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天理、伦理之志与情

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天理、伦理之志与情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从宋代理学家标称“天理”与“人欲”二元论以后,诗论家谈“诗言志”,方始明确地以志、情对立,突出天理、伦理之“志”,并以此作为诗本体论的主导观念。明清时期的曲论家以“情”作为散曲和剧曲惟一的本源和内质,正表现了相同的时代文学观念。

明清传奇戏曲文体研究:天理、伦理之志与情

那么,为什么明清时期的曲论家以“情”而不是别的什么作为诗艺惟一的本源和内质呢?

这首先要追溯到“诗言志”的文艺传统。在中国古代,自从《诗大序》既论断“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又声称“发乎情,止乎礼义”(20),此后,历来论诗的本体,就派生出“诗本乎志”和“诗发乎情”二说。在宋代以前,一般志、情不分,诗论家所宣扬的“诗本乎志”,往往兼容志、情,即兼容理智和感情、理性和感性。自从宋代理学家标称“天理”与“人欲二元论以后,诗论家谈“诗言志”,方始明确地以志、情对立,突出天理、伦理之“志”,并以此作为诗本体论的主导观念。但是,“志”既然在传统思想中是兼容志、情的,所以也是在宋代,便有人提出“诗本性情”的观点,以性情指称合乎儒家礼教规范的心性感情,在暗地里沟通志、情。如南宋末严羽(生卒年未详)《沧浪诗话·诗辨》说:“诗者,吟咏情性也。”(21)这种观点在元明时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元代如刘将孙(1257-?)说:“文章犹小技,何况诗云云。沛然本情性,以是列之经。”(22)戴表元(1244-1310)说:“惟夫诗则一由性情以生,悲喜忧乐,忽焉触之。”(23)元明之际如杨维桢(1296-1370)说:“诗本情性,有性此有情,有情此有诗也。”(24)宋濂(1310-1381)说:“诗乃吟咏性情之具。”(25)明代如何景明(1483-1521)说:“夫诗,本性情之发者也。”(26)屠隆(1543-1605)说:“夫诗,由性情生者也。”(27)何良俊说:“诗以性情为主,《三百篇》亦只是性情。”(28)钟惺(1574-1624)说:“夫诗,道性情者也。”(29)

但是,由于宋代理学家中原本就有“性”、“心”二派,在不同的哲学思想影响下,元代诗论家就有主张诗生于“心”的,如黄缙(1277-1357)说:“夫诗生于心,成于言者也。”(30)王礼(1314-1386)也认为,诗是发自“真心”的(31)。明中后期的诗论家受王守仁(1472-1528)“心学”的风靡波染,更为普遍地倡导“诗生于心”之说。“七子”派如徐祯卿(1479-1511)说:“则知诗者乃精神之浮英,造化之秘思也。”(32)王世贞(1526-1590)说:“夫诗,心之精神发而声者也。”(33)屠隆也说:“夫文者华也,有根焉,则性灵是也。”(34)李贽(1527-1602)更以崇尚“自然之性”为基础,倡言:“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苟童心常存,则道理不行,闻见不立,无时不文,无人不文,无一样创制体格文字而非文者。”(35)其后公安派的袁宏道(1568-1610)说:“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36)袁中道(1570-1623)也说:“至于今天下之慧人才士,始知心灵无涯,搜之愈出,相与各呈其奇,而互穷其变,然后人人有一段真面目溢露于楮墨之间。”(37)

当然,明中后期的诗论家更津津乐道的还是“诗发乎情”,即诗本于人的自然感情,本于人的天性。因为“心”也好,“精神”也好,“性灵”也好,毕竟都太玄虚了,太抽象了,不如“情”更为实在,“情”是人人都感受得到的,是说得清、道得明的。因此,不论是从属于哪一个诗文流派的诗论家,都异口同声地肯定“情”是诗的本源和内质。如李梦阳(1473-1530)说:“窍遇则声,情遇则吟。吟以和宣,宣以乱畅,畅而永之,而诗生焉。故诗者,吟之章而情之自鸣者也。”(38)归有光(1506-1571)说:“夫诗者,出于情而已矣。”(39)谢榛(1495-1575)说:“诗乃模写情景之具,情融乎内而深且长,景耀乎外而远且大。”(40)徐渭(1521-1593)说:“古人之诗本乎情,非设以为之者也。”(41)汤显祖(1550-1616)首先断言:“志也者,情也。”(42)进而宣称:“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43)谭元春(1586-1637)强调:“夫作诗者,一情独往,万象俱开,口忽然吟,手忽然书。即手口原听我胸中之所流,手口不能测;即胸中原听我手口之所止,胸中不可强。”(44)

