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似乎更具备企业家的天然性质——拥有企业的产权。然而,企业家更多是由他的社会性质——创新精神所决定的。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企业家能否经得起考验,实现“化蝶”并承担起民企的“再次”创业呢?
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定义
在界定民营企业家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民营企业的概念。为了界定民营企业,我们还必须从民营经济入手。
民营是一个与“官营”相对应的概念,这里的“民”还隐含着本国国民的意思。民营经济是指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经济成分,其核心还是指所有权问题。因此,这样的经济准确地讲应称为“民有经济”或“私有经济”。但是,由于“民营经济”的称呼已经通俗化、大众化、媒体化了,更重要的是,在改革初期,“民营经济”的称呼更容易为各阶层人士所接受,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减少震荡的需要。
从统计的口径上来看,在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现有的统计资料中,看不到“民营经济”或“民营企业”的用语。正因为如此,不同的人士在研究“民营经济”时引用的统计资料有较大差异:有的用国有经济之外的统计资料来反映民营经济,有的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之外的统计资料来反映,有的用“私营个体经济”来反映。
由于现行的登记注册类型及统计资料中没有现成的“民营”一栏,所以只有采取迂回的办法把代表“民营经济”本质的部分计算出来。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倒扣法”或“累加法”来计算民营经济份额。
倒扣法:
民营经济份额=经济总量-国有经济份额-集体经济份额-外商经济份额
-混合经济成分中的国有经济份额、集体经济份额和外商经济份额
累加法:
+个体经济份额+混合经济中的民营经济份额[1]
也就是说,民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和外商经济成分之外的经济成分的总和,这一点可以从倒扣法中清楚地看出。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包括“私有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民营经济成分。我们认为,在今后,“民营经济”的称呼应该由“民有经济”所替代。
民营企业是由民有经济投资形成的企业组织。如上分析,民营企业在本质上应是“民有企业”。之所以称为民营企业,也和民营经济的提法是同样的原因。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差别在于:前者指的是一种经济成分,后者指的是一种法人组织。民营企业除了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纯私有企业外,还包括私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纯私有企业包括私有独资企业,私有合伙企业,私有有限责任公司,私有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独资、合作、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判定一个企业是不是民营企业,应该看其主成分或第一大股东是不是民间私人资本,若是,就应归入民营企业的范畴。
通过以上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界定,加上本课题对企业家内涵的定义,即:不论是否是企业所有者和创业者,只要是企业的创新经营者和风险承担者,就是企业家。我们可以对民营企业家进行如下界定:
民营企业家是指在民营企业内的具有企业家特质的最高层的优秀经营者。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具有敢冒风险、百折不挠、永动的再创业冲动;可以是原始创业者,也可以不是原始创业者,但一定是要负责“二次创业”和“再创业”,而且是不断创业的“创业者”。
特别要强调的是,虽然民营企业是由民营经济投资形成的,但民营企业的出资人或者所有者并不必然是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家可以是出资人,也可以是由出资人聘用的职业经理人,只要他符合以上的定义,他就是民营企业家。
二、民营企业的三次创业与民营企业家的形成
1978年,全国14万城镇个体工商业者代表中国民营经济的阵容,到2001年底,全国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6998.51万人,民营企业共拥有资本金55629亿元,纯私有企业的资本金占25.29%,混合私有企业的占52.35%,港澳台资企业的占22.36%。回顾民营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将它分为三个阶段:[2]
(一)民营企业的三次创业
1.第一个阶段:混沌的第一次创业时代(1978~1991)
改革开放后的民营经济先驱是进不了体制内企事业单位的城镇个体户和农村专业户。国家无力养活过多的人口,于是给一部分人放生,让其自谋出路。这一部分没有社会保障的人在求生中却踩出了一条致富之路,成为第一批富人。20世纪80年代,“下海”一词诞生,许多放弃养尊处优的体制保障的人也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以他们的学识和胆魄开创民营经济的新境界。1988年,国家颁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同时在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增加了私营经济的条款,自此民营企业名正言顺地进入国家的经济和政治。
这个时期民营企业的追求特征是:①从国有企业的拾遗补漏者成长为竞争者。②追求产量,赚第一桶金。很多民营企业在这个时期完成资金的原始积累。③家族作坊的生产方式。④走关系、找靠山。⑤引进技术和设备。
这一阶段是民营企业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今天许多叱咤风云的民企大老板几乎都是在这个时候白手起家打天下的。
