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诗本事研究:以人为中心的叙事模式

唐诗本事研究:以人为中心的叙事模式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以人立目所谓“以人立目”,就是以某一人物为叙说中心,若干本事片段围绕此一人物展开,以人系事。“唐丞相李蔚镇淮南日”一条记布衣处士及诗人李嵘献诗李蔚的事,李蔚仅为事主。山南东道节度使镇襄州,本事当以诗中“襄王”坐实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进而附会为于頔。此类本事文本一般以某一诗人为叙述中心,附载与此一诗人相关的其他诗人的诗事,可以视为前述第一种情况的变化形式。

唐诗本事研究:以人为中心的叙事模式

第一节 以人立目

所谓“以人立目”,就是以某一人物为叙说中心,若干本事片段围绕此一人物展开,以人系事。居于叙说中心的人物在本事中具有不同的身份,本事因此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关系。一般来说,有下面三种情况:

一、人物既为事主又为诗作者,即本事群记载某一诗人的若干诗歌本事。这种情况最为常见,《本事诗》中有“韩翃少负才名”、“李相绅镇淮南”、“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杜(牧)为御史”4条。第一条有韩翃、柳氏故事及韩翃《寒食诗》本事,第二条记张又新感妓故事及《牡丹》诗本事,第三条记李白蜀道难》诗本事、《乌栖曲》诗本事、戏杜甫诗本事及宫中行乐诗本事,第四条记杜牧席间狂吟诗事及狎游饮酒诗事。《云溪友议》中的此类本事较多,“宗兄悼”记滕倪诗事,“吴门秀”记陆畅诗事,“辞雍氏”记崔涯诗事,“中山诲”记刘禹锡诗事,“江客仁”记李涉诗事。《鉴诫录》中则有“轻薄鉴”(卷四)、“容易格”(卷五)、“禅月吟”(卷五)、“钱塘秀”(卷八)、“削古风”(卷九)、“归生刺”(卷一○)。其他笔记中,也有不少此类本事文本。

此类本事文本在本事的收录编辑方面存在不同情况。一些本事中的本事片段在内容上缺乏有机联系,收录较为零碎,行文较为随意,编辑结构也不够明晰,甚至拉杂错乱,漫无统绪。如《本事诗》中“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一条,《云溪友议》中“吴门秀”、“中山诲”,《鉴诫录》中“禅月吟”、“钱塘秀”,等等。唐诗本事的出现本来就是偶然无序的,对于单个诗人来说,诗事只是其全部生平及诗歌的极少一部分,难以构成系统,因而上述情况是难以避免的。也有一些文本,其本事片段在内容上联系较为紧密,这些文本通常有一个贯穿首尾的主题,或相同的题材,或相同的诗风。如《云溪友议》卷中“辞雍氏”一条,主体部分均为嘲戏诗事;《鉴诫录》卷四“轻薄鉴”录冯涓比讽箴规一类诗事,卷五“容易格”记卢延让“寻常容易”诗,卷九“削古风”收录诗事涉及杜荀鹤诗风转变,卷一○“归生刺”则专录讥刺一类诗事。这些本事文本常常间以议论文字,显得结构紧凑,首尾一贯,无散漫凌乱之弊。

此类文本多采自传闻和有关文献,有时编撰者采录不精,疏于考订,因此出现真伪混杂的情况。《云溪友议》卷中“中山诲”条多采择《刘宾客嘉话录》中的条目。如“中山公谓诸宾友曰:‘予昔与权丞相德舆廋词,同舍郎莫之会也。’”又:“杨危卿校书《过华山》诗曰:‘河势昆仑远,山形菡萏秋。’此句实为佳对。”均出自该书[1]。其中还载有“每吟张博士籍诗”等语。考张籍生平,长庆元年为国子博士,次年迁水部员外郎,四年擢主客郎中。据韦绚《刘宾客嘉话录》序,长庆元年绚至夔州投奔刘禹锡,因得求学左右,该书记当时言谈之事。既称张籍为“博士”,则为长庆元年至二年事,据此,“每吟张博士籍诗”等语当出自韦绚所记。这些出自《刘宾客嘉话录》言谈片段当是可信的。但另有一些收录,或诗、事不符,或出于讹误,所载刘禹锡因席上为诗致令杜鸿渐遣使侍寝一事则采自附会之谈。类似这种真伪杂存的情况在此类本事中为数不少。