由此可见,诗的本体是“性情”,或干脆就是“心”,是“情”,这是明中后期诗论家的普遍观念。尤其是对“心”和“情”的极端强调,以之取代“志”、“性”而作为诗的惟一本源和内质,主张以个人的主观心灵、真情实感作为文学的本源、内质和表现对象,这种诗本体论无疑突破了“诗言志”的传统观念,表现出明中后期文人士大夫力图摆脱外在的“天理”束缚,向往内在的“人欲”自由的精神追求,因此有着深刻的文化内涵。

明清时期的曲论家以“情”作为散曲和剧曲惟一的本源和内质,正表现了相同的时代文学观念。明中后期文人曲家明确地指出,曲(包括散曲和剧曲)是“心曲”,是表达人的主观情性的最佳艺术样式。汤显祖自称是“为情所使,劬于伎剧”(45),是“因情成梦,因梦成戏”(46)。冯梦龙(1574-1646)说:“曲以悦性达情”,“本于自然”(47)。张琦(?-1636后)说:“且子亦知乎曲之道乎?心之精微,人不可知,灵窍隐深,忽忽欲动,名曰心曲。曲也者,达其心而为言者也。”(48)陈继儒(1558-1639)也说:“夫曲者,谓其曲尽人情也。”(49)曹履山(万历、崇祯间人)说:“闻之曲为心曲,名言为曲,实本为心。”(50)曲本于“心”,是“心”的物化产品,因此曲之本体即是“心”,是“人情”。崇祯(1628-1644)间袁于令(1592-1674)曾从作家、作品、表演和观众诸方面,生动而精辟地论述了戏曲艺术的抒情性特征:(www.daowen.com)

 

剧场即一世界,世界只一情人。以剧场假而情真,不知当场者有情人也,顾曲者犹属有情人也,即从旁之堵墙观听者,若童子、若瞽叟、若村媪,无非有情人也。倘演者不真,则观者之精神不动。然作者不真,则演者之精神亦不灵。(51)

 

“剧场即一世界”,是说戏曲是社会生活的再现和缩影;“世界只一情人”,是说这种再现和缩影是以充满感情的人为惟一对象的。作家(“顾曲者”)是有情人,演员(“当场者”)是有情人,观众(“从旁之堵墙而观听者”)也是有情人,他们三者之间必然发生感情的交流和感应。戏曲作品只有融会了作家真切而深厚的感情,才能触发演员的表演激情;而戏曲表演只有贯注着演员真切而深厚的感情,才能打动观众的心灵,引起情感共鸣,达到陶冶性情的审美效果。在戏曲创作-表演-欣赏这一完整的三度创造过程中,情感的交流和感应始终占据着中心地位。在这里,真情既是艺术表现的内容,又是艺术传达的媒介,更是艺术自身的灵魂。所以近代曲论家姚华(1876-1930)说:“哀以万区,乐亦千别,情只一天,状兼众态,曲准情以供状,实人欲之谱牒。”(52)

其实,无论是“诗本于志”,或“诗发乎情”,在中国文学传统的根本上并无二致,都是强调诗本于人的主体心境,而这种主体心境不仅包涵个人的心性情感,更重要的是含蕴着社会的伦理道德白居易(772-846)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53)他认为诗的本体是“情”,而诗的指归是“义”,换句话说,诗的本体的本体是“义”,这是一种传承久远的文学观念。这种文学观念也在根本上制约着明清曲论家的思想。例如,汤显祖在《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中,首先指出戏曲源于人情:“人生而有情。思欢怒仇,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可是当他热情洋溢地歌颂了一番戏曲无可比拟的审美教育功能以后,最终却归结道:“岂非以人情之大窦,为名教之至乐也哉!”(54)因此从本质上看,明清曲论家的曲本体论并没有超逸出传统文学观念的矩范,仍然是传统文学观念的变奏,只是更多地涂染上了时代所赋予的主体精神和感性色彩而已。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真正洞悉明清传奇戏曲抒情特性的本质特征。也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传奇戏曲明明是一种戏剧体,抒情体却不仅时时处处“在场”,而且实质上成为传奇戏曲文体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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