2.第二个阶段:狂热的第二次创业时代(1992~1996)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同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成就,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民营经济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压抑已久的民营企业释放出巨大的热情,迎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企业发展速度是惊人的,许多企业每年以几十倍上百倍的速度成长,一批企业巨人就在此时诞生,民营经济的力量得到空前膨胀。以四通集团和温州企业为代表提出了“二次创业”的概念,在全国民营企业界迅速得到响应。这一时期部分民营企业开始形成相对的规模经济。
这个时期民营企业的追求特征是:①高速成长、规模效应。②多元化投资和经营。③借助金融资本发展企业。④质量和品牌意识增强。⑤家族制改革。⑥开始网罗人才。⑦民营科技企业兴起。⑧产权重组、企业改制。⑨追逐社会和政治荣誉。
事实上,“二次创业”的探索已经走到尽头。一方面,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民企的“二次创业”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诊治中,方法陈旧,家族经营、产权制度改造、智力资本引入、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等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无法解决,亟待开拓新的思路。另一方面,整个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知识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国内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不少民营企业失去了高速增长的动力,甚至停滞不前;WTO的开放,竞争对手增加,市场逐步规范;随着国有企业在不同行业领域有进有退,民企可以进入更多领域。而上市融资渠道拓宽,为资本运作提供了基础。
3.第三个阶段:理性的第三次创业时代(1997年至今)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民营经济确定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使民营企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成分”的差别正逐渐淡出。可是,摆到民营企业面前的却是一道严峻的难题:国企经历改革后逐渐恢复元气,跨国公司大量进入,对羽毛未丰的民营企业形成两面夹击;亚洲金融危机的侵害尚未消除、市场过度疲软、企业自身素质问题……未来之路将如何面对?在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下,民营企业又开始新一轮的求索。
这个时期民营企业的追求特征趋向理性:①不求规模求竞争力。②理性多元化。③高级经理持股。④职业经理人阶层。⑤民营企业上市。⑥风险投资逐步形成。⑦面临复关后跨国公司的全面冲击。
“第三次创业”的核心问题将是为企业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引入智力资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造,建立现代公司制。通过运用资本等工具实现更高层次的规模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将企业放于符合潮流趋势的发展环境中,寻求良好的发展速度和质量。这对于规模已有上亿、上十亿的大型民企的进一步发展,尤具现实意义。
(二)民营企业的三次创业促进了民营企业家的形成
第一代中国民营企业家自1981年中国第一家批准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企业(是在北京的一个餐馆)开始,真正兴起是在1985年以后的城市体制改革年代,结束于1991年底。前后整十年,高峰发展期六年。第一代中国民营企业家早期创业十分艰难,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发家史从人民币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开始,从事大多是拾遗补缺的服务流通行业,如开餐馆、卖冰棍、长途贩运服装等,没有丝毫核心技术和竞争力。一直到1985年,第一代民营企业才以群体的姿态出现,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在这个阶段,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所创办的企业开始突破年销售收入人民币1亿元,例如四通公司。这代企业家的个人素质总体上而言是:年龄过三十、学历没本科。从创业动机看,大多数人是因为和当时处于强盛时期的国有企业机制不相融,在传统机制下没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于是自己创业,可以称之为半自愿、半被动的“非主动创业”。从他们企业发展的规模而言,当时他们成功的标志是被人称为“万元户”,在现在这相当于有人民币50万元。
随着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国第二代民营企业家诞生。这就是现在经常被各类媒体报道的、在行业中领先的民营企业家中最主要的群体。由于他们的出现,1995年以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群体逐渐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到了1998年,第二代企业家群体已经全面占据上风,完成了中国民间产业资本、民营企业的“长江后浪推前浪”。在群体素质上,第二代民营企业家有了突出的改善:一批来自政府机关、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这四大“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的大学生(1982年以后大学毕业),受南巡讲话精神感召,或被随之而来的经济发展浪潮吸引,主动性地创业。和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不同,这批人工作已经超过5年,有相当的社会经验和人际关系,有一定的启动资金实力,有的在原来的部门中还有一定的技术地位、客户资源、甚至团队管理经验。所以,他们在辞职“下海”创业过程中,无论从起步,到资源,还是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都是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所不能比的。从1992年到1995年,短短的三年,第二代民营企业家迅速形成了一道崭新的风景。值得一提的是,第二代企业家群体还开创了中国很多的新行业,填补了很多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创业空白。从年龄上而言,第二代民营企业家大多30岁上下,是人生而立和企业而立同时进行。第二代民营企业的代表性企业很多,如托普、中国国际期货。2002年和2003年是一大批民营企业成立十周年的年份。
