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细加区别,在曲体之中,散曲与戏曲还有着不同的文体特征。而古人所称的“曲”,一般包括散曲与戏曲,二者往往是浑涵不分的。虽然元人钟嗣成(1275?-1345?)在《录鬼簿》中已注意区分“乐章”(即散曲)和“传奇”(即杂剧)(68),但是直到明中后期的戏曲家仍常常将散曲和戏曲混为一谈。如李开先(1502-1568)的《词谑》、何良俊的《曲论》、王世贞的《曲藻》、王骥德的《曲律》、吕天成的《曲品》、沈德符(1578-1642)的《顾曲杂言》等等,所论“词”、“曲”,都是概称散曲和戏曲的。现存万历间刻本的曲选,如黄文华(生卒年未详)选辑的《新刻京板青阳词林一枝》及《乐府玉树英》,托名徐渭选辑的《选古今南北剧》,胡文焕(生卒年未详)编的《新刻群音类选》,窦彦斌(生卒年未详)编的《新镌出像词林白雪》,洞庭萧士(生卒年未详)选辑的《新刻点板乐府南音》等,也都兼收散曲和戏曲,并且不加区分地统名之曰“词林”,曰“乐府”,甚至曰“南北剧”。
明确地在理论上区别散曲和戏曲,现今所知的最早文献,是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刊行的散曲、戏曲选集《吴歈萃雅》卷首周之标(万历、天启间人)所作的《又题辞》。在这篇文章中,周之标提出了“时曲”(即时兴散曲)和“戏曲”这样两个相对的概念,并对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作了深刻的比较,指出:
时曲者,无是事,有是情,而词人曲摹之者也。戏曲者,有是情,且有是事,而词人曲肖之者也。有是情,则不论生旦丑净,须各按情,情到而一折便尽其情矣。有是事,则不论悲欢离合,须各按事,事合而一折便了其事矣。自古忠臣之忠,烈士之烈,义士之义,节妇之节,以至于佞臣之口,谗人之舌,昏主之丧国,荡子之丧家,冶妇之丧节,何一不具?何一不真?令观之者忽而眦尽裂,忽而颐尽解,又忽而若醉若狂,又忽而若醒若悟,曷故哉?真故也。(69)
周之标显然已经认识到,时曲主要是抒情性的文体,而戏曲则是抒情性与叙事性兼备的文体;时曲的特征在于单纯摹写感情,戏曲的特征则在于通过具体事件的逼真描写体现出感情,“事合”才能“情到”,“了其事”才能“尽其情”;时曲抒发的是抒情主人公的感情,要求“词人曲摩之”,而戏曲则“不论生旦净丑,须各按情”,要求“词人曲肖之”。最重要的是,人物形象在时曲中是可有可无的,而戏曲则以塑造人物形象为职志,并且要求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达到广泛性和真实性:“自古忠臣之忠,烈士之烈,义士之义,节妇之节,以至于佞臣之口,谗人之舌,昏主之丧国,荡子之丧家,冶妇之丧节,何一不具?何一不真?”
