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金融危机对策研究及中国应对方案

国际金融危机对策研究及中国应对方案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6-1美国政府采取的措施续表(一)货币政策为解决金融危机导致的大规模信贷收缩、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问题,美联储采用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

国际金融危机对策研究及中国应对方案

第四节 各个国家应对次贷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政策措施

一、美国应对措施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几乎所有国家的经济都与美国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美国是这次金融危机的发源国,美国所采取的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及效果直接影响全球的经济走向。当危机爆发后,美国政府立即采取了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金融监管等一系列措施应对这次危机(见表6-1)。

表6-1 美国政府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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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政策

为解决金融危机导致的大规模信贷收缩、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问题,美联储采用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除了采用通常的三大传统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和存款储备金率等措施外,还启用了“信贷与流动性机会”、两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来缓解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1.低利率政策

危机爆发不久,美联储便于2007年8月果断采取了下调基准利率的措施,并在随后的一年多里多次下调基准利率,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从5. 25%下调至0~0.25%,共下调500个基点,将利率政策发挥到极致。同时,美联储通过再贴现率工具适时调整再贴现率,明确再贴现票据选择,实现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目标,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和信贷投向,为缓解金融机构资金压力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2.信贷与流动性机会

美联储通过操作信贷市场对市场进行干预,以各种途径向金融机构注入短期信贷,在主要信贷市场购买短期高信用评级商业票据,购买政府资助企业(government-sponsored enterprises,GSE)发行的公司债及由联邦机构出面担保的有抵押资产等措施来为机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流动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此次金融危机蔓延的原因之一是金融创新缺乏监管,而在采取措施向金融机构和市场注入流动性时,美联储同样进行了金融工具创新。这些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有:针对存款机构的金融工具创新,如定期拍卖工具(TAF)、定期贴现措施(TDWP);针对交易商的金融工具创新,如一级交易商信贷工具(PDCF)、定期证券贷款工具(TSLF);针对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如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工具(AMLF)、货币市场投资基金便利工具(NMIFF)等;针对向借款人和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包括投资者融资便利工具(MMIF)、定期证券借贷工具(TSLF)、商业票据融资工具(CPFF)、定期资产抵押证券贷款工具(TALF)等。

3.量化宽松货币政策

为了补充金融部门的流动性缺口,刺激经济的发展,美联储破天荒地实行了两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第一轮是从2008年11月到2010年4月,美联储购买了1.25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1750亿美元的机构债和3000亿美元的长期国债,为市场注入了1.725万亿美元的流动性。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于2010年11月推出,按计划到2011年6月底前购买6000亿美元的美国长期国债,并维持0~0.25%的基准利率区间不变,进一步刺激美国经济复苏。

这些连续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缓解了货币市场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帮助金融机构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同时由于美元的贬值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出口贸易及其经济的恢复。

(二)财政政策

次贷危机蔓延之后,美国经济形势变得异常严峻。为刺激实体经济、援助金融机构,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救市方案。

1.一揽子经济刺激法案

2008年2月14日,布什总统签署了以减税为核心的一揽子经济刺激法案,减税总额高达1680亿美元。该法案的目的是通过大幅退税刺激消费和投资,推动经济增长,避免经济衰退。这项计划分两年实施,2008年落实1520亿美元的退税,2009年落实160亿美元的退税,使接近1.17亿户美国家庭获得退税支持。

2.《住房和经济恢复法案》

为应对金融危机,美国国会于2008年7月30日通过了《住房和经济恢复法案》,宣布拨款3000亿美元在联邦住宅管理局管理下成立专款专用基金,为40万个逾期未缴贷款的家庭提供担保。

3.《经济稳定紧急法案》(EESA)

2008年10月3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经济稳定紧急法案》,该法案由三部分组成: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预算相关条款(Budget-Related Provisions)和税务相关条款(Tax Provisions)。规定财政部在美国国会监督下可动用7000多亿美元的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房贷支持债券以及其他债券,暂停以市值计价的方法计算金融资产的价值,提高中小投资者的存款保险额度,并对接受援助的金融机构高管的薪酬进行限制。 目的在于恢复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流动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稳定中小投资者的恐慌情绪,恢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阻止危机继续恶化。

4.奥巴马政府的《金融稳定计划》(FSP)

2009年2月10日,奥巴马政府公布了2万亿美元的《金融稳定计划》。启动规模为1. 5万亿至2万亿美元的资金来清理银行不良资产,并重启信贷市场,解救日益深化的美国银行危机。

5.奥巴马政府的《房屋所有者负担能力和稳定性计划》(HASP)