第三代民营企业家是和海归留学生及高科技相关联的。1998年北京“两会”(人大会和政协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提出了“一号提案”,呼吁推动中国的风险投资,从而带来了新一轮创业高潮。大批在国外生活和留学的留学生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劲风下,怀揣国际风险投资家的百万、千万美元,携带着国际先进的核心技术、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回国落户高科技创业园创业,成为第三代民营企业家中的主体之一。与此同时,大批在校硕士、博士毕业以后,在国内风险投资资金的支持下,利用他们在校时的科研成果或其导师的科研成果,毅然决然地扯起创业的大旗,成为第三代民营企业家的另外一部分主体。第三代民营企业家的第三部分组成成员是外企职业经理人,部分外企中层管理人员在具有较为先进管理体系的合资、独资企业中工作多年,掌握了相当的客户、技术、管理经验,在上升到一定职位后,由于各种原因,开始了自己的创业。这些人中不少人也是受到了风险投资的鼓励和支持。
这三种人汇总而成的第三代民营企业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高起点:“学历高、技术高、管理起点高”。这样高起点的直接结果是,这些企业都直接和资本市场挂钩,办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上市卖企业,办企业开始在中国成为“养猪”行为(把企业办大,就如同把猪养大,办大了,就上市卖掉)。由于风险投资介入的原因,第三代民营企业家在创业之初,从纸面上已是百万富翁。可以想象,从2003年开始到2008年将是第三代民营企业家渐领风骚之时,典型的如搜狐等。
三、中国民营企业家现状及成长障碍分析
民营企业的三次创业的发展过程促进和形成了三代民营企业家,但民营企业的三次创业并不直接分别对应着三代民营企业家,就目前现实状况来看,三代民营企业家并存,以第二代民营企业家为主要力量,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力量已经变得比较弱了,而第三代民营企业家正在逐步形成的过程中。
在民营企业的第二次创业中反映出民营企业家的很多缺陷。有人曾总结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十大内伤,[3]具体表现为:目光短视、独断专行、缺乏诚信、张力错位、忽视激励、管理粗放、盲目多元、疑虑下属、营销偏向、疏于选人。如果可能,我们还可以将这个缺陷名单继续往下写,但是我们更为关心的是民营企业要实现第三次创业,民营企业家在民营企业的创业和成长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供给、能力提升如何与民营企业发展速度相适应?民营企业家的成长障碍到底在哪里?
结合民营企业的发展历史来看民营企业家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非文化主导性
民营企业家文化程度与企业相关性差。这表现在:一方面,民营企业家的低文化出身性;另一方面,企业家的文化素质与企业规模的相关度小。这一点可以从民营企业总经理文化构成上间接反映出来(见表10-1)。
表10-1 民营企业总经理文化程度构成(%)
资料来源: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资料。
(二)企业家成长陷入双重资本[4]困境
丁栋虹曾经对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现状进行了实证考察,发现在双重资本模式主宰的现实条件下,作为一个企业家,仅仅拥有异质资本,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仅仅拥有政治资本,能够成就一时,却难以繁荣长久。只有双重型的企业家才能够充分利用混合经济体制带来的好处,即:既能够利用市场机制带来的空间和机会,也能利用政府机制带来的渠道和便利。但目前来看,我国的民营企业家恰恰处于这样的两方面资本缺乏的困境中。
也有人将政治资本换为社会资本并进行了实证分析。[5]2002年《福布斯》公布了我国民营企业的百富名单。在这百富中,有15位曾是政府官员,26位曾是国有企业厂长、经理,12位曾具有海外经商的家族背景与社会关系。这三部分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在经济转轨时期具有较强个人关系资本的人,这三部分人就占了民营企业主百富中的53%。从他们从事的产业来看,47%是房地产开发商,其中前10位中就有8人来自房地产。来自建材的占6%,基础设施的占9%,来自制造业的占了25%,传媒、文教占了7%,农业及其他占了6%等。而《福布斯》全球首富的476人中,只有29人属于房地产业,占6.1%。之所以有较强个人关系资本的人多数进入了房地产业,这是因为自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土地使用权的供给是由政府以“协议出让”的不完全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这种配置大约占了全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95%以上。在这种体制下,拥有较强的个人关系资本的人以“协议出让”的较低价格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并利用一级土地市场与开发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差价可以获得巨大收益。可见,没有较强的个人关系资本的中小企业是难以进入的。不具有较强个人关系资本的民营企业大部分只能进入以日常工业用品和小五金产品为主的竞争性行业。这些行业的资金、技术门坎较低,不存在市场准入的限制,因而也决定了进入这些行业的民营企业规模较小。