周之标《吴歈萃雅·又题辞》的出现,标志着明后期曲论家戏曲自觉意识的成熟。以此为准,周之标在《吴歈萃雅》中,前二卷(元集、亨集)选录散曲,后二卷(利集、贞集)收录戏曲,次序井然。他另编有《乐府珊珊集》,现存万历(1573-1619)间刻本,也是前二卷(文集、行集)收散曲,后二卷(忠集、信集)收戏曲。大约与周之标同时,王骥德在《曲律》中虽然仍将散曲与戏曲混称为“曲”,但却在卷3中专列《论剧戏》一节讨论戏曲的艺术特征,并在卷3《杂论上》中多次阐述“剧戏”的内涵与特征。与王骥德《曲律》同样刊行于天启三年(1623)的戏曲、散曲集《词林逸响》,前二卷(风集、花集)收散曲,后二卷(雪集、月集)收戏曲,卷首有邹迪光《序》,也将“不征事实,独肖神情”的时曲与杂剧、传奇相区别(70)。万历四十五年至天启六年(1617-1626)凌濛初(1580-1644)编选《南音三籁》,也将全书分为“散曲上卷”、“散曲下卷”及“戏曲上卷”、“戏曲下卷”。此外,如无名氏《乐府遴奇》、《乐府争奇》,冲和居士(生卒年未详)《缠头百练》,吴长公(生卒年未详)《古今奏雅》等戏曲、散曲选集,也都在不同卷中分别收录散曲和戏曲。由此可见,时至明代万历四十四年前后,散曲与戏曲的辨体已经渐成曲家的共识,并为社会所瞩目,自觉的戏曲意识已经挣脱“曲”的束缚而获得独立的价值。
正如周之标所认识到的,戏曲与散曲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戏曲是以人物形象作为抒情载体的,这一点更与诗词迥不相侔。明崇祯间孟称舜指出:“盖诗词之妙,归之乎传情写景。顾其所谓情与景者,不过烟云花鸟之变态,悲喜愤乐之异致而已,境尽于目前,而感触于偶尔”。而戏曲则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主,不仅“极古今好丑、贵贱、离合、死生,因事以造形,随物而赋象”;而且还必须以演员为媒介和手段,来实现直感性的舞台形象的创造,“狐末靓狚,合傀儡于一场,而征事类于千载。笑则有声,啼则有泪,喜则有神,叹则有气”。因此,“非作者身处于百物云为之际,而心通乎七情生动之窍,曲则乌能工哉!”(71)
引入人物形象作为作家艺术表现的中介以后,戏曲不同于诗词的艺术表现方式,首先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身处于百物云为之际”和“心通乎七情生动之窍”。这也就是近代曲论家姚华所说的:“体物之工,写心之妙,词胜于诗,曲胜于词。”(72)
就“体物之工”而言,孟称舜所说的“因事以造形,随物而赋象”,说明了戏曲创作中作家主体精神对象化的本质特征。的确,既不同于抒情诗作家作为抒情主人公,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抒发感情情绪不同;也不同于叙事诗、史传文、小说等叙事文学作家作为旁观者,以第三人称的口吻抒发感慨赞叹;戏曲作家的主观抒情,总是借助于具体的人物形象加以表现的,读者和观众也是借助于戏曲人物的情感波动,感受到作家的心灵律动的。
明末王光鲁(崇祯间人)在《想当然序》中提出,传奇戏曲创作是一个“情自我生,境由他转”的过程(73)。所谓“情自我生”,是说作家创作传奇戏曲总是以情感的激荡作为心理原动力的;所谓“境由他转”,是说作家情感的表现对象必须转化为人物形象的行动、思想和感情。传奇戏曲的创作过程,实际上就是作家的情感、意绪、观念、愿望等主体精神对象化为人物形象的情感、意绪、观念、愿望等的过程。在这里,人物即作家,作家即人物,物我一体。
和诗、词、散曲等抒情艺术不同,戏曲不能直接抒发作家的感情,而必须“身处于百物云为之际”,细致入微地叙写悲欢离合之事和生旦净丑之情,做到“极人物之万途,攒古今之千变”(74)。王世贞在批评元人高明(1307?-1359)的《琵琶记》戏文时,特别称赞它“体贴人情,委曲必尽;描写物态,仿佛如生;问答之际,了不见扭造”(75),这正是戏曲有别于诗、词、散曲的本质特性。“体贴人情”,即传情;“描写物态”,即写景;“问答之际”,即叙事;——三者缺一不可,共同构筑成戏曲意境。后来孟称舜说:“曲之难者,一传情,一写景,一叙事”(76),也是此意。
作为剧诗,戏曲文学的意境与诗词的意境无疑有相通之处。王国维(1877-1927)在论元杂剧意境时说:“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古诗词之佳者,无不如是。元曲亦然。”(77)可知在意境的一般意义上,戏曲与诗词是相通的。
