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分析

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分析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3章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相关理论分析3.1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理论基础3.1.1“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促使传统城市向生态城市转型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可能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城市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发展质量好、市容环境美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人民生活水平高、社会治安秩序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强等。

湖南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分析

第3章 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相关理论分析

3.1 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理论基础

3.1.1 “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主张‘天人合一’,强调天与人的和谐一致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基调。”[1]《周易·乾》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庄子·齐物论》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些观点都表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季羡林先生认为,“天人合一”是讲人与自然合一。人,同其他动物一样,本来也是包括在大自然之内的。但是自从人变成了“万物之灵”之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的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必须取自大自然。人离开了自然,一刻也活不下去,由此可见人与自然关系之重要。

城市作为人类的聚居地,伴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如雨后春笋般地“生长”起来了。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人们疯狂地从自然界攫取资源和能源,追求无限的物质财富,成了完完全全的“主宰者”。然而当接踵而至的城市问题亟须“医治”时,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人地关系”这个古老而又永恒的话题。“天人合一”的思想则给了人类一个明智的指引:人类应该和自然和谐共存,人类可以和自然和谐共存。城市作为人类的聚居地完全可以发展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城市。

现在许多城市把生态城市作为战略发展目标,试图通过生态城市的建设来解决各式各样的城市问题。促使传统城市向生态城市转型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可能的。生态城市理论与实践是可持续城市建设的理论范式与方法基础,生态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可持续城市发生与发展的内在机制,可持续城市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目标,未来的城市将是“人伦”与“物伦”的“合一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地区。

3.1.2 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

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领域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是一种崭新的城市发展观,是在充分认识到各种“城市病”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寻找到的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它在强调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重要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城市质量的不断提升,包括城市环境、城市生态结构、城市建筑、城市精神文化等方面,最终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均衡发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主要观点有: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时空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区域,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不仅要满足当代人、本城市的发展要求,还要满足后代人、其他城市及相关地区的发展。强调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之间的相互协调,其中环境可持续发展是基础,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前提,资源可持续利用是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目的。主要通过限制、调整、重塑、优化城市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信息流得以永续利用,并借助一定的城市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来实施,其中城市政府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力量。

城市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城市经济增长速度快、经济发展质量好、市容环境美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人民生活水平高、社会治安秩序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强等。就宏观而言,是指一个地区的城市在数量上的持续增长,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就微观而言,是指城市在规模、结构、功能等方面的持续变化与扩大,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内涵可以看到,它与我们所要建设的生态城市的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生态城市建设要遵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

3.1.3 城市生态学理论

城市生态学是由美国芝加哥学派创始人帕克于1925年提出的。城市生态学从宏观角度讲,是对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生态系统、社会生态系统之间关系的研究,把城市作为以人类为主体的社会生态系统来加以考察研究。当代城市生态学的研究途径之一就是从生态系统的理论出发,研究城市生态系统的特点、结构、功能,以及它们在空间形态上的分布模式与相互关系。城市生态学强调城市中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生物群落与人类社会、物理生物过程与社会经济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把城市作为整个区域范围内的一个有机体,揭示城市与其腹地在自然、经济、社会诸方面的相互关系,分析同一地区的城市分布与分工合作,以及规模、功能各异的人类聚落间的相互关系。

城市生态学原理在生态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的应用,体现在从生态学的角度,探索城市居民生存所必需的环境质量,运用城市生态系统中物质与能量运动的规律,自觉地调节物质与能量运动中的不平衡状态,同时,运用先进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使城市生态系统最低限度地排出废弃物。城市生态学原理是建立城市生态模型的依据,为城市总体规划服务。

城市生态学理论的主要观点有:把城市看作由自然、经济和社会复合而成的人工化的生态系统,它不仅包括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还包括人类和社会经济要素,这些要素通过物质能量的生产代谢、生物化学循环,以及资源供需及废弃物处理系统,形成一个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城市生态系统不同于自然生态系统:(1)以人为主体;(2)系统容量大、流量大、密度大、运转快,且具有高度开放性;(3)具有自我驯化的特点;(4)具有多层次,各层次子系统内部又有自己的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各层次之间相互联系。城市是一个通过各种网络及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格局和居民点等交织而成的人文空间。各要素在系统中的关系是网式的而非链式的。