在任何社会中,个人结成的关系网络都存在,但是,这种关系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程度却取决于一个社会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结构。如果一个社会缺乏正式的制度安排来配置资源,那么,非正式制度安排就会填补这个空当。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初期,适合计划体制的正式制度规则已经不适应市场体制的要求,但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制度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制度规则交替过程中,正式制度规则配置资源的支配、控制和约束的能力与范围会收缩,而以关系网络配置资源的非正式制度规则就会相应地扩展。
(三)民营企业家创造性不足
我国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成长过程,而是建立在其他类型的企业家(如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的衰退的背景下,是一种相对性的成长方式,具有不健全型和一定程度的畸形。
这一点可以从民营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体现出来。民营企业的成长带有很强的机会色彩,靠一项优惠的政策或者打政策的“擦边球”和玩政策方面的“猫捉老鼠”游戏就能产生一个民营企业;在我国体制转换阶段,有些民营企业都是靠制假售假起家的,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无论是法规还是政策都处于“默认”状态,因为中国太需要新生的市场竞争力量来给国有企业施加压力。不少民营企业家于是就将仿伪制假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当市场日益成熟起来以后,市场的选择功能和淘汰功能也强大开来,微利取代暴利,消费者主权取代生产者主权,买方取代卖方,没有竞争力的企业将会感受到生存的极度艰难,缺乏诚信的企业和企业家不会得到民众的承认,最终就会被淘汰出局。
所以说,民营企业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自然的对这种成长方式存在路径依赖,也造成了民营企业家继续成长的障碍。从企业家的本质来看,民营企业家的诞生和成长并不都是依靠来自于企业家对市场的机会的发现以及创新精神的应用,在与市场的无数次反馈中形成的。这造成了不少民营企业家创造性不足,企业家的才能和创新精神并没有真正的发展起来。
(四)个人理性与组织理性的矛盾
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等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民营企业中企业家的个人意志所致,这也反映了民营企业的“人治”成分多、“法治”成分少。有人认为这是民营企业家的人格缺陷。事实上,从人的本性的一般性来看,无论是民营企业家,还是国营企业家,或者是外资企业家,他们是无差异的,即每个人都必然有人格上的缺陷,只不过关键看这种缺陷能否得到相应的弥补和制衡。
民营企业在规模比较小的时候,企业的发展系于企业家一人的身上,更多是靠个人英雄主义,决策正确了,企业发展了,决策错误了,企业破产了。但是当企业的规模不断发展扩大时,民营企业家个人的知识和能力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同步的发展,并且企业的事物越来越多,民营企业家一个人无暇顾及。本来很得心应手的小企业,发展大了就没有力量管了。企业的内部统一性、内在一致性遭到破坏,资源争夺导致诸侯分立。
要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家必须善于在企业规模发展了之后,将以前的个人理性及时的转化为组织理性,按照企业成员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来行事,而不能按照企业家的个人意愿来运作。必须超越企业家的个人理性和权威,构建组织理性。
而目前,民营企业家常常处于个人理性和组织理性的矛盾中,对于如何通过制度性设计,比如建立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机制、确认管理阶层的合法性等也处于探索之中。
(五)非正式制度对民营企业家精神的影响
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因素。从历史和现实看,民营企业家在进行经营活动中都不知不觉的受到了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其精神特质也受到了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作用。
1.企业家头脑中的“官本位”的思想仍然较为严重
一方面由于非正式制度客观上影响了企业家对于权力的观念,另一方面即使是在正式制度作用的边缘地带,论资排辈,按权分配成为一种潜在的规则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模式中,并通行于日常生活中。市场的演进尽管已经在人们的头脑中注入了新的公平观和效率观,但在许多领域,权力仍然控制着经济运行的事实提醒着企业家付出更大的努力去争取这种稀缺的资源。因此,实践的结果是对旧的分配规则的一次次的肯定和增强,从而只能推动企业家资源流向非生产领域,导致企业家资源的扭曲配置。
2.君权的思想也深深的影响着现代的民营企业家的行为
与企业代替市场相对应,在企业内部,权威代替了市场竞争规则在发挥着资源配置的作用。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这种权威的思想被扩大化、绝对化,甚至被神化。一言堂,独断专行,把企业的成功归功于自己一身。在内部管理上,也有意或者无意的在复制传统的政治体制,用血缘和地缘编制管理的网络,突出人的等级和身份,崇尚权力而不是成绩。
3.身份重于契约
中国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表现为“伦理社会”,他强调的是“礼治”的秩序,具有明显的宗法特征。在这种宗法血缘性的体制下,一个国家就似一个放大了的家庭和企业,一切资源都由国君这个家长根据成员的亲疏远进来分配。在伦理社会,契约关系和排他性的产权是难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我们无法摆脱这种传统的“身份”,这就造成了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契约文化的匮乏。我们虽然可以一夜之间复制形式上的契约关系,我们却无法在一夜之间培植与之相对应的契约文化。
