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目标和重点

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目标和重点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南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湖南城市结构和功能生态化,科学制定湖南生态城市建设的原则、阶段目标、指标体系、建设内容及实施纲要。6.2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的特色湖南有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优秀的旅游城市,具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历史积淀和城市文化。

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目标和重点

第6章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的目标设定和重点归纳

6.1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的理念

湖南生态城市建设应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生态技术与管理为手段,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运用生态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执法监督的新机制。

通过湖南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研究和《湖南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的编制,在重点研究城市生态自然属性的同时,应结合城市经济发展的趋向对生态问题进行经济分析,寻求兼顾发展经济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最佳途径与策略,确保湖南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经济、社会、环境实现协调发展。

生态城市建设要充分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力求体现湖南的城市景观特点,展现城市的个性和魅力;生态城市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给全省人民创造一个更优良的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人民城市人民建,应积极鼓励、引导公众参与到生态城市建设中来,发动一场全社会力量都参与城市建设的“人民战争”。

湖南生态城市建设应该在分析湖南自然、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诊断湖南建设生态城市的优势和劣势。然后从区位条件、经济发展、人口规模、城市用地、资源利用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对湖南城市发展进行前瞻性分析,吸收国内外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研究的优秀成果,建立科学合理的湖南生态城市建设总体和阶段性目标体系、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体系。湖南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湖南城市结构和功能生态化,科学制定湖南生态城市建设的原则、阶段目标、指标体系、建设内容及实施纲要。

6.2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的特色

湖南有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优秀的旅游城市,具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历史积淀和城市文化。传统城市文化的保护与更新,是创造城市特色与永恒价值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延续历史文脉、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商埠,湖南的商业、餐饮业、服务业都很发达,和谐高效的生态湖南要发挥商业优势,建设成为我国南方的国际物流中心,积极创建文明的商埠环境,营造持续、繁荣的经济发展氛围。

湖南是多元文化的交会点。在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碰撞和交融过程中,逐渐形成由市井文化与外来文化有机构成的历史文化底蕴,并塑造出淳朴、豪爽、开放、兼收并蓄的民风。我们应发扬湖南的文化特色,构筑鲜明的兼容取长的生态湖南文化体系,建设开放型、学习型城市。

6.3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的目标

6.3.1 湖南生态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

通过15—20年的不懈努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和控制城市空间布局,保持和发扬城市特色,优化产业结构,塑造国际名城形象,营造和谐的城市生态系统。通过生态城市规划及建设,全面推进湖南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建设。

6.3.2 湖南生态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初步设想

6.3.2.1 创建推进阶段

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资源消耗速率和生态退化速率的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对社会经济组织结构、功能进行初步调整;倡导生态价值观,公众的生态意识与环境意识得到普及和提高;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区域和生态环境示范工程。

6.3.2.2 创建达标阶段

通过城市结构和功能的生态化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显著的成效,区域生态经济雏形基本形成;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工程;解决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不断完善,形成生态城市的基本框架

6.3.2.3 深化建设阶段

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深化生态文化建设,全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初步建成生态城市,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多中心、以绿色生态空间相间隔、敞开式的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城市经济体系;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形成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和谐高效的产业环境。

6.3.3 湖南生态城市发展的具体途径

6.3.3.1 生态环境更加友好

生态环境建设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居民生活工作环境继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互动发展;形成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

6.3.3.2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做优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开发一批行业应用、网络通信、财税金融教育娱乐等软件产品,利用高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引导现有制造业由加工装配向零部件制造、研发设计延伸,增强产业竞争力。

6.3.3.3 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普及节能节水技术,鼓励高耗能、高耗水企业进行节约资源技术改造,提高土地、水、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综合利用率;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大力节约用水;坚持依法管地、征地和用地,健全土地储备、开发、使用、管理机制,科学调控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供地条件,提高产业用地产出率。

6.3.3.4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尽快构建企业、工业园、城市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在石化产业、能源产业等领域率先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创建循环经济的示范基地,树立样板工程,为建设循环型社会积累经验。

6.3.3.5 发展高端服务业

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人们休闲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休闲产业就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休闲产业所涉及的基本上都是一些非物质生产领域的行业,这些行业一般具有较高的收入需求弹性,人们对其消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将有较大的增长。从产业生命周期来看,这样的产业不同于某一物质产品生产的产业,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难以观察到其衰退的迹象,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

