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曲体的优势在于善达性情

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曲体的优势在于善达性情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词曲之所以代诗而兴,正是由于诗入于套、艰、腐,不能“善达性情”的结果。因此,诗体的演变,正是人们不断地追求“善达性情”的过程。所以,这里仅简要地说明曲体之所以比诗、词更“善达性情”的主要形式要素。

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曲体的优势在于善达性情

当然,曲与诗、词虽然在内质和本源上有其同一性,但它们毕竟是不同的文体,因此它们在表现形态上的相异性便更值得我们注意。

既然诗、词、曲是同源同质的,都是以“情”为本体,那为什么诗不得不一变而为词,词不得不再变而为曲呢?为什么古之乐不能不成为今之乐呢?这是因为,不同时代人情的变迁,不同时代人们审美需要的变更,在根本上制约着文学体裁的更替。这就是古人在谈到文体变迁时所津津乐道的“势”也、“时”也。既然“情”是诗艺惟一的本源和内质,那么,当人的主体感情随着时代的变化愈益丰富、愈益细腻的时候,当诗艺的原有表现形态不足以适应和满足新时代、新人物、新事物变化多端的“情”态的时候,它就必然孕育、催生出别的表现形态,以适应新的“情”态。这就像苏轼(1037-1101)说的:“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55)。从“不变”的形而上的角度看,作为诗艺的本源和内质的抽象的“情”是亘古恒常的;从“变”的形而下的角度看,不同的时代必将不断地衍生出不同的人情,因而要求有不同表现形态的诗艺与之相适应。

冯梦龙在《太霞新奏序》中就曾说明过这个道理。他说:

 

文之善达性情者无如诗,《三百篇》之可以兴人者,唯其发于中情,自然而然故也。自唐用以取士,而诗入于套;六朝用以见才,而诗入于艰;宋人用以讲学,而诗入于腐。而从来性情之郁,不得不变而之词曲。

 

词曲之所以代诗而兴,正是由于诗入于套、艰、腐,不能“善达性情”的结果。而如果词曲一旦“词肤调乱,而不足以达人之性情,势必再变而之《粉红莲》、《打枣竿》矣”(56)。时势推移,人情也随之变化,诗艺又怎能不与时推移呢?因此,诗体的演变,正是人们不断地追求“善达性情”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情愈益趋向细密、复杂和多变,于是就催生出更近人情、更快人情、更畅人情的诗体——曲,这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同属诗歌艺术类型,到了元明时期,诗、词皆不足以适应新变的时势、丰富的人情和发展的审美需要,而曲却可以胜任自如呢?这是因为曲具有不同于诗、词的独特的审美表现方式,因此更便于直接地、酣畅地宣泄感情。具体地、细致地比较曲与诗、词不同的审美表现方式,不是本章的主要任务,因为本章主要讨论的是传奇戏曲的文体特征。所以,这里仅简要地说明曲体之所以比诗、词更“善达性情”的主要形式要素。

从外在的艺术形式来看,曲体比诗、词更多变化,更为自由,较少羁束,适应性更强,更为契合个体情感的自由本性,因而具有表情达意的优越性。就语言艺术形式而论,王骥德指出:

 

晋人言:“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以为渐近自然。吾谓:诗不如词,词不如曲,故是渐近人情。夫诗之限于律与绝也,即不尽于意,欲为一字之益,不可得也。词之限于调也,即不尽于吻,欲为一语之益,不可得也。若曲,则调可累用,字可衬增。诗与词,不可以谐语方言入,而曲则唯吾意之欲至,口之欲宣,纵横出入,无之而无不可也。故吾谓:快人情者,要毋过于曲也。(57)

 

诗、词限于格律的拘束,要增一字、添一句,都会有悖于格律,一首诗词大多平仄分押。而曲则不然,虽然字数、句数大体有定格,但却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伸缩性,可以增字、减字,也可以增句、减句、拆句、并句,同一曲牌用于不同场合,字格、句格并不一定相同,而且曲韵还不避同字,平仄合押。诗、词的语言要求典雅,而曲的语言则可雅可俗,灵活自如,可以大量运用衬字、虚字,而且用语不避重复,对仗形式也比较丰富,有“合璧对”、“鼎足对”、“连璧对”、“连珠对”、“扇面对”等,这都增加了曲的表现力和生动性。总之,曲体与诗、词相比,较少受到格律和语言的拘束,岂非“渐近人情”?岂非更“快人情”?