(六)正式制度对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制约
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有着一系列的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他们共同地约束着民营企业家的行为。
1.政治的规则
诺斯认为,政治规则通常决定着经济规则,政治规则并不是按照效率的原则发展的,他受到政治的、军事的、社会的、历史的和意识形态的约束。而且,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只有设计一项规则即产权的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的情况下,才能导致产权的出现。在这种规则的等级结构中,政治规则的有效性是有效产权的关键。如果人们把大量的资源投入到政治交易活动中,那么生产性活动就会受到抑制,结果财富再分配领域的收益率就会大于生产性领域的收益率。如果人们对于政治权力追逐的收益率大于对产权追逐的收益率,那么人们就会投入精力与资本去追逐政治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有效的政治规则才能纠正这种扭曲的资源配置,只有制度创新或用制度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寻租、腐败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而我国的民营企业由于天生的敏感性而认识到政治权力对收益率的影响,在它发展的每一步中都可以看到其对政治管理体制的缺陷的有意识的利用。因此,可以说我国的民营企业就是在这样的政治规则中成长的,又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原有的政治规则的进一步恶化。因此,传统政治管理体制成为民营企业家进一步成长的重要障碍。我们的政治规则应当成为一种鼓励民营企业家专心成为真正的企业家的制度,使民营企业家专心进行生产性活动的制度。
2.产权保护制度
民营企业也存在产权问题。“红帽子”现象是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下诞生的产物,这也是一种典型的产权不清的现象。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主要是出于以下的考虑:政治上的“安全帽”,寻求保护伞和通行证,享受优惠的政策、回避扣“资本主义”的大帽子。但是,“红帽子”从前遮了风雨,如今挡了阳光。对于如何恢复民营企业的本来面貌,如何划分产权也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国营企业,政府有各种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侵犯国营经济有贪污法依照进行惩处。但对侵犯民营经济的情况,体现出的保护力度不够。当民营企业内部出现贪污盗窃、商业贿赂等行为时,没有和国营企业相似的惩处措施可依照,找公安部门,也存在立案难、查处难、法律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
由于国内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不够完善、政策不够明朗、可操作性不够强,使得私营企业家心有余悸,要么在进一步扩大发展重组兼并中失败受损,要么将资产转移到国外,要么开始对资产进行挥霍。
3.市场准入歧视和融资的歧视
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了,对这种歧视的进行转变的口号也已经喊了很久了,但是歧视依然存在。在市场准入方面,一方面在某些领域,对于让步让民营企业进入还处于论证之中;另一方面在表面上已经平等对待的领域不平等的制度和细节之处仍然存在。
在融资方面,民营企业面临着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双重困难。由于整个金融机构组织缺少面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同时又缺乏中介信用评价体系,国有大商业银行无论在自身机制上还是在操作上,都无法满足民营企业的需要。在直接融资上,全国性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改造,民营企业的融资仍然受到了严重的限制。孙大午事件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这些歧视造成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困境,同时也为民营企业家的大量涌现设置了障碍。没有大量的民营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淘选,就不会有大量的、优秀的、成熟的民营企业家的出现,民营企业家阶层就难以形成。这是一个逻辑的必然。
四、企业家才能、企业家生命周期与民营企业成长
(一)企业家能力与企业成长模式的匹配
一项研究调查表明,我国的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还比较年轻,正处在成长壮大期或平稳发展期,5岁以下的民营企业占到将近四成,5~10岁民营企业占到36.73%,10~20岁民营企业占到21.57%,20岁以上民营企业所占比例不到2%。同时,该项研究还对2434家民营企业所处的阶段进行了分析,结果如表10-2所示。[6]
表10-2 2434家民营企业所处的阶段构成(%)(www.daowen.com)
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企业家不同的能力。如果把企业成长与能力束对应起来的话,可以分成三种类型的能力束:一是创业的能力束;二是守业的能力束;三是展业的能力束。创业的概念比较清楚,就是初建、新建、开始一个企业。在创业初期,或是企业解决了生存问题以后,找到了合适的产品,市场得到初步发展,企业家只要具备创业能力束就能成功,使企业快速成长。但这时候企业是很不完备的,或者说是很不成熟的,没有很长久的持续发展能力。守业的能力就是对企业注入思想,注入灵魂,让企业能够不断地、自动地、持续地适应市场、适应环境。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展业的能力就是要应对经济周期衰退的影响,进行二次创业,扩展新的领域,让企业在规模、影响力或品牌方面能够重新起飞,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或者是新的生命周期。
