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本事的学术化
欧阳修《六一诗话》的产生标志着本事的学术化。这样说基于下面两个原因:首先,《六一诗话》是一部独立的诗话专著。文莹《湘山野录》和《玉壶清话》的完成虽然与《六一诗话》的纂集约略同时,其中的本事与初期诗话性质相同,甚至后来书贾摘录《玉壶清话》中有关于诗者,别出《玉壶诗话》,但这些本事毕竟散见于笔记,未能成为独立的著作,不能视为诗话的开始。其二,《六一诗话》的纂集虽意在资闲谈,并无学术目的,但自此以后,诗话逐渐成为严肃的诗评文体,并引出其他学术文体,具备学术品格的诗话和其他文体著作也因此不断出现。因此,《六一诗话》可视为本事学术化的起点。
宋代许在其《彦周诗话》的开篇曾对诗话内容作过一段极为概括的归纳,他说:“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所谓“备古今”指备录古今诗篇,“纪盛德”指记载诗歌名家,“录异事”指载述诗歌故事。这三个名目虽是概括诗话内容的,但移之以言本事,也是极为恰当的。事实上,它们不仅可以概括本事的基本内容,也能反映本事对宋人诗话、诗选及后来的诗人传记的影响,可用以说明本事学术化的具体内涵。
一、记载诗事
诗话的起源,历来说法不一。有的认为起于先秦及汉代的论《诗》,有的认为起于钟嵘《诗品》,也有的认为起于唐代诗格、诗式一类著作,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则认为诗话受《本事诗》的直接影响。这些意见虽有不同,但各家都不否认诗话这一名目是出自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如果我们承认《六一诗话》是第一部本来意义上的诗话著作,那么,就诗话的发生而言,其直接渊源应是诗歌本事。《六一诗话》原名《诗话》,“话”即故事之意。元稹《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诗云:“翰墨题名尽,光阴听话移。”自注:“乐天每与余游从,无不书名屋壁,又尝于新昌宅,说《一枝花》话,自寅至巳,犹未毕词也。”[11]诗中“听话”,即听《一枝花》话,就是听《一枝花》的故事。诗话之“话”,意义由此而来。因此,所谓“诗话”,即关于诗歌或诗人的故事。《六一诗话》说诗凡28则,其中21则是叙述故事的。司马光《温公续诗话》云:“诗话尚有遗者,欧阳公文章名声虽不可及,然记事一也,故敢续书之。”也认为《六一诗话》以纪事为本。这种纪事体制正是诗歌本事的特征,毫无疑问,诗话是从诗歌本事演化而来。
宋代诗话,以欧阳修《六一诗话》、司马光《温公续诗话》及刘攽《中山诗话》出现最早,这三部诗话体现了宋代早期诗话的面貌,可视为这一时期诗话的代表。这些早期诗话是在本事的直接影响下产生的,因而在诸多方面具有明显的承接性。
1.体制格调的接近
诗话在名目上取自“说话”,具有叙事性,但在体制上与“说话”并不相同。元稹诗注谓“说话”“自寅至巳,犹未毕词”,可见唐人“说话”是讲述一段内容复杂、情节曲折的故事,这类似篇幅较长的传奇小说。但是宋人诗话篇幅短小,情节简单,只是一个事件片段,在体制上与笔记接近。我们将本事分为传奇性本事、杂录性本事和志怪性本事,诗话在体制上主要继承了后两类本事的特征。早期的三部诗话,凡叙事的条目,多是内容简短的片段,与杂录性本事和志怪性本事并无不同。
这种叙事简单的诗话最初是用以消遣的谈柄。《六一诗话》开卷交代:“居士退居汝阴,而集以资闲谈也。”可见诗话的写作纂集出于消遣目的,并非出于学问的研讨或史料的积累。这种消遣的态度也是一些记载诗歌本事的笔记的写作态度。如《国史补》序自谓采择标准之一是“助谈笑”,《刘宾客嘉话录》多记剧谈、新语,而写作目的也是“传之好事,以为谈柄”[12]。《唐阙史》虽循补史之名,但内容多有“资谈笑者”[13]。《云溪友议》主要记载本事,其序谓“傥论交会友,庶希于一述乎”,内容也多是饭后茶余用以消遣的闲谈。应该说,诗话的消闲态度正是出自笔记,特别是其中的诗歌本事。这种影响还延伸到诗话的行文风格。可以想象,既然诗话是用以闲谈的,那么也就不必一味庄重严肃,有时不妨轻松随意,甚至幽默诙谐,因为不受严谨刻板的学术规范的限制,随意而谈,所以诗话行文通常自由灵活,生动有趣。这一风格也大抵与诗歌本事相近。
2.叙事类型的趋同
唐诗本事受唐前志人小说和唐代杂事小说的影响,故事有明显的类型化倾向。这一特征也部分影响到诗话,早期诗话出现了与唐诗本事相同或相近的故事类型,这些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讥诮。如《六一诗话》中“仁宗朝”、“吴僧赞宁”、“吕文穆公”、“圣俞尝云”4条,《温公续诗话》中“惠崇诗”、“陈亚郎中”、“刘子仪”3条,《中山诗话》中“刘子仪赠人诗”、“王益柔胜之”、“李绚公素”、“祥符天禧中”、“王丞相”、“山东二经生”、“梅圣俞”、“太宗时”8条。(2)捷对。如《六一诗话》中“吴僧赞宁”条,《中山诗话》中“王丞相”条。(3)称赏。如《六一诗话》中“晏元献公”、“自科场用赋取人”两条,《温公续诗话》中“鲍当善为诗”、“林逋处士”、“寇莱公诗”、“陈文惠公尧佐”3条。(4)诗谶。如《中山诗话》中“黄觉仕宦不遂”条,与诗谶类似的语谶,如《六一诗话》中“郑谷诗名”条,《温公续诗话》中的“梅圣俞之卒”条。(5)苦吟。如《六一诗话》中“陈舍人从易”条。这些诗话类型无不源出本事中的相近或相同类型。宋代前期的诗歌本事虽也部分继承了唐诗本事的叙事风格和体制特征,但叙事类型相对模糊,早期诗话的类型化倾向主要还是远绍唐诗本事。
诗话与本事不仅有叙事类型的趋同,而且有故事形式的近似。读完唐诗本事,再读宋人诗话,一些故事会给人似曾相识之感。我们不妨将这些诗话与本事作如下对照:
