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高职院校主体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重要特征,既是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和水平的重要前提,也是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近年来,各职业院校尤其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示范建设为动力,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笔者认为,只有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的创新,高职教育才会有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主体专业(群)的校企合作机制建设,更是高职教育特色、水平和生命力的象征,也是高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彰显点,必须认真解决。
一、主体专业(群)内涵建设是高职教育特色和生命力所在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从规模扩张阶段向内涵建设阶段的推进,规模发展、校舍建设已不再是院校的工作重心,取而代之的是高职教育的质量提高和特色办学成为院校发展的重点,也成为高职教育具备不可替代性的关键要素。而推进质量和特色为中心的内涵建设,关键是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重点专业带动特色专业(群)发展,专业与专业(群)建设成为基点和关键。
1.专业与专业(群)建设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出特色。一种教育类型要有生命力,必须有其特色和存在的价值,或者说在人才市场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在高等教育大众化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期待接受更多本科教学,本科教学资源也日趋充分的情况下,高职教育之所以在一些地区和院校受到青睐和欢迎,关键是基于人才市场需求的培养定位,也就是具有应用性特色。通俗地说,高等职业教育必须有区别于本科教学、专科教学的不同特点,不同高职院校的相同专业之间也应该有不同的特色即专业特色和特色专业。无论是专业特色还是特色专业,必须将人才培养工作的落脚点落实到专业和专业(群)上,以专业与专业(群)建设的成绩来彰显高职教育的特色和生命力。
2.主体专业(群)建设对高职教育特色办学具有决定性意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点是高教性与职教性的统一。因此,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是其重要特征。一般而言,一所高职院校不可能像综合性大学那样做到面面俱到、涵盖各方,尤其是一些行业性色彩较强的学校,总有一个或若干个主体专业(群),所谓主体专业(群)就是与学校办学行业和区域面向最近,办学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最广的专业(群)。如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机电类专业,金融职业学院的金融类专业,旅游职业学院的旅游类专业等等。即使是一个相对综合性的高职院校一般也有特色和主体专业。主体专业(群),由于其规模和影响,有的甚至与校名联系在一起,因而受到人们普遍的关注和重视。因此,其办学水平可以决定并影响着一所高职院校的生命和存在的价值。我们通常所说的办出水平、办出特色,或者说,一所学校有没有特色,主要是看三条:一是与本科教学同类专业比,该专业有什么特色;二是与其他地区高职院校比,这个学校和专业有什么特色;三是与本地区同类学校相同专业比较,本院校的专业有什么特色,而主体专业(群)更是最直接的参考和比较对象。
二、主体专业(群)建设必须建筑在广泛深刻的校企合作基础之上
(一)专业(群)内涵建设的核心要素
办好主体专业(群)是高职院校办出特色的关键,其中需要着力建设的要素很多,概况而言,至少应该包括如下三方面:
一是好的师资队伍,即主体专业(群)必须有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在师资队伍中,尤其要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专业带头人,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二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高职教育不同于普通学科性教学,它必须学理结合、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富有素养、拥有技能,这是高职教育的培训目标。正因为这样,建设真实(仿真)的工作环境,具备实际操作的条件,是高职教育必备的要素。
三是好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是一张施工路线图,它确定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目标、培养内容和课程体系、培养途径和方法、毕业的要求和考核目标等。知什么、会什么、怎么知、怎么会,都具有指导意义。正因为这样,在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验收检验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成为必查重点。
(二)核心要素的形成取决于校企合作的成效
就核心要素的形成而言,无论是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还是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都必须建立在以开放办学为特征的校企合作基础之上。
通过校企合作,了解人才市场的需求,人才培养的规格,对从业人员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了解用人单位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具体需求和培养重点,解决培养适路问题。只有在吃透企业需求的基础上,经过分析和判断,才能形成好的人才培养方案,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校企合作开放式人才培养方案。
通过校企合作,才能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一方面,专任老师提高实践水平和职业能力,了解实践增强双师素养,必须通过企业实践来取得;另一方面,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是双师结构教学团队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高职院校专业和课程教学团队的好的机制,必须建立在校企合作基础之上。
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更依赖于校企合作。一般而言,高职院校会建设一定数量和规格的校内实习实训设施。但可以肯定地说,即使是最先进、最有条件的学校也无法满足学生实习的所有要求,技术的滞后性、空间的有限性不说,有些甚至无法有条件创造真环境,如银行、证券、会计等,必须通过规范的校企合作才能形成。
由于主体专业(群)的特殊重要性,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尤其重要。
三、主体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体建设及其成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的实践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金融专业是重点建设专业,也是该院主体专业;金融专业(群)也是主体专业(群),规模约占全院1/3强。在示范建设中,学院充分利用其历史、人文和资源优势,以“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开放合作办学模式为依托,校企联合先后创设了银领学院、金苑培训中心、人民币反假鉴定培训推广中心、外汇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和银行从业资格考培点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此外,学院还建立了应用型金融人才研究院和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巧妙地把在校学生的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结合起来、在职员工的岗位培训与考证考级结合起来,整个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和科研服务结合,发挥了校企合作综合体的各种功效。
(一)主要举措
