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的必要性分析:战略研究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的必要性分析:战略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南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湖南的主要湖泊水质问题和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湖南的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增幅虽然不断下降,但总量仍在增加。湖南是能源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4.2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形势严峻的原因分析4.2.1理论层方面的原因分析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层的主体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的必要性分析:战略研究

第4章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的必要性分析

4.1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

4.1.1 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湖南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是在超越发展阶段、市场经济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起步的,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不足、环境背景脆弱、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造成湖南城市的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加剧。湖南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

进入新世纪以来,湖南环境质量虽然整体上保持稳定,但形势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水污染较为严重,常有水污染事件发生。湖南的主要湖泊水质问题和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湖南的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增幅虽然不断下降,但总量仍在增加。湖南江河湖泊污染已达到一个危险的临界点,颠覆了靠牺牲环境实现GDP增长的发展模式。

第二,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大气污染是指进入大气中的污染物质超过了大气环境的容许量,除火山爆发,煤田、油田放出的有害气体及腐烂的动植物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大气污染外,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居民日常生活等均可造成大气污染。相关数据显示,尽管湖南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呈下降或持平趋势,但大气污染物的绝对量依然很大,治理大气污染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第三,灾害性天气较为频繁。灾害性天气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有严重威胁,对工农业和交通运输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龙卷风寒潮、霜冻、雨凇、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可发生在不同季节,一般具有突发性。在污染严重、全球气候变暖的情况下,与之相关的强降水、高温、干旱、强台风、暴雪等灾害性气候事件在湖南大多数地方越来越频繁地发生,给经济社会、生态与环境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4.1.2 生态危机加剧

20世纪90年代以来,湖南的生态安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都遇到了生态恶化的严峻挑战和直接影响,有些地方出现了触目惊心的生态风险甚至生态危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湖南荒漠化的速度近年来不断加快,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巨大,至于间接经济损失,就更难以评估了。第二,森林资源紧缺。湖南原有的森林面积已经减少了50%,木材蓄积量减少了33%。目前可采资源基本枯竭,而且森林质量也越来越差。据统计,全省森林病虫害严重,防治工作薄弱。第三,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由于湖南生物多样性受到自然和人为活动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不断退化,生境丧失和破碎化程度加剧,很多物种数量持续减少,遗传资源破坏和流失严重。第四,耕地面积减少。目前湖南人均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如果不节约用地,使耕地递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现存耕地将进一步减少,形势十分严峻。

4.1.3 资源形势严峻

人均占有资源量少是湖南资源的一大劣势。一个省份居民消费水平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省的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或消费量。中国人口还将持续增长,人均占有资源量还将继续降低。这将是难以改变的事实,湖南也是如此。具体情况可以简单归纳为:第一,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21世纪初期,湖南处于加速工业化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能源供需紧张且利用率低。湖南是能源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从近几年湖南的能源供需形势看,能源消费总量越来越大,快速增长的能源供应仍赶不上更快增长的能源需求。目前湖南人均消费水平还很低,且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国际经验表明,这一阶段正是能源消耗“倒U”形的上升阶段。随着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能源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特别是油气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第三,水资源供求压力加大。湖南在扣除了难以利用的洪水径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可利用的淡水资源量更少,与此同时,湖南水体污染日益严重。随着湖南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湖南未来水资源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4.2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形势严峻的原因分析

4.2.1 理论层方面的原因分析

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层的主体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就理论层面来说,与我国当前环境形势严峻相关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同样,湖南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4.2.1.1 长期忽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我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作为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就面临着发展生产力,追赶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压力。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理论界长期以来把生产力定义为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简单地概括为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这其实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误读。在这种被误读的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也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有很多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但是由于我们先入为主地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必然产物”,因此,这些论述在失去现实需要的召唤下,长期被忽视,理论界对这些论述关注度有限,挖掘不够深入。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两者是内在统一的。他们还论证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人既是能动的存在物,又是受动的存在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写道:“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植物是一样的,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因此,人的能动性的发挥和实现,是以人必须承认自然规律为前提的。“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

恩格斯警告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取消了……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过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了自然规律对人类活动的制约作用,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扭曲。我国“大跃进”时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口号的提出,以及改革开放过程中的“GDP崇拜”,都是人与自然关系被扭曲的反映。

4.2.1.2 我国高等教育环境教育缺失

当今人们已经意识到了环境恶化的危害,但是,人类依然不能有效地扭转日趋恶化的环境状况。这就要求人们透过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探讨价值观等深层原因,反思传统的价值观以及由此引发的环境教育问题。环境教育关系到一个国家环境道德的培养,是衡量一个民族文化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环境教育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自然研究。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教育在发达国家迅速发展,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目前,发达国家的环境教育已经由专注于制定规范的层面发展到培养人们有意识并自觉采取环境保护运动的层面,建立起了完善的环境教育体系。