6.3.3.6 加强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

开展主要城市通道设计;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制,继续完善主城区排污系统管网,加快建设垃圾处理系统;新建和完善一批大气、水质、污染源等环境监测设施,依法严格控制开山取土,严禁破坏山体和植被,保护绿水青山。

6.3.3.7 建设山水城市

在规划中保持山水的大格局,注意城市布局与自然山川河流的有机结合,尤其是在城市扩展过程中,要珍惜和保护湖南长期以来所形成的自然山体水系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在山水的宏观布局下,要将城市建设与园林景观、山川景观、江河湖泊景观、植被景观结合,坚持和发扬组团式的结构,形成湖南未来的城市结构形态。

6.4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的重点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要实现协调发展,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构成湖南区域系统的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人口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实现各子系统的有机整合。构成区域系统的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各子系统之间的竞争与协同作用回路可以用图6-1表示。

6.4.1 生态支持系统建设

城市生态支持系统是协调城市与自然的相互关系,维持和推动整个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为城市提供生态调控和支持的系统。一方面,它为城市提供必需的自然要素(水、大气、土壤、动植物等),并以此调控城市的发展速度、规模、演化方向;另一方面,它不断维护自身的自然净化能力、还原能力、生产能力,保持自身结构的稳定和功能的高效,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支持”功能,其主要内容如下。

图6-1 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子系统之间竞争与协同作用回路

6.4.1.1 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对策

基于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湖南应朝着资源节约型城市发展,建立节水型经济结构;改造、提高第二产业,推广现代节水工艺,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将低耗水的高新技术作为鼓励新建工业项目标准;对公众进行水资源永续利用的宣传教育,尤其是水源地周围民众,加强生态警示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力量进行水资源利用的监督和保护工作。

6.4.1.2 湿地资源保护与恢复的对策

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制定湿地保护的政策、法规。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涉及林业水利、水产、环保、经贸、海洋、计划等多个部门和行业,关系到多方面的权益,需要加强管理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市区(县)在湿地主管部门为主的情况下,应建立联合、有效、精干的管理结构,开展有序、有效的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统一湿地资源调查规程,标准化调查与评估技术方法,制定监测指标体系,规范监测方法,建立湿地生态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站点。

6.4.1.3 能源可持续发展对策

调整能源供给结构,增加除了煤和石油及其产品以外的能源结构,以多元化的能源结构保证能源供给的稳定性;提高城市的开放程度,与其他省市的能源进行互补;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发展高科技、低能耗的新型产业,进行高能耗型老企业的科技改造,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鼓励民用能源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对于能源的开发实施全面有效的规划和管理,增强生态环境角度的评估内容,宏观调控能源输入开发强度和速度。

6.4.1.4 气候和大气环境改善对策

增强城市规划者的生态意识,对大型建设项目从前期规划、建设到后期管理进行必要的全面环境评估和管理,使城市建设秩序化、生态化,减少城市建设对城市小气候和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交通量增加导致的大气污染,通过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进行交通量的测算、控制和建设,鼓励通过技术手段和加强尾气排放管理降低汽车的污染系数;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以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燃煤,改变面源、低架源和部分中架源的排放状态;进一步完善住宅与公建的集中供热系统;通过技术革新强化治理工业污染源排放问题。

6.4.2 生态环境保护

湖南生态环境保护应遵循生态城市立体化推进的思路,构建地域空间清晰、管理对象和行为主体明确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框架体系: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依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强统一监督和综合协调,实行分类指导和依法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城市。其主要内容如下:

6.4.2.1 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协调城市近期建设、发展时序与环境功能区划控制区域关系,系统整合生态分区、生态单元网络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6.4.2.2 空气污染控制

调整能源结构,降低原煤比重,大力发展天然气和电力等优质清洁能源。实施环境空气污染分区控制,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结合生态城市规划中的空间划分,实施大气污染分区控制、分类指导,以禁燃区达标为核心,由近至远,分区控制,可将湖南分为工业禁止区、工业限制区、控制性发展区和重点发展区,严格执行产业发展导向政策。

