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已出现信仰和宗教词语

中国古代已出现信仰和宗教词语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前,中国民间信仰只是停留于原初性之低层次形态;至是有了新的神灵崇奉和仪式行为,“信仰”、“宗教”新词汇在魏晋之后亦相继出现。(二)“宗教”在唐宋已成为习语“宗教”一词在唐代已出现。

中国古代已出现信仰和宗教词语

三、“信仰”、“宗教”之词语在中国古代就已出现

(一)“信仰”一词早在西晋时期的汉译佛经中出现

中国传统社会从先秦沿袭下来的民间信仰到了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印度佛教之传入使古老的中国宗教信仰焕然一新,继而佛教之中国化与民间化提高了民间信仰的层次。此前,中国民间信仰只是停留于原初性之低层次形态;至是有了新的神灵崇奉和仪式行为,“信仰”、“宗教”新词汇在魏晋之后亦相继出现。

汉语“信仰”一词最早出现在汉译佛经和中国佛典中。大概在公元三四世纪间,西晋竺法护所译之《佛说月光经》[37]中就出现有“信仰”一词。译经中是这样译述的:释迦牟尼在世时,印度摩羯陀国曾有六位国师(号为“六师”),其说因比不过佛陀之教旨,乃请国相出面欲害佛陀于死地,使自己所奉之道为人民男女所信仰;但由于“佛之大道广化无涯,威神感动十方,有菩萨等六十万人皆随其后”,国相与六师终被慑服。竺法护对这一大段的译述,是把当时有96种排佛之教说译为“外道”或“邪道”、“邪见”。说明佛陀之教说在当时就已广为人民男女所“莫不信仰”,而且也已显示出佛教已有同儒学争主导之趋势。儒学虽经汉代董仲舒之倡扬被定为独尊地位,但由于后来谶纬神学气氛之弥漫而失去思想文化之主导,到了魏晋时期以儒学与老庄之学相糅合的玄学则代之而起。竺法护所译佛经正是处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通过佛经汉译用“外道”一词以影射玄学。“信仰”佛陀之颂还见于《大宝积经》汉译中(无论是5世纪或7世纪所译),从7世纪玄奘所译之《大宝积经》来看,他也像竺法护那样宣扬世尊在鹫峰山的德威传说,使摩羯陀国“大长者”贤守率五百“长者”往佛住所顶礼佛足,“于如来所倍生敬重信仰之心”。[38]玄奘还以“信仰”之词赞扬佛法,说“佛法普照如盛日轮,求胜智人应当信仰”。[39]唐贞观年间般若法师奉诏续译华严宗经典《大方广佛华严经》,至宋初明教大师法贤奉诏译《众许摩诃帝经》中,都有进一步称颂佛陀说法而广受人民男女“信仰”。

特别是观音菩萨“信仰”在唐代已广传于民间,其记载多见于公元8世纪初唐中宗年间所译之密宗《不空羂索神变真言经》中,如云:观音菩萨“言词美妙清澈远闻,如紧那罗迦陵频之声;行如牛王,德如狮子,手指纤长,无众怖惧为诸天尊,凡所言天皆信仰”;又云“观世音菩萨梦觉现身,与授不空智海三昧耶,为除八难、四重、五逆一切诸罪,一切沙门、婆罗门尽皆信仰”。[40]观世音之灵验因其有“心咒”《毗俱知》“以令一切皆生信仰”,能诵此咒即可以消除八难、四重、五逆一切诸罪。[41]还有对观音秘言即真言也都要“加持香王烧供养之”。[42]香王是观音十五从属菩萨之一,有其特殊画相,信众烧拜观音菩萨时要加上持诵“香王”即可增加观音秘言之威德神力。可见观音菩萨之咒诵、真言及其观行法门等,在当时就已广受民间欢迎,为民间信仰之所寄。汤用彤曾指出:“佛教传入中国,随之而来亦有种种神之崇拜,如华严宗之文殊,法相宗之弥勒隋唐之际观音菩萨、阿弥陀佛已是民间流行之崇拜对象。天台宗则因《法华经》,故特奉观音菩萨,谓为救苦、救难之菩萨也。”[43]入宋之后,念佛拜菩萨之风甚盛进而有结社之出现,如天台四明知礼就结“念佛会”而聚僧侣、男女一万人,足见天台宗对民众影响之大。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因念佛或奉观音菩萨所结之社,自南宋开始就发展为“香会”,而“香会”并不一定就是佛教组织,它实由众善男信女奔赴寺观祠庙焚香而起。焚香礼俗早在《周礼》中就有所记载,本非中国所独有,而于古埃及、巴比伦罗马与印度等沿海地区均已出现过。在中国,是在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时由于西域香料之输入,才使原已存在的焚香礼俗得以发展。汉武帝曾梦大月氏用神香可以解除瘟疫,从此西域输入之香料才进入焚香日用。[44]六朝以后佛、道二教尚香之风大盛,至宋巳臻繁荣阶段。宋代庐山白莲社的香事活动是当时最繁盛的景区之一,这在陆游的《入蜀记》中有生动描述。游记中所述之“白莲会”,就是“香会”。香会、香社至元末、明清而尤盛,又进一步扩展为大规模的“香醮”活动。“香会”就是属于民间教派或非教派的民间信仰的典型组织。马西沙有一看法认为发动元末红巾军大起义的主导组织,不是文献所记的“白莲教”,而是拥有极为广大群众基础的香会,是反元的香会发展为香军。这些香会并不固定依属于某一特定的宗教组织,但它在当时却是由奉弥勒教、摩尼教或白莲教之民间各教派信众汇合而成。[45](www.daowen.com)

