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逐渐明确地用“两种重要民主形式”提法来概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国特色,具有深刻意义。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两种民主形式,集我国历史与现实的政治发展经验,体现着党和人民的政治智慧,是民主政治发展上中国模式的重要构成。
一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打造“中国模式”
“中国模式”的议题起自于2004年。这年的5月7日,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投资银行高盛公司资深顾问、清华大学教授乔舒亚·库珀·雷默(Joshua Cooper Ramo),在英国《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提出了“北京共识”的概念。此后,“中国模式”的讨论首先在美国和欧洲开始,并影响国内理论界。伴随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建国六十年等重大节点以及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重大活动,国际上关于“中国模式”议题的讨论逐渐升温。
“中国模式”问题讨论中,学者观点分歧很大,情况也十分复杂。国外学者关于“中国模式”的评述,既有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绩效的认可,也掺杂着对中国政治体制持有偏见的意识形态因素。国内较多学者从发展中国家成功案例的角度对“中国模式”的提法表示认可,并开始总结研究“中国模式”,但也有学者对此采取谨慎态度,认为应当警惕“中国模式”讨论中的西方意图。撇开这些分歧不谈,笔者认为,近代以降,围绕中国问题总是议论纷起,从最早的“黄祸论”,到“中国威胁论”,到“大国责任论”,再到“中国模式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评论确实要引以警觉,不可被外人和国外舆论牵着鼻子走。中国的发展模式是否已经成熟完型也值得认真考虑。但是,发展模式的存在毕竟是个客观的事实,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发展模式。谈论模式,既有相对普遍意义上的模式,又有特殊意义上的模式。从世界范围上看,19世纪的西方模式,20世纪的苏联模式、东亚模式,(2)都曾引起关注并产生较大的影响。当下讨论“中国模式”,应当立足特殊意义,就是说注重中国国情的特色,强调不受干扰,坚持走自己的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经常论及模式问题。他说:“世界上的问题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解决,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3)邓小平还从总结历史教训的角度对中国的模式选择进行了总结:“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4)这些论述突出了国家建设中模式自主选择的重要性。可以说,改革开放在中国之所以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与模式转换有关。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照搬苏联模式,发展道路越走越窄,不改革死路一条。邓小平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而形成的新结论新思路,归根到底就是摆脱思想束缚,突破苏联模式的重围,寻找自己的发展模式。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等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模式的基础。
模式问题关乎国家建设的方向确定、制度安排、道路选择以及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式,直接影响国家命运和民族前途。值得指出的是,“中国模式”话题的缘起,与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中国经济持续高比例增长的发展业绩有关。因此,人们往往更多地将“中国模式”的关注集中在经济的视阈,对于政治制度、体制和机制在中国经济持续高比例增长的背后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则往往有意无意地被忽略。这种偏向需要扭转。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原理,在强调经济基础具有决定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事实上,如果没有一个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作支撑,生产力发展必定受到阻碍。应该看到,在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中国经济腾飞的过程中,政治的进步同样是显著的。尽管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还存在诸多差强人意的地方,但只要不戴着“有色眼镜”看的话,人们都会承认一个事实:中国今天民主建设的格局和政治发展的现状已非昔日可比。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认为,政治发展也应该纳入“中国模式”的视野之下。
胡锦涛指出:“政治发展道路是否正确,对一个国家的盛衰兴亡具有决定性意义。由于政治发展道路选择错误而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五十六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5)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成为政治发展道路选择的方向。事实证明,这是符合国情、顺应民意、有利发展的正确选择。毋庸讳言,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时间不长,由于缺乏经验而导致的政治幼稚,我国在民主发展中曾经历了一些曲折和严重的失误。例如,个人崇拜和领袖迷信造成党内民主的破坏,家长制思想遗毒导致权力过于集中,法治意识薄弱和法制不健全使民主权利缺乏保障,“大民主”极左思潮产生的民主失序等,在相当长时期里影响了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教训十分深刻。但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政治发展道路的根基,其方向和原则不可动摇。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社会的深刻转型,政治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然而,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核并没有改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依然是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虽然赋有新的内涵,但在制度性质、指导思想、根本精神、前进方向、领导力量等重大问题上,并未发生质的改变。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有一整段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内涵的全面阐述,其中涉及政治发展内容的有两句话,即“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两句话的精神,具体反映到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概括中,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6)。