第一组记敏悟捷对,语言形式相近。第二组是机智幽默的反正话,均以名姓为嘲。第三组以雅号寓称赏。第四组以具象传达诗境,为诙谐的笑谈。应该说,这些近似是一种惯例的延续,并非偶合。这一延续最为鲜明地显示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以上分析只是揭示诗话与本事的相似性及其内在联系,从而明确诗话对本事的延续和继承,这是诗话与本事相通的一面。另一方面,早期诗话与唐诗本事已有很大不同,一些诗话已经偏离诗歌本事,具有明显的去本事化倾向。这种倾向表现在三个方面:
1.证事的变异
以诗证事是唐诗本事的重要形式,同宋代前期诗歌本事一样,早期诗话也保留了这一形式,但具体形态与诗歌本事已有所不同。如以下条目:
京师辇毂之下,风物繁复,而士大夫牵于事役,良辰美景,罕获宴游之乐。其诗至有“卖花担上看桃李,拍酒楼头听管弦”之句。西京应天禅院有祖宗神御殿,盖在水北,去河南府十余里。岁时朝拜官吏,常苦晨兴,而留守达官简贵,每朝罢,公酒三行,不交一言而退。故其诗曰:“正梦寐中行十里,不言语处吃三杯。”其语虽浅近,皆两京之事实也。(《六一诗话》)
国朝浮图以诗名于世者九人,故时有集号《九僧诗》,今不复传矣。……当时有进士许洞者,善为词章,俊逸之士也。因会诸诗僧分题,出一纸,约曰:“不得犯此一字。”其字乃山、水、风、云、竹、石、花、草、雪、霜、星、月、禽、鸟之类,于是诸僧皆阁笔。洞咸平三年进士及第,时无名子嘲曰“张康浑裹马,许洞闹装妻”者是也。(同上)
退之笔力,无施不可,而尝以诗为文章末事,故其诗曰:“多情怀酒伴,余事作诗人”也。(同上)
北都使宅,旧有过马厅,按唐韩偓诗云:“外使进鹰初得按,中官过马不教嘶。”注云:“乘马必中官驭以进,谓之过马。既乘之,然后蹀躞嘶鸣也。”盖唐时方镇亦效之,因而名厅事也。(《温公续诗话》)
泗州塔,人传下藏真身,后阁上碑道兴国中塑僧伽像事甚详。退之诗曰:“火烧水转扫地空。”则真身焚矣。(《中山诗话》)
唐人饮酒,以令为罚,韩吏部诗云:“令征前事为。”白傅诗云:“醉翻襕衫抛小令。”今人以丝管歌讴为令者,即白傅所谓。(同上)
以诗证事形式在宋代以后已析之为二,诗不仅用以印证事件,也用来诠释名物典故。前者为本事的原有形态,后者为变异形态。诗话兼具以上两种证事形式,上引6条中,第一、二、三条属印证事件,第四、五、六条属诠释名物典故。在诗话中,第一种形态已向文献考证发展,如第二条,引诗实兼具两重意义:一是对前面的叙事作人物印证,二是通过引诗介绍人物生平,后者诗、事为一,属于“自证自”形式。后三条主要继承宋代前期本事的证事特征,与本事不同的是,此类诗话也多具文献考证色彩。自唐诗本事发展而来的具有考证色彩的以诗证事形式后来蜕变成为一种“因诗求事”的人物纪考方式,因而为人物生平事迹的考证提供了方便法门。
2.议论的提升
宋人对议论的偏好也反映在早期记事性的诗话里。郭绍虞《宋诗话考·绝句二十首》其二论《六一诗话》谓“论辞论事两难分”,可见诗论在诗话中的份量。记事而杂以议论,在中晚唐的杂录性本事中已经出现。随着本事作者的学者化以及本事写作中主体意识的增强,本事的议论化倾向在唐末五代呈蔓延之势。经过宋代前期本事的承接,这种偏离记事体制但为后世看重并逐渐成为诗话主流的诗评形式在早期诗话中即获得全面提升。这种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比重急剧增加。唐人记诗事多采取客观的态度,不重议论,本事中的议论一般是零碎的,无关宏旨,数量既少,份量也轻,因而不为人们所注意。到宋代早期诗话,这种情况出现很大改变,这主要体现在《六一诗话》和《中山诗话》中。《六一诗话》共28条,其中涉及诗论的有11条[14],《中山诗话》63条,其中诗论11条[15],诗考6条[16],议论在诗话中所占比重远远超过唐诗本事和宋代前期本事。就每一条目而言,本事均以记事为主,议论为辅。但在诗话中,有时议论主导全篇,如《六一诗话》中“唐之晚年”、“圣俞尝语余”、“诗人贪求好句”,《中山诗话》中“诗以意为主”等条目,以议论为中心,辅以诗句例证,大抵以论诗为主体。不仅如此,一些条目甚至摒弃记事品诗体例,全篇议论。一些诗话超离具体的个案分析,演变成为一种诗学见解的阐述,如《六一诗话》中“圣俞子美齐名于一时”条,是对比梅尧臣、苏舜钦两人诗风,纯以议论。至此,诗话已经摆脱以记事为体的本事体例,成为此后诗话中议论一体的先导。
其次,范围更为广泛。本事中的议论,份量既少,内容也有限,一般来说,本事中的诗评主要涉及作家作品的风格,对作家、作品的把握一般止于概括的、整体的印象。诗话则把诗评内容扩展到对作家、作品某一特征的强调,对诗学观点的阐述,对诗歌史的研究。如下列各条片段:
孟郊、贾岛皆以诗穷至死,而平生尤自喜为穷苦之句。(《六一诗话》)
退之笔力,无施不可,而尝以诗为文章末事……然其资谈笑,助谐谑,叙人性,状物态,一寓于诗,而曲尽其妙。此在雄文大手,固不足论,而余独爱其工于用韵也。(同上)
江邻幾善为诗,清淡有古风。苏子美坐进奏院事谪官,后死吴中。江作诗云:“郡邸狱冤谁与辩?皋桥客死世同悲。”用事甚精当。尝有古诗云:“五十践衰境,加我在明年。”论者谓莫不用事。能令事如己出,天然浑厚,乃可言诗,江得之矣。(《中山诗话》)
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亦语病也。(《六一诗话》)
诗以意为主,文词次之,或意深义高,虽文词平易,自是奇作。(《中山诗话》)
唐之晚年,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相高。如周朴者,构思尤艰,每有所得,必极其雕琢,故时人称朴诗“月锻季炼,未及成篇,已播人口”。(《六一诗话》)