然而,和诗词不同,戏曲意境主要不是指作家和客观对象之间、作家和人物形象之间的关系,而是指剧中人物的主观情思和客观的自然景物之间的关系——前者是隐藏于、包含于后者之中的。无论是传情,是写景,还是叙事,戏曲的特征都在于以人物形象为载体、媒介和中心。换句话说,在戏曲中,只有人物形象在传情、写景、叙事,人物形象是传情的载体,写景的媒介,叙事的中心。因此,戏曲所构造的意境,实质上是以人物形象为聚焦的情、景、事交融的艺术境界,清黄图珌(1700-1771后)说:“情生于景,景生于情;情景相生,自成声律。”作为戏曲艺术生命节奏的音律,乃是根基于“情景相生”之上的。而且,戏曲意境还必须充分地个性化,黄图珌又指出:“景随情至,情由景生,吐人所不能吐之情,描人所不能描之景。”(78)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举元人高明的《琵琶记》戏文为例,曾对此加以详尽的说明。在《琵琶记·中秋赏月》一出里,有四支〔念奴娇序〕曲子,分别由相国小姐牛氏(贴)和蔡伯喈(生)二人接唱:
〔念奴娇序〕(贴唱)长空万里,见婵娟可爱,全无一点纤凝。十二栏杆,光满处,凉浸珠箔银屏。偏称,身在瑶台,笑斟玉斝,人生几见此佳景?(合)惟愿取,年年此夜,人月双清。
〔前腔换头〕(生唱)孤影,南枝乍冷,见乌鹊缥缈惊飞,栖止不定。万点苍山,何处是,修竹吾庐三径?追省,丹桂曾扳,嫦娥相爱,故人千里谩同情。(合前)
〔前腔换头〕(贴唱)光莹,我欲吹断玉箫,骖鸾归去,不知风露冷瑶京?环珮湿,似月下归来飞琼。那更,香鬓云鬟,清辉玉臂,广寒仙子也堪并。(合前)
〔前腔换头〕(生唱)愁听,吹笛《关山》,敲砧门巷,月中都是断肠声。人去远,几见明月亏盈?惟应,边塞征人,深闺思妇,怪他偏向别离明。(合前)(79)
李渔分析道:“同一月也,出于牛氏之口者,言言欢悦;出于伯喈之口者,字字凄凉。一座两情,两情一事。”(80)这正是:“今宵明月最团圆,几处凄凉几处喧。”(81)可见,“同一月也,牛氏有牛氏之月,伯喈有伯喈之月。所言者月,所寓者心。牛氏所说之月可移一句于伯喈,伯喈所说之月可挪一字于牛氏乎?”(82)情景一体,系于人心。人物心境不同,性格不同,面对同样的景物,所见所言自然不同。有鉴于此,李渔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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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词义理无穷,说何人,肖何人;议某事,切某事。文章头绪之最繁者,莫填词若矣。予谓总其大纲,则不出“情”、“景”二字。景书所睹,情发欲言。……善咏物者,妙在即景生情。(83)
“景书所睹”,是指戏曲所描写的客观景物,是剧中人物所看到的景物;“情发欲言”,是指戏曲所抒发的主观感情,是剧中人物在规定情境中所触发的感情。所以,“即景生情”,关键在于把握人物特定的心境与性格,使情景相生,融为一体。
不仅写景抒情要做到“体物之工”,叙事抒情也要做到“体物之工”。如王骥德批评梁辰鱼(1519-1591)的《浣纱记》传奇说:
《浣纱》如范蠡而曰“尊王定霸,不在桓、文之下”,施之越王则可;越夫人而曰“金井辘轳鸣,上苑笙歌度。帘外忽闻宣召声,忙蹙金莲步”,是一宫人语耳!(84)
自称王霸,自比齐桓、晋文,用在越王勾践身上是可以的,出自谋臣范蠡之口就不恰当了,因为二人的身份迥然不同。闻宣召而忽至,蹙金莲而急行,用在宫女身上是可以的,用在越夫人身上就不恰当了,因为不符合稳重端庄的“国母”身份。这是叙事抒情时体物不工所造成的弊病。
这就涉及到戏曲创作“写心之妙”的真谛。戏曲艺术要求作家“心通乎七情生动之窍”,展示人物形象的复杂精微的内心世界,抉发人物形象幽微细密的内心情感。所以张琦说:“子亦知乎曲之道乎?心之精微,人不可知,灵窍隐深,忽忽欲动,名曰心曲。曲也者,达其心而为言者也。”(85)
汤显祖的传奇作品在“写心之妙”方面就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王思任(1574-1646)称赞汤显祖的《牡丹亭》传奇说:
其款置数人,笑者真笑,笑即有声;啼者真啼,啼即有泪;叹者真叹,叹即有气。杜丽娘之妖也,柳梦梅之痴也,老夫人之软也,杜安抚之古执也,陈最良之雾也,春香之贼牢也,无不从筋节窍髓,以探其七情生动之微也。杜丽娘隽过言鸟,触似羚羊,月可沉,天可瘦,泉台可暝,獠牙判发可狎而处,而“梅”、“柳”两字,一灵咬住,必不肯使劫灰烧失。柳生见鬼见神,痛叫顽纸,满心满意,只要插花。老夫人眢是血描,肠邻断草,拾得珠还,蔗不陪檗。杜安抚摇头山屹,强笑河清,一味做官,半言难入。陈教授满口塾书,一身襶气,小要便宜,大经险怪。春香眨眼即知,锥心必尽,亦文亦史,亦败亦成。如此等人,皆若士玄空中增减圬塑,而以毫风吹气生活之者也。(86)