由此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三个显著的特征。其一,它规定了政治发展道路“三位一体”的本质要求,领导力量、民主主体、法治路径的明确内涵是政治发展道路前进方向的保证。其二,它突出了政治发展道路的四项制度构成,坚持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发展道路具体内容的体现。其三,它强调了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任务指向,将改革创新精神融入到坚持政治发展道路之中。这三个特征表现了中国政治模式的一些主要内容,当代中国的发展模式既包含经济方面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也包含政治方面的制度、体制和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构成打造中国模式的重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领导人民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本国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是用历史经验积淀和现实探索智慧成熟起来的理性选择,在政治发展的中国模式打造上具有独创价值。“我们党和人民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而开辟出来的,是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政治发展道路,也是一条充分体现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愿和根本利益的政治发展道路,我们要始终不渝地走下去。”(7)实践表明,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必须坚持自主性原则,屈服于外力强压或者机械仿照别国模式而缺乏自主性的政治发展道路,不仅难以形成本国的模式,而且必然导致阻碍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
二 两种民主形式的中国特色及其与西方模式民主形式的主要区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民主建设。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民主权利的保障是人类社会进入近代历史的标记。古希腊时期,雅典民主被人们视为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的一大贡献,然而,现代意义的民主是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运动奠定的,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等思想家提出的民主理论在政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而奠定了西方民主发展模式的思想基础。三百多年来,西方模式创造的民主在世界上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其作用不容抹杀。可是,民主的价值越来越被广泛接受的同时,民主认知上的歧义也越来越多。什么是民主?民主与权力的关系是什么?人们应该在什么规范下运用民主?社会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民主?民主的成本与功效如何统一?评判民主的标准是什么……这一系列的难题构成人类政治文明向前推进的阻碍,人们由此引起的困惑也不少。但是,有一点可以相信,时代发展的潮流总在推动社会进步,人类的政治智慧完全具有圆满解决这些难题的能力,世界各国探索民主建设的努力,是政治文明不断丰富发展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追求从一开始就刻上了社会主义的烙印。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被共产党作为指导思想树立起来以后,社会主义给人们印象最显著的是两点。其一,消灭剥削制度,实现经济上的平等;其二,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广泛的民主。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民主超越资本主义民主的突出之处在于它的广泛性。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共产党主张一切权力应该归人民所有。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锋孙中山先生曾设想建立“平民政权”,在他领导下通过的国民党一大宣言中称:“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这个在国家政权问题上的思想,受到中国共产党的赞扬,毛泽东评价说:“除了谁领导谁这一个问题以外,当作一般的政治纲领来说,这里所说的民权主义,是和我们所说的人民民主主义或新民主主义相符合的。”(8)为争取民主而斗争,成为夺取政权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实现民主而努力,成为执政以后中国共产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奋斗目标。早在1945年毛泽东与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谈论“历史周期率”的时候,实现民主就被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掌国家权力以后摆脱政权兴衰轮替历史现象的法宝加以强调。在领导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强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牢牢掌握社会主义民主的旗帜”(9)。“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10)因此,民主建设搞得如何,是判断和检验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准。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然而,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则需要通过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来落实。在完成政治制度建构的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形式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民主形式的打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摸索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也经历过各种磨练。两种民主形式的提炼和概括,是在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民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体现。