杨大年与钱、刘数公唱和,自《西昆集》出,时人争效之,诗体一变,而先生老辈患其多用故事,至于语僻难晓,殊不知自是学者之弊。(同上)
前三条从诗歌的选材造意、用韵用事方面着眼,属作家作品的专题性研究。四、五条表现诗话作者的诗学见解。后两条属于诗歌史的研究。可见,诗话中诗评的视野更为开阔。在考证方面,本事一般集中于作品的归属问题,诗话考证则范围广泛得多。除诗歌真伪辨析外,还有语言声调考订,如《中山诗话》中“司马温公论九旗之名”、“白乐天诗云”两条;有生平考索,如《温公续诗话》中“杜甫终于耒阳”条;有名物考释,如《中山诗话》中“泗州塔”、“古诗云”两条;有事典辨证,如《中山诗话》中“曹参尝为功曹”条。这些考证内容多属学术研究中的命题。宋人博识多闻,诗话作者多身兼学者,考证一体的发达乃时代使然。
第三,见解渐趋高明。本事中的诗评多为鉴赏品评,一般来说,这种鉴赏品评是感性的,粗略的,甚至是浮光掠影的。诗话中的诗评则超越了粗疏的感性把握,以说理分析为主体,衡文论事,大多深入细致,充满思辨色彩,因而成为一种颇为精致的诗评形式。早期诗话中不乏见解精到的诗评。《四库全书总目》谓《温公续诗话》“品第诸诗,乃极精密”,并谓“其论魏野诗误改‘药’字,及说杜甫‘国破山河在’一首,尤妙中理解,非他诗话所及”,乃中肯之论。此外,《六一诗话》善于把握诗风,如比较苏舜钦、梅尧臣两家诗风:“子美笔力豪隽,以超迈横绝为奇;圣俞覃思精微,以深远闲淡为意。”语极简短,而体察精微,洞彻妙理。早期诗话不仅品诗评诗渐趋精密,论诗也多具理论色彩。如《六一诗话》引梅尧臣论诗语云:“诗家虽率意,而造语亦难。若意新语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为善也。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其说涉及言意之辨,为重要诗学论题。又说:“诗人贪求好句,而理有不通,亦语病也。”涉及诗歌创作中的虚实问题。而“孟郊、贾岛皆以诗穷至死,而平生尤自喜为穷苦之句”等语,已开欧阳修“诗穷后工”诗论之端倪。
考证的成就则略显逊色。《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五《中山诗话》提要曾指出《中山诗话》的引证失误,并批评说:“其论李商隐《锦瑟》诗,以为令狐楚青衣之名,颇为影撰。其论‘赫连勃勃蒸土’一条,亦不确当。不但解杜甫诗‘功曹非复汉萧何’句,考之未审,为晁公武所纠,至开卷第二条所引刘子仪诗,误以《论语》‘师也辟’为‘师也达’,漫无驳正,亦不可解。”早期诗话大抵以资闲谈,作者的心态是散慢随意的,并不以诗话为严谨的学术著述。或缘于此,诗话中的考证有时难免疏误。
总而言之,早期三部诗话中的议论,较之本事,在质和量上都有空前进展,地位也因此大大提高。毫无疑问,这为后来以议论为体的诗话起到了引导和铺垫作用。
3.诠事的扩展
所谓“诠事”,是指本事或诗话对诗中事典的诠释。唐诗本事中的解诗一体原是交代诗作背景、创作过程、意义本原,记载诗歌的欣赏与流传,自唐初至于五代,内容和体制相对固定。但宋代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宋代前期记载诗事的专书《雅言系述》中有专门诠释诗中事典的条目。这一创例为诗话所沿用,《六一诗话》中有两则这样的条目:
李文正公进《永昌陵挽歌词》云:“奠玉五回朝上帝,御楼三度纳降王。”……所谓三降王者,广南刘、西蜀孟昶及江南李后主是也。若五朝上帝则误矣。太祖建隆尽四年,明年初郊,改元乾德。至六年再郊,改元开宝。开宝五年又郊,而不改元。九年已平江南,四月大雩,告谢于西京。盖执玉祀天者,实四也。
梅圣俞尝于范希文席上赋《河豚鱼》诗云:“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河豚常出于春暮,群游水上,食絮而肥。南人多与荻芽为羹,云最美。
第一条分别解释了两句诗所指称的历史事件,逐一说明,并有所辨证;第二条是对于诗歌涉及的地方风物人情的交代。这两则诗话,或解释有关词句,或交代有关知识,具有直接的诠释性,是为诗歌解读服务的。一般来说,唐诗本事虽有解诗功能,但并无直接明了的解诗目的,解诗的意义是凭借读者的阅读领悟的。直接的诠释目的是此类诗话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其区别于唐诗本事的标志之一。自宋诗本事而来的诠事体制在宋诗话中既有沿袭,又有变异。所谓变异,是由以解释现实事件和历史掌故为主的“诠事”向解释词语的“诠词”转变。在早期诗话中,这种变异形态其实更为普遍:
李白《戏杜甫》云:“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太瘦生”,唐人语也,至今犹以“生”为语助,如“作么生”、“何似生”之类是也。(《六一诗话》)
元丰初,宦者王绅效王建作《宫词》百首献之,颇有意思。其《皇太后生日》诗云:“太皇生日最尊荣,献寿宫中未五更。天子捧觞仍再拜,宝慈侍立到天明。”宝慈,皇太后宫名也。(《温公续诗话》)
晏元献尤喜江南冯延巳歌词。其所自作,亦不减延巳。乐府《木兰花》皆七言诗,有云:“重头歌咏响璁琤,入破舞腰红乱旋。”重头、入破,皆弦管家语也。(《中山诗话》)
宋次道《次西都》诗,以“野狐落”对“五凤楼”,言野狐落,唐人名宫人所聚也。(同上)
以上各例均为名词解释,与诠事已有明显不同。早期三部诗话都运用了释词形式,可见这种形式在诗话产生时已获得广泛认同。由于早期诗话的运用,释词后来成为诗话的重要形式,《诗话总龟·前集》中“书事”和“故事”两类收录了很多此类诗话。《唐宋分门名贤诗话》卷一八“笺释”类亦当收录此类诗话[17]。这些诗话和诠事类诗话后来成为诗歌解读的必要环节。