传统的成长模式认为,创业初期的企业是创新能力主导的,而在成长和成熟期,认知领导是主要的。有学者提到三种不同的企业家能力束,把企业家、领导者和管理者区别开来。也就是说,在一开始的时候可能更多的是创业的能力;那么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守业阶段,是领导的能力;然后是管理者。企业更多的时候是依托管理、依托一个组织、依托一个职业经理人的队伍来进行管理。
现实中的企业家不一定具备优秀企业家的全部品质,有的可能只是在某一方面强一些。我们借用产权束的说法,把企业家能力看成是一个不完全的能力束,也就是说,现实中的某一位企业家只有完整能力束的一部分,但只要组合得好,或者这个能力束与当时的环境或是企业的发展阶段匹配得好,那他就是一个优秀的或能取得成绩的企业家。如果某位企业家在某一方面的能力特别强,但是与环境或企业成长并不是很匹配,反而可能对企业有害,不利于企业的成长。
考虑到环境因素和经营活动内在经济属性的影响,可以得出三个基本命题:[7]
1.不断克服企业家能力局限
企业成长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不断地克服企业家能力局限,从创业能力到守业能力再到展业能力这样一个循环或者转换的过程。在一开始的时候,或者是在某一个时点上,企业家能力的数量和质量决定自身的发展水平或者是临界点,如果超过这个点,就会陷入企业家能力的陷阱,需要有新的能力来进行补充。
2.构建组织体系
当企业家认为他的认知可以比较有效地发挥作用,那么他就会以此为核心来构建自己的组织体制,这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守业能力。
3.组织创新
如果企业再成长,像进入了多元化、大规模或跨地区、跨领域的发展,那么单靠企业家自己的人格力量、领导力量显然已经不够,需要转变成监督管理型的组织体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组织创新,更多地依靠制度、规则来管理企业。实际上,企业家精神不仅仅是创业、创造这个企业,更多的是让这个企业不断超越企业家自己的约束,使其能够得到新的发展。
(二)企业家生命周期与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
1991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汉布瑞克和福克托玛提出了一个总裁生命周期的五阶段模型,对于总裁任职期间领导能力的变化规律及其原因,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假说。认为,总裁的管理生命周期大约有如下五个季节,见表10-3。[8]
表10-3 总裁的管理生命周期
目前,中小民营企业一般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企业主要职务由家族成员担任,经营决策权集中于企业主,企业行为主要以伦理道德规范来替代经济行为规范,家长类似于上面所提到的总裁,具有绝对的权威。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史看,家族经营制适应了企业初创时期的需要。
但是,个人或家族决策也存在明显缺陷。企业在发展初期由于规模小,经营范围有限等原因能实施有效控制,创业型民营企业家凭直觉和经验就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但到一定规模之后,尤其是在多元化经营中涉及到创业者不够熟悉的领域时,企业主难保在所有决策上都能够做到科学合理,直觉往往会误导决策。同时,规模的扩大也使得原有的经验不足以应付新问题的出现。而有限的几次失误就足以毁掉企业,这被称为“领袖危机”。还有集权制抑制了其他员工的创新动力。独裁和专断往往是创业型企业家最易犯的错误。初期的成功往往使企业家过分相信直觉判断,而不愿听取其他建议,或不愿在企业内引入相应的科学管理方法。
这种做法往往会造成以下状况:企业员工过分相信企业主的能力,同时,一些优秀的员工会因为难以适应陈旧的“一言堂”业主而流失。典型的现象是一些家族式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流失率居高不下。现实中许多民营企业发展起来以后准备再度超越时,却往往难以逃脱“一代创业,二代守成,三代衰亡”的规律,而走入“成也家族,败也家族”的怪圈。
大多民营企业面临的既不是代理人短期行为问题,也无道德风险问题,他们既是企业的投资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因此不能单纯用有关激励的理论来解释。通过总裁生命周期理论这一模型我们知道,企业缺乏针对“固执的总裁”的治理结构。建立在血缘和亲缘关系上的家族制势必冲淡建立在资产权利和责任上的利益约束关系,进而瓦解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也就无法步出认知模式刚性,信息源宽度的质量也得不到改善。
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或称之为企业监督制衡机制,民营企业能否实现再次创业,关键在于能否打破家族观念,把企业办成一个开放性的、富有文化内涵的企业,能否让公司治理的激励功能和制衡功能同步发生效力。企业大了,最好实行两权分离,过渡到科学管理,突破人才资源和知识结构的家族局限,吸纳和利用社会管理资源。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建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以投资者为核心,聘请职业经理人和一些高级管理人来具体经营,形成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共同讨论决策的机制。而为解决家族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比较成熟的模式和思路是: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以及相关的市场载体,产生和提供有助于规范经营者行为的三个运行机制,即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
五、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制度设计
如果企业家能力与企业家生命周期属于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内在因素,那么,对于要实现民营企业的三次创业和民营企业家能力的提升,外部有效的环境条件也是不可或缺的。促进民营企业家的成长,必须要把握和遵循民营企业家成长的规律,逐步完善其成长机制和环境,从制度的角度保障和强化民营企业家的成长。
