一步的分析。

[10]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10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30页。

[12]马克思:《资本论》,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83页。

[13]恩格斯:《资本论》第3卷,第254页,括弧内的说明。

[14]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205—206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