据此,城市系统中不论是微观的、局部的结构布局,还是宏观的、整体的结构布局,都应合理,避免条块分割的链式规划。从“序”的方面来看,一个和谐的城市生态系统必须具备良好的生产、消费和生态调节功能,具备自组织、自催化的竞争序,以主导城市的发展,以及自调节、自抑制的共生序来保证城市的持续发展与稳定。因而城市生态系统的有序发展必须要有既符合经济规律又符合生态规律的法制、法规,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完善的监督体系。

依据城市生态学理论,在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彻底摒弃传统方向,确定新的目标定位。传统的城市建设只求经济发展速度,而忽视经济增长的质量;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城市生态学理论的指导下,生态城市的建设应该倡导人与人之间的亲近、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追求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种效益的最佳组合。

3.1.4 城市生态规划理论

城市生态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是以生态学的理论为指导,对城市的社会、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的综合规划,以便充分有效和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条件,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使社会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城市居民创造舒适、优美、清洁、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城市生态规划是运用系统分析手段、生态经济学知识,以及各种社会、自然、信息、经验,规划、调节和改造城市各种复杂的系统关系,在城市现有的各种有利和不利条件下寻找扩大效益、减少风险的可行性对策所进行的规划,包括界定问题、辨识组分及其关系、适宜度分析、行为模拟、方案选择、可行性分析、运行跟踪及效果评审等步骤。

城市生态规划致力于城市各要素间生态关系的构建及维持,城市生态规划的目标强调城市生态平衡与生态发展,并认为城市现代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亦依赖于城市生态平衡与城市生态发展。

城市生态规划首先强调协调性,即强调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这是规划的核心所在;其次强调区域性,这是因为生态问题的发生、发展及解决都离不开一定区域,生态规划是以特定的区域为依据,设计人工化环境在区域内的布局和利用;最后,强调层次性,城市生态系统是个庞大的网状、多层次的大系统,从而决定其规划有明显的层次性。

城市生态规划不同于传统的城市环境规划只考虑城市环境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也不仅仅局限于将生态学原理应用于城市环境规划中,而是涉及城市规划的方方面面;致力于将生态学思想和原理渗透于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和部分,并使城市规划“生态化”。同时,城市生态规划在应用生态学的观点、原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不仅关注城市的自然生态,而且也关注城市的社会生态和经济生态。此外,城市生态规划不仅重视城市现今的生态关系和生态质量,还关注城市未来的生态关系和生态质量,关注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这些也是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之所在。因此,城市生态规划理论应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依据。

3.1.5 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环境保护兴起的20世纪60年代,它要求以对环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该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3.1.5.1 “3R”原则

即不但要求人们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经济新思维,还要求在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领域倡导新的行为准则——“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资源化(Recycle)。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目的在于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和能量总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通过多次利用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效用;资源化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目的是通过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

3.1.5.2循环经济主要通过在经济活动三个重要层面上实现物质闭环流动来实现

企业层面上的小循环:根据生态效率的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量化。区域层面上的中循环: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企业间的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建立工业生态园区。社会层面上的大循环:通过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实现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

循环经济理论为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经济转型指明了方向。

3.2 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基本原则

由于城市是一个复杂的人工生态系统,它是以人为主体、自然系统为依托、资源系统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因此,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必须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3.2.1 科学性原则

所谓科学性原则,就是按照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将城市看作一个由“自然—经济—社会”复合而成的生态系统来进行研究,将其各组成部分的表现特征与城市开发建设活动性质相协调。由于城市生态系统首先是在一个自然生态系统基础上复合而成的,因此人类的建设活动要遵从自然规律;同时,它又是一个经济系统的复合体,因此,人类的建设活动又必须符合经济规律。人类只有在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开发建设城市,才能使城市生态系统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3.2.2 生态原则

进行生态城市建设,实质上是要调控城市这一人类生态系统,使城市能量、物质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持续不断地进行。为此,必须模拟自然生态系统长期维持链环节结构和功能的过程,遵循自然生态的反馈循环原则、共生原则、结构与功能相互适应原则等达成功能的最佳运转和最佳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结构与功能是相互适应的,为达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的平衡,必须注意城市生态系统中结构与功能的相互适应,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在各种环境和条件下,始终处于动态平衡状态。