(一)愿不愿意选择成为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家成长意愿的形成
民营企业家成长意愿实际上是在解决一个企业家资源的配置问题,改变重文轻商和官本位的思想,让民营企业家在这样的制度保障下有做好企业家本职工作的冲动和热情,有通过个人努力合法获取财富和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不担心个人的财产会受到政府的没收或者他人的损害,个人的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家庭和子女在入托、上学、就医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等。
1.社会地位的认可和阶层化
民营企业家是我国现阶段分别隶属于工人和农民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劳动者,消除思想障碍,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好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队伍的建设问题,要消除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歧视。但是这些宣传式的说教是不能有效的改变现状的,民营企业家社会地位的认可关键还在于企业家阶层的形成。
市场经济就是企业家经济,企业家对社会变革的贡献程度反映了社会本身赋予他们合法性的程度。社会对他们的需要量越大,对发挥企业家功能的资源的配置量越大,企业家要素的供给就会越大。而形成企业家阶层,就会逐步的稳定企业家的供给。企业家阶层一方面可以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力量,企业家最直接的分享到经济发展的好处,从而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持者和推动者;另一方面,这一阶层足以调节与最上层的权势集团和最下层的边缘集团之间的意识形态的冲突,从而能够提出和维护各方都能接受的“社会正义”,并且建立理性的对话渠道。[9]
企业家阶层的形成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的企业家、外资企业的企业家与民营企业的企业家的交流与互动,三者之间的流动可以为职业经理市场的建立提供一个稳定而强有力的基础。
2.产权保障制度
产权是收益分配的根本,分配制度是对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巩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使得资本、劳动、管理和技术都能参与分配,实际上是对企业家的贡献的一种保护;十六大提出的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实际上也是对企业家获得收入的合法性的一种政策支持。对于产权保障制度应做到企业家在付出艰辛的劳动之后和承担责任的同时,能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的收获。
民营企业的产权形式有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中能否对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有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和制度,能否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坚持平等的一视同仁的态度,以及公司法的不断完善都会对民营企业家的成长意愿有长远的影响。
3.政府管理体制的转变和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服务态度
政治管理体制的转变无论对国有企业来说,还是对民营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今天,这个问题显得格外的突出。从某种程度上讲,经济上已实现了转轨,而政治体制上仍然保持了很多原有体制的管理,我们必须要靠制度创新或用制度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寻租、腐败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把扭曲的民营企业家成长的道路回归到一种规范的状态中,从对政府权力的追逐以期获得非生产性收益转变到专注于生产性努力上来。
同时,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强烈地需要政府和社区能提供于国有企业同等的社会待遇。尤其是对待民营企业家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孩子入托、上学、就医等方面应该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加以重视和解决。全社会应当从业主式的企业家之时就提供同等社会待遇,这样为业主式的企业家解除了后顾之忧,向公司制的企业家方向努力。
(二)有没有机会发展和壮大——民营企业家的成长机会的制度保障
民营企业的成长机会实际上就是民营企业家的成长机会,没有企业的发展,企业家就没有了发展的空间和舞台。企业家是在市场竞争中摔打出来的。
1.平等的地位,公平的竞争环境,市场的准入制度
对民营企业的所有制歧视仍然存在。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前置审批歧视、一般纳税人待遇和进出口业务权的国民待遇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民营企业的开办难度和持续经营难度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组织。为此,应当尽快消除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让民营企业恢复国民待遇,取得平等的地位、公平的竞争。
(1)消除市场准入障碍、经营规模和经营负债等方面不公平的限制性约束,使民营企业在依法获得行业经营资质方面、享受纳税人资格条件方面、接受外部审计方面、注册资本方面真正获得与公有制经济组织同等的待遇。
