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尹默与北大评议会
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 陈 翔
1917年1月,蔡元培接任北京大学校长。在与文科预科教授沈尹默的一次谈话中,沈尹默请求蔡元培向政府提出办学的三点要求,即:“第一,北大经费要有保障;第二,北大的章程上规定教师组织评议会,而教育部始终不许成立。中国有句古话: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与其集大权于一身,不如把大权交给教授,教授治校,这样,将来即使您走了,学校也不会乱。因此我主张您力争根据章程,成立评议会;第三,规定每隔一定年限,派教员和学生到外国留学。”[37]这段回忆,虽是沈尹默1966年所写,但时隔半个世纪,对于评议会仍旧做了较为详细的描述。这是沈尹默十分重视的一点,也是其体会最为深刻的一点。
一
新北大的诞生,从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开始。在蔡元培“兼容并包”办学思想的感召下,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代表相继聚集北大,形成了新思想活动的场所,从而培植了新文化运动发展的土壤。与陈独秀、胡适、李大钊等一批新进北大的先进知识分子相比,沈尹默则属于北大的元老级人物。从1913年到1932年,沈尹默在北京生活了近二十年。这时的沈尹默,从31岁到50岁,正走过人生最宝贵的时间段。而其中的16年,竟是在北京大学度过的。
民国初年的北大,经历了一场历史性的变革。1912年5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发布命令,将京师大学堂改称为北京大学校,废除总监督,设校长,各科设学长。并任命严复为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兼文科学长。严复接办北大后,首先遇到的困难就是办学没有经费。清末,京师大学堂的经费由户部存放华俄道胜银行的五百万两银子的利息中支付,每年可以有二十一万多两用于京师大学堂的开支。光绪三十一年,这笔息银被拨给学部,以后大学堂经费,皆按月从学部领取。辛亥革命后,学部分文不放,时任大学堂总监督的严复,便为了争取经费四处奔走,最后才获准向道胜银行筹借经费七万元,得以让刚刚更名的北京大学正式开学。在任期的几个月里,严复对北大实行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改革,并开设介绍西方资产阶级文化思想的课程。但在政局不稳、新旧思潮激烈抗争的北大,经费依然是困扰严复的重要问题。仅仅开学两个月,教育部就以经费困难、程度不高和管理不善等理由,提出停办北京大学。这一决定立即遭到北大师生的强烈反对。严复向教育部呈递报告,以充分的论据,陈述了北京大学不可停办的理由,最终迫使教育部放弃命令,北京大学得以保住。但是,严复与教育部的矛盾却因此加深。1912年10月,严复辞职。在以后的两个月里,袁世凯北京政府先后任命章士钊、马良为校长和代校长,但是,一个未曾到任,一个尚未站住脚跟便匆匆辞职。直到12月27日,工科学长何燏时被任命为北大代理校长。
何燏时任职后的一个月,沈尹默便到北京大学预科任教,讲授中国历史。而就在这个时期,北大却因预科升本科问题引发反对何燏时的学潮。原来,何燏时代理北大校长后,意欲实行改革。经教育部同意,他宣布,凡预科毕业学生进入本科,都要通过入学考试。预科学生对此提出异议,他们以教育部1912年颁布的《大学令》提出的“大学预科生修业期满,试验及格,授以毕业证书,升入本科”为依据,反对何燏时的决定。由于疏导不利,导致大批学生涌入校长办公室,胁迫何燏时辞职。最终由教育部出面协调,这场学潮才被平息下去。1913年9月,北京政府教育总长汪大燮以费用过多、风纪不正、学生程度尚低等理由,拟将北京大学停办,合并于天津北洋大学。此议一出,立即遭到何燏时和北大师生的强烈反对,国会议员、社会舆论也纷纷发出质疑。在这样的压力下,教育部只好放弃合并计划。