6.4.2.3 水污染控制

实行水污染控制系统工程。综合运用清洁生产、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污水处理系统、尾水调度处理等“三级控制”措施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并建立管理监督调控体系。针对湖南的缺水状况,可将污水处理厂的生产水根据回用的水质需求,经过不同深度的处理后分别应用。

6.4.2.4 噪声污染控制(www.daowen.com)

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有效减轻工业企业及服务业的噪声污染;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新建工业项目,杜绝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整治,在城市新、老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封闭式物业管理,为居民提供“安全”和“安静”的服务。

6.4.2.5 固体废弃物控制

湖南固体废弃物控制的工作基础较好,未来的工作重点在于保持现有的工作成绩,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工作领域、改善城市形象、提高资源循环利用及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益。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工农业、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提高生活垃圾、工农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效果。

6.4.3 城市绿色空间建设

城市绿色空间系统是以绿色植被为特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工自然环境,是城市居民进行室外游览、交往和交通集散的城市空间系统。

6.4.3.1 湖南城市生态化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城市交通设施、建筑设施快速建设的同时,绿地系统的建设并没有以同样的速度和相应的比重在加紧建设,说明对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市区内一些重要的绿色景观及景观联系通道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和利用,甚至由于城市建设而遭到破坏。市区所建的公园、绿化广场、滨水地带等被建筑物包围,各绿色板块之间缺乏联系,市区基本上没有绿色的生态廊道与外界相连。

6.4.3.2 湖南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目标

湖南城市的绿地建设要跟上城市发展的需要,进行多元化、立体化的规划建设,从而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提高建成区的绿化面积。同时要建立适合湖南省规模、分布均衡、功能强、综合效益高的城市绿色空间,如完善生态隔离带、绿色廊道。

6.4.3.3 湖南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建设措施

湖南的生态绿色空间构建首先要提高城市的绿化率,并采取多样性的复层绿化模式。在系统科学地评价现有绿色廊道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建设完善和保护以道路及河道为基础的绿色廊道,连接城市内的绿色板块。中心区内以居住区绿地建设为基础,由内向外地发展绿色板块,逐步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绿地的覆盖率。市区外围构建一定宽度和立体化的绿色隔离带,如楔形绿地和生态林地,并且与市域范围内的绿色板块通过绿色廊道相连通,完善城市的生态调节系统。结合新居住区的分布增加游园景点的建设,并且提高公众的使用率,争取建设无障碍和免费的游园景点。

6.4.4 生态人居环境建设

21世纪是强调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时代,构建一个高效和谐、安全健康、舒适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是城市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的必要条件,对提高湖南的生活质量、文化品位及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城市建设的主线,强调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建最佳人居环境是湖南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湖南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的主要对策可以简单归纳为:住区是城市人居环境的中心,为营造良好的住区环境,首先要确立一个合理的居住体系。居住体系的构建大体可以分为两级,第一级是城市居住用地布局层次的确定和分析,第二级是生态社区的建设。在生态社区的设计中,应当从“一切为了人的需要”出发,采取合理的分级机构和宜人的建筑尺度,使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最短,能够确保居民方便地使用各种生活设施,包括充足的水、电、气等基础物资,以及便捷舒适的交通、快速高效的通信,拥有适宜的景观环境,最大限度地享用到各类公共空间(建立社区中心),包括绿地、活动广场等。在城市公共空间开发和利用中,应当综合考虑湖南的传统文化、社会经济,以及地貌、环境、风俗习惯相协调的因素,运用色彩、形式、光影、地形、风貌等综合手段建构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同时,要满足居民生理、心理、行为、审美、文化等的要求,达到其安全、舒适、愉悦的目的。

6.4.5 生态交通建设

生态交通建设是以适度超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支持市域经济发展、支持城市空间拓展、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舒适度和增强交通环境的生态内涵为目标,以人与环境和谐发展为原则,构建湖南高效率、人性化、一体化和生态化的交通体系。

湖南生态交通建设以服务于生态湖南建设为目标,以空运、水运、轨道、公路为主要依托,构建健康、安全、高效、舒适的生态交通体系,确保满足生态湖南对外客货流通及区域内部物资、人员流动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强化交通系统“生态化”建设,使之能够友好地融入城市生态系统,避免和控制城市交通不合理发展所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