二、人物仅为事主,而非诗作者。此类文本有《云溪友议》中的“襄阳杰”、“严黄门”,《北梦琐言》卷二“宰相怙权”,还有《抒情诗》中“唐丞相李蔚镇江南日”一条[2]。“襄阳杰”主体部分记崔郊、戎昱感妓故事,作者以于頔为两事中的夺妓者,故收入于頔事迹中。“严黄门”主体部分本来记严武事迹,但文末记载李白作《蜀道难》诗,认为该诗因严武欲加害房琯、杜甫而作,又引杜甫《阆中行》为证。“宰相怙权”记载宰相令狐绹事迹,后半为诗歌本事,其文云:(www.daowen.com)

或云(令狐绹)曾以故事访于温岐,对以其事出《南华》。且曰:“非僻书也。或冀相公燮理之暇,时宜览古。”绹益怒之,乃奏岐有才无行,不宜与第。会宣宗私行,为温岐所忤,乃授方城尉。所以岐诗云:“因知此恨人多积,悔读《南华》第二篇。”又李商隐,绹父楚之故吏也,殊不展分。商隐憾之,因题厅阁,落句云:“郎君官重施行马,东阁无因许再窥。”亦怒之,官止使下员外也。江东罗隐亦受知于绹,毕竟无成。又诗哭相国云:“深恩无以报,底事是柴荆。”以三才子怨望,即知绹之遗贤也。

三则本事均涉及令狐绹,故作为令狐绹事迹,一体编辑。“唐丞相李蔚镇淮南日”一条记布衣处士及诗人李嵘献诗李蔚的事,李蔚仅为事主。

辑录事主的事迹当然应该根据明文记载的文献,做到人物、事实明确,但在“襄阳杰”中,事主有出于附会者。此条载录的戎昱感妓故事与《本事诗》中同一故事的人物、情节不尽相同。“襄阳杰”以夺妓者为于頔,而《本事诗》作韩滉,但是,“襄阳杰”以夺妓者为于頔是有问题的。据本事,戎昱爱姬为官妓。就制度而言,官妓有乐籍,不能随便流动,也不属于某一长官。当然,州郡官妓,所在节度观察是有权调遣的,如《本事诗》所述韩滉镇浙西,戎昱为部内刺史,浙西乐将将郡中酒妓召置观察使乐籍中。但据“襄阳杰”记载,戎昱时为永州刺史,于頔为山南东道节度使,永州隶属湖南观察使,在山南东道节度使职权范围之外,本事所谓于頔命召,戎昱不敢违命云云,当不可信。本事以事属于頔,当自诗句附会而来。感妓诗有“殷勤好取襄王意,莫向阳台梦使君”两句,“襄王”、“使君”等语用巫山神女故事。山南东道节度使镇襄州,本事当以诗中“襄王”坐实为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进而附会为于頔。

三、人物有时为诗作者,有时仅为事主。如《云溪友议》卷上“冯生佞”条,主体部分记进士冯道明谒见雍陶并诵雍陶诗句之事,而此事之前又叙雍陶“薄于亲党”、其舅寄诗责让一节。同卷“江都事”条本记李绅诗事,但又首叙章氏郎君于李绅处改窜白居易诗一事。卷中“买山谶”条主要记蔡京讥责四皓诗事及浯溪买山诗事,但中间穿插野人张顶垂钓诗事。《鉴诫录》卷八“贾忤旨”主要记载贾岛“推敲”诗事、病蝉诗事及责授长江时献府主诗事,中间又穿插韩愈赠诗一节,文末收载张img49、方干诗事及贾岛死后崔锜、李允恭为诗相悼等事。如此等等,其例甚多。此类本事文本一般以某一诗人为叙述中心,附载与此一诗人相关的其他诗人的诗事,可以视为前述第一种情况的变化形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