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时重庆抗属概况及优待政策的制定
(一)重庆抗属概况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增强兵力,国民政府动员全国适龄青年从军。1937年8月30日国民政府发布征兵令:“东邻肆虐,侵我疆土,自非全民奋起,合力抵抗,不足以保卫国家之独立,维护民族之生存。在此非常时期,凡属兵役适龄之男子,均有应征入营服行兵役之义务。”[1]随后,国民政府颁行《兵役法》,成立军政部、兵役署等兵役主管机关,进行兵役的宣传与动员。据统计,1937年8月至12月南京沦陷,国民政府从兵源较多的湘、鲁、豫、陕、川、甘等省,每月募集兵员几万名。从1939年起到1940年9月,一年半时间内,国民政府共招募志愿兵团79个营,23个连,10个补充兵团,人数约20万。从1941年开始,国民政府号召知识青年从军,得到了广大爱国知识青年的积极响应,到1944年,从军的知识青年达到了12万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通过抽调、招募和征兵共征集到1400万壮丁,补充到作战部队1200多万,征补兵员数量巨大,相当于抗战前国民政府军队兵员总数的6至7倍,而且至战争结束时作战部队的人数亦扩大到了300万[2]。
战时重庆,作为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所在地,全国舆论观瞻所系,其在兵役动员方面的一举一动,不仅直接关系到重庆市民对兵役工作的认识和响应,而且更影响到全国各地兵役的宣传、动员与推行。特别是1942年10月,全国兵役会议决定以重庆市为全国征兵示范区后,重庆市政当局及战时首都的各界人士,对此甚为重视和关心。重庆人民也视服兵役为己任,把应征入伍赴前线杀敌看做是最主要的救国工作,父诏其子、妻勉其夫、兄劝其弟,争先恐后地参加到直接保卫祖国的战斗中。
整个抗战时期,在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及军政部兵役署的直接领导下,在重庆市警察局的具体主持下,重庆市及其迁建区的征兵工作成绩优异,计重庆地区有出征军人29822人,迁建区之巴县有177635人、江北县有55403人、璧山县有25587人、北碚有5257人,共计293704人。同时,1943年,为了保障中国驻印军的交通运输,保证战斗中的军火补充,国民党最高军事当局决定在重庆招募运输工人赴战区服务,其家属享受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同样的待遇。至1943年底,重庆市赴印运输工人4107名[3],分两批离渝赴印缅前线服务。他们与前线将士一起,出生入死为前线输送各项军用物资和粮食,为同盟国各项战略物资的源源运华开辟了通道。故时人评价其贡献时,称他们“功劳与火线上的战士同等重大”[4]。
此外,重庆人民在兵员上对抗战还有一项重大贡献,即在1944年底至1945年初的“十万知识青年志愿从军运动”中,经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重庆市即交拨璧山201师4290人,交拨綦江202师799人,郊区直接交拨璧山者570人,其他途径交拨1000余人,总计交拨入营7255名知识青年[5]。他们的参军抗战,是广大知识青年高度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民族觉悟的具体体现,在客观上起到了提高国民党军队的战斗力,加强军事反攻力量,早日夺取抗战最后胜利的作用。
表9-1 抗战时期重庆市及其迁建区各县历年出征抗敌军人及其家属概况表
续表
资料来源:1.四川省档案馆:民186-1206,第1页、第3页。2.四川省档案馆:民186-1217,第16页、第32页。3.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师范大学合编:《中华民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社会》,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第477页、第479页、第482页。4.《中华民国战时首都档案文献·战时社会》,第279页。5.重庆市档案馆:0061-15-3924。
随着入伍将士出征抗战,他们遗留下的为数众多的耄耋父母、孤苦无助的妻儿,成为被诸多困难问题折磨的社会弱势群体。八年抗战,仅就重庆一地,便有将近30万将士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奔赴前线奋勇杀敌,但是,大量爱国将士的离开,遗留给重庆地区的是约30万户、90万人的抗战将士家属群体。在家中生计的主要支撑者离开后,大多抗战将士的家庭陷入生活困窘的境地。(www.daowen.com)
抗属的住房问题。随着战时人口的大量内迁入渝,重庆人口骤然激增,一屋难求的现象至为严重。而房主便乘机抬高房价、猛涨租金,抗属常常为着不能支付屡屡上涨的房租而被赶得无家可归。即使有地方落脚的抗属,其房屋也大都破烂、狭小、黑暗,甚至还有“屋外大雨,屋内小雨,撑花伞、披草席”[6]的房屋。如重庆市区一抗属老头,家住国府路82号,1939年儿子出征后,孤苦一人,不幸房屋又被敌机轰炸,被迫搬家至都邮街租房而住。但房东却一月涨租三次,由52元涨为100元再涨为200元。由于其无力担负,竟被房东逐出[7]。
抗属的生产问题。因为家中重要劳力被征入伍,抗属赖以为生的田土无人耕种,又无钱雇人耕种,使田地呈荒芜状态,生活来源直接受损。即使是家中有能力耕种者,也苦于地租的高昂。如江北鸳鸯溪大坟村一抗属,租种的田地,每年仅收获40至50余石谷子,但地租就要缴纳48石,收成还不够交租[8]。
抗属的医药问题。抗属一旦生病,一无人照料,二无钱医治。如市区一抗属妇女因无钱请产婆,竟在街上生产小孩,随即更挂出一张纸条:“稀男欠女的善人们,请把这个娃儿抱去。”[9]
抗属的婚丧问题。抗属若遇意外不幸身亡,也是无钱、无人料理后事。如江北棺柴巷七保三甲抗属周李氏,自丈夫出征后,独自赡养老父、抚养三个小孩(大的年仅九岁)。父亲病故后,无钱安葬,只能“捧着灵牌沿街讨钱安葬她的父亲”[10],此情此景甚为悲惨。
