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诗本事研究:感妓故事的原型与形式转换

唐诗本事研究:感妓故事的原型与形式转换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感妓故事中反复出现的巫山神女故事及曹植遇洛神的故事正是感妓故事的远源和先导,其中的人物关系也导源于此。《高唐赋》、《神女赋》中的巫山神女故事及由此产生并作为《洛神赋》本事的《感甄记》对唐代感妓故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首先,《感甄记》确定了失妓故事的模式,并对感妓故事产生影响。

唐诗本事研究:感妓故事的原型与形式转换

第二节 感妓故事的原型及形式转换

感妓故事虽形态不一,但共性也十分明显。首先,这些故事大抵涉及三方面人物:一是作为故事中心的妓人,二是作为诗歌作者的文士,三是作为妓人予夺者,在故事中居于支配地位的连帅方伯,或豪门势要,三者构成三角归属关系。其次,很多本事诗用巫山神女的故事,或与此类似的曹植遇洛神的故事。这些本事包括张又新感妓故事,戎昱感妓故事,刘禹锡失妓故事[7],袁皓得妓故事,江陵寓居士子感妓故事,郑史得妓故事[8],赵嘏感妓故事和卢肇咏真珠事。

中国古代诗歌用典极为普遍,一些典故因不断运用而成为耳熟能详的文学原型。事实上,感妓故事中反复出现的巫山神女故事及曹植遇洛神的故事正是感妓故事的远源和先导,其中的人物关系也导源于此。

巫山神女故事出自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高唐赋》讲述楚怀王梦遇巫山神女的故事,《神女赋》是《高唐赋》的续篇,讲述再遇神女的故事。这两篇赋收入萧统编《文选》,成为历代文人阅读的名篇。但是,后人在解读《神女赋》时曾出现重大分歧———究竟是襄王梦遇神女,还是宋玉梦遇神女呢?这一分歧后来演变为一段著名的文字公案。

《文选》注本及版本不同,《神女赋》文字也有所不同。《四部丛刊》影宋本六臣注《文选》卷一九《神女赋序》云:“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其状甚丽。王异之,明日以白玉。”据此,遇神女者乃楚襄王。宋代以后,一些学者发现这一叙说存在问题,首先提出质疑的是沈括,《梦溪补笔谈》卷上对上引赋序文字进行了深入考订,认为:

“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明日以白玉”者,“以白王”也。“王”与“玉”字互书之耳。前日梦神女者,怀王也;其夜梦神女者,宋玉也。

后来,姚宽在《西溪丛语》卷上也辨“玉”、“王”二字差误,并引简文帝的《行雨》诗,进一步证明遇神女者并非襄王。沈括等人的考订后来被认为是此一公案的权威性意见。这一论断是合乎情理的,“玉”、“王”之误始于“其夜,王寝”一句,所谓“王寝”云云,当自《高唐赋》中“王将欲往见之”、“往自会”等语附会而来。此一错误一经发生,正如多米诺骨牌倒下第一块,后文中“玉”、“王”因此依次错位,至“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数句,“王”字因句中有“寡人”一词,不可再误,这种“玉”、“王”互易的连锁反应才嘎然而止。

由此可见,与《高唐赋》叙说楚怀王梦遇神女故事不同,《神女赋》是叙说宋玉梦遇神女故事的。这样,《高唐赋》与《神女赋》构成了一组颇为奇特的人物关系:神女先是与怀王相会,并委身怀王,后是与宋玉相会,虽欢情未接,然精神交感。以神女为中心,形成怀王、宋玉与神女的三角归属关系。

这种隐含在《高唐赋》和《神女赋》中的人物关系首先对曹植《洛神赋》的解读产生了重大影响。《文选》卷一九《洛神赋》李善注引《记》云:

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缕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植还,被img47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珮,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