2009年2月18日奥巴马政府颁布了《房屋所有者负担能力和稳定性计划》,计划投入资金2750亿美元,加强对房利美和房地美的支持以维持较低按揭利率水平,以此保障美国家庭的“清偿力”,让前期不合格的家庭获得再融资的机会,并让处于丧失抵押赎回权边缘的美国家庭保住房屋。

6.《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RRA)

2009年2月17日,奥巴马政府通过了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and Reinvestment Act),此法案又被称为“奥巴马新政”。主要用于减税和政府公共开支,具体为:

(1)2860亿美元用于减税。2860亿美元将被用于实施减税计划,约占整个经济刺激计划的三分之一,针对个人和家庭减税规模逾2500亿美元,是整个减税计划的重心,95%的美国工薪家庭将从中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2)三分之二用于公共开支和投资。1100亿美元用于基建计划和科研投资,810亿美元用于救助危机受害者,590亿美元用于医疗保险支出,530亿美元用于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支出,430亿美元用于能源方面的项目建设以及80亿美元的其他支出。

该计划将分十年实施,2009—2010年将支出该计划的78%左右,其中2010年的实施规模最大,将增加财政支出2193亿美元,减少财政收入1801亿美元。

(三)产业政策

积极推动新能源计划和物联网的发展。一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二是重视新能源的开发,鼓励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三是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

(四)金融监管改革

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房利美和雷曼等大型金融股连续下跌,在这种情况下SEC紧急发出了限制对部分股票卖空的禁令。2009年7月28日,SEC又将禁止“裸卖空”的临时性法令延伸为永久性法令,以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之后针对此次金融危机暴露的美国金融监管的漏洞和缺陷,美国政府又对金融系统做了一次全面的改革。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见表6-2),其改革的深度与广度都是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史上没有前例的。

表6-2 金融监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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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从衍生品市场监管、住宅抵押市场监管、银行监管、华尔街薪酬体系及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革。为了抑制过度投机,对金融创新产品和衍生品市场进行更多的限制,建立集中清算制度,场外交易将逐渐向场内进行转移。对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进行监管,填补这方面监管的空白。此后陆续成立了一批新的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运行有了更多的限制,不再像过去那样冒着巨大的风险开展业务。

二、欧盟国家应对措施

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到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来,欧盟主要采取了如下政策措施来应对这些危机(见表6-3)。

表6-3 欧盟应对次贷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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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盟采取救助措施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欧盟各国最开始都采取了降息的措施,试图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危机对欧洲各国的冲击。

2008年10月7日欧盟27国财长会议决定指出,欧盟将协调各国的金融救市举措,自此成员国间谋求合作的道路开始了。之后,欧元区国家又在巴黎进行的“有史以来的首次峰会”上,通过并发表了著名的《欧洲协调行动声明》,并就联合应对危机达成共识。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提出并通过了《欧洲经济复苏计划》(EERP),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行动是2008年11—12月间推出的总额达2000亿欧元的刺激经济计划,为实现这一计划各国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措施。

1.德国

表6-4 德国政府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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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次金融危机,德国主要推出了一揽子的救市计划和两套经济振兴计划(见表6-4),主要内容有:

(1)2008年10月17日德国会议通过了《金融市场稳定法》,决定设立金融市场稳定基金,稳定银行和金融系统,维持并刺激银行间的贷款往来。该法则的主要内容有:联邦财政部提供担保金为4000亿欧元的债务和应付款项担保;通过国家注资参股企业,主要是银行,维持其资金的流动性,防止金融机构破产。为此联邦政府先启动设立了一个数额暂为1000亿欧元的特别基金,资金开支的有效期到2009年12月31日(后又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

(2)2008年11月13日大联合政府推出《保经济增长促就业的一揽子措施》,规定2009年和2010年拿出700亿欧元的预算资金来刺激经济。

(3)2009年3月2日大联合政府向联邦议院提交《德国经济增长与稳定促进法》,计划投入515亿欧元来刺激经济,并获得议员批准通过。

2.法国(见表6-5)

表6-5 法国政府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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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国(见表 6-6)

表6-6 英国政府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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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看到,欧盟主要成员国都采取了货币与财政双宽松的刺激政策,阻止金融危机在欧洲国家迅速蔓延。但与此同时,由于大规模举债,各国政府的债务负担大大提高,特别是对本来就债台高筑的国家更是雪上加霜。

2009年12月11日,希腊政府披露其公共债务高达3000亿欧元。受此影响,全球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集体下调希腊的主权信用评级。2010年3月,冰岛国家主权信用破产拉开了欧债危机的序幕。