3.2.3 系统原则

城市是区域中一个特殊的地域综合体,城市生态系统是自然生态中的一个特殊系统。由于生产、生活等人类活动的需要,城市几乎集中了区域环境的绝大部分物质能量和信息,同时又集中了大量的废弃物。这一过程,仅仅依靠城市自身进行调节是不够的,必须和周围的环境视为一体,充分考虑城市与其他生态系统的共生,用系统的观点从区域环境和区域生态平衡的角度调控城市生态系统,达到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目的。

3.2.4 协调性原则

协调性原则主要指协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既是生态城市建设的根本所在,同时又是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方面。

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从城市的长远利益和整体效益出发来考虑,是完全一致的、协调的;但从短期和局部利益来看,又常常是矛盾的,甚至是冲突的。因此,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要协调好这种矛盾和冲突,使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取得一定程度的调和与妥协。由于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增殖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它是人类持久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因而生态城市建设活动更应当注重保护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3.2.5 “三效益”同步提高原则

城市生态经济学研究表明:生态效益是经济效益的基础,既是物质承担者,又决定着经济效益的连续性与间断性;而良好的经济效益又为生态效益的提高提供经济保证,社会效益反过来冲击生态效益。三者相互作用的对立统一,共同促进城市生态系统整体效益的提高。城市的“三效益”同步提高原则,是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

3.2.6 “以人为本”原则

人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主体,建设生态城市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类本身。一方面,城市中的各种建设活动要依靠城市中从事各行各业的人的劳动来完成;另一方面,各种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又都是要为人创造和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因此,生态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2.7 长期性和阶段性原则

生态城市建设是城市逐步走向生态化的过程。它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由于城市是在不断发展的,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必将不断地对生态城市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建设标准与要求亦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这就决定了生态城市建设的长期性和阶段性。

3.2.8 “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相结合原则

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维度是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学认为,当外部不经济现象存在时,私人活动的水平将高于社会所需要的最优水平,从而使资源配置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对于因外部不经济而出现的“市场失灵”,以及所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可以通过管制、损失赔偿、征收税费和财政补贴、优惠信贷等方式,用政府“有形的手”来纠正。由于“政府失效”可能性的存在,应积极创建生态环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化和发展。

建设生态城市要遵循上述诸项原则,将在城市建设中形成“社会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优化”的城市生活体系作为建立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在具体规划手段上,我们必须坚持“三个舍得”“两个并重”和“三个三分之一”。“三个舍得”就是舍得留地建设道路、绿地和停车场;“两个并重”就是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并重,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分别制订区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规划,联片供热、供暖规划,煤气工程,信息电路工程建设规划等;“三个三分之一”就是建筑物、道路和绿化用地各占建设总用地的1/3。

3.3 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基本内容

生态城市发展必须以满足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需求为目标,立足于城市区域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周边地区乃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将城市用地布局、环境资源保护和污染控制、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城市发展环境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均纳入生态城市建设的范畴。因此,生态城市发展的基本内容应涵盖如下五个方面。

3.3.1 城市用地布局

土地利用的空间配置,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劣,在城市生态系统内尤为重要,故无论是建设新城还是改造旧城,都必须因地制宜地进行城市土地利用布局的研究,除应考虑城市的性质、规模和产业结构外,还应综合考虑用地大小、地形地貌、山脉、河流、气候、水文工程地质等自然要素的制约。

城市用地构成一般可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P)、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它们各自对环境质量有不同的要求,本身又给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应根据城市生态规划对城市用地状况与环境条件的相互关系的综合研究,按照城市的性质、规模、产业结构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调整用地结构的建议和科学依据,促使土地利用布局趋于合理。

3.3.1.1 各类用地的选择

根据生态适宜度分析的结果,确定选择的标准,同时还应考虑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在适当的标准指导下,结合生态适宜度、土地条件等评价结果,划定各类用地的范围、位置和大小。

3.3.1.2 各类用地的开发次序

在充分考虑土地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生态适宜度的等级及经济技术水平,确定用地开发次序的标准。根据拟定的标准,确定土地开发的次序。

3.3.1.3 现有土地利用状况的调整

在城市近、远期总体规划指导下,合理调整城市现有土地利用状况,实现城市圈层结构模式中各功能区的有序排列布局,具体表现在:

(1)生活居住用地的安排。现有的城市住房用地大部分是历史上自发形成的,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会造成布局混乱,此外还存在土地使用不合理等情况,都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在调整用地时原则上应考虑三个方面:第一,居住用地宜相对成片集中,以便组织居民生活和经济合理地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第二,有利于工厂企业等单位的生产与管理;第三,打破用地单位所有的界限,综合利用城市土地,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

(2)农副产业发展用地。在城市外围(市郊)区域,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高效的高科技生态农副产业,在乡镇企业向独立的工业小区集中和农村居民点归并小城镇的基础上,调整农副产业及乡镇企业用地结构,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用地集中经营的规模效应,达到节约建设投资和用地,集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

(3)城市工业发展用地。城市可利用级差地租导向规律对现存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措施是将城市中破产或有污染的工业企业转产或迁出;在城区工业用地范围内,可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耗少、排污少、占地少的产业;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培育那些采用高新技术、可再生能源、洁净生产方式新兴产业,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增加效益”的发展道路,从而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功能的快速、合理重组和战略性结构调整。

(4)城市第三产业发展用地。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作用,使其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形成科学合理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第三产业用地。在中心城市实施“退二进三”的策略,盘活土地资产,发掘土地存量优势,优化城市用地结构。要充分利用城市所具有的信息、规模及专业化分工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除商业外高附加值的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业等专业化第三产业服务体系;在郊区和广大农村,还可结合生态农业和山水林业资源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生态旅游及配套服务业,以形成有机有序的城市第三产业用地结构框架。

(5)在城市产业用地结构布局中,遵循各产业生态发展的原理和规律,将可综合利用资源的产业进行适当集中的设置和排列,以保证各产业在运营中形成相辅相成、高效的良性循环,形成相关产业综合作用的有序的投入、产出“产品产业生态链”。

3.3.2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

城市绿地系统也就是城市植被,它包括城市范围内一切人工的、半自然的及自然的植被类型,既有陆生的群落,也有水生的群落。它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污、滞尘及减噪、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安全防护、提供休息场所和美化城市景观等环境功能。近年来,人们已越来越多地认识到绿地系统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性,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并将其提高到作为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衡量标准,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已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这就要求人们从生态效应、美学价值、社会需求和科学原则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城市绿地系统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步骤、方法和措施。(www.daowen.com)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内涵在于应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来指导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布局和工程建设,利用绿色植物特有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创造出既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又能满足人们生理和心理需求的生态系统和植物景观。在大量栽培乔、灌、草绿色植物,发挥其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城市的河、湖水系,以及自然地形地貌和建筑景观的要求,进行植物造景和群落结构设计,达到生态上的科学性、功能上的综合性、布局上的艺术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风格上的地方性。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游览绿地、专用绿地和街道绿地等六个方面。其中,专用绿地又包括居住区绿地,公共建筑及机关学校用地内的绿地,工业企业、仓库用地内的绿地三类。在具体进行城市绿地建设时,一要强调绿地系统的结构、布局形式与自然地形地貌和河湖水系的协调,以及与城市功能分区的关系,着眼于整个城市生态环境的合理规划布局,使城市绿地不仅围绕在城市四周,而且把自然引入城市之中,以维持城市的生态平衡;二要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特征,合理选配植物种类,避免种间直接竞争;三要协调好植物之间的关系,注意一些植物的分泌物对另一些植物的生长发育所产生的有利和不利的影响;四要模拟自然群落结构,多造针阔混交林,少造或不造纯种林,提高包括植物、动物和有益微生物在内的物种多样性。

3.3.3 城市的自然保护

自然保护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在高度工业化的城市地区保持水土、生物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城市自然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生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土地、矿产、水资源、自然历史遗迹和人文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3.3.3.1 生物资源的保护

城市生物资源(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是城市自然保护的重点对象。长期以来,随着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及工业、农业、交通、城市建设的发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许多物种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一些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状态,有的甚至已在我国绝迹。因此,保护这些物种的永续繁衍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3.3.3.2 土地资源的保护

土地是城市生产、生活的必要保证,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环境要素与物质基础。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3.3.3.3 地质矿产资源和自然历史遗迹的保护