诠事释名形式虽与唐诗本事体制不同,但自后者发展而来,其中的演进变化是有迹可寻的。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变化的诱因当是经籍中的传注,特别是《诗经》传注。如果说唐诗本事与《诗序》相似,那么,诠事释词则与《诗经》传注相似。
以上是对早期诗话与本事复变关系的全面考察。不管是唐诗本事,还是早期诗话,均以记事为本,以上考察反映了本事中叙事因素的学术化发展。三部诗话出现以后,本事叙事因素的学术化进程其实还在延伸。三部诗话的出现,带动了北宋以叙事为主的诗话的发展。北宋诗话的体制基本上是叙事性的,郭绍虞先生在介绍诗话的演变时曾说“北宋诗话之风气,重在‘以资闲谈’”[18],即北宋诗话大致沿用了本事及早期诗话的叙事体制,这一判断是有依据的。北宋后期,先后出现了三部诗话总集,即《唐宋名贤诗话》、《古今诗话》和《诗总》。《唐宋名贤诗话》全称《唐宋分门名贤诗话》,在中国本土早已散佚,仅见《古今诗话》、《诗总》等书称引,《宋史·艺文志》文史类著录二十卷。该书韩国奎章阁藏有朝鲜时代刊本,今存前十卷[19]。从今存内容看,该书所选多为诗歌本事和叙事性诗话。《古今诗话》一般认为是《宋史·艺文志》文史类中李颀的《古今诗话录》,该书七十卷,已佚。郭绍虞曾就诸书所称引辑得440余条,编入《宋诗话辑佚》。该书佚文与《唐宋名贤诗话》佚存内容大半相同,郭绍虞先生认为“大抵此书系就诗话述事之例加以泛滥”[20]。阮阅《诗总》的原貌基本保存在《诗话总龟·前集》中,《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五《苕溪渔隐丛话》前后集提要谓该书“多录杂事,颇近小说”,也是叙事性的。这三部诗话总集编于北宋后期到北宋末年,应该说,其中的收录体现了北宋诗话的面貌。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北宋诗话是以叙事为主的。大致来说,我们可以把北宋诗话的发展看作是本事叙事一体不断学术化的过程。南宋以后,诗话以议论为主,一些诗话虽仍然叙写诗事,但已不占主流。因此,北宋末年阮阅《诗总》的编写可视为本事叙事一体学术化的完成。
二、存录篇什(www.daowen.com)
存录篇什可以有广义和狭义的不同理解。就广义而言,任何本事和诗话,只要收载有关诗歌,或全篇,或只言片语,都可为后世提供阅读和研究之用的诗歌文本,因而具备存录功能,具有文献学的意义。就狭义而言,一些本事和诗话专门收载名篇佳什,作者有自觉、明确的文献保存意识,存录篇什成为本事和诗话写作的目的。这种有意识地保存诗歌文献的本事和诗话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种是叙事与录诗结合,但叙事通常只是交代录诗的因由或背景,作为录诗的引子,叙事一般简单,以录诗为主。有时,诗与事只在形式上结合,在内容上是分离的,就是说,本事或诗话虽然有诗有事,但叙事部分与诗歌内容并无关联。另一种是只有录诗,而无叙事。本事和诗话由诗题和诗歌正文构成,在形式上与诗选无异,这是一种纯粹的诗歌存录。
本事自中唐以后即具有明显的录诗倾向,至五代,录诗功能进一步强化,本事在形式上甚至一度发生蜕变,成为一种录诗的文体。这一演变的证据就是吴处常子的《续本事诗》。《诗话总龟·前集》收录《续本事诗》的部分佚文,卷六有罗邺咏牡丹诗,卷二一有齐己《松》诗、《小松》诗,白居易、顾云《柳》诗[21],阴铿《石》诗,罗邺、郑谷、韩喜《水》诗,卷四六有道士马自然两首诗[22]。这些佚文均有诗无事,我们曾经怀疑这是《诗话总龟》征引时节略的结果[23],但是,《诗话总龟》的节略通常只是削繁就简,并不完全去掉叙事部分,如果这些诗歌原来有本事,节略以后不至于毫无叙事存留。而且,上引佚文中的咏物诗部分与以类编排的诗选无异,不太可能拥有本事。看来《诗话总龟》所录当是《续本事诗》原文。《续本事诗》的出现表明,这一时期人们越来越把本事视为一种存诗录诗的形式,本事的存录功能这时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这一情况一直延续到北宋前期的诗歌本事。北宋初期出现的《雅言杂载》和《雅言系述》以录诗为主,很多条目纯为录诗,并无诗事。此后《江邻幾杂志》、《谈苑》等书的一些条目也摆脱了本事原有的诗、事结合形式,将本事变成纯粹的诗歌选录。可见,本事录诗的观念在北宋前期是普遍存在的。
在诗话出现稍前和此后,这一观念又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宋人对本事文体的认识曾出现歧异,在宋代的目录学著作中,同是本事,有时归入小说,如《云溪友议》在《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及《直斋书录解题》中均列于子部小说家类,《鉴诫录》在《郡斋读书志》中也列于小说类。但另有一些本事却列于总集类或诗总集类,并对后来的文体归类产生了影响。下面的表格反映了《本事诗》等本事著作在一些目录学著作中的归属情况:
《新唐书·艺文志》和《崇文总目》的编撰在宋代中期,可见,自宋代中期开始,一些本事著作是作为诗集看待的。这一文体归类源于本事中越来越突出的录诗倾向,反映了宋人对本事录诗功能的看重和强调。这一认识和态度自然会对与本事文体相近的诗话产生影响。应该说,此后诗话中的录诗倾向与此不无关系。
宋代诗话中的录诗是非常普遍的。早期的三部诗话具有明显的存诗倾向的,《六一诗话》有3条[24],《温公续诗话》有9条[25],《中山诗话》有7条[26]。上述情况大致能反映录诗在诗话中的比重和份量。整个北宋诗话是非常注重录诗的。《诗话总龟·前集》卷一○、卷一一为“雅什”,卷一二、卷一三、卷一四为“警句”,录有大量唐五代至北宋的名篇佳句,其中多为北宋诗话中的录诗。这些材料说明北宋诗话中录诗现象的普遍存在。