“信仰”一词后来并不仅见于民间佛教信仰领域,它从宋代开始亦为儒、道所争颂,如力斥佛教之韩愈至宋就被儒者颂为“大儒先生,世所信仰”。[46]宋明时期理学心学盛行,这样称颂就多见于记载了。道教,其与佛教争为民人男女所“信仰”之颂,从唐代就已开始。据记载唐初李姓王朝崇奉道教,高丽国曾遣使丐请唐高祖指派道士前往高丽开讲,高祖李渊从之,自是之后高丽崇奉道教踰于佛教。迨至宋徽宗又遣道士二人从行,是时高丽国王王俣“笃于信仰,……常有意授道家之箓,期以易西教”。[47]这里所谓西教就是佛教。

(二)“宗教”在唐宋已成为习语

“宗教”一词在唐代已出现。“宗”与“教”早在先秦典籍中就有记载,将这两个字连缀成词语并非日本汉字所独创,它早在六朝文献中也已出现。[48]日本之有“宗教”一词,其最初亦从汉译佛经之传入。由“宗”与“教”连缀成“宗教”一词,比较集中在唐代华严宗和天台宗典籍的“判教”中。所谓“判教”即“教相判释”,就是将如来所说的教义按照己见将它分别为若干“时”、“教”予以阐述,如华严宗的判教就分有“三时”、“五教”、“十宗”。据华严、天台两宗的“判教”,就有倡“四宗教”、“五宗教”或“六宗教”等各异其解的说法,[49]这是由各大德法师据其所持经论不同而立论的。由于“宗”、“教”二者判释复杂,繁琐连篇,令人眼炫,所以有的法师如天台宗湛然就主张毋须别立宗与教,认为“教是能诠,宗是所诠,必互相有不可孤然”,“宗、教既等,不应复分真、不真别”,“从此则下总结宗教二义,既其齐等,真不真名亦皆混同”。[50]唐代华严宗第三祖法藏(643—712)、天台宗第九祖湛然(711—782)以及禅宗灵祐禅师(771—853),都被时人分别尊之为“贤首宗教”、或“天台宗教荆溪尊者”、或“赞扬宗教四十余年”之“大圆禅师”。至北宋,天台宗之四明知礼(960—1028)亦被尊为“天台荆溪宗教”之高僧。宋太宗雍熙年间(984—987)江苏常熟境属之破山兴福寺,因其有天台宗高僧住持而被称为“宗教院”。[51]禅宗到宋代成为中国佛教最有势力的宗派,亦因其有不少大德禅师而与天台、华严、法相诸宗同被赞颂为一方所信仰之“宗教”。在当时禅宗中最显要的高僧莫过于怀琏禅师了,据记载北宋仁宗皇帝曾“垂佛心以治天下,四夷来王,欲隆宗教,乃诏僧怀琏入对便殿,命陞座称旨,赐号大觉禅师”。[52]如上所述,可见中国佛教经隋唐以来300多年的发展而渐有融各宗以统称为“宗教”之趋势。宋太祖初年天台宗延寿永明大师曾辑成《宗镜录》(完成于961年)与南宋高宗年间禅宗圆悟大师(1063—1135)又编了《碧岩录》,这两部书都被颂为是“举扬宗教”之作。至此,中国佛教已不再限于某个“宗派”而都可统称为“宗教”了。“宗教”之指称,在当时也不仅限于佛教文献,道教与某些民间教派也起而自称或被称为“宗教”。如宋金时期就有道士“主张宗教,壮观玄门”;某些不容于正统佛教之所谓异端白云宗,也可被某些地方民众奉为“白云宗教”了。[53]

在这时期还有一种“宗教”之称,它不同于佛教之宗教,大体可算是宗法性宗教。据《说文解字》:“宗,尊祖庙也”;而“教”字据《中庸》云:修道之谓教。《礼记·祭义》谓:“合鬼与神,教之至也。”周代实行宗法制分大宗与小宗,汉唐以来由于皇族成员之无限扩张,所以唐孔颖达就主张:“与大宗近者于大宗教之,与大宗远者于小宗教之”。[54]至宋徽、钦就有了“南外宗教”与“西外宗教”之设置,[55]这是沿着宗法制这条线索发展下来,据此亦可见牟钟鉴所论述之中国有“宗法性传统宗教”说是不无道理的。这里“宗教”一词曾被朝廷用来作为设置治理京师以外皇族机构之称。此设置实渊源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那时为治理京外皇族,于每州置宗师;至宋徽宗初年(1101)设置敦宗院,宣和三年(1121)置西、南外敦宗院教授各一员,又增有博士正录。南宋中兴后“惟置宗教”,而分“西外宗教”于福州、“南外宗教”于泉州。当时所以设“西南外宗教”之机构就是要纠察驻于京外贫而无官者之宗室成员并教导“敦宗院”之宗学生。但这种宗法性“宗教”,只是宋代皇族在京外的一个小机构,对民间社会没有什么影响,真正深透于广大民众心灵中的乃是已传有一千多年的民间佛教。明代《佛祖纲目》中就曾将“宗教”界定为:“教是佛语,宗是佛心,”即宗是体而教是用的这种“宗教”概念,直至清代康熙帝关注的《御定渊鉴类函》以及雍正帝阅录的《宗镜录》中均可显其痕迹。据上所述,可见中国佛教在走向近代之前已历有一千数百年的传播历程,其某些思想、仪式、典籍与词语均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和民间信仰之重要组成部分。荷兰人许理和(Erich Zurcher)在其所撰佛教著作中曾这样说:“大约在公元5世纪初就已显示了也许可以被称为‘中国佛教亚文化’的端倪,这标志着中国的前科学明显开始一分为二。”[56]其所积淀的深厚“宗教”观念,也为其后扩大内涵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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