此外还有,抗属的生计问题,为了维持生活,抗属中出外谋求职业者,苦于无门路。抗属的通讯问题,抗属多系乡野村民,无知无识,对于征人的来信与回信无人代认、代书,影响彼此消息的沟通。抗属子女的教育问题,抗属多系贫困人家,基本生活尚难维持,子女的教育经费更无从着手,致使子女多数辍学。抗属的权益问题,家中男子出征后,抗属的邻里、族姓、保甲长等,不仅不施以帮助,还加以欺压、敲诈,侵占抗属田产、房产。大多数抗属则忍受委屈,无处哭诉。即使有些抗属向行政机关、军法机关呈诉,也是数月不见回复。纵使抗属不怕有钱有势贪官污吏的迫害,然而案件拖延时久[11],权益得不到任何的保障。总而言之,即军人出征后,其家属生活困苦。
作为中国抗日战争的复兴基地,中国政府的战时首都,重庆地区抗战家属存在的诸多问题,不能仅视之为简单的地区问题,其处理是否得当,事关中国抗战之成败,事关抗战后方民众之信心。
(二)战时重庆的抗属优待政策
抗战军人为保卫国土而抛妻舍子,身陷锋镝,其家属则面临穷困流离。为了安定抗属的生活,提高抗属的社会地位,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坚定前方将士杀敌决心,鼓励后方民众踊跃服役。国民政府先后制定、颁布了相关的优待抗战军人家属法规条例。为鼓励民众当兵及安慰其家属起见,1937年,国民政府军政部以役甲字第386号代电首次颁布《对应征新兵及其家属鼓励办法》,后改订为《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应征新兵在营期间,其家庭应享受下列优待:“(1)除工役法规定之正当工役外,对于地方之临时劳役、征工,准免工役一名。(2)除不动产或货物之正当捐税外,不准摊派任何临时费用。本族中会社所需,概予豁免。(3)一切公益设施准予优先享受。如子弟入学,减免学费;患病者免费诊治,但以指定医院或诊疗所为限;积谷免息借贷,但以维持家庭生活为限。”[12]1938年2月27日,国民政府对上颁法规进行修正,出台《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办法》。全文共17条,优待办法计有:减免摊派临时捐款、免服劳役和请求救济三项。不难看出,二者在优待抗属内容方面并无多大差异,仅是立法文字上的修改而已。故《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办法》不是一种完善法规,只是一种向正式法规过渡的临时法规。
1938年4月1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对抗属优待事宜予以高度重视。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抚慰伤亡官兵,安置残废军人,并优待抗战人员之家属,以增高士气为全国动员之鼓励。”[13]随后,国民政府对抗属的慰问、救济、优待分别厘定办法,先后出台了《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抗战人员家属保障办法》、《慰问出征军人家属办法》、《优待抗敌军人家属恳亲周劝募金钱物品暂行办法》[14]等条例和细则,开始了对抗属的实质优待。但各省市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则需由各省市在部颁《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施行细则》的基础上,自行斟酌地方情形订定。
1938年国民政府迁都重庆,为适应现实需要,重庆国民政府及重庆市政府根据各方要求及地方需要,着重就抗属的身份、通信、婚姻、子女求学、劳力、物质等众多方面,先后厘定了大量的法规政策,计有《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适用范围十项》、《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证明书制发办法》、《出征士兵及其家属调查办法》、《出征军人家属缺乏证件补救办法》、《战时士兵与家属通信办法》、《抗战时期前线作战官兵交寄家书优待办法》、《出征抗敌军人婚姻保障条例》、《抗战功勋子女就学免费条例》、《现职军官佐属在抗战期间无力求学子女救济办法》、《征属田地义务代耕办法》、《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免派积谷办法》、《出征抗敌军人对合作社借款展期偿还救济办法》等[15]。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经过四次修正并于1941年12月20日颁布实施的《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重新修订过的条例共7章57条,与前者相比,该条例内容更周详、立法更缜密,它是国民政府颁布的所有优待抗属法规之基本法则,具有总纲性质。
重庆优待抗属政策,具体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宪法和基本法律。《抗战建国纲领》和《兵役法》原则性地规定了优待抗属的内容。第二,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尤其是经过四次修订的《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具体规定了优待之对象、优待之机构、优待金及物品之统筹办法、优待之办法、优待之继续、停止与剥夺等方面的内容。这是国民政府关于优待抗属问题的最具体的可操作规定,也是各地方法规规章引用最多的内容。第三,地方法规和规章。重庆市政府根据《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的授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施行细则》。第四,由于重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市县都授权其下属的乡、镇保甲就抗属优待问题部分内容制定具体办法。它们的制定说明了一个国家人民权利与义务的不可分,亦说明了重庆市对于军事善后救济的重视,切实为出征抗敌军人及其家属负起救济的责任,以安后方,以励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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