我国的环境教育从1973年起步,到1992年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知识体系有待完善,以及环境教育的手段陈旧、意识滞后、师资紧缺、途径偏少等问题。在我国高校中,环境学科专业的环境教育日趋完善,但非环境学科的环境教育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国高校中,很多进行环境教育的教师自身并非环境专业毕业,未接受系统的培训,有些学校的环境教育教师甚至是兼职的。此外,环境教育的教材滞后于教育,一些教材知识陈旧,缺乏新理论,且缺少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活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观大学校园的环境状况和大学生的环境行为,我国大学生的环保意识还处于较低层次。大学校园中铺张浪费的现象随处可见,而且盛行着一种盲目消费、过度消费的错误观念。学生环保意识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的环境状况。

4.2.2 机制层面的原因分析

机制层面的主体是政府。从政府的角度来讲,造成我国环境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2.2.1 经济增长型政府下的“GDP崇拜”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政府可以界定为经济增长型政府,这是一个在价值目标上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在制度上以建立市场经济为核心,在政策上主要实施经济政策的政府。

经济增长型政府的形成既有历史背景下的无奈,也有现实政治的需要。就历史方面来说,中国是一个长期的农业国家,在被迫打开国门以后,半推半就地被裹入了世界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潮流中。从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中吸取了“落后就要挨打”的惨痛教训后,我们来不及对现代化作充分的思考便匆匆上路了。

现代化作为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囊括器物、制度、精神三个层面的一系列内涵,但中国人所理解的工业文明和现代化,长期以来都过多地停留在器物层面。于是,发展我们的器物文化从来都是中国人振兴中华的梦想。当发展经济与洗雪国耻、民族复兴这些政治问题挂起钩来时,经济问题往往被政治化了。经济问题一旦被政治化,增长速度和经济规模这些最易显示进步的指标就被片面强调,经济成为判断现代化水平高低最简洁的标准,因此,经济增长的GDP系数就被泛化为“GDP崇拜”。就现实政治方面来说,保持经济增长是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需求。当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化为执政党后,革命所能提供的合法性支持需要其他方面来补充与替代,这就是领导经济建设的政绩合法性。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进一步被赋予了保持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的重任。在此情况下,经济增长被一再强调、作为经济增长指标的GDP被崇拜,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GDP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观念,它只反映出国民经济收入总量,不统计环境污染,不统计生态破坏,不统计国民生活的净福利,环境越是污染,资源消耗越快,GDP增长就越迅速——生态环境破坏成了GDP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污染引发的疾病增加了人们医疗方面的开支,污染引起的腐蚀加快,治理污染又要花费大量的资金,等等,这些都累计在GDP之内,‘促进’了GDP的增长”。

经济增长型政府把政府的工作放在以经济建设为首要位置的路子上。正因为这样,经济增长就成为各级政府政绩的资本,成为各级政府的利益之源。在各级政府官员顶礼膜拜和狂热追求GDP的背景下,一大批能拉动GDP增长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纷纷上马。正是在这些产业的“激情燃烧”下,我们烧掉了资源,留下了污染。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中国的大气污染,90%以上来自于重化工业,其中70%的空气污染来源于火电。”在GDP指挥棒的指引下,沿河沿湖企业遍地开花,而这些美丽的河湖则成为企业的垃圾池。一些政府则在获得政绩的指引下为这些非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

4.2.2.2 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尚不完备(www.daowen.com)

近年来,我国虽然在生态环境的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一些与时俱进的新法,但总体来看,我国当前的环境法律体系尚不完备,这直接制约着我们为改善目前恶劣的环境状况所作的努力。

(1)环境立法方面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空白。我国缺少土壤污染、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护、核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立法方面的缺失导致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在生物安全方面,由于我国缺少外来物种准入制度,不能从源头上控制外来物种的入侵,导致我国的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生态灾难频频发生。

此外,我国政府对环境法律援助与环境维权重视不够,如环境维权相关立法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原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夙理指出:“从整体上看,公众环境法律维权还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还没有明确界定公民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因此,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环境权益受到了侵害;二是当事人在知道了自己的环境权益被侵害后,不知道怎么打官司,这种情况突出。”

(2)已有的环境立法“供给不足”。我国已有的环境立法多是一些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我国《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是,这些原则性的规定,一直没有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中得到体现,制约了以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的效果。再如《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虽有“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应当进行整治和恢复”的规定,但是没有明确进行整治与恢复的主体,即没有明确规定是由污染破坏者还是由国家或政府进行整治与恢复。