《牡丹亭》中的人物形象之所以达到很高的艺术造诣,是因为汤显祖善于“从筋节窍髓,以探其七情生动之微”,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寻找其喜怒哀乐的潜在根源;而且还善于对人物形象从“玄空中增减朽塑,而以毫风吹气生活之”,进行艺术虚构、艺术创造,使之形神毕露,从而赋予人物形象以鲜明的性格特征。
受古代传统美学理论中形神论影响,明清传奇戏曲作家在塑造形象时特别强调形神兼备。所谓形,指身体面目、妍媸丑恶、声音笑貌、表情举止等可以外观的形象;所谓神,指风神意态、精神品质、性格脾气等内在生命和个体特征。形神关系成为中国古代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的重要命题,首先见之于绘画。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约345-406)主张以形写神,认为“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87)。唐人张怀瓘(开元间人)以传神为艺术的最高境界,说:“象人之美,张(僧繇)得其肉,陆(探微)得其骨,顾(恺之)得其神。神妙亡方,以顾为最。”(88)宋以后人们更鄙弃形似,力倡传神。如苏轼(1037-1101)说:“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89)沈括(1031-1095)说:“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90)
最早把画论中的传神论与戏剧艺术联系起来的是苏轼。在《书陈怀立传神》一文中,他说:“优孟学孙叔敖抵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91)所谓“得其意思所在”,即是传其神。在苏轼看来,“举体皆似”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必要的,只要“得其意思所在”,就能达到逼真的效果,使人发出“死者复生”的赞叹。继承这种传神论的观点,在明清时期的许多戏曲剧本评语中,“传神写照”、“传神阿堵”、“正传神处”、“神情写得出”、“神理如画”一类的话头,比比皆是。如徐渭评王实甫(1300年前后在世)《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红娘唱的〔胜葫芦〕、〔幺篇〕两支曲子,说:“二曲妙在一气急急数去,正与快口婢子动气时传神。”(92)高明《琵琶记》戏文中《描容上路》一出,赵五娘唱了两支〔三仙桥〕曲,描绘想象中公婆的神情、意态,陈继儒评道:“两人真容,一生行境,俱在五娘口中画出,绝妙传神文字。”(93)陈洪绶(1598-1652)评孟称舜《桃源三访》杂剧说:“传情写照,句抉空濛,语含香润,能令旧日诸人嘘之欲生,后来读者对之愁死。”(94)
传神就是写心,画论说:“盖写其形必传其神,传其神必写其心。”(95)传神就是描绘人物形象的内在真实,以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因此传神的精髓是以形写神,即通过逼真的“形似”以传其“神似”。如汤显祖评王玉峰(万历间人)《焚香记》传奇说:
其填词皆尚真色,所以入人最深,遂令后世之听者泪,读者颦,无情者心动,有情者肠裂。何物情种,具此传神乎!(96)
“传神”盖出于描写人物“皆尚真色”,而“皆尚真色”又本于作家的真情。叶昼(万历、天启间人)评《水浒传》第二十一回宋江与阎婆惜一节时说:“此回文字逼真,化工肖物。摩写宋江、阎婆惜并阎婆处,不惟能画眼前,且画心上;不惟能画心上,且并画意外。顾虎头、吴道子安得到此?”(97)“眼前”即外在可见之形,“心上”乃内在不可见之情,“意外”则是超乎形、情之神。作家能画出“意外”之神来,才真正称得上“文字逼真,化工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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