早期北京大学,在动荡的年代可谓风雨飘摇。两年里,政府皆以经费不足等为理由,企图两次停办北大,北大的管理者在夹缝中惨淡经营。与此同时,北大内部的新旧势力之争,也对北京大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严复长校时,利用他的威望和社会影响挽救了濒临解体的北京大学,但他与教育部的不合作态度,却最终招致其被迫辞职。随之,他门下的旧人也相继遭到排挤,桐城古文派势力被逐渐削减。何燏时长校后,不满于桐城派学风的独尊,特聘请在学术界很有地位的章太炎的弟子来校任教。章太炎及其弟子所代表的是治学谨严,注重考据训诂的学风。自章太炎一系学派陆续入主北大,北大“代之而兴的为余杭派”[38]。这种人事和学风的变化,沈尹默称之为“新旧之争”。早期北大,始终处在这种“新旧之争”的风口浪尖。在沈尹默看来,即使是章太炎门下,也被分为三派:“一派是守旧派,代表人物是嫡传弟子黄侃,这一派的特点是:凡旧皆以为然。第二派是开新派,代表人是钱玄同、沈兼士,玄同自称疑古玄同,其意可知。第三派姑名之曰中间派,以马裕藻为代表,对其他二派依违两可,都以为然”[39]。这种“新旧之争”甚至可以左右北大政局。有迹象表明,蔡元培担任北大校长,也是北大及与北大人事关系密切的“新派”如沈步洲、马叙伦、范源濂、汤尔和、夏元瑮等人策划的结果。
根据沈尹默回忆,他能够在北大任教,得力于他与三弟沈兼士曾留学日本。因沈兼士在章太炎国学讲习所受业,所以,人们就断定沈尹默也是章太炎的弟子。而实际上,沈尹默后来也表示,“我在日本九个月即回国,未从太炎先生受业”。沈尹默没有挑明这一点,既然北大邀请他,他“只好硬着头皮,挂了太炎先生门生的招牌到北京去了。”[40]
沈尹默并没有刻意的打章太炎的招牌,但这块招牌的确让沈尹默在北大站住了脚。章太炎的门生大批涌入北大,对严复长校时的旧人进行了排挤。包括沈尹默在内,都认为“那些老朽应当让位,大学堂的阵地应当由我们来占领,”[41]但是,因为章太炎的“名气大,便有把他作为幌子的利用价值。于是‘章门弟子’乃至于‘再传弟子’‘三传弟子’都能够发挥护身符录的效果和作用。甚至看不懂《二十三部音准》和《文始》,也不能句读《国故论衡》的《检论》的,也并不妨碍他自称‘章门三传弟子’的金字招牌和资格。”[42]可见,在当时的北大,由于权力频繁交替,掌权者利用学派的矛盾斗争,形成自己的帮派体系,故此,一些人可以拉大旗作虎皮,造成教员队伍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局面。
何燏时代理校长不到一年,便因为办学不顺利以及与教育部存在矛盾等原因,提出辞职,并得到批准。接替他的,是预科学长胡仁源。胡仁源在任三年,北大规模有所扩大,各学科也有相应的充实调整。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成立教材编委会,由学有专长的教员担任编辑。沈尹默被指派主编修身、国文。同时,他还从事国学的讲授。陶希圣曾经回忆:“尹默先生为人谦和,从不缺课”。他“给我的教益很多。他指点我们读这样的几本书,就是《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太史谈《论六家要旨》,刘勰《文心雕龙》,刘知几《史通》,顾亭林《日知录》,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章实斋《文史通义》与章太炎《国故论衡》。这几部书确能将中国文史之学的源流及其演变,摆在读者的面前。”[43]
对于延聘教员,培训和提高师资队伍,发展专门学术方面,学校也十分重视。在一份关于北大发展计划书中特别指出:“大学设立之目的,除造就硕学通才以备世用而外,尤在养成专门学者。”计划书提出:“延聘教员务宜慎选相当人才,任用以后,不宜轻易更换,国家对于教员,尤宜格外优遇,以养成社会尊尚学术之风,庶聪明才智之士,能专心于教育事业,而专门学问日臻发达。”[44]这时期的北大,已经人才济济。如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朱希祖、陶孟和、温宗禹、黄侃等,皆为北京大学的精英人物,初步形成了蔡元培长校时期的教授班底,为“兼容并包”办学方针的实施和新文化运动在北京大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沈尹默于1913年初进入北大,见证了几代校长经营北大的艰辛,也感受到北大内部的“人事沧桑”以及“新旧之争,内部倾轧”[45]。