最先谈到中国民主形式问题的是邓小平。1980年他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11)。1991年,江泽民第一次使用了“两种民主形式”的提法:“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和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体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12)2004年7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将这个观点写进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战线理论学习纲要》。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两种民主形式的表述作了重要修改,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代替了原先“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的表述。2007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政党制度》,将两种民主形式概括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指出:“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13)两种民主形式的概括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色,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模式的特色。
两种民主形式与西方模式下的民主形式相比,差别是明显的。从理论逻辑上说,形式反映本质。各国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形式,一方面受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社会制度的制约。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具有本质规定的制约因素。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地位,决定着民主形式创设的基本原则。从政治发展看西方模式,其民主形式显然与中国不同,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西方政治发展模式以选举民主为主轴,人民的民主集中体现在选举权利上。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看,选举民主的价值无疑值得充分肯定,它从公权力的来源上确认了人民的主人翁角色,使主权在民的原则得以体现。近代以降,选举民主形式奠定了西方政治制度的基础。然而,选举民主解决的只是权力的授受关系,并未完全解决权力运用中的民主问题,其局限性十分明显。因此,长期以来一些思想家对这种选举民主的缺憾有不少批评。(14)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采取两种民主形式,既保障了人民在权力授受关系上的主人地位,又使人民的民主权利贯彻于权力运用的全过程。人民除了以投票、表决来行使民主权利外,还可以通过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中的协商来行使民主权利,这就比单一的选举民主在形式上更加丰富,在内容上更加真实,在程度上更加彻底。
第二,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不同。公民政治参与是实现民主的重要内容,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是否有利于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是否畅通和是否有序有效,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无论是选举民主还是协商民主,其实都不能成为实体民主的内容,两者体现的只是民主运作形式上的区别,公民政治参与才是实体民主最为重要的内容。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搭建的是公民利益表达和政治诉求的平台,是人民权利的重要构成,如何设置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是解决人民民主权利的关键。现实表明,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是多样的。大体上说有两大类:一类是制度路径的渠道,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社区治理等制度;另一类是媒体路径的渠道,如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问政”在中国方兴未艾,这种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方式逐渐显示出其重要意义。与西方政治发展模式相比,当代中国社会的公民政治参与虽然在许多方面还有待提高,但就形式而言则无疑具有优越之处。这表现在权力决策系统与社情民意吸纳系统的有机统一。作为权力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与作为建言献策的政治协商会议,都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两者所体现的民主形式以及互动的运作模式,显示了公民政治参与的中国特色。
第三,权力监督的体系构造不同。民主建设的目标之一是加强权力监督。在西方政治发展模式中,以权力制衡理论为基础建构的“三权分立”机制,成为各国权力监督的体系架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设置,有助于国家权力的明确分工,通过各自独立和互相监督的保护和牵制,防止滥用权力事情的发生。“三权分立”机制在西方一些国家实行了几百年,其价值不能笼统和绝对地加以否定。但是就权力监督而言,它并不是至善至美的,将其视为普适性的模式而顶礼膜拜更是政治上的幼稚。且不说国情的适用性,即使从权力监督的体系构造上看,它的局限也十分明显。首先,“三权分立”机制设置的只是机构对机构的监督,并未真实体现监督权的代表主体,缺失授权主体对权力监督的介入。其次,“三权分立”机制认定的只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并未明确权力之间的关系准则,很难反映行使监督权的利益取向是什么。显然,西方模式的权力监督走的是权力分解和机构牵制的单向路径,其优点是制度保障性强,缺点是路径相对狭窄。中国政治发展不采用“三权分立”机制,不等于不存在权力监督。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后在权力监督上实行的是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行使监督权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不完全是权力机构。因此,在中国政治发展的话语系统里,强调的是构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这个体系从类型划分,有执政党自身的党内监督,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党外监督,有其他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从形式上划分,有制度监督、法律监督、新闻监督等。毋庸讳言,这样一种监督体系尚有待完善和发展,各种路径的监督合力也有待凝聚,目前权力监督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甚至缺陷,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妄自菲薄,把自己的东西说得一无是处,硬是要拿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机制取而代之。
三 两种民主形式的制度合力显示“中国模式”的政治优势
将两种民主形式纳入“中国模式”的视野,其意义在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从政治发展的中国模式看,两种民主形式是中国特色之所显,也是政治优势之所在。
社会主义制度自从诞生以来,受非议的重点就是其政治体制,遭诟病的老话就是其民主状况。用西方价值观打压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长期以来资本主义国家惯用的手法。“西方敌对势力四处推销自己的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15)“改革开放初期,西方一些人士为中国开了很多‘处方’,核心是两条:一是在政治上搞多党轮流执政、搞‘三权鼎立’,也就是搞西方那一套政治体制;二是经济上搞私有化。”(16)在阶级社会里,由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别,民主问题上的认识永远不可能形成统一的价值观,也不可能定出一致的评判标准。冷战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但民主问题上是是非非的争辩还会继续下去。当代中国无需拘泥于传统思维方式,以“狭隘性”、“虚假性”的笼统认知作为对待西方民主的态度取向,也不必一味地批判西方模式而转移自身民主建设的注意力。大力推进民主建设,充分展示政治发展的模式优势,是回应对社会主义民主各种诘难的最好办法。
