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本事类型的划分
六朝的志人小说和志怪小说发展到唐代,已有显著变化。首先,志怪小说在唐人手里既有继承,又有所发展。继承的结果自然是志怪小说的继续存在,而发展的成就是孕育了一代足与唐诗交相辉映的唐人传奇。唐人传奇虽自六朝志怪小说发展而来,却具有与志怪小说完全不同的文学特质。鲁迅曾说:“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藻绘,扩其波澜,故所成就乃特异,其间虽亦或托讽喻以纾牢愁,谈祸福以寓惩劝,而大归则究在文采与意想,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1]唐人传奇因而成为代表唐代小说最高成就的小说品种。同志怪小说相比,志人小说的变化似乎令人失望,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六朝志人小说以其丰富传神的细节描写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而成为现代文学意义上的小说,到了唐代,记人记事小说虽也不断出现,但文学色彩逐渐消褪。与此同时,志人小说原有的“备史阙”的功能却逐渐突现。因此,志人小说至唐代已沦为杂事小说。唐人小说的这种分化变异对唐诗本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唐诗本事因此出现传奇性本事、志怪性本事及杂录性本事这三种体式类型。
一、传奇性本事
传奇性本事是指故事性强、文辞华艳的诗歌本事。
唐诗本事中,有实属传奇小说者,如《本事诗》中韩翃、柳氏故事,《云溪友议》中的“玉箫化”、“苗夫人”、“窥衣帷”,《集异记》中的“王涣之”,《唐阙史》中的“杜舍人牧湖州”、“韦进士见亡妓”,《甘泽谣》中的“陶岘”、“红线”,等等。首先,这些本事有的本是作为传奇小说出现的。韩翃、柳氏故事又见于许尧佐的传奇《柳氏传》,《本事诗》不过采录当时广为流传的故事。《甘泽谣》为传奇集,其中篇章自属传奇小说。其次,这些本事情节委婉曲折,形象生动鲜明,语言丰富华美,完全具备传奇小说的文体特征。一般来说,这些本事以叙说故事、刻画形象为中心,而不以交代诗歌写作背景等为目的,与其他本事有很大不同。但是,作为唐诗本事专书的《本事诗》和《云溪友议》收录了这些故事,其他诗歌著作,如《唐诗纪事》也据以采摘,可见前人视为诗歌本事。而且,故事中的人物、诗歌均非虚构假托,这是符合前文对本事文体的有关规定的。因此,本书仍将这些故事划归本事范畴。
以上本事是传奇性本事的典型形式。还有一些唐诗本事,虽以叙说诗歌写作背景为中心,但并不满足对诗事简单直白的交代,在故事叙述和语言运用上借鉴传奇笔法,因而具有传奇小说的特质。如下列两则本事:
博陵崔护,资质甚美,而孤洁寡合。举进士下第。清明日,独游都城南,得居人庄。一亩之宫,而花木丛萃,寂若无人。扣门久之,有女子自门隙窥之,问曰:“谁耶?”以姓字对,曰:“寻春独行,酒渴求饮。”女入,以杯水至。开门设床命坐,独倚小桃斜柯伫立,而意属殊厚,妖姿媚态,绰有余妍。崔以言挑之,不对,目注者久之。崔辞去,送至门,如不胜情而入。崔亦睠盼而归,嗣后绝不复至。及来岁清明日,忽思之,情不可抑,径往寻之。门墙如故,而已锁扃之。因题诗于左扉曰:“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只今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后数日,偶至都城南,复往寻之。闻其中有哭声,扣门问之,有老父出曰:“君非崔护耶?”曰:“是也。”又哭曰:“君杀吾女!”护惊起,莫知所答。老父曰:“吾女笄年知书,未适人。自去年已来,常恍惚若有所失。比日与之出,及归,见左扉有字,读之,入门而病,遂绝食数日而死。吾老矣,此女所以不嫁者,将求君子以托吾身。今不幸而殒,得非君杀之耶?”又持崔大哭。崔亦感恸,请入哭之。尚俨然在床。崔举其首,枕其股,哭而祝曰:“某在斯,某在斯。”须臾开目,半日复活矣。父大喜,遂以女归之。(《本事诗·情感第一》)
崔郊秀才者,寓居于汉上,蕴积文艺,而物产罄悬。无何,与姑婢通,每有阮咸之从。其婢端丽,饶彼音律之能,汉南之最也。姑贫,鬻婢于连帅。连帅爱之,以类无双,给钱四十万,宠眄弥深。郊思慕无已,即强亲府署,愿一见焉。其婢因寒食来从事家,值郊立于柳阴,马上连泣,誓若山河。崔生赠之以诗曰:“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或有嫉郊者,写诗于于頔座。公睹诗,令召崔生,左右莫之测也。郊则忧悔而已,无处潜遁也。及见郊,握手曰:“‘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便是公制作也。四百千,小哉!何靳一书,不早相示!”遂命婢同归,至于帏幌奁匣,悉为增饰之,小阜崔生矣。(《云溪友议》卷上“襄阳杰”)