(3)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就以污染损害赔偿来说,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基本上只规定了污染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这造成法院在对很多污染侵权案件进行判决时,没有规定污染者赔付生态恢复的费用,而污染对生态的影响是长期与巨大的。如污染造成水库或河道死鱼,最终赔付的仅是死鱼的损失部分,却没有清理河道恢复其生态直至能养鱼及污染物清除的部分。因此,应在立法中规定让污染者承担全部的环境破坏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治理和清除污染、恢复生态。

4.2.2.3 现行环境管理存在体制性障碍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的体制性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现行环境管理体制忽视环境生态系统性统一管理的特性;第二,地方环境行政部门受上级环境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加之部门立法、地方立法的权限与关系不清,造成了环境管理无法摆脱对于地方政府的经济、人事方面的依赖性独立地依法行政。

以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来说,现行水资源管理体制最突出的问题是“多龙管水”,这种体制性障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在流域管理上“条块分割”。多年来,我国基本是以行政区划为主,对同一流域的水资源实行分块管理。除此以外,中央有关部门也相应设立不同的流域管理机构,对水资源实行分行业管理。在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调及水量调度、防汛抗旱、排涝治污及水土保持、河道航运等方面,往往因为部门、地区之间利害关系或意见不一致相互扯皮,发生纠纷。第二,在区域管理上“城乡分割”。水利部门一直归属农口,主要负责大江大河的治理、水利工程修建、农业灌溉及城市原水输送。而城市供水、排水则归属城建部门。用水体制上形成的“城乡分割”,导致城市和农村在防洪减灾、城乡供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短视行为。尤其是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存在着竞争性开发、掠夺性经营、粗放式管理、用水效益低及不重视水生态保护等问题。第三,在功能管理上“部门分割”。作为同一属性的水资源,在同一区域内,按照不同的功能和用途,被水利、公用、市政、环保、规划、地矿等多个部门分别管理。形成管水量的不管水质,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的尴尬局面。第四,在依法管理上“政出多门”。我国《水法》确定了“统管与分管”的原则,而在实践中,“统”与“分”的尺度、界限极不易掌握,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管水资源的职责,强化了分管部门的权限。各部门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均以自己为管理主体,各自为政,制定各类法规和规章,造成管理职能相互延伸交叉、政令相互抵触,导致事实上的有法难依。上述体制性障碍给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带来多重负效应。

4.2.2.4 环境管理存在资金障碍

(1)政府财政对生态环境投入不足。环境保护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自1979年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承担着如此重大环境保护责任的政府尚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预算支出科目,即政府没有稳定可靠的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来执行法律赋予的责任。中国的环境保护投资实际上一直无力保护经济高速增长压力下的生态环境。

“八五”“九五”和“十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分别只占同期GDP的0.74%、0.88%和0.99%,无论是比重还是增长率,都没有实现预期目标。由于资金得不到保障,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自身能力的建设普遍受到影响,常常出现环保监测不到位、执法能力不足的现象。如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正反映出政府在这方面的不足。由于财政资金严重短缺,政府对污染源监督失控,环保部门能力疲弱,水质监测信息混乱失真,中央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获得环境信息的渠道,更不掌握直接监控重大污染源和保护水源的能力。如此监管能力是很难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的。

(2)政府在有限的资金投向上没有起到引导作用。在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必须强调政府对市场的引导作用。但我国目前的状况却是政府跟着市场走,让污染治理投资的效果大打折扣。以污水处理市场为例,1998—2005年,中央财政以国债形式投资在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上的资金高达534亿元,在污水处理投资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研究发现,中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分布并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同一流域城市间污水处理能力差别拉大。污水处理投资主要集中在大江大河的下游、东部沿海和发达地区、大城市,河流的中上游地区、西部地区、不发达地区的污水处理率非常低。例如,黄河流域下游山东省的污水处理率为43.46%,上游陕西省的污水集中处理率公布的数字是20.63%(根据中央电视台的调查,实际污水处理率还不到15%)。然而下游发达地区污水处理率再高,也无助于流域水质的改善。市场资金流向利润更高的发达地区是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天性,但这种以城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显然没有考虑整个流域水质改善的需要。处于跨省流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很强的公共物品性质,污水处理的效益不限于当地,而是惠及整个流域。以市场为导向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必然与流域水环境安全的要求存在矛盾,要求政府介入对资金流向的引导。我国城市污水行业已经出现市场失效,而政府的干预严重不足,影响了实际改善流域水质的目标。

4.2.3 实践层面的原因分析

实践层面也叫操作层面,其主体是社会公众,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企业、非政府性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以及不属于以上任何组织的公众。这里主要从企业和公众的角度进行分析。

