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耶稣图像的象征艺术研究:揭示基督教艺术的象征力

耶稣图像的象征艺术研究:揭示基督教艺术的象征力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象征与基督教艺术“象征”一词具有十分驳杂的含义,当它用于逻辑学、数学、符号学等等学科时,一般称为“符号”;用在宗教学、艺术学、文学理论时,则称为“象征”。在西方世界里象征与符号有时也是通用的。这一点根据象征的词源和定义就能轻易得出结论。然而,黑格尔则对象征艺术与否作出了区分:只有艺术题材处于“自觉的象征”阶段才是象征艺术。但象征艺术具有多义性,需要恰当的解释。

耶稣图像的象征艺术研究:揭示基督教艺术的象征力

第一节 象征与基督教艺术

“象征”(Symbol)一词具有十分驳杂的含义,当它用于逻辑学数学符号学等等学科时,一般称为“符号”;用在宗教学、艺术学、文学理论时,则称为“象征”。在西方语言世界里,“象征”来自希腊文“Symballein”,原义是指分成两半后用以辨认持者身份的信物。这种定义在后来的使用中逐渐延伸为符号的意义,用一物代替另外一物就是符号的功能之一。在西方世界里象征与符号有时也是通用的。符号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的巨著《符号形式的哲学》提出人是符号学说。声称“人是符号的动物”有的就译为“人是象征的动物”。[1]象征在中国汉语语言中引申为两种意义:一种可作为“符号”或“记号”,用以代替或再现另一事物的事物,如数学符号、艺术符号等;另一类则称为“象征”或“意象”,更多用以代替或再现某种抽象概念的事物,如文学艺术中的“象征主义”就是从这个词派生出来的。因此,象征首先是符号,是一种表意符号。这一点根据象征的词源和定义就能轻易得出结论。

就象征的定义而言,黑格尔在《美学》中对它作出了阐释和发展。他给象征下定义说:“象征一般是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对这种外在事物并不直接就它本身来看,而是就它所暗示的一种较广泛较普遍的意义来看。因此,我们在象征里应该分出两个因素,第一是意义,其次是这意义的表现。意义就是一种观念或对象,不管它的内容是什么,表现是一种感性存在或一种形象”。[2]黑格尔认为的象征=意义+表现,这与符号学、图像学和语言学的解释模式交叉共相。符号是“能指”与“所指”的结合;图像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语言是语音和语义的联结等也都是共有意义与表现两个方面。

就象征是符号来说,黑格尔发展了符号的思想:“象征首先是一种符号。不过在单纯的符号里,意义和它的表现的联系是一种完全任意构成的拼凑。这里的表现,即感性事物或形象,很少让人直就它本身来看,而更多地使人想起一种本来外在于它的内容意义。例如在语言里,某些声音代表某些思想情感,就是如此”。[3]黑格尔认为语言中语音和语义是任意拼凑的。不同的语言中同一观念是用不同的语音来表现的。但是用来“作为象征的符号就不一样,例如狮子象征刚强,狐狸象征狡猾,圆形象征永恒,三角形象征神的三身一体”。[4]“在这些符号例子里,现成的感性事物本身就已具有它们所要表达出来的那种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象征就不只是一种本身无足轻重的符号,而是一种外表形状上就已可暗示要表达的那种思想内容的符号”。[5]但是,象征作为符号有“形象与意义之间部分的协调”和“形象与意义之间部分的不协调”的两个方面的问题。

同是在这方面,现代符号学的两位创始人索绪尔和皮尔斯对这个词的阐释与黑格尔的观点就不一样。索绪尔认为符号学的主要对象“是以符号任意性为基础的全体系统”[6]。他说:“曾有人用象征一词来指语言符号,或者更确切地说,来指我们叫做‘能指’的东西。我们不便接受这个词……象征的特点是:它永远不是完全任意的;它不是空洞的;它在‘能指’和‘所指’之间有一种自然联系的根基。象征法律天平就不能随便用什么东西,例如一辆车,来代替。”[7]因此,索绪尔的分类是:

皮尔斯对符号的分类则不同。他根据符号同“所指”对象间的关系把符号分成三类:Icon,Index和symbol 。第一类是以相似性为基础的,我们可以把它译为“肖似符号”,如肖像画、拟声词等;第二类是以邻近性,即某种内在的逻辑关系为基础的,如烟与火、风与浪等,可以译成“指示性符号”;第三类symbol则是以任意性为基础的。显然,这里的symbol就等于索绪尔的sign 。[8]要特别强调的是,索绪尔和皮尔斯都把任意性符号作为符号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关于象征定义中symbol一词的这两层截然相反的意义,法国结构主义符号学家托罗多夫试图从词源学的角度进行解释:“既然它指的是分成两半的信物,从分的角度看,信物断裂处的痕迹全然是偶然的、任意的,所以可以把它看成是任意符号;从合的角度看,除了原有的一半外,我们无法使这信物同任何其它物体相重合,所以它又可被视作是有理据的符号。”[9]

托罗多夫并没有在这词的定义上纠缠不清。他明确指出:象征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我们可以这样表示:

象征=直接意义——象征意义[10]

法国现象学家里克尔声称:“象征是符号,那是确凿无疑的:它们是传达意义的表达方式;这意义在一种有言语作为其工具的表示意思的意向里被表明。即使这些象征是大千世界(天空、水、月亮)或事物(树、垒垒山石)的组成部分,这些现实事物所具有的象征一方(献祭或祈祷的言语,神话的表达)则仍然处在讲述的领域内。迪美希尔说得非常好:‘今日(在宗教史方面)研究所采取的立场,是在逻各斯的符号之下,而不是在超自然力量的符号之下’。”[11]