这两则本事的故事情节均围绕诗歌展开,虽然诗歌内容不能涵盖全部故事,但整个本事仍以诗歌为叙述中心,这是符合本事以事说诗的体例的。与一般本事有所不同,这两则本事有浓厚的传奇意味,第一篇以细致入微的刻画和丰富传神的语言见长,第二篇则以委婉曲折的情节和引人入胜的悬念取胜。此类本事还有《本事诗》中的戎昱感妓故事、宋之问遇骆宾王的故事,《云溪友议》中的李涉夜遇豪客故事,等等。这些本事具有明显的传奇小说的特质,因而称为传奇性本事。
二、志怪性本事
志怪性本事是指具有明显的志怪色彩,但唐人信以为实的诗歌本事。(www.daowen.com)
前文已经论及,唐诗本事受六朝及唐代志怪小说影响,带有明显的志怪色彩,这类本事可称为志怪性本事。志怪性本事大多叙说鬼神,称道灵异,记载休咎。这些怪异事物,在崇尚理性和讲究科学的今天自然可一概斥为荒诞无稽,但在鬼神道炽、谶纬流行的唐代,人们是信为实有的。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讨论六朝志怪小说的产生及其特质时曾有精辟论说:
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2]
由此可知,中国人因受巫术、神仙之说及佛教思想的影响,大多相信鬼神的存在,因此认为记载鬼神之事与记载人间常事同为写实,并无“诚妄之别”。这是讨论六朝及隋代的情况,其实,唐代的情况又何尝不是如此。唐代有大量的志怪小说,大抵沿袭六朝志怪小说模式,其产生背景及写作态度与六朝志怪小说也大抵相同。这一风习蔓延至于唐诗本事,因此,志怪性本事虽涉诬妄,但在唐人那里却是“秉笔直书”的。
这一判断,可在《本事诗》及其他材料中得到证实。《本事诗》记载鬼神怪异,如幽州衙将亡妻孔氏显灵题诗及许浑梦接神女故事,还记载休咎凶吉,如马植月夜闻吟而竟为谶言及刘希夷、崔曙诗句自谶的故事,这些故事皆虚而不实,属于志怪小说,但是,《本事诗》的编者孟棨在采录诗歌本事时是信以为实的:“其有出诸异传怪录,疑非是实者,则略之。”[3]可见,孟棨观念中的诗歌本事是本于“实录”的诗歌故事,他在采录本事时,把疑非事实、不可信据的诗事尽行舍弃,而收录的本事在他看来是信实可靠的,这种置信的态度当然也包括上述志怪性本事。
据《本事诗序》,孟棨在编撰《本事诗》时舍弃的部分出自“异传怪录”,则此一部分是指“作意好奇”、“尽幻设语”的志怪、传奇,这些志怪、传奇属于自觉的文学创作,是“有意为小说”,并不取信读者。属于这一类的唐代志怪故事,虽然也有诗、事结合者,但事出怪诞,诗属依托,如牛僧孺《玄怪录》中的《元无有》。此类故事我们已经排除在唐诗本事之外。
三、杂录性本事
杂录性本事是指记事简单而本于写实的诗歌本事。
明代胡应麟曾把小说分为六类,其中有“杂录”一类:“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是也。”[4]所谓《世说》、《语林》,是六朝志人小说,《琐言》、《因话》即唐代《北梦琐言》、《因话录》,属杂事小说。这一分类反映了六朝志人小说向唐代杂事小说的演变。但是唐代杂事小说的来源其实并非仅此一途。《北梦琐言》及《因话录》多记载唐人轶事传闻,在历代目录著作中列为小说,除此以外,唐代还有专记国史旧闻的所谓杂史、杂传记,如《朝野佥载》、《隋唐嘉话》、《大唐新语》、《国史补》、《明皇杂录》、《中朝故事》等,这些著作在历代目录著作中即列入杂史或杂传记。就文体而言,一般认为此类著作源出《西京杂记》,与小说实为二途。但到唐代,这种分别已逐渐模糊,小说与杂史、杂传记在内容上相互交叉,杂史、杂传记在体例上也向小说靠近,如《大唐新语》在书名及故事分类上均取法《世说新语》。唐代的杂事小说主要是这两大文体的汇聚。杂事小说中有大量的本事,出自这些杂事小说而又不带志怪色彩的唐诗本事,我们称为杂录性本事。
杂录性本事占了唐诗本事的绝大部分。以《本事诗》为例,属于杂录性本事的,《情感第一》中有“唐武后时”、“宁王曼贵盛”、“开元中”、“朱滔括兵”、“顾况在洛”、“李相绅镇淮南”、“刘尚书禹锡罢和州”、“太和初”诸条,《事感第二》中,除“诗人许浑”以外的其他条目,《高逸第三》、《怨愤第四》中的所有条目,《嘲戏第七》中有关唐诗的所有条目。这些本事一般记事简单,缺乏故事情节,本事中的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素淡化,故事性不强。
杂录性本事记载现实的人和事,不搜奇猎异,无虚构增饰,不仅与虚构故事的传奇性本事不同,也与虚谈鬼神怪异的志怪性本事判然有别。一般来说,杂录性本事与志怪性本事均本于写实精神,但前者依据现实,后者基于鬼神信仰和迷信观念,两类本事实有诚妄之别。这种分别在唐人观念中有时是明晰的。李肇《国史补》序在说明《国史补》的史料取舍时说:“言报应,叙鬼神,征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戒,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其中“言报应,叙鬼神,征梦卜”指志怪故事,“纪事实,探物理”云云,则多指国史旧事、轶事琐闻,属杂录小说。这一选材原则自然也是本事选录的依据,《国史补》中选录的诗歌本事均本于“事实”,无志怪色彩,属杂录性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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