4.2.3.1 城市中企业的绿色程度低

企业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当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时就要和资源、环境及服务对象发生关系。因此,企业是资源、能源的主要消耗者,也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行为者。自从工业革命以来,各种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就成为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如煤矿和其他矿山的采掘破坏了土地和森林植被,造成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生态失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记载,2001年,全国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47.8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为1566.6万吨;烟尘排放总量为1059.1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841.2万吨;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28.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00.7亿吨;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8.87亿吨……由这些数字可见,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果说在工业化初期我们不得不容忍企业的上述行为,那么在今天,对于处在未来发展十字路口的我们,企业继续扮演上述角色则是不能容忍的。但现实依然是残酷的。

总体来看,湖南城市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自2002年末开始,高能耗、高物耗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出现过热的发展态势。正是这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大压力。”

4.2.3.2 当前我国公民的生态意识淡薄落后

生态意识是生态文明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如果缺乏生态意识的支撑,人们的生态文明观念淡薄,环境恶化的趋势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生态意识是指在处理人类活动与周围自然环境间相互关系时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生态意识作为人类认识能力提升的表现,其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审美意识、生态责任意识等。”

生态意识作为一种循环性的意识,它超越了只停留在环境保护的层面上,将环境作为一个静态存在的环境意识,转而将整个生态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的、无限循环运动的存在,人类活动应让生态系统的循环性永远充满生命力。环保意识只是一种较低层次的生态意识,但在这方面我国公民目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每个人都在制造废品和垃圾,但是,如何进行处理,不同国家的公民对此的态度不尽相同。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素质还较为低下。一些社会组织的实证性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由原国家环保总局指导、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组织编制的环保民生指数,是国内首个环保指数,被誉为中国公众环保意识与行为的“晴雨表”。“‘2007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主要包括3项内容,即环保意识、环保行为、环保满意度。调查显示,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42.1分,环保行为得分为36.6分,环保满意度得分为44.7分。这表明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水平较为低下,环保参与度还不高,环保满意度令人担忧。”三项指标均不及格,其中两项刚过40分和一项低于40分的现实,无疑向中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与行为又一次敲响了警钟。环境对于生存于其中的公民来说,是一个公共产品。环保意识说到底是一种公共意识,但是中国人历来在公共意识方面为人所诟病。

生态意识淡薄导致我国公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程度低,参与方式粗暴简单。节水、节电是目前中国公众最突出的环保行为,但科技含量低。有意识学习环保知识并用于日常生活,或参加公益环保活动等较高层次的环保活动者比例较低。当生态环境问题影响到自己的实际生活时,公众往往采取以群体的形式对抗的办法寻求解决的途径。尤其是在当今信息化时代,随着网络和手机技术的广泛使用,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这种开始呈现规模化对抗趋势的事件值得我们警惕。

4.3 生态文明视域下湖南城市发展研究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经济总量大幅度增加,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其他方面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但是,我们必须清楚这种成绩的取得是建立在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基础上的。现在,严峻的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重数量、轻质量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走集约型发展道路。

从人类走过的历史轨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从渔猎到农耕,从农业到工业,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不断加剧。特别是步入工业文明时代后,生态环境急剧恶化,资源耗竭、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膨胀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制约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

工业文明以征服自然为行动口号,把社会发展建立在掠夺自然的基础上;工业文明又是高污染的,大量排泄自然界无法消解的废弃物,严重降低环境质量。因此,工业文明所创造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所以,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深深地根植于工业文明的主导世界观、发展观和社会经济模式中,这一切已经成为破坏它的巨大力量。人类要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建设一个稳定和谐的国际社会,就必须超越工业文明,建立一种新的文明和社会形态。

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演化历史上一种短命的文明形态,在它刚刚到达顶峰时就开始孕育出取代它的新文明。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新的文明转型演化的趋势已经被人类意识到。

工业文明已走过了它的孕育、产生、发育、成熟的阶段,正在走向消亡。如何对现行的文明进行变革与创新,使之符合自然的发展规律,符合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趋势呢?作为工业文明的终结者,一种新的文明形式——生态文明早已在工业文明的体内孕育,正在积蓄力量,走向蓬勃的发展。

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生态文明则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处理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所取得的一切积极、进步成果的总和。它以知识经济为基础,以信息时代为主要特征,以可持续作为发展道路。它克服了工业文明对资源掠夺的缺陷,反对对物质的贪欲,用知识经济代替资源经济,主张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它用自然生态的原则代替主体性原则,主张生物的多样性、社会文明的多样化,从根本上消除生态危机的根源。

生态文明反映的既是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界关系的进步程度,是人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对工业文明造成的生态危机已危及人类生存的深刻反思,是当代人类探索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文明意识觉醒、提高的结果。这种新的文明,不是对旧文明的细枝末节的修修补补,而是彻底的变革。

湖南目前正处于快速工业化过程之中,我们必须总结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过程中的经验得失,避免传统工业文明发展中出现的弊病,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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