本事和诗话中的录诗与一般选本的选诗是有所不同的,这种不同反映在取舍标准和编辑体制上。本事和诗话录诗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以诗系人,二是以类相从。所谓“以诗系人”,是指一则本事或诗话只载录一人诗作,诗作或一首,或多首,这是本事和诗话录诗的主要形式。就此一形式而言,本事、诗话与一般选本选诗并无不同,但在取舍标准上则完全两样。一般来说,选本选诗遵循一定的诗学标准,这一标准取决于选家的诗学观点和审美理想,因而选本是选家诗学观念的产物,选诗的意义在于宣传这种诗学观念,选本的价值因此取决于这种主观性极强的诗学观念的价值。唐代著名的选本,如《河岳英灵集》、《国秀集》、《箧中集》、《中兴间气集》、《极玄集》、《又玄集》、《才调集》等,莫不如此。与此不同,本事、诗话录诗多保存名篇佳作或鲜为人知的雅什,一般不以特定的诗学观念作为取舍标准。虽然一切选择都有标准,但这里的选择标准是潜在的、多样的,并无明确的主观色彩。如果说选本意在“选诗”,其意义在于所要表达的诗学理想,那么本事、诗话意在“存诗”,其意义在于文献的价值。
以类相从则是本事、诗话特有的录诗形式。所谓“以类相从”,是指一则本事或诗话载录不同作者的同类诗作,这些诗作或题材相同,或主题相同,或形式相同,或风格相同,等等。以类相从的录诗方式始于唐诗本事,宋人诗话因之。宋代早期诗话中可举下列几例:
西洛故都,荒台废沼,遗迹依然,见于诗者多矣。惟钱文僖公一联最为警绝,云:“日上故陵烟漠漠,春归空苑水潺潺。”裴晋公绿野堂在午桥南,往时尝属张仆射齐贤家,仆射罢相归洛,日与宾客吟宴于其间。惟郑工部文宝一联最为警绝,云:“水暖凫鹥行哺子,溪深桃李卧开花。”人谓不减王维、杜甫也。(《六一诗话》)
科场程试诗,国初以来,难得佳者。天圣中,梓州进士杨谔,始以诗著。其天圣八年省试《蒲车》诗云:“草不惊皇辙,山能护帝舆。”是岁,以策用‘清问’字下第。景祐元年,省试《宣室受釐》诗云:“愿前明主席,一问洛阳人。”谔是年及第,未几卒。庆历二年,韩钦圣试《勋门赐立戟》诗云:“凝峰画旛转,交铩彩支繁。”……苏州进士丁偃,试《迩英延讲艺》诗云:“白虎前芳掩,金华旧事轻。天心非不寤,垂意在苍生。”有古诗讽谏之体。偃是岁奏名甚高,御前下第。自是二十年始及第,寻卒。滕元发甫,皇祐五年御试《律听军声》诗云:“万国休兵外,群生奏凯中。”以是得第三人,最为场屋所称。(《温公续诗话》)
江州琵琶亭,前临江,左枕湓浦,地尤胜绝。夏、梅诗最佳。夏云:“年光过眼如车毂,职事羁人似马衔。若遇琵琶应大笑,何须涕泣满青衫。”梅云:“陶令归来为逸赋,乐天谪宦起悲歌。有弦应被无弦笑,何况临弦泣更多!”又有叶氏女诗曰:“乐天当日最多情,泪滴青衫酒重倾。明月满船无处问,不闻商女琵琶声。”(《中山诗话》)
自唐以来,试进士诗,号省题。近年能诗者,亦时有佳句。蜀人杨谔《宣室受釐》落句云:“愿前明主席,一问洛阳人。”滕甫《西旅来王》云:“寒日边声断,春风塞草长。传闻汉都护,归奉万年觞。”(同上)
第一则记钱、郑两人咏西洛故都遗迹诗句,第三则记诸人咏江州琵琶亭诗篇,第二、四两则分别存录省试诗中的名篇佳句,均是以类存诗。这种情况在北宋其他诗话中也时有出现。
本事和北宋诗话的录诗倾向及其形式对南宋诗选及诗话产生了极大影响,这一影响最突出的表现,是《唐诗纪事》、《竹庄诗话》和《诗林广记》的编撰。
《唐诗纪事》八十一卷,作者计有功,南渡时人。该书不仅网罗有唐一代诗歌资料,而且开文学研究著述中的“纪事”一体。明代胡震亨说:“计氏此书,虽诗与事迹评论并载,似乎诗话之流,然所重在录诗,故当是编辑家一巨撰。收采之博,考据之详,有功于唐诗不细。”[27]《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五提要也说该书“采摭繁复,于唐一代诗人,或录名篇,或纪本事,兼详其世系爵里”。纪事录诗,原是诗歌本事的内容,宋代以后,议论风起,本事又流为诗话。《唐诗纪事》因为“诗与事迹评论并载”,所以胡氏以为体近诗话。该书名曰“纪事”,“或录名篇,或纪本事”乃其大端,因此,确切地说,胡氏所谓“诗话”,应指与本事相近的纪事性诗话。然而,《唐诗纪事》究竟与诗话不同,因为该书“重在录诗”,这很容易使人认为它是一部诗集或诗选,从而忽略它的纪事性质,甚至忘记它与本事、诗话的渊源关系。其实,《唐诗纪事》中的“录诗”是本事、诗话录诗功能单项发展以至急剧膨胀的结果。“纪事”虽为创体,但追根溯源,乃出自本事、诗话。这种渊源关系还可以从该书的录诗目的和编排形式看出。《唐诗纪事·序》在交代该书的编撰目的时说:
唐人以诗名家,姓氏著于后世,殆不满百,其余仅有闻焉,一时名辈,灭没失传,盖不可胜数。敏夫闲居,寻访三百年间文集、杂说、传记、遗史、碑志、石刻,下至一联一句,传诵口耳,悉搜采缮录;间捧宦牒,周游四方,名山胜地,残篇遗墨,未尝弃去。老矣无所用心,取自唐初首尾,编次姓氏可纪,近一千一百五十家;篇什之外,其人可考,即略纪大节,庶读其诗,知其人。
可见该书以保存一代诗歌文献特别是诗篇为目的,与本事、诗话录诗存诗倾向一致。《唐诗纪事》的编排体例大致以事系诗,以诗系人,以人序时,然而也有例外,该书卷一、卷二专录帝王,卷三首列后妃,卷七二至卷七七及卷八一专录僧道,这多半受诗话总集编排体制的影响。《诗话总龟》卷一即首列“圣制”,卷三二列“道僧”,卷四六、四七列“神仙”;《唐宋分门名贤诗话》也于卷一六列“神仙”、“道释”,因袭关系依稀可见。此外,《唐诗纪事》也运用以类相从的编录方式,具体情况详见书末附表一《〈唐诗纪事〉诗歌类编情况一览表》。
类编的诗多为唱和诗,也有因题材相同而一体编排的,一些诗甚至直接取自唐诗本事,如《听盛小丛歌送崔侍御》和《三乡诗》录自《云溪友议》,《和周墀贺王起再举文柄》录自《唐摭言》。以类相从形式在《唐诗纪事》中较为普遍,从中不难窥见此种编排与本事、诗话录诗的关系。