湖南生态交通建设的主要对策可以简单归纳为:构筑与现代化特大城市发展目标相适应、协调高效、安全舒适、健康可靠、布局级配合理的市域生态交通体系;加强市域内部的交通联系,特别需要加强各郊区县与市区的联系纽带,建设市区与郊县的快速通道,形成以市区为核心并向郊县辐射的干路网格局,从而以交通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一个符合湖南交通发展需要的、可持续的、人性化的市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重点包括道路系统生态化和出行方式的生态化。

湖南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的发展按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基本阶段划分,主要分期策略方向为:近期以缓解当前道路交通矛盾为主,道路系统建设为辅,积极实施公交专用系统;中期为道路系统的全面建设与完善,扩展快速公交系统,加速轨道交通发展;远期为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建设中心城区与外围组团的交通系统。

6.4.6 生态水域建设

进行生态水域建设,发展水经济,充分利用河湖水面,开展多种经营养殖、旅游和航运,在营造良好的人文景观与生态环境的同时,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水生态、水安全、水健康、水景观、水文化和水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城乡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水域生态安全。

湖南生态水域建设的主要对策可以简单归纳为:当前湖南水环境受到污染型和水质型双重威胁,未来15年及更长时期,应该实行严控污染,重构生态,开发生态用水,保障生态功能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将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城乡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厂,增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排入河道的污水和进行回用的再生水水质标准;实行再生水利用的水资源开发模式新策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配套中水系统;建立污水资源化的良性运行机制,完善管网系统,扩大污水收集处理的覆盖范围;完善雨污管网及城市管网建设和维护,实施污水资源示范工程,在存在用水缺口的农业、工业、园林绿化方面,建设一些示范工程。

6.4.7 生态经济建设

生态产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湖南生态经济建设应在循环经济思想的指导下,从三个层面上进行建设,即在微观的企业层面、中观的产业领域与门类及园区层面,以及宏观的地域社会层面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建设工作应从湖南的实际出发,吸取国际和国内的先进理念与实践经验,同步开展研究并有步骤地付诸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和启动。确定湖南生态经济建设的切入点,提出湖南全面实施生态经济的方案;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决关、停、并、转一批单位产值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总结已有示范项目经验,在传统的“污染型企业”中扩大建设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促进更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初步建立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通过宣传与培训普及生态意识,初步形成政府、企业与公众协同建设生态经济的氛围。

第二阶段:形成生态经济的产业体系与空间格局。全面开展生态经济建设,逐步形成充满活力的全省生态经济产业体系与空间格局,在三个层面上落实生态经济建设;促进更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与ISO 14001认证,大幅度提高环境标志产品与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产值比重;生态产业链不断完善,生态工业与生态农业园区所占比例不断提高;可更新能源较广使用,大幅度降低单位GDP的能耗、水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并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第三阶段:基本实现资源和能源消耗的“零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富裕程度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目前水平,并基本实现资源与能源消耗的“零增长”。

第四阶段:全面建成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达到当前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2020年能源与资源的消耗达到当前发达国家平均以上水平,国土面积产出率、全省劳动生产率比目前有所提高。

6.4.7.1 湖南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

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经验,结合其产业结构的特点,湖南生态经济体系建设拟在以下六个重点领域优先开展:

(1)发展生态经济的机构与体制建设。成立全省生态经济促进中心,鼓励社会上技术与管理咨询机构的发展;建立较完善的推行生态经济和“绿色”消费的地方规章、制度;试行“绿色”财务和会计制度。

(2)传统产业及行业的生态化改造。传统行业中以推行清洁生产提升全行业的工艺技术水平;通过构建生态产业链、组建生态产业园、传统工业园的生态化转型实现物料循环。

(3)传统企业的生态化改造及园区生态化建设。在实现全部企业排污达标的基础上,不断削减“三废”排放量;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减少产品生产过程对原料、能源与资源的消耗;简化产品包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开展生产工艺与产品的生态化设计,开发环境友好的产品,提高产品的品质与耐久性;加强产品使用或消费后的回收、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与处置。

(4)绿色能源战略。以清洁能源替代重污染能源;采用能源的梯级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努力建成能源及资源节约型城市;以可更新能源替代不可更新的能源。

(5)废弃物资源化。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与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及居民大件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回收利用。