从政治发展看中国模式的优势,邓小平有很多阐述。例如,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邓小平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17)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邓小平指出:“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18)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邓小平指出:“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他还指出:“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19)江泽民、胡锦涛等党中央领导人也反复指出过中国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这些论述,体现的正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理由。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思想奠定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基础。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发展不能停留在经典作家的认识水平上。改革开放的实践和当今世界的时代发展,要求超越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广泛性的价值定位,将民主多样性和丰富性的形式创造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的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中,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构是多棱的、立体的。从类型上看,有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从领域上看,有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社会民主;从组织或阶层上看,有政协民主、政党民主、界别民主;从功能上看,有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从形式上看,有国家政治制度层面的民主、社会生活层面的民主(或称决策民主,如听证会、民主恳谈会、人民调解员和社区协商等)、基层群众自治层面的民主、社区民主;从行业上看,有乡村民主、企业民主、高校民主。以上这些关于民主的概括,除了“政党民主”和“界别民主”两个概念外,党的文献和中央领导人的讲话中都有阐述。这些概念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话语系统,表现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系统构造。它表明,一两种形式不足以代表社会主义民主的全貌,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多样和丰富的民主形式来实现的。同时,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也正是通过多样性和丰富性的民主形式才能体现出来。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系统结构中,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重要形式占有顶层的位置。一方面,这两种形式发挥的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功能,另一方面,这两种民主形式又具有普遍意义,选举和协商不仅体现于国家政治制度,而且也贯穿于所有的社会层面,运用于一切民主形式的运作之中。两种民主形式与两种政治制度相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依托。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依托。两种政治制度紧密相连,它们的合力作用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巨大优势。
第一,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创造了民主广泛性与有效性的制度载体,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当代中国两种民主形式表明,人民民主远不止履行选举的权利上,而且也为民主的有效性作出了制度安排。民主需要以选举权利为基础,人民通过投票、选举行使权利,既构成了国家意志形成的主渠道,又体现着对国家重大决策的主导权。通过投票、选举的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主人地位,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的普遍性和规范性。同时,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体现着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管理的过程参与。协商过程中社情民意的表达,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形成对重大决策的咨询。决策民主的完整过程由两个环节构成。一个是政治输入,一个是政治输出。从权力行使的结果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的民主主要体现为政治输出,即重大决策的定夺,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体现的民主则主要体现为政治输入,即为重大决策进行讯息采集。两种民主形式连贯了政治输出和政治输入两个环节,使社会主义民主在体现广泛性的同时又体现出有效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广泛性和有效性的载体。
第二,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构建了社会共识的生成平台,有利于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诉求得到兼顾。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主义民主表现为一种多数人(无产阶级)享有的民主范式,这是制度比较意义上对民主性质的认定。但它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民主可以不顾少数人的利益诉求。现代民主追求公平公正,压制少数人或一部分人的利益诉求违背公正公平。当代中国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价值取向、社会阶层、生活样式多元发展的客观现实,必然反映利益诉求的多样、多层和多变性。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共识不可或缺。从一定意义上说,民主的价值就在于社会共识的生成。两种民主形式都具有体现社会共识的意义,但运作上有一定的区别。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构,体现社会共识的方式是通过票决进行决策定夺,而人民政协作为政治协商的非权力机构,体现社会共识的方式是通过广泛汇集社情民意进行充分的利益表达。票决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社会共识,但毕竟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意见被票决的原则所排除。协商的原则是尊重各方意见,利益诉求不分多数还是少数,政治协商制度是各种观点、不同意见充分表达的载体。而且,协商过程中的偏好转移可以产生意见沟通、差异谅解、分歧弥合的效果,在多数和少数之间起到平衡的作用。协商在前,决策在后,执行中贯彻协商,协商中修正执行,两种民主形式相结合,在保证多数人利益的同时,兼顾少数人利益,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共识生成上的优势十分明显。(www.daowen.com)