《唐诗纪事》以后,陆续出现了《宋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明诗纪事》等著作,“纪事”一体甚至蔓延到诗以外的其他领域。只是这些著作纪事成份越来越少,而录诗存文越来越居于支配地位。
《竹庄诗话》二十四卷,何汶编撰。据方回《桐江集》卷七《竹庄备全诗话考》,原书名《竹庄备全诗话》,二十七卷,作于南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该书卷一分《讲论》、《品题》,摘引前人诗话,为全书总论。卷二至卷一○选两汉、建安、六代及唐宋诗。卷一一至卷二○为《杂编》,大致以题材或风格分类选编唐宋诗。卷二一、卷二二按《方外》、《空门》、《闺秀》三类选诗。卷二三、卷二四是《警句》,录历代名句。《诗林广记》前后集各十卷,作者蔡正孙。书前自序题岁在屠维赤奋若,乃己丑年作。《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五《诗林广记》提要谓:“黄庭坚寄苏辙诗条引熊禾语,则当为元太祖至元二十六年,时宋亡十年矣。”虽然如此,人们通常仍把《诗林广记》作为宋人诗话。该书前集选晋、唐诗人30人,后集选北宋诗人29人,选诗和附诗677余首。《诗林广记》深受《竹庄诗话》影响,不仅内容多有因袭[28],体例也基本相同。关于这两部诗话的体例,《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五《竹庄诗话》提要说:该书“遍搜古今诗评、杂录,列其说于前,而以全首附于后,乃诗话中之绝佳者”。并指出该书与蔡正孙《诗林广记》体例略同,皆名为诗评,实如总集。而《诗林广记》提要云:“两集(按:指前后集)皆以诗隶人,而以诗话隶诗,各载其全篇于前,……体例在总集诗话之间。”应该说,这一文体认定是符合实际的。诗话著作兼具总集性质,这是诗话自身发展的结果,将诗话的录诗功能放大、突出,并凌驾于其他功能之上,因而使这一功能在诗话中居于支配地位,这是此种诗话发生变异并逐渐与传统分道扬镳的原因。这两部诗话虽然主要提供用以阅读和研讨的名篇佳作,体近诗选,但是,作为诗话著作,它们其实与诗话录诗具有更多联系,是诗话录诗这一观念极端发展的结果。
在诗的编排体例上,这两部诗话也受诗话和诗话著作的影响。《竹庄诗话》卷二一单列“方外”、“空门”,卷二三、卷二四专录“警句”,这是受《诗话总龟》的影响;卷二二单列“闺秀”,则是受《唐诗纪事》影响。卷一一至卷二○虽名“杂编”,但其实多为分类诗选。其中的诗,有的按题材相同或相类编排,如卷一一选杜牧、郑嵎、元稹等人有关华清宫、津阳门、连昌宫的诗,卷一三选沈佺期等人《巫山神女祠》,杜牧等人宫词,贾至等人《早朝大明宫》诗,等等。有的因风格相近而一体编排,如卷一二把杜甫《北征》同韩愈《南山》编在一起,又将卢仝、韩愈、刘叉风格怪异的诗歌编在一起,将崔颢《黄鹤楼》与李白《登凤凰台》编在一起。此外,卷一三又有张祜、王维《观猎》诗,卷一五陈羽《湘妃怨》后选李远等人7首诗,诗题注云:“八首见睹物伤吊之事。”均以风格相近编排。《诗林广记》虽然以诗系人,以人序时,但一些诗后也附有题材、风格相类的诗歌。该书序云:“并集前贤评话及有所援据摹拟者,冥搜旁引,而丽于各篇之次。”所谓“有所援据摹拟者”,即指题材、风格相近的其他诗歌。《诗林广记》中附录的诗与《竹庄诗话》中类编的诗在关系上并无不同。
当然,《竹庄诗话》和《诗林广记》选诗与本事、诗话录诗毕竟有所不同。录诗意在保存文献,而选诗重在阅读和研讨,这一区别使这两部诗话越来越远离诗话传统,与传统的关系也越来越模糊了。
三、纪考诗家
唐诗本事本以记载诗事为中心,通常就诗歌创作的背景、缘起,诗歌的欣赏、流传等展开叙述,一般不涉及其他内容。但也有一些本事以内容庞杂的诗事形式存在,这些诗事不仅包含诗歌本事,还涉及诗人生平事迹、文学创作等等,因而兼具纪考诗家的性质。这些诗事一般有两种情况:
第一,一个诗事由某一诗人的若干本事片断连缀编辑,并穿插其他逸闻琐事、言谈论议等,这些本事条目以人物为中心展开叙述,成为诗人生平事迹的系统介绍。属于此种情况的本事有《本事诗·高逸第三》中“李太白”条,《云溪友议》卷中“买山谶”、卷下“中山诲”,《北梦琐言》卷四“温李齐名”,《鉴诫录》卷八“贾忤旨”、“钱塘秀”等,其中《鉴诫录》中“贾忤旨”条叙述最为明晰,体制也最典型。“贾忤旨”专记贾岛生平事迹,包括骑驴冲尹、诗刺公卿、钟楼忤旨以及谪授长江主簿、东川献诗感恩故事,中间穿插韩愈赠诗一节,全文虽是以本事为主体的若干故事片段,但已大致包举了贾岛生平的大事大节,可视为系统的传记资料。上述本事尚未脱离叙事,也有在叙事中杂以论议言谈者,如“李太白”条记有李白的诗歌主张。“中山诲”条穿插刘禹锡的人物品评和诗歌鉴赏。这些条目内容更为庞杂,在体制上也更具兼融性。
第二,一些诗事在记录本事穿插逸闻的同时还介绍诗人的身世名里、仕宦交游、性情品貌、文学创作等情况,具有鲜明的人物传记色彩。此类诗事数量很多,如:
范阳卢献卿,大中中,举进士,词藻为同流所推。作《愍征赋》数千言,时人以为庾子山《哀江南》之亚。今谏议大夫司空图为注之。连不中第,薄游衡、湘,至郴而病,梦人赠诗曰:“卜筑郊原古,青山唯四邻。扶疏绕台榭,寂寞独归人。”后旬日而殁,郴守为葬之近郊,果以夏初窆,皆符所梦。(《本事诗·征咎第六》)
剧燕,蒲坂人也,工为雅正诗。王重荣镇河中,燕投赠王曰:“祇向国门安四海,不离乡井拜三公。”重荣甚礼重。为人多纵,陵轹诸从事,竟为正平之祸。(《唐摭言》卷一○)