从严复到胡仁源,都没有疏通好北大与教育部的关系,而矛盾焦点又往往集中在校长身上。一个人的去留,足以影响学校的办学秩序。沈尹默从历史经验中思考北大未来的发展,认识到“民主”对于办好北京大学所带来的实际意义。尽管他此时尚未进入学校领导层,但他对执教的北大文科预科有着很深的了解,对于北大建设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故蔡元培初入北大时,好友汤尔和就告诉他说:“文科预科的情形,可问沈尹默君。”[46]两天后,蔡元培便到译学馆拜访了沈尹默,两人志同道合,一见如故。在后来的一次长谈中,沈尹默向蔡元培提出的三点建议,都是根据他在北大几年的亲身体会发出的肺腑之言,这让蔡元培深受感动。沈尹默的建议,“以成立评议会为最重要”,其中,他提醒蔡元培,北大章程中明确规定教师可以组织评议会,而教育部却始终予以反对。这是矛盾的症结所在。因此,作为校长,不能集大权于一身,要推行民主办学,教授治校。这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办法。“教授治校”的建议,与蔡元培的民主办学思想几乎不谋而合。于是“蔡先生深以为然,完全采纳,向当局提出,果然达到了目的”。[47]
二
在大学内建立评议会制度,早在中华民国刚刚成立时就已提出。1912年10月,教育部颁布《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需要为宗旨”。明确提出:“大学设评议会,以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互选若干人为会员;大学校长可随时齐集评议会,自为议长”。又对评议会的权限作了相应规定:“评议会审议下列诸事项:一、各学科之设置及废止;二、讲座之种类;三、大学内部规则;四、审查大学院生成绩及请授学位者之合格与否;五、教育总长、大学校长咨询事件。”[48]
1915年11月,北大根据《大学令》建立了评议会,处理学校行政事务。但正值袁世凯变本加厉地推进帝制活动,民主政治遭到严重践踏,因此,评议会原定的权限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学校权力仍然集中到少数几个人的手里。1917年初,蔡元培刚刚继任北大校长,便着手重新组织北大评议会,使之成为全校的最高立法机构和权力机构。这一年,北大在呈报教育部的报告中提到:“本校评议会曾于民国四年十一月间选举会员详报钧部在案。第事隔两年,已逾改选之期。而旧选各员且有离校者,欲实行集会,不得不改选一次。业于本年三月十七日,依法改选十人为会员,理合造具各该员履历清册及评议会简章各一份送呈钧部备案。”[49]由此可见,1915年北大成立评议会后,并没有开展更多的实质性活动,甚至没有按照正常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改选。在呈送的大学评议会简章中,依据《大学令》,北大制定了自己的方针。规定,评议会组成人员,有校长、各分科预科学长及预科主任教员、各分科及预科中国专任教员。其中各分科及预科中国专任教员中,每科二人,由教员中互选,以一年为任期,任满可再被选。评议会设议长一人,由校长担任。书记一人,由会员中推选。选举在每年暑假后第一月内进行。简章还规定了评议会讨论事项即权限,除《大学令》中制定的五条外,增加了两条:一、“关于学生风纪事项;”二、“凡关于高等教育事项,得以本会意见,建议于教育总长”。报告还附送了评议员改选名单,共十人,其中有文科评议员陈汉章、马叙伦,理科评议员俞同奎、秦汾,法商科评议员陈介、陶履恭,工科评议员温宗禹、孙瑞林,预科评议员张星烺、张善扬。
1917年,蔡元培对北大学制进行了改革,由评议会决议后予以实施。这一改革包括扩充文理两科、调整法科、商科和工科归并、预科改革等几方面,由此,直接影响了评议会人员的组成结构。同年11月,通过正式程序改选的北大评议会组成,成员共19人,分别是:校长蔡元培,文科学长陈独秀,理科学长夏元瑮,法科学长王建祖,工科学长温宗禹;教授代表有:文本科胡适、章士钊,文预科沈尹默、周思敬,理本科秦汾、俞同奎,理预科张大椿、胡濬济,法本科陶履恭、黄振声,法预科朱锡龄、韩述祖,工本科孙瑞林、陈世璋。沈尹默第一次进入评议会,成为北大最高立法机构的重要成员之一。