城市的地质矿产资源包括地下矿产和岩石资源,均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同时地质矿产资源的开采势必影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然景观,并对地表植被造成严重的破坏,因此必须严加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范围内的地质层型剖面、古生物化石、火山遗迹等自然历史遗迹是人类宝贵的财富,一旦破坏则无法恢复。

3.3.3.4 水资源保护

城市发展史表明,城市繁荣于水,同时也受制于水。为确保城市的安全供水,就要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严禁建设污染性企业,对已有污染源要限期整治或拆迁。我国已先后颁布了《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为加强城市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法治依据。

3.3.3.5 自然环境保护

城市自然环境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有价值生境的保护,改善现有开阔地上野生生物生存条件,在有特定需要的地区创造新生境,为城市规划提供生态数据库等。上述内容通常是制定城市自然保护政策的主要依据。

3.3.4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是社会化生产和专业化协作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气、热等各种服务陆续从一家一户的生产中分离出来,形成了新的城市专业化部门。这些专业部门具有某些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对城市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城市得以维持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些专业部门被总称为城市基础设施。它的作用在于排除城市集聚的障碍,满足市民生存和社会集聚的需求,促进城市的社会化。它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城市生存、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是保障优良的生活质量、高效的工作效率、优美的城市环境所必备的条件。当前,人们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强烈,且主要集中在交通、水、能源、通讯、防灾、环卫等系统,对其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

3.3.4.1 建设快速、完善的综合交通系统

满足城市居民日常出行便捷、快速、安全、舒适等要求,满足城市交通运输快速、大运量、大容量等需要。这包括建设大容量、高效率的航空港、铁路公路交通枢纽、水上客运站,通畅、准时、安全、换乘便利的城市道路系统、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也包括建设停车场、加油站、车辆清洗场等各类静态交通设施;还包括建设城市地面、地下和架空相结合的交通空间,形成城市内部的立体交通体系,并与城市各对外交通设施有机连接,组成快速、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3.3.4.2 建设优质、保量、持续运转的给排水系统

一方面是建设水质良好、水量充足、水压强的给水系统,以满足城市人口生活、生产和消防的需求;另一方面需要建设切实有效的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系,以便将城市地区降水迅速收集、排放,减少或避免城区积水,有效抗御洪水侵袭,确保城市安全。此外,还要建设高效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达标率高,并且运行经济、合理,效益好。

3.3.4.3 建设高效、洁净的能源系统

包括大容量的电源和满足负荷要求的变配电设施及电力线路;热值高、不凝水、来源稳定的煤气气源;性能强、压力稳定的输配气设施、管道系统;灵活布局的石油液化气站、储存设施;容量大、性能强的城市热电厂、区域锅炉房、调压站和供热管道系统;从城市自身和区域范围综合协调布局城市发电厂、气源、区域变电所等设施。

3.3.4.4 建设高效、完备的通讯系统

目前,城市通讯种类增多,信息量大而快,需要扩大广播电视台站的频道、节目制作数量,提高电信的电话普及率、接通率,扩展电信业务种类,提高移动通讯的覆盖率和通话质量。同时需要加强广播电视台站、电信局所的容量、功率,并且合理布局,有安全可靠的通讯网络系统。尤其应加快居住区智能生活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3.3.4.5 建设安全、可靠的综合防灾系统

近年来,各界对城市安全的认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逐渐增强,不仅要求增强城市消防、防洪(防汛、防潮)、抗震、防空袭等专业防灾能力,而且要求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确保城市防灾生命线系统的安全。因此,应提高防空等设施的利用率,平战结合,有利于各种防灾设施和空间的合理利用,妥善处理防灾设施与城市空间、景观特色的关系。同时,防洪(防汛、防潮)需要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协调进行工程设施建设,对居民区的安全保卫要求其治安监控系统逐渐向智能化发展。

3.3.4.6 建设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环境卫生系统

当前,城市各类废弃物日益增多,城市垃圾处理已成为城市环境卫生的热点和难题。需要建设处理量大、无害化与综合利用率高、选址合理科学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同时,需要设置与城市规模相匹配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的城市公厕。

3.3.5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建设

从根本上说,城市生态与环境问题的产生来自于能源和资源的流失与浪费,因此,最基本的对策应是改变能源结构,更新与改造技术设备,提高能源与资源利用率,建立一套完整的环保系统工程,加强城市“三废”及噪声污染的综合整治,加强绿地系统建设。