里克尔的理论认为象征作为“人的内在体验的外化,是意义的实存”[12]。因此,世界通过它的中介,去展现自身和说明自身。这就暗示艺术品可能具有象征性。存在主义大师萨特更是直截了当的认为艺术作品有象征性。萨特在《想象心理学》对艺术作品的分析所说:“艺术作品是一种非现实……现实的东西绝不是美的,美是一种只适于意象的东西的价值。”[13]萨特这里谈的就是认为所有艺术品都具有象征性。(www.daowen.com)

然而,黑格尔则对象征艺术与否作出了区分:只有艺术题材处于“自觉的象征”阶段才是象征艺术。但象征艺术具有多义性,需要恰当的解释。黑格尔说:尽管“艺术的要义一般就在于意义与形象的联系和密切吻合”[14],但是根据象征型艺术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可在题材上分为:“不自觉的象征”、“崇高的象征方式”、“自觉的象征”三个阶段。只有到了自觉的象征阶段才是真正的象征。黑格尔用埃及艺术举例说明:“在埃及,每一个象征实在是一系列象征的整体,所以一度作为意义而出现的东西在另一个有关联的地方又被用作象征。这种把多种意义结合在一起的象征方式,意义和形象的交错,产生出多种多样的暗示,因而符合朝许多方向齐头并进的复杂的主体内心生活,形成这种象征形象的优点,但是由于可能有多种意义,解释就比较困难。”[15]

艺术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却认为,如果一幅艺术品所再现的事实中,没有隐含着某种观念,就不能把它称为象征艺术;如果一幅艺术品是象征艺术,那么它所再现的事实就一定隐含着某种观念。宗教艺术就是象征艺术,在基督教艺术中,“百合花总是象征着玛利亚的童贞,羊羔象征着信徒,两只鹿在池塘边饮水象征着信徒们的娱乐等等”[16]

综合上述,论文研究象征艺术首先把象征限定在是一种表意符号;这种表意符号由“能指”和“所指”两个方面联结;艺术品只有通过形式表达隐含的观念才是象征艺术。考察基督教艺术的门类与历史,笔者结合象征理论得出结论:基督教艺术是借助造型艺术形式表达神学象征意义的象征艺术。基督教艺术的产生和发展为艺术形式和神学意义的“象征”关联提供了充分的空间。按照美学家鲍桑葵的说法:“基督教世界的欧洲人所颠覆的,正是古希腊道德主义、形而上学和审美主义三大原则;其艺术兴趣并不在于感性的规范、感性的模仿和感性的形式,却在于超越肉身、通向彼岸的可能性”。[17]于是“象征”几乎成为基督教神学与艺术形式之间唯一的通道。

关于基督教艺术是象征艺术问题,日本学者渡边松小野教授在第六届国际美学大会[18]上作的报告《美的象征意义结构》认为宗教艺术是象征艺术并属于内在论的象征意义,因为“通过宗教崇拜的物化客体神并没有得到表现,而是存在于物化客体之中”。[19]法国神话学者韦尔南(Jean Pierre Vernant)曾经论述过偶像和神像之间的不同,而神像表达的其实就是“象征”:

偶像和神像……构成了不同的再现方式。偶像是敏感的表面的一种简单拷贝,是对眼前提供之物的一种移印,而神像是一种本质的搬移。……作为偶像,偶像针对的只是目光;……作为象征,神像……所建立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外在的相似性,而是……本质上的、品质上的、价值上的,……通过在异质的种种因素之间建立一种暗在的相同性,让精神得到理解。[20]

这一界说似乎“象征”在艺术形象与宗教神学诉求之间达成的同构关系,不仅将“艺术”确证为“不可见的神圣”之唯一可见形式,而且反过来也使“神性”真正获得了语言的载体。由此,基督教艺术便将宗教神学与艺术图式再次纳入了同一条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只有艺术家和基督徒能够不断地试图用画笔和冥思“呈现无法呈现的东西”。

另外,根据道成肉身的教义神学,“耶稣是犹太预言的应验,也是上帝的儿子。这一信念对基督教的形成及其艺术有巨大的影响。虽然以色列的上帝是无形的和万能的,但在基督教中,这一‘词语’(希腊语中为逻各斯)成为肉体,通过基督,上帝变得有形且生活在他的信徒之中。这意味着上帝具有形象——能够通过再现的图像重现的整体。这一点将是基督教艺术哲学的基础”。[21]

在一些同样理论的支撑下,基督教堂建筑开始出现。但最初争议的焦点是具象艺术形式。这一问题集中在以《圣经》为背景题材的二维艺术和三维艺术的相对优点上,被3世纪的奥利金和克莱门特的争论推到了高潮。这一争论很快成为基督教艺术的重要开端,从此开始讨论人们可能经历的任何艺术形式。问题是一般的艺术,特别是雕塑,对于虔诚的基督徒来说,是否是合乎教义的表达形式。这一慎重思考的结果开始了其后一千年中三维艺术向绘画艺术转变最重要考虑。

其中一个更确定的意见认为,绘画是表达基督教信仰最适宜的媒介。其逻辑推理是这样的,绘画本质上是一种幻象,作为产生于经验中,但又不能复制经验单纯图像,容易被所有人理解。换句话说,它的平面特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理论上观众不可能把它当做三维的现实世界。当人们在室内走动的时候,都会觉得肖像上的眼睛在看自己,可能有人会说平面的绘画完全可以很真实地再现现实,然而这里最重要的是一种观念:绘画和再现是以明了的不企图复制现实世界为基础的——它们没有体积,因此不存在于现实空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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