在1917年和1918年当选的评议会中,校长和各科学长为当然评议员,教授代表,按照文、理、法、工各科的本、预科分别推举两人。1919年后改为每五名教授得选评议员一人。所以,一年一次的评议员选举,实际是教授代表的选举。评议会主要由教授组成,实际是一个教授会。评议会作为全校最高权力机关,较好地体现了教授治校的民主精神。1920年,《北京大学新组织》中明确提出:“北大为新思潮发生地,既有新精神,不可不有新组织,有新酒,不可不造一新壶。”因此,本着教授治校的宗旨,“评议会与教务会议之会员,由教授互选,取德谟克拉西(民主)之义也。”[50]
在以后的几年中,评议会依照惯例,在每年暑假后举行改选。根据《北京大学日刊》和北京大学档案等现存材料可以看到,除了1917年外,沈尹默至少还有五次当选为评议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1918年10月,沈尹默在文科预科评议员选举中,以24票的高票当选。
(二)1919年10月,评议会选举法规定,评议员选举不分科、系,综合全校教授总数,每五名教授中选举一人。在当选的15名教授中,以胡适票数(60票)最高,沈尹默36票,列居第九位。
(三)1920年、1921年、1922年,沈尹默均不在评议员之列。据史料记载,1919年12月1日的评议会常会上,校长蔡元培提议,国文教授会主任沈尹默教授在校五年以上,照章可以出洋考察,现拟赴日本,除仍支原俸外,由本校每月津贴六十元。此提议表决通过。但由于与蒋梦麟的矛盾[51],沈尹默赴日本进修的时间不断被推迟,因此,他没有参加1920年10月的评议会选举。1921年2、3月间,沈尹默致函评议会,提出续假两年,以便在京都大学继续研究,并提出辞去学校所给的津贴。3月2日,评议会常会议决予以通过。但直到1921年9月后,沈尹默才得以赴日。由于眼睛发病,1922年4月初便回国,前后仅半年左右[52]。1922年10月,沈尹默再次参加北大评议员选举。根据《吴虞日记》记载:10月31日,“蔡孑民来函,附来分组教授名单,请选评议员,予圈颜任光、丁燮林、王星拱、陶履恭、谭熙鸿、张竞生、李煜瀛、马裕藻、沈尹默、张凤举、胡适、李大钊、陈启修十三人”。[53]11月2日,选举结果出来,沈尹默落选。
(四)1923年10月,沈尹默以26票,再次当选为评议员。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选举中,“三沈”兄弟——沈士远、沈尹默、沈兼士同时进入评议会。在当选的16人中,沈尹默位居第16位。(www.daowen.com)
(五)1924年10月,沈尹默以27票进入评议会。在当选的17人中,位居第11位。
(六)1925年10月,沈尹默以37票进入评议会。在当选的17人中,位居第8位。
(七)1926年11月,沈尹默以16票进入评议会。在当选的12人中,位居第11位。
北大教授的总数每年约有80人上下,根据每五名教授选举一名评议员的原则,每年选举的评议员名额都在15人左右。沈尹默当选时的票数适中,并不像胡适等人那样,有绝对高的得票率。但他却能够连续几年担任评议员,保持平稳的信任度,直接参与了北大各项政策的制定。
北京大学档案馆内,现藏有一些评议会议事录。从这些历史资料中,我们可以了解沈尹默参加评议会的一些情况。试举几例[54]:
1919年8月12日下午四时,沈尹默、胡适等11位评议员开会,研究讨论讲师暑假内加薪等9个议题,并一一表决通过。其中,公推并通过沈尹默、胡适、马幼渔等5位评议员“修正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会上,通过北京大学各机关英文标准名称,如国立北京大学Th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Peking,评议会University Council等。
1919年10月21日评议会常会,沈尹默虽未出席,但还是委托马幼渔代表自己发表了意见。会上讨论评议会选举法,并通过该法的一次重要改革,即:1.不分科不分系,但综合全校教授总数互选五分之一;2.加入教务长,庶务主任,图书馆主任,仪器室主任,但无表决权。
1919年11月5日下午四点半,沈尹默出席新评议会第一次常会,公推胡适继任评议会书记,通过“组织委员会”简章和组织委员会会员名单。
1919年12月3日下午四点半,沈尹默出席评议会常会,听取组织委员会报告。