3.3.5.1 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在建设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时,首先,应抓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将其作为城市大气环境调控的关键。改变城市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提高水电在一次性能源中的比重,大力开发石油、天然气和其他可再生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改善工矿企业的工艺流程,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强调清洁生产,对能耗高、效益差、环境污染严重的“夕阳”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是一条有效途径。其次,还可通过增加绿地面积、调整建筑结构布局、控制城市人口、加强城市郊区绿化来达到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目的。

3.3.5.2 城市水污染控制工程

城市的水环境包括空气中的水、土壤水、生活与生产用水三个主要部分。越来越多的资料表明,水环境的问题将上升为城市环境最主要的问题。因此,城市水环境的调控是生态工程设计的重要任务。对于城市空气中的水分调控,可以通过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和增加城市中人工水体的面积两条途径来间接改变城市空气中的水分含量。城市土壤水分控制的主要措施是:减少或停止对城市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适当增加地下水的回灌补充,从而保证城市土壤水分的相对平衡。对于城市生活与生产用水的调控,一方面可以从保护水源和节约用水入手,综合整治城市的水源和水系,对城市水资源作出功能区划,确定相应的水质控制目标及污染物削减计划,发展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事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真正做到对城市水源的统一开发、统一利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要对城市工矿企业按行业对水质的不同要求,采取循环分级水、一水多用、废污水回收利用、改革用水工艺、降低单位产品的用水等措施来达到目的。

3.3.5.3 城市的噪音控制工程

首先,加强对噪声源的控制,把一些噪音严重的工厂企业与市民生活、工作场所分开;严格控制汽车鸣笛和城市建筑噪音;民航航线一定要避开城市;军用飞机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在城市上空作训练飞行。其次,要建立一定宽度和高度的隔离林带,起到消声和隔音的目的。最后,还可用人工建筑物、隔音墙(材料)隔断或减弱噪音。

3.3.5.4 废弃物控制工程

建立有害物处理场所系统,搞好合理布局,加强工业废渣、粉煤灰和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禁止任意倾倒、堆存废弃物和侵占耕地现象的发生。废弃物控制工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可以实行垃圾分类包装、分类存放、统一回收,然后由专门的工厂进行加工增值。对于一些有机质垃圾(如废弃食物和废弃蔬菜等)应当有计划地返回农业生态系统。二是工厂加工废弃物处理。可以进一步采取源头管理的办法来解决,减少废弃和进行回收利用。

3.4 国内外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经验总结

3.4.1 国外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经验总结

生态城市是生态健康的城市,其建设能有效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目前,全球有许多城市正在按生态城市目标进行规划与建设,如印度的班加罗尔,巴西的库里蒂巴、桑托斯,澳大利亚的怀阿拉,新西兰的Whitaker,丹麦的哥本哈根,美国的加州伯克莱、克利夫兰,波兰的大都市区等。但各城市的生态城市建设原则、内容和目标有较大的差异。

3.4.1.1 巴西库里蒂巴的生态城市建设

位于巴西南部的库里蒂巴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接近生态城市的城市。该市以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典范而享誉全球,也受到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的称赞,还因垃圾循环回收项目、联合国的环境项目、能源保护项目而分别获奖。库里蒂巴的生态城市建设经验主要包括:公交导向式的城市开发规划;关注社区公益项目;对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其环境责任感等。

3.4.1.2 丹麦哥本哈根的生态城市建设

丹麦哥本哈根的生态城市建设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的综合性项目,试图在城市集区内实现可持续发展。其生态城市建设别具特色的内容如下:(1)建立绿色账户,记录一个城市、一个学校或者一个家庭日常活动的资源消费。通过使用绿色账户来比较不同城区的资源消费结构,确定主要的资源消费量,并为有效削减资源消费和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依据。(2)设生态市场交易日。从1997年8月开始,每个星期六商贩们携带生态产品(包括生态食品)在城区的中心广场进行交易,一方面鼓励生态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让公众了解生态城市项目的其他内容。(3)丹麦生态城市项目十分注重吸引学生参与,在学生课程中加入生态课,甚至一些学校的所有课程设计都围绕生态城市主题,还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培训等。