欧洲在应对债务危机时采取的主要政策是“宽货币、紧财政、寻援助”。

宽松货币政策主要体现在欧元区利率长期维持在1%左右的较低水平上,并采取了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购买欧元区国家发行的国债,向银行提供流动性。

在紧缩政策方面,2010年5月希腊政府宣布了大规模财政紧缩政策,意大利计划在两年内削减财政预算260亿欧元,法国、德国等也开始紧缩计划。

而在援助方面,2010年 5月,欧盟27个成员国为保护欧盟成员国的金融稳定,共同决定建立欧洲金融市场稳定基金(EFSF)。提出设立一项总额高达7500亿欧元的救助机制,其中4400亿欧元将由欧元区国家根据相互间协议提供,为期3年;600亿欧元将以欧盟《里斯本条约》相关条款为基础,由欧盟委员会从金融市场上筹集;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提供2500亿欧元。

2011年10月27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就债务危机解决方案达成一揽子协议,通过杠杆将总额4400亿欧元(约合6090亿美元)的欧盟金融稳定机制(EFSF)的规模提高至1万亿欧元(约合1.4万亿美元)。私人投资者同意在“自愿”基础上将所持希腊债务减值50%。希腊政府国债协议将使2020年希腊国债占GDP比例从180%下降至120%。另外,欧元区领导人还同意,今后3年再向希腊提供1000亿欧元(1390亿美元)救助资金。为了整固银行业,欧元区领导人决定在2012年6月底前将欧洲主要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提高到9%。

(二)金融监管

次贷危机爆发后,欧洲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都遭受重创,欧盟各国意识到金融监管仍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为解决现有金融监管体系不足的问题,提出建立一个更加有效、更加统一和具有持续性的金融监管体系。

2009年9月,二十国集团(G20)匹兹堡金融峰会召开前夕,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相关立法建议,9月2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出台相关立法建议,改革金融监管格局。主要内容有:

(1)建立新的金融监管框架,设立“三局一会”。设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ESRB),通过实施整个欧洲层面的宏观审慎监管,把原来处于各个国家体系下的公司放到一个全欧洲级别的协调机制中,以保证监管措施的一致性,维护金融体系稳定。(www.daowen.com)

设立新的欧洲监管组织(European Supervisory Authorities,ESAs),包括三大监管局:设立在伦敦的欧洲银行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EBA)、设立在法兰克福的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局(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Authority),以及设立在巴黎的欧洲证券与市场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三大监管局将建立一个工作网络将各国的监管部门串联起来,对单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保护金融机构的消费者,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

(2)建立欧洲金融监管体系。为实现对跨国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加强各成员国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欧盟决定设立欧洲金融监管体系(European System of Finance Supervisors,ESFS),主要内容有:原欧盟层面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部门升级为欧盟监管当局,除了具有原有咨询职能外,其权限进一步扩大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同时,规范监管标准,收集微观审慎监管信息,协助解决成员国的监管分歧。

(3)全面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采取多项金融监管立法改革措施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消费者保护力度。第一,提交资本金要求指示修正案。第二,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公布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并引入信用评级机构注册制度。第三,出台存款保障计划修正案,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将最低存款保障金从5万欧元提高至10万欧元,并将支付时限减至20天,补偿程度扩大到储备金的100。第四,公布基金经理监管提案,要求管理1亿欧元以上资金的基金经理必须被明确授权,并确保所有基金具备有效风险补偿能力和利益冲突管理系统。

(4)引入“欧洲学期”制度。在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下,欧盟各国财长还同意通过引入“欧洲学期”(EuropeanSemester)制度,允许欧盟委员会、欧盟执行机构与欧洲理事会代表各国政府,每年对各国预算进行为期6个月的审查,以防止希腊那样的财政危机再度重演。

三、“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

(一)巴西

次贷危机使巴西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停止,为了加快经济复苏,巴西政府采取了一揽子以逆周期为特征的政策措施(见表6-7)。

表6-7 巴西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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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加快市场流动性,巴西央行连续5次降低基准利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巴西央行动用300亿美元(约占外汇储备的7%)的外汇储备积极干预外汇市场防止雷亚尔过快贬值,维持汇率稳定。此外,还与中国启用本币来进行双边贸易结算。

(2)财政政策。巴西政府通过提供信贷支持和减税政策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促进经济的增长。从2008年到2009年,巴西陆续对农业建筑业畜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部门提供约1570亿雷亚尔贷款;2008年12月11日巴西政府出台一项总额达100亿雷亚尔的主要用于工业领域的减税计划。