1920年2月4日下午四时,沈尹默出席常会。会上讨论杨昌济、刘师培两位教授逝世后的恤金问题,议决各赠送两个月的俸金。并议决增修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俸薪规程等问题。
1920年4月1日,沈尹默出席由蔡元培主持召开的评议会会议,讨论李石曾提出的在法国里昂设立北京大学国外部一案。沈尹默等多数评议员表示反对。另由胡适拟一议案,赞成在里昂设立中国大学的计划,并请蔡元培及李石曾代表北大襄助筹款及一切进行事宜。此议案得到全体一致通过。同时,会议还通过了评议会规则修正案和评议会会议细则。
1924年3月,沈尹默出席新一届评议会第四次会议。针对章廷谦出洋,请求仍给助教薪金一事,沈尹默表示反对,认为,如果有此先例,“恐他人援例无以应对”。评议会表决通过。关于留学德国的北大学生毛准、姚士鳌请加学费,由120元增加至180元的提议,朱希祖认为,因目下经济情形与以前不同,建议酌量加给。这一提议,得到会议主席的赞成。但沈尹默认为:听说毛准正在某处改学他种科目,与原来条件不符,提醒特别注意。于是会议议决,待毛、姚二生实在情形调查明白后再议增加。
1924年4月,沈尹默出席新一届评议会第二次临时会。会上表决通过:(一)本科一系教授兼有他系教科者,应有选举他系主任权。(二)预科教授兼有本科教科者,除有选举预科主任之权外,仍有选举该本科所属学系之主任之权。反之亦然。
1924年10月,沈尹默出席新一届评议会第二次会议。会上提出评议会各委员会名单,并表决通过。沈尹默当选为庶务委员会委员。
1925年3月,沈尹默至少出席三次评议会,会上议决通过预科教授会组织大纲、关于校外人员在本校讲演事宜等。
评议会在制定和审核学校的各种章程、条令,决定学科的废立,审核教师的学衔和学生成绩,提出学校的预决算费用等方面,都拥有很大的权力,起到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同时,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北京大学的蓬勃发展,新派力量所承受的外来压力越来越大。由于沈尹默、胡适等一大批先进知识分子在评议会中占有相当大的数量,因此,在与反对派势力的对抗中,北大评议会在政治上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蔡元培辞职离校,学校政务暂由工科学长温宗禹代理。5月13日晚,北大评议会与教授主任会召开联席会议,经与会者一致赞成,由评议会选出法科学长王建祖、理预科教授张大椿、文本科教授胡适,教授会选出法本科教授黄振声、理本科教授俞同奎、文预科教授沈尹默,共同组织委员会,襄同温宗禹代行校务。两会同人一致认为:“蔡校长此时虽不在校,而蔡校长之精神犹在。蔡校长年来所苦心创建之种种组织犹在,若此时遽行瓦解,不特蔡校长数年心血弃于一旦,而去吾人希望蔡校长返校就职之目的更远矣。是以两会同人希望本校教职员及学生诸君竭力维持大学,务期校中秩序不乱,外间奸人无隙可乘,一方面与京内外各学校一致努力进行,务求达到目的而后已”。[55]在北京大学面临危难的时候,以沈尹默等人为代表的评议会中坚力量,坚决贯彻蔡元培的办学方针,积极维护了学校的稳定。
1924年2月,中华民国教育总长张国淦签署颁布《国立大学校条例》。《条例》第13条规定:“国立大学校得设董事会,审议学校进行计划及预算、决算暨其他重要事项”,并规定董事会成员组成人选,“(甲)例任董事:校长;(乙)部派董事:由教育总长就部员中指派者;(丙)聘任董事:由董事会推选呈请教育总长聘任者,第一届董事由教育总长直接聘任;国立大学校董事会议决事项应由校长呈请教育总长核准施行”。针对评议会的职权范围,《条例》第14条规定:“国立大学校设评议会,评议学校内部组织及各项章程暨其他重要事项,以校长及正教授、教授互选若干人组织之”。[56]同时宣布废止此前颁布的《大学令》和《大学规程令》。这无疑标志着政府机构加大了对学校政务的干涉力度,从而违背了蔡元培早年执掌北大的办学宗旨,引起北大评议会以及北京各高校的不满。3月14日,评议会举行临时会议,专门讨论《国立大学校条例》。李煜瀛指出:北大有评议会,不必再设董事会。大学重心在评议会,即在教授,应当将选举校长的权利交予评议会。沈尹默首先表示赞成。会议起草并通过了对于教育部新定国立大学条例的宣言。