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民间信仰之学科性探索
(一)高延(De Groot)的研究
当前不少论著都认为对中国民间信仰较早进行学科性研究而具有代表性的,当首推荷兰人高延(J.J.M De Groot 1854—1919),继而是法国人葛兰言(Marcel Granet 1884—1940)。[2]J.J.M De Groot取中文名为“高延”,或译之为“高罗特”。[3]他是荷兰人类学者,1880—1883年为荷印政府当汉语翻译,住居荷属东印度群岛之西婆罗洲首府———坤甸,那里的主要居民是华人移民(婆罗洲有一“兰芳公司”是当时华人中最有影响的组织,荷印政府曾认定它为恐怖的秘密社会组织,而高延经过调查后指明它是一个劳动协作组织,此一看法为荷印政府接受并改变了对策)。他在荷印公司支持下开始着力研究中国的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于1888—1890年间居留中国,在福建省东南部特别是在厦门及其周边地区专门从事人类学研究。他同当地平民、和尚、道士、农夫一起生活过,收集各种荷印政府所需材料,从而使荷印政府更好地了解和顺利控制秘密会社组织。[4]三年后他回到荷兰,在莱顿大学当了人类学教授。从1892年起至1910年,他陆续出版了六卷本的《中国的宗教体系》专著。这是用人类学方法调查结合文献对中国宗教包括民间信仰在内,具有开拓性探索的权威著作。该书副标题是“古代形式、变迁、历史与现状及其相关的习惯风俗与社会制度”。[5]高延是怎样研究中国宗教的?据该书“总序”所说,大约有如下几点:
第一,他认为以往欧洲汉学对中国宗教的撰写都差强人意,只是通过某些行为规范或向某类无形鬼神灵物祷告求福、祈禳免灾,而对人们生活中所遵循的礼节、仪式和行为规范则尚未详细勾勒出来。他要在宽阔视野下,探悉中国宗教的真实生活及其对家庭、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第二,他通过对中国不同地区的调查,发现各地社会与宗教生活中的风俗、行为习惯在一定层面上有着明显的一致性,因此每一地区都可视之为源自整体的一种形态。
第三,他定期参加调查的对象既有家庭活动的信仰者,也有在寺庙观庵接触不同宗派的僧道、驱邪术士以及通灵者、占卜者、风水师,凡可能接触的相关人士他都加以咨访,从而搜集了未被披露的丰富资料。
第四,在他所著书中涉及的宗教信仰、仪式、习俗、制度等都置于历史基础上进行探索,所以对书中所提到的行为习惯、风俗、实践和仪式等尽量寻其源头,这样就要具备中国古代的知识。(www.daowen.com)
基于此,该书列丧事葬礼、坟墓安置、随葬物品、风水选择、灵魂鬼怪、祖先崇拜和巫术通灵等,作为中国宗教体系之有机构成部分。对于巫术部分,分为汉以前巫术和汉以后巫术两大阶段;汉以后的巫又分为预言占卜与驱除邪魔两种;还分析了当代的驱鬼之巫术与女性之巫。对以上的宗教普通模式阐述,高延都有较为丰富的文献征引和田野调查。他征引了先秦典籍《礼记》、《仪礼》以及其他有关文献记载,接受了“礼不下庶人”的观念,认为“庶人”心中狭隘、举止粗鲁,遂择中国富裕阶层以及权贵家族作为描述对象。[6]高延对精英与庶人的宗教形式区分是很明确的,认为两者虽可转化但庶人宗教乃源于精英阶层。1901年他又撰成两卷本《中国各教派受苦史》,认为中国的文明(即使是最精英的文化)与西方基督教文化相比,也只能算是“同一般的半文明人群一样”。[7]1890年他从中国返回荷兰后在莱顿大学任人类学教授时做了一次就职演说,题目是“了解中国政治学术方面对我们殖民地的重要意义”。[8]可见,他对中国宗教体系的研究是为荷兰殖民事业服务的。
(二)葛兰言(Marcel Granet)的研究
继高延研究之后,法国社会学家与汉学家葛兰言对中国宗教也有较系统的研究。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1920—1975)在《论中国宗教的社会学研究》一文中,对葛兰言之中国宗教研究及其影响给予相当篇幅的评价。葛兰言是法国现代社会学派开创者涂尔干和法国中国学派开创者之一沙畹的学生。他先在法国里昂高等师范学院任教,后受梯也尔基金会资助于1911—1913年住居北京,1919年在中国又小住数月。[9]他迷恋于对中国的研究,先后撰写的主要论著有:《中国古代的婚俗》(1912)、《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1919)和《中国人的宗教》(1922)等,《中国人的宗教》尤其重要。
他将中国宗教研究同中国社会相联系,认为中国文化是世界文化最古老的一种,其先史时期特别悠久。在此基础上,他将中国古代社会分作三大时期:原始时代→封建时代→帝国时代,[10]从而把中国宗教也分为农民宗教、封建宗教与帝国宗教,而帝国宗教就是官方宗教。他对中国宗教亦持整体性说,其研究方法则置于社会学理论基础之上。中国宗教为什么是农民宗教开其端,他认为中国古老社会是以农业文明历史悠久而闻名于世,农耕信仰就是“农民宗教”的集中体现,《诗经》是其论证的一部重要文献。对“封建宗教”的分析,他指出公元前2世纪之前国家被分割成联邦领地(即分封制),“领地城镇的产生与封建等级的确立是决定历史发展的因素”,所谓“封建宗教”主要就是指封建领主贵族的宗教,平民与贵族、城镇与乡村都被描绘为可以互相补充的组合。[11]“官方宗教”就是儒教,孔子是官方宗教的守护神;认为儒者可分为行政、私人和团体三个派别,而行政宗教是以皇室祖先崇拜处于支配地位,因而皇室祖先崇拜就成为国教。[12]
葛兰言对中国宗教研究的路径同高延有些不同。高延通过田野调查结合文献,分析从精英到庶人;葛兰言主要靠文献,而溯其源则是从农民宗教开其端进而是封建领地城镇的领主贵族宗教,再到以孔子儒家为官方的帝国宗教。他虽然从高延的研究中获取了一些人种学信息,但对其著述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鄙视。[13]高延受殖民主义观念影响,视中国文明为“半文明”民族;而葛兰言则受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影响,视中国文明与西方相比亦为高度的文化,甚至认为比其他任何文明都要丰富,乃人类最有影响力的创造之一。但无论是高延还是葛兰言,他们对中国宗教的开创性研究,都十分重视从古老中国的先秦时期溯其宗教体系之源。这也给我们以启示,要深入研究中国民间信仰就必须从悠久的古代中国着手。下面先就中国传统社会的民间信仰作一番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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