(3)产业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为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加强了对关键行业和基础产业的投入,特别是对汽车和交通建筑等产业给以特别支持。此外还通过扶持贫困群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标准、改善福利等措施拉动内需。

(4)金融监管。改进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按照国际上的做法,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和监测金融机构的日常活动;在金融机构成立之时,监管当局要对金融机构的经济状况、商业机会、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在监管中引入审计机构,密切审计与监管的关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交流。

(二)俄罗斯

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俄罗斯经济经历了连续八年的高增长,但是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俄罗斯国内各主要经济指标也出现衰退。为摆脱危机的困扰,俄罗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见表6-8)。

表6-8 俄罗斯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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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政策。面对金融危机,各国都采取了降低利率的措施来刺激国家经济,而俄罗斯反其道而行之,不断提高利率,减缓资本外逃速度;通过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缓解了银行体系的流动性;此外央行还投入大量外汇稳定汇市。

(2)财政政策。为应对危机,维护市场稳定,俄罗斯政府采取了紧急注资和提供贷款的方式。2008年9月 16日,俄罗斯财政部和央行分别向金融市场注资1500亿卢布和3250亿卢布。10月10日,俄罗斯政府动用储备基金向银行提供期限不低于5年、总额为9500亿卢布的补贴贷款。具体贷款对象是:储蓄银行5000亿卢布,对外贸易银行2000亿卢布,农业银行250亿卢布,其他银行2230亿卢布。2008年11月,又向俄罗斯商业银行提供总额为3. 5万亿卢布的无抵押贷款。

此外,出台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刺激经济。2008年 11月21日,国家杜马根据普京总理的提议,通过了《税法典》修正案。新税法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4%降至20%,为企业释放了近4000亿卢布的资金。

(3)产业和社会政策。金融危机爆发后,俄罗斯将抵御金融危机的重点转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航、房地产开发、汽车制造和农机生产等领域。同时,政府还采取措施,提高社会养老保险金,保证社会稳定,并采取适当措施缓解就业压力。

(4)金融监管。俄罗斯吸取了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为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为银行市场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主要内容有:促进银行向中小型企业提供服务,鼓励银行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产品,特别是加大零售消费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品种;加强信贷机构的监管法律框架建设;加强信贷方面的监管,按照俄罗斯政府设定的百分比,逐步减少国有金融机构坏账率;保证对俄罗斯国有银行的控股权,同时控制外国资本对本国银行业的冲击;提高银行管理水平。

(三)印度

此次金融危机对印度经济造成的影响并不是太大,但为了削弱甚至消除国际金融危机对印度经济发展的影响,印度政府也采取了诸多政策措施来促进经济更快地发展(见表6-9)。

表6-9 印度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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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轮经济刺激方案。2008年12月,印度政府推出促进经济增长的第一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扩大财政支出。2008年度追加2000亿卢比财政支出。第二,全面削减中央消费税。将中央消费税(又称中央增值税)统一下调4%。第三,采取措施支持出口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出口。增加400亿卢比拨款,帮助出口研发和市场开发。第四,支持房地产业纺织产业发展。央行公布了国家住房银行提供的400亿卢比的激励计划,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尽快推出住房贷款激励政策。第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9年1月,印度政府出台第二轮经济刺激方案。一是进一步降低利率,增加企业信贷支持,放宽境外商业借款限制。二是调整税收政策,通过提升进口关税税率,提高出口退税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009年2月,印度财政部长宣布了政府的第三轮财政刺激方案。主要内容是:服务税税率下调 2个百分点,从 12%下调至10%。消费税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从10%下调至8%。修改出口利润免税政策。

(2)金融监管改革。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印度的银行体系受到一定的冲击。为此,印度国家监管机构也采取了措施来稳定金融市场。主要内容有:加强对最低资本充足率中资本数量和质量的监管;审慎分析,对金融机构作出风险预警;加大对复杂性大型银行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私有银行的风险管理;扩大监管范围,没有存款项目的金融机构也在监管之列;开发新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以便更好地评估不确定性金融工具的价值。

(四)中国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环境急转直下,中国的经济也受到了影响。为应对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中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采取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见表6-10)。

表6-10 中国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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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政策。2008年11月为应对金融危机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以及为实施这些措施采取两年4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其中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为: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2011年面对欧债危机和国内通胀的压力,中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适当削减财政赤字;二是实行结构性减税,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高新技术行业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提高个人税收的起征点,减少工薪阶层的税收;三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支出的重要位置,继续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启动建设“十二五”项目,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环保方面的支出。