这段文字后名为《感甄记》。关于此一本事的真实性,后来成为文学史上的一大公案,至今仍聚讼不已。但信其有者,仅以情理推测,并无实证;定其无者,则有实际考察。清代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五说:“按《魏志》,(甄)后三岁失父,后袁绍纳为中子熙妻。曹操冀州,丕纳之于邺下。安有子建尝求为妻之事?”又说:“示枕赉枕,里老之所不为,况帝(丕)又方猜忌诸弟,留宴从容,正不可得,感甄名赋,其为不恭,夫岂特酗酒悖慢、劫胁使者之可比耶?”近人卢弼在《三国志集解》卷一九按语中申说何焯的观点,并指出:“邺下初平,甄姬掩面事在建安九年,子建年才十三,若求婚未遂,当在未嫁袁熙之前,此岂数岁小儿所能为之事?不辨而知其诬。”这些辩驳是有力的,可见,所谓感甄为赋一事实为虚构的故事。

此一故事的产生显然受《高唐赋》和《神女赋》中怀王、宋玉梦遇神女故事的影响。《洛神赋序》在交代写作缘起时说:“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全篇叙写作者归藩经洛川时与洛神相遇的情形,其情节构思和人物描写与《神女赋》极为相似,甚至可以说,《洛神赋》自《神女赋》脱胎而来。这种相似性是极易引起读者的类比性联想的。《洛神赋》中曹植路遇洛神的故事正如《神女赋》中宋玉梦遇神女的故事,由人物在各自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而言,曹植同于宋玉,洛神同于神女。由上述故事情节及人物身份的类同又势必产生关于洛神身份的联想。在《高唐赋》中,神女曾委身怀王,成为王者的偶类,在《感甄记》中,洛神一变而为甄后,这一演变正是此一联想的结果。《感甄记》的出现正是上述类比性联想的结果,这一推论可以从《感甄记》的有关叙说中得到证实。该《记》叙甄后来见曹植时说:“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此之“与枕”实是《高唐赋》中神女“自荐枕席”的同义语,所谓“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正是神女先向怀王自荐枕席、后与宋玉相会故事的翻版。由此可见,《感甄记》以《高唐赋》、《神女赋》为想象平台和构思背景,并套用神女与怀王、宋玉之间的三角归属关系,从而虚构所谓甄后与曹丕、曹植之间的婚姻情感纠葛。故事中的其他情节,如曹植汉末求甄逸女等,均由此附会衍生而来。可以这样说,《感甄记》中甄后与曹丕、曹植的故事是《高唐赋》、《神女赋》中神女与怀王、宋玉故事的曹魏版。(www.daowen.com)

《高唐赋》、《神女赋》中的巫山神女故事及由此产生并作为《洛神赋》本事的《感甄记》对唐代感妓故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首先,《感甄记》确定了失妓故事的模式,并对感妓故事产生影响。前已述及,《感甄记》在虚构曹植、甄后洛川相会的故事时,附会衍生出曹植求甄逸女不遂,甄氏为曹丕所得而“植殊不平”等情节,这些情节奠定了失妓故事的模式。《感甄记》起于何时,历来认识不一,此《记》最早见于南宋尤袤于淳熙八年(1181)刊刻的《文选》李善注。胡克家《文选考异》谓“此因世传小说有《感甄记》,或以载入简中,而尤延之误取之耳”,认为“实非善注”。胡克家是相信尤刻《文选》从六臣注析出这一传统说法的,他说《感甄记》先是载入六臣注中,后尤袤误取为李善注,认为《感甄记》作为李善注自尤刻始。胡氏的观点其实是不确切的。首先,姚宽《西溪丛语》卷上引有《感甄记》,并明谓出自李善注。《西溪丛语》完成于1153年[9],早于尤刻《文选》,这说明《感甄记》作为李善注并非始于尤刻。其次,《洛神赋》“怨盛年之不当”句有李善注:“盛年,谓少壮之时不能得当君王之意。此言微感甄后之情。”此一注语见于现存《文选》各本,其中包括早于尤刻本的北宋天圣七年刻李善注《文选》残卷、南宋初年明州刻六臣注。《西溪丛语》卷上亦引录此一注语,并标明出自李善注。这种情况不仅说明此一注语在尤刻本之前即已存在,而且说明注语不太可能出自他人编造假托。因为李善注本流传很广,编造假托难掩天下耳目,难为众人认可,也难以流传,谅不至于各本皆然。可见《感甄记》是李善注中本来就有的。李善注的完成在高宗显庆三年,则初唐以前即有感甄之说,对于中唐以后逐渐出现的感妓故事来说,《感甄记》无疑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这种影响可以从元稹的诗歌中窥见一二。元稹《代曲江老人百韵》有“班女恩移赵,思王赋《感甄》”两句,用感甄故事。该诗借曲江老人的回忆,叙说玄宗一朝的兴衰际遇。前引第一句言玄宗宠遇杨贵妃事,第二句则隐指玄宗夺寿王妃事。杨玉环本为玄宗子寿王之妃,开元二十八年,度为道士入内,天宝四年册为贵妃[10]。所谓“思王赋《感甄》”是表现寿王失妃的抑郁和苦闷。在这里,感甄故事化用为失妃故事,进一步向失妓故事演变。元稹的诗反映了中唐前后人们对感甄故事的理解和接受,无疑,这种理解和接受是感妓故事得以产生的原因之一。