(6)绿色商业计划。大力发展工业生态、循环经济等技术与信息咨询业;鼓励绿色食品与环境标志产品消费,禁止野生动物制品与食品的销售,推进“绿色”消费观念;以市场运作方式降低单位服务的资源消耗与土地面积占用,促进经济发展的减物质化与非物质化。

6.4.7.2 湖南生态经济体系的产业化建设途径

(1)生态农业。根据生态经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调整农业布局结构,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实力,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现农业现代化,基本建成产业化、集约化、科技化、市场化,以及融经济、社会、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生态型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建成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和企业化的生态农业经济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改善。

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与区域布局,减少投入品用量,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节水、节地、减少化肥与农药用量,以及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病虫害综合技术防治替代农药和化肥的生态农业,限制生产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形成以集约化、设施化、产业化、市场化为主要标志,集经济、社会、生态功能于一体,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湖南特点的现代集约持续的都市型生态农业新格局。

(2)生态工业。用5—15年的时间,把湖南建设成生态型的工业省份。基本形成循环型工业基础设施功能和绿色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增强、企业清洁生产持续实施、生态工业园区有效建设、区域循环型工业综合示范扩散发展,以制造业为核心具有良好质态的生态工业体系新格局。形成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为特征,工业体系的生态经济效益和绿色市场竞争力有较大幅度提高,与生态系统逐步协调相容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态势。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两个“率先”思想方针的指导下,针对湖南工业发展和工业系统的生态特征,依据生态和经济规律,构建湖南生态型工业建设的总体框架为:“突出一个核心,同步建立两个体系,发挥三个主体的共同作用”。“突出一个核心”指的是彻底变革工业增长方式和以末端治理为基础的工业污染控制模式,转向“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工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融合一体化发展;“同步建立两个体系”指的是同步推进生态工业体系和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循环型工业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设;“发挥三个主体的共同作用”指的是积极建立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伙伴关系,充分发挥三者共同投入参与的合力作用,促进循环型工业建设。

(3)生态服务业。形成推进生态型服务业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建立一整套与生态型社会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在10—15年时间内,在全社会建立起与生态型服务业模式相适应的价值观念体系、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减量化使用、再利用、再资源化,从而使得服务业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根据生态学原理,以循环经济的“3R”原则——“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行动准则,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构建湖南生态型服务业发展模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使服务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的程度,从而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建设循环型生态城市,推动湖南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6.4.8 生态社会建设

生态社会建设包括三个基本层面,即人力资源发展、社会协调运行和生态文化培育。人力资源发展是从个体层面,强调人口规模的适度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及使用,是生态城市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社会协调运行是从组织层面,强调社会公平性的体现和社会组织效能的良好发挥,体现了社会安全和活力水平;生态文化培育是从核心层面,强调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发展,巩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社会文明风尚,是生态城市建设的灵魂。

社会协调运行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社会安全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上,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社会的建设,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为整个生态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组织保障。社会保障的实质在于分摊社会风险,转嫁损失,补偿利益,调节均衡各种社会关系。应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融资渠道,完善以社会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及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实现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社会安全体系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体系包括生活安全与社会治安。生活安全是指从空气、饮用水、食物、住房和医疗等方面维护人民的生活健康;而社会治安则是通过法制建设、打击犯罪等方式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权利,保障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文化建设强调在宏观上要逐步影响和诱导决策行为、管理体制和社会风尚,在微观上逐步诱导人们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型,塑造一系列新型的决策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消费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科技文化。

6.4.8.1 体制文化建设

加速决策、经营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健全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法规政策,加大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生产经营部门的综合决策、系统协调和公众参与的力度,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政治文明运行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生态化。

6.4.8.2 认知文化建设

加强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科学、生态美学、生态健康和生态安全的教育和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培育生态理念,强化生态意识,推进生态文明。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渠道,促进所有受教育者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和普通市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塑造一代有文化、有理想、高素质的共生型生态社会建设者。

6.4.8.3 物态文化建设

通过法制的、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切实加强湖南历史文化遗产的整治和保护,以及景观标志性和多样性的建设,促进传统地域文化与现代科技文化的结合,塑造一种新型的建筑文化、景观文化、商品文化和鉴赏文化。

6.4.8.4 心态文化建设

诱导和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使整体、协同、循环、自生的生态哲理和温饱、功利、道德、信仰、觉悟五类境界协同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社会风尚,促进企业文化、机关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的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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