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岗位培训并举,全日制教学与非全日制教学并重。据此,教育部明确指出,要认真落实纲要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高职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高职院校教学改革,以发挥其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高职特点的学校运行新机制呢?
一、中国特色高职教育改革与建设进入深水区
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我国的高职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成长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于世纪之交尤其是21世纪初,明确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和体系建设,则主要开始于21世纪近五年。2003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6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教育部发布教高〔2006〕16号文——《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据此,全国高职路线尤其是国家示范高职院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如何真正做到由点到面、由星星之火到可以燎原,走出改革建设深水之区值得我们思考。
第一,作为一个类型,高等职业教育大规模发展阶段已经结束。基于类型特点、内涵建设,提高质量的任务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征地、造房添设备、扩招、铺摊、揽老师的已不再是工作中心。在此前提下,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内涵、凝炼特色、提高质量,而为了保证质量和内涵建设,尤其是推进特色办学、内部运行新体制和机制建设就显得更为重要。
第二,经过百所国家示范校的建设,我们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已经起步。不少地方、部分院校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如何把用中央财政资金撬动的成果经过总结、提炼、传播、推广到整个高职路线,以产生更大的促进效应,是今后几年高职领域内涵建设的重要任务。
第三,《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特征。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工学结合的顺利进行、顶岗实习的有序推进,是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工作,也是事关高职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提高质量的大事,必须积极作为,并务必作出成效。
第四,种种迹象和科学统计资料表明,从2000开始,我国高中毕业生已经呈下降趋势[2],高等职业教育处于高校招生体系的末端,如不能用体制机制创新来激发活力,真正培养出职业素养好、动手能力强、岗位适应快,并具有一定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专门人才,使培养出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性,能成为行业企业的首选和轮选,则这种教育将失去竞争力,甚至失去生命力。
正因为此,无论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还是内涵建设,高职教育已进入深水区,必须实现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体制机制和培养模式创新。
二、特色化高职教育改革建设面临运行矛盾
高职教育改革建设进入深水区的实际情况,客观上要求我们按照类型特征的要求进入整体性体制机制创新,从而激发活力,产生动力形成创造力。然而现实的情况是,高职教育在特色化改革和建设的进程中还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高教性和职教性之间的矛盾。高职教育既具高教性,又具职教性,这是通行的表达和说法,但两者如何做到相互兼容,客观上还是一件难事。从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看,对高职教育的管理经历了由职成司到高教司再到职成司的过程,因而使高职发展重心游走于职教性与高教性重心之间。现实的情况是,作为高等性,学生普遍有专升本的强烈需求,从而有接受系统化知识体系学习的动力,且有国际化办学的强烈呼声,作为职业教育,它更有正面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职场(工厂)的直接要求,要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和项目化等途径实施教学,并做到毕业证书与从业资格证书的统一。正因为这样,白天办职业教育、晚上办高等教育,周一到周五办职业教育,周六周日办高等教育的情况相当程度上存在。
2.高等学校的准机关考核机制与合作伙伴的企业化属性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公务高等学校的性质均为事业,而这些事业单位近年来一般到按照机关化运作要求管理,且有愈演愈烈之趋势。在这种条件下,教师的事业身份、干部用人上的机关化做派,在岗位设置和收入分配上的准公务员运作办法,均与校企合作的有关要求难以吻合。况且,由于学校身份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成分,使学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与合作方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保障,无论是对外投资,还是吸入资金,都面临财务处理上的障碍。至于由学费结余归还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则更是一个复杂的产权问题。
3.高职院校传统的运作流程与合作企业需要之间的矛盾。按照传统理解,我国的各级各类学校均实行较长的寒暑假制度,并同样按相关实行每周一至五工作制,教职员工也同样实行“朝九晚五”作息时间,但是,合作企业往往采用365天不间断运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的轮流作业模式,尤其是农业企业的季节性、工业企业的连续性、施工企业的时间性等,对学校更提出了不同于学校正常工作的要求,如不有效协调,则真正意义的校企合作难以深入有效进行,必然大打折扣。
4.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面临财政和人事体制挑战。由于公办学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决定了它越来越受到严格的编制管理和薪酬控制。在当前编制管理从严从紧的情况下,学校很难有充足的人力和财务配制去实现每四年事年或每两年事年企业顶岗实践或挂职工作的要求,即使是新进教师兼职,用若干年企业工作经历的要求,使企业编制回到事业编制难以宽松进行(要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学历等),真正适用的人才难以引进和充实。
5.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面临管理制度乃至法制制约。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能的重要途径,然而具体在操作过程中,也面临矛盾。一是学校人才培养环节需要与合作企业顶岗工作需要存在时间和数量上的矛盾;二是许多行业的上岗操作资格证(或工号编码)有严格准入要求,不能随意顶岗;三是生产性操作性工种安全事故责任归属和责任承担问题;四是顶岗实习在客观上没有法律许可或保证条例;五是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也存在道德乃至法律风险问题。(www.daowen.com)
三、综合改革、立体推进、着力构建高职运行新机制