巫山神女故事对感妓故事的影响更为明显。感妓诗多用神女故事,感妓故事中,妓人与诗人、方伯连帅豪门势要的三角归属关系主要源于巫山神女故事。《神女赋》文本后来虽然“玉”、“王”错位,使宋玉梦遇神女故事一变而为襄王梦遇神女的故事,但原有的故事并未因此完全淹没。例如,作为唐人重要阅读典籍的《玉台新咏》收有简文帝的《行雨》诗,该诗用宋玉梦遇神女之说。即使是李善注《文选》,也并未完全扫除原有故事的痕迹。如六臣注本中“王曰:‘茂矣美矣……’”李善注本作“玉曰:‘茂矣美矣……’”[11]此后的大段对话讲述梦遇神女的情形,似乎遇神女的又不是襄王,而是宋玉。李善注本中梦遇神女的情节其实已经纠结缠绕,混沌不清。因此,中唐以后,一些感妓诗仍然明显保留宋玉梦遇神女的说法,如下列诗句:

云雨分飞二十年,当时求梦不曾眠。今来头白重相见,还上襄王玳瑁筵。(《全唐诗》卷四七九张又新《赠广陵妓》)

宝钿香娥翡翠裙,妆成掩泣欲行云。殷勤好取襄王意,莫向阳台梦使君。(《全唐诗》卷二七○戎昱《送零陵妓》)

曾留宋玉旧衣裳,惹得巫山梦里香。云雨无情难管领,任他别嫁楚襄王。(《全唐诗》卷五七○李群玉《赠人》)

碧桐阴尽隔帘栊,扇拂金鹅玉簟烘。扑粉更添香体滑,解衣唯见下裳红。烦襟乍触冰壶冷,倦枕徐欹宝髻松。何必苦劳云雨梦,王昌只在此墙东。(《全唐诗》卷六八三韩偓《昼寝》)

第一首诗出自《本事诗·情感第一》,本事谓“张(又新)尝为广陵从事,有酒妓,尝好致情,而终不果纳”,则所谓“云雨”、“求梦”者指酒妓与张又新之间的云情雨意。第二首诗出自《云溪友议》卷上“襄阳杰”,据本事,诗中“襄王”指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使君”乃诗作者戎昱。第三首诗直接借用宋玉、神女梦里相会之事。第四首诗中所谓“王昌只在此墙东”实用宋玉之事。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臣里之美者若臣之东家之子。……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可见“王昌”实指宋玉。上引诗歌的用事均以宋玉梦遇神女故事为背景,这说明这一故事直到晚唐仍为人们所熟知。

这一点十分重要,了解这一故事,则巫山神女故事成为楚王、宋玉与神女之间的故事,而不是后来所说的仅为楚王与神女之间的故事,这一人物关系和故事结构正是感妓故事产生的基础。当然,巫山神女故事对感妓故事的影响后来主要表现为《神女赋》的影响,《高唐赋》则被人遗忘。这是因为在《神女赋》中原来并不存在的襄王梦遇神女故事已经取代了《高唐赋》中怀王梦幸神女的故事,用《神女赋》中的故事已经喻意自足,不必涉及《高唐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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