3月15日,沈尹默、胡适、李大钊、钱玄同、周作人等北大60名著名教授联名致函代理校长蒋梦麟,批评新的大学条例“既悖乎理,复昧于事”,主张“校内一切事宜,由校内教授所选举之机关处理,一二特殊事宜,则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处理。此外自无须其他机关,徒使之与部校相冲突也”。主张“教育务求独立,不宜转入于政治之漩涡”。[57]要求校长向教育部严重交涉,力求根本取消。显然,在沈尹默等具有民主思想的先进知识分子的推动下,蔡元培所施行的北大评议会制度已然健全了教授治校的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处在封建军阀的历史条件下具有进步意义,但也被封建军阀所不容。
三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沈尹默经历了早期北大的几次变革,体验到北京大学从中国传统模式向西方现代模式转化的全过程,也亲眼目睹了这一转变过程中新旧势力的钩心斗角。因此,当具有民主思想的蔡元培担任北大校长后,沈尹默适时地提出在北大建立评议会的建议,率先拨动了北大体制改革的琴弦,从而推动了北大民主办学、教授治校的进程。故蔡元培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中提到:“北大的整顿自文科起。旧教员中如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诸君,本已启革新的端绪。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周岂明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58]正是有了沈尹默等人先期的革新思想,培植了北大民主的土壤,才使得蔡元培“兼容并包”办学方针在北大顺利实施,更多的具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被聘到北大任教,北京大学很快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
然而沈尹默又不是一个善于表现自己的人。他是一位杰出的书法家。他的平和淡泊的性格,中和为美的审美观念和清新俊逸的艺术风格,造就了与陈独秀、鲁迅等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完全不同的秉性。周作人称赞沈尹默“更沉着有思虑,因此虽凡事退后,实在却很起带头作用。朋友们送他一个徽号叫‘鬼谷子’,他也便欣然承受”。[59]沈尹默连续几年担任北大评议员,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推动着民主思想在北京大学的不断发展。评议会是他活动的一个舞台,他的思想更多地以评议会决议的形式体现出来。他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代表,曾举荐陈独秀、吴虞、易白沙等新派人物到北大任教,而并不为很多人所知;他主编过《新青年》,也发表过大量的白话诗,是中国白话诗的拓荒者;沈尹默又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学者。他支持学生的五四爱国运动,保护学生爱国热情,积极营救被捕学生;在“女师大风潮中”,他与鲁迅、钱玄同等联名发表宣言,支持学生正义斗争;他在任北平大学校长期间,因不满政府遏制学生运动,而愤然辞职。但沈尹默又不像陈独秀等人那样大起大落,一直保持着一种中庸平和的人生轨迹。有学者评价沈尹默:“深得中国文化之精华,深谙做人处世之道,一生不敷衍,不激进,不盲从,不逐时流,也不保守,不盲目否定‘前人的法度’,又积极创造‘时代的精神’,师古建今,自成一家,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60]或许,这正是沈尹默文化精神的真谛所在。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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