如前分析,一方面是高等职业教育改进建设进入深水区,客观上要求我们在体制机制上要求突破;另一方面,现实生活又面临运行过程中法制机制的冲突和障碍。因此,我们必须正视现实、抓住时机,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务气,综合推进高职院校体制机制建设。
1.抓住贯彻落实《纲要》的有利时机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纲要》明确把改革创新作为今后一个阶段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现在首批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已经展开。作为具有复合特征的高等职业教育如何在总结国家示范建设经验基础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既鼓励个案创新、各个突破,更要总结梳理,要求面上整体性改革方案。如何设计高等职业教育的领导体制,如何科学设置高职院校的内部分配制度、人事用工制度、财务分配制度等。需要各个突破,也需要教育、人事、劳动、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联同设计,制订科学有效改革方案,纳入到试点改革项目之中并据此成功推广,是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之一。
2.鼓励各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可行经验是一个好办法。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过程中,不少学校结合上级文件,针对本校特点,充分利用本行业、本地区资源,在体制机制方面做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例,该院作为国家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在示范建设过程中以及后示范建设阶段在体制机制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性改革。如:
第一,学院层面组建了发展理事会,并汇同行业企业组建浙江金融职教集团。按照“立足大金融、面向大市场”的办学思路,学院组建了由政府部门、金融管理机构、金融经营企业为立体的学院发展理事会,组建了由理事会成员系统、知名校友所在企业、职业院校广泛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展创造了外围条件。
第二,确立并不断完善“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开放合作办学体系。按照“依托行业、团结校友、集团化发展”的理念,以开放办学、开门育人为导向,形成合作发展、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思路,在广泛的校企合作网络中,顺利地解决了兼职教师和实习就业基地问题。
第三,重心下移至专业群。鼓励以专业群为基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各专业群根据专业特点和自身条件,建立专业指导委员、推进校企合作体系。专业指导委员会按照“六个一”原则,即一个咨询参谋组织、一批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一批学生学业实习实践基地、一批学生就业工作基地、一批教师实践服务基地、一批专业合作发展基地的要求顺利推进改革,不影响全局,但有序有特色地推进改革和建设。
第四,学校内部建立强性工作时间和柔性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学校在遵循传统高等学校基本管理体制和工作节奏的前提下,建立弹性的工作学习时间和柔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事业单位人财物管理办法实行“不违规、大协调”的工作机制,并在具体考核过程中引入企业绩效概念,实行“小灵活、可变通”的操作办法,在收入分配上做到月月有岗位津贴、季季有绩效津贴、年年有考核奖励。对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书育人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则实行专项奖励。
第五,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大面积订单式培养。通过订单培养解决学生就业的,大约已占到60%左右,而没有进入订单培养的学生,则可以采取跟单学习、常规学习、升学学习等多种途径推进第三学年学习生活安排。实践证明,订单培养是绕过体制机制障碍,解决好开放办学、校企合作育人、工学结合育人、顶岗实习锻炼和推进双师教学团队建设,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的最可行办法,应该花大力气加以推进,有了订单培养,一切体制机制难题迎刃而解。
3.积极推进以系(专业群)为基点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体制机制创新。传统的做法是,一说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就把目标和问题锁定在学校层面,学校层面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太敏感,既不好操作也不见得有实效,而把改革创新的基本点放在一个系或一个专业群上,允许和鼓励系部根据自身特点,针对对应行业企业要求,在照顾双方利益诉求的条件下,采用灵活、具体的方法,推进合作、创新管理办法。如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允许各系部在教学运行、内部分配、合作方式等与学校整体和而不同。如会计系与浙江众诚公司及其合作金融机构,其建信用工场、会计记账中心、财务服务中心的办法,采取领导互兼、中层互任、教师(教工)互兼的办法,形成了校企合作有机体,既不影响大体制,又建立了新机制,成效十分明显。
4.基于高职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占据半壁江山。为鼓励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打造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办法,来实施对高等职业院校的考核和管理,并创造更为宽松友好的考核和管理办法,也取得十分重要。为此建议:
(1)全面实施国家层面的校企合作法律支持和保障制度。建设由全国人大的法律法规或请国务院以条例的形式,制订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条例或法律。明确行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和责任,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法可护。
(2)全面推进兼职教师政府认定和鼓励制度。由各地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牵头,设立如省(或市)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公开选拔评价制度。通过设定基本条件,明确鼓励政策,通过公开选拔、资格确定、财政资助、学校聘用考核与管理等途径,建立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使用灵活的兼职教师资源和储备体系,保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需要。
(3)建立职业教育实习实践基地申报考核认定制度。明确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实习基地的条件、职责和义务,并根据实际绩效,建立财政补助或税收优惠试点制度,确保基地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定位明确、功能到位。
(4)扩大和保障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权。在持续增加财政投入、合理确定人员编制的同时,应放宽对职业院校机构、人员、财务管理。允许学校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和发放办法,并在基层层面引入企业化考核机制,为创造条件,应允许投入产出机制和产权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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