3.4.1.3 新西兰Whitaker的生态城市建设

Whitaker生态城市建设围绕着可持续的、动态的、公平的建设目标,在环境、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Whitaker生态城市建设最终是由社区居民而非市议会实现的,其重要成果包括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绿色网络、减少固体垃圾量、实行更加清洁的生产及一些街区的更新改造等。

3.4.1.4 澳大利亚怀阿拉的生态城市建设

1997年4月1日,怀阿拉市政府通过了将目前的所有环境计划融合到一起实施生态城市建设计划的决议,承诺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长久地实现可持续发展,降低社区的真正费用,为实现澳大利亚的环境目标进行最好的实践。怀阿拉生态城市项目充分融合了可持续发展的各种技术,其战略要点包括:实施综合的水资源循环利用计划;在城市开发政策上实行强制性的控制,新建住宅和主要的城市更新项目,要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在设计上改进能源利用效率;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居民给予财政刺激措施;实施21世纪议程的环境规划过程;开展宣传优良的、可持续的建筑技术的大众运动;形成一体化的循环网络和线状公园;建立能源替代研究中心。

3.4.1.5 德国Erlanger的生态城市建设

Erlanger是德国南部一个10万人口的小城市,距慕尼黑约200公里。该市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在城市发展决策中同时考虑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的需求和效益。该市生态建设的成功经验主要包括:在景观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高度重视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市域内森林、山谷及其他重要生态区域占总土地面积的40%;在城区内及周边地区建设更多的绿带,确保人们能就近到达绿地;城市规划中充分尊重生态限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确保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开展节能、节水及其他资源的活动,用多种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工作,防治水、气、土壤污染;实行步行、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确保行人、自行车与汽车享有同等权利;开展公众参与,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

3.4.2 国内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经验总结

在我国,随着《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制定及《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等一系列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措施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城市把生态城市作为城市规划与建设所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南京、天津、哈尔滨、宜春、扬州、常州、成都、乐山、张家港、秦皇岛、唐山、襄樊、日照、深圳等30多个城市纷纷提出要建设生态城市,海南、吉林、黑龙江、陕西等省提出建设生态省份的战略目标,有300多个村镇提出建设生态村镇与生态示范区。近年来,我国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里重点介绍上海和深圳两个城市的生态城市建设经验。

3.4.2.1 上海生态城市建设

上海市从生态城市的要求和市情出发,确立了生态城市建设三大方向,即结构建设、功能建设和城乡生态关系的协调措施建设。结构建设:优化城市的用地结构,搞好城市的用地平衡;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总量和密度;推广清洁能源与绿色消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创新;强化绿化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功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市物质循环;建设快捷的信息流通系统。城乡生态关系的协调:实行城乡社会、经济、生态一体化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生态环境意识,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3.4.2.2 深圳生态城市建设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迅速崛起的年轻城市,积极探索新兴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向生态城市迈进。深圳的经验是,高度重视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确定全部土地面积中的一半以上作为旅游休闲、郊野游览、自然生态和水源保护区等用地,有效遏制了城市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为未来的生态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产业导向上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传统工业项目;系统地营造宏观生活、道路绿化和社区园林三个层次的景观,构建绿色网络,坚持不懈地提高城市化率,改进绿化效能和景观效果;努力塑造“林在城中,城在景中”的优美景观;在废物利用方面,对生活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实行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建“环境文明小区”,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生态城市建设的良好风尚。

3.4.3 国内外生态文明视域下城市发展的特点

国内外生态城市建设实践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存在着各种问题。如在建设速度上急于求成,一些城市设想在几年或十几年的时间内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部分城市为了达到用3—5年时间建成生态园林城的目的,盲目地推行“大广场”“大草皮”,甚至不惜花巨款从外地买回大树为城市“绿化”;未树立城市与区域密切相关的整体观念,忽视城市周边乡土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对居民的宣传教育不够重视,未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城市建设氛围等。这些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生态城市建设的进程。

以上介绍的生态城市建设实践与丰富的生态城市理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但这些城市的建设使其不断向生态城市迈进。当前国内外生态城市建设的特点可概括如下:

第一,制定明确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和指导原则;

第二,强调生产资源利用、生活消费和垃圾生产的“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

第三,强调资源的保护;

第四,促进地方社区的参与,提高市民的生态意识。

【注释】

[1]张岱年主编:《中华思想大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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