第三,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链接了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统一关系,有利于弥补代议制度的不足。近代西方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思想赋予公权力以人民属性。然而,让人民的所有人都来行使权力只是一种理想,在实践中不可能实现。于是,通过选举代表的代议形式解决公权力的人民属性就成为一种合理的政治选择,而这种授权委托形式具有间接民主的特点。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尽管在权力性质、职权范围、运行方式上与西方议会有着很大差别,但就民主形态而言,又同属于间接民主的类型。间接民主衍生的一个问题是:公权力的人民属性由于让渡而转化到少数精英代表的手里行使,公权力的拥有权和使用权被机械地区隔开来。寻找各种方式克服间接民主可能造成的公权力变异,就成为世界各国民主建设的重要问题。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更需要找到有效的方式。当代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体现的协商民主就是这样的有效方式之一,它的运作特点带有直接民主的某些特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配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统一的整体,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更加完善。
第四,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权力运作与公民参与的互动机制,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发扬。政治学理论视野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集中表现为权力与公民的关系。权力运作与公民参与相脱钩,就会造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紧张,权力运作失范和无序的背后必然是公民参与的弱化和阙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寻求建立两者的互动机制,以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与西方国家民主发展的模式不同,当代中国既注重选举的形式民主,又注重参与的内容民主。两种民主形式既保证公民的选举权利,又赋予民主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涵。这就将公民参与同权力运作的规范和有序联系起来,使公民参与的终极目的、思想动机和行为方式作用于权力运作的规范。从国家层面上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运作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除了通过其自身的民意代表性来体现外,还得到政治协商制度的广泛利益表达的补充。从社会层面上说,公民参与是否充分,不仅通过选举的民主形式加以体现,而且还通过协商的形式获得实现。两种民主形式互补性产生的合力,使决策与协商、执政与参政、授权与监督结成紧密的关系,从机制上有利于人民民主贯彻于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和全方面。
胡锦涛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20)两种民主形式为中国所独创,它所产生的制度合力构成民主政治发展中国模式的鲜明特色,值得我们百倍珍惜。诚然,两种民主形式的实践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两种民主形式如何更有效地形成合力也有待探索和改进,但它正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空间十分宽阔,前景十分广大。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两种民主形式建设,是打造民主政治发展中国模式的时代任务。
【注释】
(1)本文原发表于《探索与争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与中国发展道路研究特刊)2010年。
(2)这里列举的“模式”指的学术界使用较多的现代化发展的模式。模式构成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各个方面。本文研究的视角在政治发展模式,下文中出现“西方模式”的概念,主要指以“议会民主”、“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为特征的政治发展模式。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1、292页。
(4)同上书,第261页。
(5)《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6页。
(6)《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7)《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677页。
(8)《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7—1478页。
(9)《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40—941页。
(10)《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677页。
(12)《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506页。
(13)《中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日报》2007年11月7日。
(14)20世纪80年代一些西方学者提出“协商民主”的概念,用意之一就是试图弥补选举民主的制度缺憾。有关政治家和思想家对西方代议制度缺陷反思的观点可参见齐卫平:《两种民主形式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论析》,《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4期。
(15)《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568页。
(1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63页。
(1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
(18)《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5页。
(1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
(20)《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8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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