此外,针对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如所得税减半时间延长并扩大范围,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九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随后,一系列扶持政策细化方案陆续出台。

(2)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半年内连续五次下调存款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四次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以此减少企业投资成本,减少金融危机的冲击。

2010年中国继续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经济从危机中复苏。而目前随着欧债危机的深化,对中国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外需下滑,抑制出口。因为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对欧出口占总量的20%,面对欧债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3)产业及社会政策。制定了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纺织业、石化产业、有色金属、造船业、轻工业、物流业共十个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荐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2010年2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六项措施推动落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2011年9月13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促进中央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社保等民生的支持力度,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4)金融监管改革。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健全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政策。具体有:出台《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关于支持金融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完善金融危机监控及应对的工作机制;加强功能监管、审慎监管,强化资本金约束和流动性管理,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提出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资产证券化、理财等金融衍生品的监管。2011年11月,中国证监会推出包括推进统一互联债券市场建设,逐步改变高市盈率IPO局面,在创业板率先探索退市制度,启动创业板定向债,坚定不移地打击内幕交易,协助有关方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在内的六项监管新举措来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四、日本、韩国及其他周边国家

(一)日本

随着美国次贷问题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不断加深,日本经济也开始出现了衰退。为稳定金融市场、刺激经济,日本政府积极采取了危机应对政策(见表6-11)。

表6-11 日本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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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台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2008年8月29日日本出台了名为“实现安心的紧急综合对策”、总额为11.7万亿日元的经济刺激方案,旨在减轻人们的不安情绪、实行变革,以尽快建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并提高日本的经济增长潜力。2008年10月30日,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公布了名为“生活对策”,总额达26. 9万亿日元的经济刺激方案,方案包括以现金或商品券的形式发放规模为2万亿的补助金,向中小企业提供帮助,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的融资额度,并实施住房分期付款减税政策。2008年12月19日,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又公布了名为“关于确保生活安定的紧急对策”的经济刺激方案,来解决因金融危机造成的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和就业等问题。这三项经济刺激政策总规模达75万亿日元,但是效果非常有限。为抑制不断恶化的日本经济形势,2009年4月1日,日本政府制定了总额为56. 8万亿日元,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经济刺激方案—“经济危机对策”。2009年12月8日,日本又实施了一项总额为24. 4万亿日元的经济刺激计划。

(2)宽松的货币政策。 日本银行通过下调基准利率,向金融市场注资,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购买金融机构持有的股票;采取特别融资方式;购买金融机构持有的CP,购买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向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援助等方式向市场注入资金,确保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3)产业政策。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投资,提高东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加强对商业航天市场、信息技术应用、新型汽车、低碳产业、医疗与护理、新能源等新兴行业的投资力度。

(4)金融监管改革。次贷危机爆发后,日本金融厅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制定了短期和长期金融监管改革举措。短期的金融监管措施主要有:加强对银行信贷业务的监管,控制银行经营风险,确保履行正常的金融中介职能;对金融机构进行注资,确保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调整会计准则;修改相关法案,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中期的主要措施有:加强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逐步将信用评级机构纳入监管范围;针对大型金融集团的跨境和跨行业风险,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来监控;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此后,日本政府一直保持着快速的金融监管改革步伐,使日本金融市场朝着更为开放、透明、公平、高效的方向发展。

(二)韩国

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的金融市场出现了动荡,并迅速波及到实体经济。为应对金融危机,韩国政府积极干预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见表 6-12)。

表6-12 韩国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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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政策。通过货币互换、外汇注资等措施调控外汇市场;通过设立稳定基金,公开市场操作以及采用创新的信贷政策向金融机构注资,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因为韩国是比较明显的出口导向型国家,对外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很大,所以韩国在采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的时候在外汇调控方面的力度要大些。

(2)财政政策。一方面实现一系列的减税政策拉动投资和消费,另一方面扩大财政支出,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并重视对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3)产业政策。重点发展能源、环境、运输、新型智能机器人、融合技术和知识服务业等六大部门的 22个新兴增长产业。

(4)金融监管。韩国政府针对此次危机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一是改革金融管理机构,先后设立和调整了金融监督委员会、韩国存款保险公社和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指派他们负责金融机构的重组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二是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审计力度,规范信用评级以及确立审慎监管的原则。

(三)其他国家(见表6-13)

表6-13 其他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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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如图6-10所示。面对美国金融危机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各国都积极采取各种应对措施,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对遏制金融危机进一步危害实体经济发挥了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恢复市场信心,加速经济回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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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0 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后各国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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