一是与订单培养企业共同组建银领学院。银领学院以订单培养为始点,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开放办学为特征,以双师教师为依托,以工学结合为载体,以优质银领为目标,建立文化订单培养模式,建立由中央银行行家为主体的宏观金融理论与政策兼职教学团队,由金融监管部门行家为主体的金融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兼职教学团队,由订单金融机构行家和业务骨干为主体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兼职教学团队。实施订单培养,实现了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的有机结合,每年培养在校学生1000多人,近5年共培养6000余人,不仅全覆盖了金融专业(群),而且还惠及相近专业(群)。(www.daowen.com)
二是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和浙江省小额信贷协会共同建立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培点。每年对在校学生并组织协会成员单位员工进行从业资格考试,每年参考人数3000余人次,考核合格率达到6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
三是与省内主要金融机构合作组建金苑培训中心,承担岗前培训、转岗轮训、新业务新知识培训、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等职能,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岗位培训体系,每年培训达28000人次,产生经济效益1000余万元。
四是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作,开展银行从业人员人民币反假,外汇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等工作,对在职员工和在校学生进行普遍性岗位培训。
五是与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办等单位合作,参与浙江省金融发展规划,金融企业经营管理规划方案的制订,承担纵向和横向课题数十项,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是与省内主体金融机构合作。组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发展理事会和应用型金融人才研究院、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常年开展金融人才需求调研和咨询恳谈,分析金融人才供需情况需求,研究金融人才培养规格和路径,构建金融供需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二)具体功能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以金融专业(群)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纽带,运用多种途径,建立了银领学院、浙江地方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应用型金融人才研究院、金苑培训中心、外汇从业资格考培点、银行从业资格考培点、人民币反假考培推广中心等组织,实现了综合办学功能,构建了校企合作综合体。其综合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才培养功能。即通过与合作企业实施订单培养把全日制学生学历教育与岗前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很好地贯彻了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目标的实现,实现了毕业生顺利就业、对口就业、优质就业。据统计,银领学院的毕业生当年年薪为5万元左右,第二年后一般达到6万~8万元甚至更高。
二是岗位培训功能。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这是《教育规划纲要》对职业教育提出的目标要求,通过校企合作,学校把合作企业的培训工作揽入门下,资源利用率高,培训规模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比较好。
三是科学研究功能。充分利用教师资源,凭借对合作企业和市场的了解,把握需求,广泛开展课题研究,提升了教师了解实践、了解行业的能力,更提高了教师科学研究和服务决策的能力。
四是考证考级功能。把大量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引入学校,设立专门考培点,从而较好地发挥了职业教育的功能,推进了社会服务工作。
近年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提出办好一个主体(全日制学历教育),做强两个侧翼(继续教育和社会服务),建设三个中心(金融职业人才培训中心、金融技能考证鉴定中心、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打造三个基地(金融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基地、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培训基地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基地)的“一二三三”办学功能定位。金融专业(群)以校企合作综合体建设的成功实践,发挥了在三个中心建设中的主要作用、三个基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整体改革发展中的领跑作用,金融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四、推进校企合作综合体建设的若干启示与进一步思考
(一)来自校企合作综合体建设实践的几点启示
启示一: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必由之路。这是高职教育能否办出特色和水平的重要前提。正因为这样,无论是高职院校的领导还是系部及专业负责人,必须把始终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面向政府、行业和企业开门办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并通过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为行业企业服务,实现双赢乃至多赢。
启示二:校企合作必须从单一功能走向综合功能。在几十年的实践中,我们常常把校企合作简单地界定为在校生人才培养服务,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一些渠道,为双师型教学团队提供一些资源。这虽然重要,但仅仅立足于这一点显得比较单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无不体现在校企合作之中,必须多元和综合。
启示三:校企合作必须从单向服务走向双向共赢。一种机制如果只建立在“我有求于你或你有求于我”的条件下,那一定不会有长久生命力,必须建筑在资讯相连、利益相关、收益相互的基础之上。金融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体的意义在于:学校顺利地安排了学生就业并促进了优质就业,锻炼和培养了师资队伍,形成了双师教学团队。然而行业企业则在在职人员素质提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共赢金融科技信息资源等方面得到了实惠,真正体现出社会综合效益。
(二)进一步推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的思考
1.如何真正把校企合作推向专业(群)层面。一般而言,学校是办学的法人,因而法人之间的签约和合作比较方便,但校企合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学校一级法人层面,必须下移到专业(群)层面,但专业(群)层面由于没有财产和利益权,往往又不好开展合作。正因为这样,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把学校打造成一个集团化机体,在集团化框架下,以专业(群)为基点构建校企合作的法人或准法人实体,既有利于校企合作走向深入,也有利于谋求人才培养工作实效,更有利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走向可持续发展。
2.如何为校企合作开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作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已经写进《纲要》,但要把《纲要》落到实处,必须为校企合作开展创造法律和制度环境,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作保障,把校企合作涉留在号召或个人情感层面,不仅不利于校企合作的开展,弄不好,会节外生枝,制造出不好的事端来,产生负面效应,因此,必须加快校企合作法律制度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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