唐吴郡陆龟蒙,字鲁望,旧名族也。其父宾虞,进士甲科,浙东从事侍御史,家于苏台。龟蒙幼精六籍,弱冠攻文,与颜荛、皮日休、罗隐、吴融为益友。性高洁,家贫,思养亲之禄,与张博为吴兴、庐江二郡倅,著《吴兴实录》四十卷、《松陵集》十卷、《笠泽丛书》五卷。丞相李公蔚、卢公携景重之。罗给事寄陆龟蒙诗云:“龙楼李丞相,昔岁仰高文。黄阁今无主,青山竟不焚。”盖尝有征聘之意。唐末以左拾遗授之,诏下之日,疾终。(《北梦琐言》卷六“陆龟蒙追赠”)
宾贡李珣,字德润,本蜀中土生波斯也,少小苦心,屡称宾贡,所吟诗句,往往动人。尹校书鹗者,锦城烟月之士,与李生常为善友,遽因戏遇嘲之,李生文章,扫地而尽。诗曰:“异域从来不乱常,李波斯强学文章。假饶折得东堂桂,胡臭熏来也不香。”(《鉴诫录》卷四“斥乱常”)
唐人杂事小说多以补史为目的,在写法上也受正史传记及杂传等文体的影响,因此,纪人记事常以诗家生平为内容,以上诗事正是这一写作惯例影响的产物。上引诗事分别出自唐诗本事专集及唐人笔记,可见这种具有传记性质的诗事普遍存在。
唐诗本事的“纪人”倾向对宋代诗话产生了重要影响。《彦周诗话》以“纪盛德”为诗话内容之一,可见“纪人”在宋代诗话中的重要性。宋代诗话记载诗家的情况可从早期诗话中窥见一斑。早期三部诗话中属于记人的条目有十余条[29],这些诗话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唐代同类诗事并无二致,不难看出两者之间的继承关系。唐诗本事中的“纪人”一般记载一些身份卑微、名声不彰的诗人,由此,那种介绍人物生平的传记写法能够更好地起到补史的作用,是必要而合理的。同样,宋人诗话中的“纪人”也大多记载那些不闻于世的中小诗人。这些记载使一些可传后世的诗人不至灭没无闻,这对保存一代诗歌文献起到了重要作用。
纪人一体对宋人著述的影响,除诗话之外,还有《唐诗纪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述及《唐诗纪事》的基本内容时指出,该书“于唐一代诗人,或录名篇,或纪本事,兼评其世系爵里”。其中“世系爵里”是一个指代性的说法,从《唐诗纪事》的实际内容看,“世系爵里”还兼指诗人生平等,是《唐诗纪事》中通常居于条目首尾、全面介绍诗人身世、生平等情况的传记性文字。《唐诗纪事》在每一个收录的诗人名下都有这样的介绍性内容,这些内容虽然多采自正史传记,在体例上也与传记相近,但是,作为著作整体,在体制上与本事、诗话接近。《唐诗纪事》内容由诗、事、传三部分构成,是本事、诗话中录诗、记事、纪人的系统整合。《唐诗纪事》“纪人”是把原混融于本事、诗话中的“纪人”独立出来,使之成为固定内容。如果说本事、诗话“纪人”还是零星的、随意的,那么《唐诗纪事》则是系统的、自觉的,因此,《唐诗纪事》给诗人“立传”,与其说是源于史传,不如说是出自本事、诗话。
《唐诗纪事》之后,全面系统地记载有唐一代诗人事迹的是元代辛文房的《唐才子传》。就文体而言,这部著作可能受多方面的影响:有史传的影响,有唐宋小说中非本事的纪人条目的影响,当然也有本事、诗话的影响。在这些影响中,本事未必起决定作用。本事对《唐才子传》的影响主要不在于文体,而是以诗证事的纪考方式。
中国古代诗歌一般运用纪实手法,记事言怀,大抵本于真实,因而诗歌成为生活的记录,据此可窥见生活的真貌。就某一诗人而言,诗歌是其行事的记载,心迹的袒露,据此可概见其生平思想。如赠答诗见其交游,题记、行旅诗见其经历,纪事诗见其生平,咏怀诗见其喜怒哀乐。一部诗歌无异是一部诗人的自传,至于那些主要叙写他人的诗歌,其记录真实的性质和认识功能与自叙性诗歌并无不同。
比较而言,唐诗可能更具实录的性质。唐诗的诗题通常介绍诗作背景,交代写作原委等,有很强的叙事性。一些诗歌还有序、引,甚至注文,这些说明性文字也是叙事性的,而且比诗歌叙事更加完整细致。诗歌的这些组成部分与正文一起交织成为严密完整的信息之网,这为当时和后世采摭事迹、勾稽史实提供了全面而丰富的资料。
唐诗的实录性质对唐诗本事的影响是巨大的,一些本事或复述序文内容,或敷演诗歌故事。由此而来的以诗证事的实证方式和因诗求事的纪考方式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中唐以后,诗歌本事中一直存在以诗证事的形式,这些本事总是借助诗歌以证实诗事的真实性,这一点前文已有专门论述。以诗证事的逻辑前提当然是诗歌的实录性质,如果诗歌不是反映真实生活,而是表现虚幻世界,那就不具备实证功能。一般来说,在以诗证事的本事中,诗与事是统一的:有时诗、事同一,有时诗、事部分重叠,有时诗、事相关。这就是说,诗歌不仅能证实与诗歌内容相同的“事”,还能证实与诗歌内容相关的“事”,这种实证的范围是极为广泛的。以诗证事的本事,开始诗与事是各自独立的,事件有其独立于诗歌之外的文献来源。但是,到晚唐五代,以诗证事形式发生变异,本事中的所谓“事”其实出于对诗歌的解读,别无文献来源,因而“以诗证事”变成“自证自”,这种“自证自”的形式,自本事的生成角度而言属于因诗求事,即“事”出自本事作者的诗歌解读。这种因诗求事的形式极大拓展了诗事的范围,因为诗歌本身即隐含事件,可以说,凡是叙述性的诗歌都具备这一功能,都可以从诗歌的叙述中勾稽事迹。
因诗求事的方式在本事中常以解诗形式出现,按其实,则是本事作者运用这种方式撰构本事,铺张情节。如下列本事:
刘尚书禹锡罢和州,为主客郎中、集贤学士。李司空罢镇在京,慕刘名,尝邀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鬌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因以妓赠之。(《本事诗·情感第一》)