音乐艺术形式而论,王骥德说:

 

《关雎》、《鹿鸣》,今歌法尚存,大都以两字抑扬成声,不易入里耳。汉之《朱鹭》、《石流》,读尚聱牙,声定椎朴。晋之《子夜》、《莫愁》,六朝之《玉树》、《金钗》,唐之《霓裳》、《水调》,即日趋冶艳,然只是五七诗句,必不能纵横如意。宋词句有长短,声有次第矣,亦尚限篇幅,未畅人情。至金、元之南北曲,而极之长套,敛之小令,能令听者色飞,触者肠靡,洋洋,声蔑以加矣!此岂人事,抑天运之使然哉!(58)(www.daowen.com)

 

诗经》和汉乐府的唱法太古朴,“不易入里耳”。六朝、唐代的乐府和近体诗,只是五七言,太拘谨,“不能纵横如意”。宋词声律虽有变化,但是限于篇幅,“未畅人情”。只有曲体不受篇幅限制,长短自如,声调动听,足以酣畅淋漓地表现人的各种情感,造成强烈的审美效果。

明人之所以对曲体青目独加,就是看中了曲比诗、词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强的表现力,具有与词体迥然不同的抒情风格。张琦说:“曲也者,达其心而为言者也,思致贵于绵渺,辞语贵于迫切。”(59)尤其是“辞语贵于迫切”,的确是曲体风格的要义。近人任讷(1897-1991)对于词曲风格的差别也做过简要概括,说:“总之,词静而曲动,词敛而曲放,词纵而曲横,词深而曲广,词内旋而曲外旋,词阴柔而曲阳刚,词以婉约为主,别体则为豪放,曲以豪放为主,别体则为婉约,词尚意内言外,曲竟为言外而意亦外。”(60)

正因为如此,曲体更便于使用铺叙手法淋漓尽致地抒情言怀。尤其是在戏曲中,作家往往或借助多种景物和场面,或凭借一种景物和场面,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进行抒情,必欲罄尽情感而后已。所以何良俊说:“大抵情辞易工”(61);王骥德说:“此在高手,持一‘情’字,摸索洗发,方挹之不尽,写之不穷,淋漓渺漫,自有余力……世之曲,咏情者强半”(62);洪昇(1645-1704)说:“从来传奇家,非言情之文,不能擅场”(63)。“十分情十分说出,能令有情者皆为之死”(64),这正是曲体的鲜明特征。因此,曲体更便于文人主体感情的注入和发抒。李渔(1611-1680)曾直截了当地声称:

 

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自长至老,总无一刻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藉以舒,愠为之解,且尝僭作两间最乐之人,觉富贵荣华,其受用不过如此。……非若他种文字,欲作寓言,必须远引曲譬,酝藉包含。十分牢骚,还须留住六七分;八斗才学,止可使出二三升。稍欠和平,略施纵送,即谓失风人之旨,犯佻达之嫌。求为家弦户诵者,难矣。填词一家,则唯恐其蓄而不言,言之不尽。(65)

 

仅就这一点而言,曲体也较之诗词有着更为叛逆传统“风人之旨”的性格,这就使曲体代诗词而兴具有了重大的意识形态意义。

然而,明清时期有的曲论家秉持“风人之旨”的传统观念,却对曲体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颇有非议。如清梁廷楠(1796-1861)说:“言情之作,贵在含蓄不露,意到即止。……情在意中,意在言外,含蓄不尽,斯为妙谛。”以“含蓄不尽”的诗词传统风格为尺绳,梁廷楠对元杂剧畅所欲言的语言风格大加鞭挞,说:

 

元人每作伤春语,必极情极态而出。白仁甫《墙头马上》云:“谁管我衾单枕独数更长?则这半床锦褥枉呼作鸳鸯被。流落得男游别郡,耽搁得女怨深闺。”偶尔思春,出语那便如许浅露?况此时尚未两相期遇,不过春情偶动相思之意,并未实着谁人,则“男游别郡”语,究竟一无所指。至云:“休道是转星眸上下窥,恨不得倚香腮左右偎,便锦被翻红浪,罗裙作地席。既待要暗偷期,咱先有意,爱别人可舍了自己。”此时四目相觑,闺女子公然作此种语,更属无状。大抵如此等类,确为元曲通病,不能止摘一人一曲而索其瑕也。(66)

 

梁廷楠所引曲词,见于白朴(1226-1306以后)《墙头马上》杂剧第一折,是女主人公李千金的唱词。正因为是曲而不是诗词,所以就剧中人物抒情,就不妨把人物内心的隐秘“极情极态”地披示出来,而不用顾忌是否“浅露”,是否“无状”。这正是元杂剧作为“曲”的文体特征,读惯了诗、词的文人作家又怎能接受这种“极情极态”的抒情风格呢?

正因为曲体可以“极情极态”地抒情言志,而不必像诗词等文体那样蕴藉含蓄,因此具有更为强烈的审美效果,更容易引起人们心灵上的强烈反响。茅一相(万历间人)认为,正因为词曲“贵情语不贵雅歌,贵婉声不贵劲气”,所以,和“春秋之辞命,战国之纵横,以至汉之文,晋之字,唐之诗”等相比较,“风花烟月之间,一语一调,能令人酸鼻而刺心,神飞而魄绝,亦惟词曲为然耳”(67)

总之,曲体比之诗、词,艺术形式更为自由,表达情感更为酣畅,审美效果更为强烈,因此足以适应新变的时势、丰富的人情和发展的审美需要。元明清时期人们选择曲体,就是选择了适合自由心性和奔放情感的审美表达方式,从而更自由地展开心性,更奔放地表达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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