这是一则著名的诗歌本事,《云溪友议》卷中“中山诲”条亦有引录,而文本不同,内容歧异。此外,《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九引《唐宋遗史》又将诗与事属韦应物。此诗及事的归属后来成为一大公案。现在可以肯定的是,这首诗既非刘禹锡作,也非韦应物作[30]。本事将诗、事属刘、韦,是因为诗中有“江南刺史”一句[31],刘、韦皆历苏州刺史,苏州地处江南,诗与刘、韦生平吻合。此诗仅见于诗歌本事,不见于诗集和其他著述,原作者早已失落无考,诗属刘、韦,纯属附会牵合。应该说,此一故事出于作者对诗歌牵强的解读。同样的误读和敷演也表现在下引本事中:
李翱江淮典郡,有进士卢储投卷,翱礼待之。置文卷几案间,因出视事。长女及笄,闲步铃阁前,见文卷,寻绎数四,谓小青衣曰:“此人必为状头。”迨公退,李闻之,深异其语。乃令宾佐至邮舍,具白于卢,选以为婿,卢谦让久之,终不却其意。越月随计,来年果状头及第。才过关试,径赴嘉礼。催妆诗曰:“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鸾凤下妆楼。”(《太平广记》卷一八一引《抒情诗》)
本事记叙有误[32],文中卢储确曾状元及第,但考其登第时间,与本事不能吻合。本事作者坐实诗中“第一仙人许状头”一句,以为诗歌作者曾以状元及第,因以此诗归属卢储,并附会其事。上引本事均出自诗歌解读,而其中的误读最清楚地显示出因诗求事的轨迹。
唐诗本事中普遍存在的因诗求事现象对后世著述产生了影响,《唐诗纪事》在纪本事时也运用这种求事方式,如以下几例:
(杨)巨源以“三刀梦益州,一箭取辽城”得名,故乐天诗云:“早闻一箭取辽城,相识虽新有故情。清句三朝谁是敌?白须四海半为兄。贫家薙草时时入,瘦马寻花处处行。不用更教诗过好,折君官职是声名。”巨源后拜省郎,乐天复以诗贺云:“文昌新入有光辉,紫界宫墙白粉闱。晓日鸡人传漏箭,春风侍女护朝衣。雪飘歌句高难和,鹤拂烟霄老惯飞。官职声名俱入手,近来诗客似君稀。”(卷三五“杨巨源”)
(崔)玄亮与元微之、白乐天皆贞元初同年生也。玄亮名最后,自咏云:“人间不会云间事,应笑蓬莱最后仙。”后白刺杭州,元为浙东廉使刺越,而崔刺湖州,白以诗戏之曰:“越国封疆吞碧海,杭城楼阁入青天。吴兴卑小君应屈,为是蓬莱最后仙。”三郡有唱和诗,谓之《三州唱和集》。(卷三九“崔玄亮”)
(张)道古,临淄人。景福中进士,释褐为著作郎,迁右拾遗。播迁之后,方镇阻兵,道古上危难疏云:“只今刘备、孙权,已生于世矣。”责授施州司户参军。后入蜀,王氏闻而憾之。乃变姓名,卖卜导江青城市中。建开国,召为武部郎中。……后遇害,妻亦继亡,蜀主悯之,俾祔葬焉。郑云叟在华闻之,有诗哭之曰……(卷七一“张道古”)
第一则本事中白居易前一首诗诗题为《赠杨秘书巨源》,题下自注:“杨尝有《赠卢洺州》诗云:‘三刀梦益州,一箭取辽城。’由是知名。”[33]后一首诗诗题为《闻杨十二新拜省郎遥以诗贺》[34],诗末自注云:“顷曾有赠杨诗,落句云:‘不用更教诗过好,折君官职是声名。’今故云‘俱入手’。”第二则本事所引白居易诗题为《得湖州崔十八使君书,喜与杭、越邻郡,因成长句代贺,兼寄微之》,诗末自注云:“贞元初同登科,崔君名最在后。当时崔自咏云:‘人间不会云间事,应笑蓬莱最后仙。’”[35]以上两则本事均出自诗题及诗歌注文。第三则本事中“后遇害,妻亦继亡”的记载实出《鉴诫录》卷四“危乱黜”条的载述:“又西岳僧贯休哭之(指张道古)曰:‘清河逝水大匆匆,东观无人失至公。天上君恩三载隔,镜中鸾影一时空。(原注:妻亦寻卒。)尘生苦雾苍茫外,门掩诸孤寂寞中。惆怅斯人又如此,一声羌笛满江风。’”本事记载也出于诗中注文。除以上三则本事外,卷三九“韦式”条误引王起、李绅、令狐楚、元稹等人一字至七字诗,以为送白居易分司东洛之诗[36]。此一误引乃因诸人诗歌体制相同,题材相似,仍为因诗求事之误。
这种因诗求事的方式一直影响到《唐才子传》。首先,《唐才子传》继续依据唐诗撰构本事,如卷二阎防隐居读书,卷三戎昱拒绝改姓等诗事即是。但是,唐诗本事对《唐才子传》的影响主要不是表现为本事的撰构,而是诗人生平事迹的纪考。元代去唐代已远,口头文献已不足征,可以利用的只有书面文献。在书面文献中,除正史、小说外,最重要也是最可靠的文献就是诗歌。唐诗本事显示,诗歌具有实证功能和本事生成功能。由此延伸,对于《唐才子传》来说,诗歌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为人物生平的纪考提供实证,二是为人物生平事迹的勾稽提供材料。这两者在《唐才子传》中是完全统一的,这种统一以“因诗考事”的形式表现出来。本事是有事有诗的,但如果存事略诗,则“因诗求事”变成“因诗考事”,成为纯粹的人物事迹的考稽。《唐才子传》正是以此一形式继承唐诗本事“因诗求事”的本事生成方式,使之蜕变成为一种考事的方法,从而为人物生平的纪考提供了方便法门。
《唐才子传》以诗考事的情况见书末附表二《〈唐才子传〉以诗考事情况一览表》。通而观之,该书以诗考事的范围一般限于史籍少有记载的中小诗人,这从侧面说明这一考稽方式在诗人生平考订中的重要意义。《唐才子传》虽然在考察诗歌时出现一些误读,因而在人物事迹考订上存在若干失误。如由常建《仙谷遇毛女意知是秦时宫人》诗推演常建入山采药遇毛女事[37],将张谓《同孙构免官后登蓟楼》中所述孙构事加之于谓[38],等等。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唐才子传》考订出大量隐而不彰的诗人事迹。而且,就整体而言,该书的考订是信而有征的。在各种文献中,诗歌究竟属于第一手材料,以诗考事就是将人物生平的考订建立在信实的材料基础上,在史料缺乏、诗人生平淹没无闻的情况下,以诗考事实在不失为一种有效而又可靠的人物考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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