(2)应当在投资审批上大胆改革,为民营企业投资开辟进入通道。要拓宽民营企业进入的产业领域,逐步扩大民营企业投向农业、环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要特别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设施,提高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电信、电力、铁路、民航、金融、出版、影视、文艺等领域要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形成不同所有制的多元投资结构和多元股权结构。
(3)对于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产业,应当全面彻底地清理废除“批事、批地、批钱”的行政审批机制,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
2.融资渠道的畅通
从民营企业的成长来看,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非金融领域,而且在20多年中,民营企业的成长过程中几乎没有得到金融业的支持。可以这样说,没有金融支持的中国民营经济及其企业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发展到极致,而是在不利的金融环境约束下的发展。因此,中国民营企业的进一步成长,一方面迫切需要金融业的鼎力支持,另一方面急需登陆金融业领域,在金融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中国民营企业贷款难和民间金融不通畅的现象并存,这可以集中从“孙大午事件”中得以体现。正规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金融支持。据有关部门对全国民营企业(包括民营大企业)的资金来源调查显示,其中个人劳动经营积累占56.3%,向银行信用社和集体借款占21%,向亲友筹资占13.5%,有近80%的经营者几乎无法获得稳定的追加资金。我国对小规模民营企业贷款的比重不足贷款总数的1%。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只有少之又少的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融资。
因此,民营企业要获得发展,实现再次创业,必须要加快国内金融业的改革,促进中国民营金融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有:
(1)把已经发展起来的还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民间金融机构改造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法律要求的民营中小银行。
(2)创造小流域金融微循环体制(比如互助性、合作性的金融服务机构和模式),使本地区、本社区的资金能够在本地区、本社区内循环流动,服务于本地区、本社区民营中小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作为整个金融业资金循环的微观基础。
(3)加快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民营化、社会化、市场化改造步伐。
(4)开放金融领域,允许民间资本按照法律规定组建民营中小银行。
(三)自身有没有能力发展——民营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民营企业家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对民营企业家的成长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关键是,我们如何从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来有意识的创造出一种机制和氛围,帮助民营企业家进行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无论对社会而言,还是对企业家个人而言都是有利的。
1.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直接产生市场约束
有效的市场制度和机制是最有效的提高企业家能力和素质的方法,这比任何一种方法来得更直接、更有效、更准确,经市场机制选拔的企业家才是真正的企业家。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都会对企业家产生直接的约束。因此,不断的完善市场机制,为市场的优胜劣汰提供一种自增强机制和标杆,仍将是民营企业家锻炼成长中的重要环节。
除此之外,还应当逐步引入民营企业家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国有企业存在企业家的进入和退出,民营企业家既然都是部分或者全部企业的所有者,为什么还有进入和退出之说呢?事实上,民营企业家之所以被称为企业家,是因为从张维迎的观点看,拥有财产的人更有成为企业家的可能性。但事实上,拥有物质资本只是成为企业家的一个条件,并不必然使之成为企业家,企业家的核心是创新职能。民营企业家面临着一个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还是分离的问题。进一步意味着在实践的检验中民营企业家的才能得到了认可,民营企业家可以继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退一步意味着民营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不适合作企业家,那么它可以退一步作为资本的持有者,从资本中获得收益,而并不一定坚持要自己经营直到企业破产。
2.教育和培训制度
丁栋虹曾经从素质上将企业家分为三种起源类型:①技术派,搞技术出身的。②野生派,没有念大学,也没有任何学历的。③学院派,不懂技术但懂点别的并且获得了文凭的。现在我国的民营企业家这几种形态都有,以前以第二种为主,现在第一种和第三种的民营企业家开始增加,但仍然还不是主要的形态。
企业家虽然不是通过教育和培训产生的,但是针对民营企业家现在的状态,对民营企业家的管理培训和经济形势、经济环境的分析仍然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我们处于一个管理和信息制胜的年代,而这些也正是民营企业家匮乏的。与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相比,民营企业家的整体能力和素质相差很多。
采取什么样的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值得探讨的。既然民营企业为社会和国家作了这么多的贡献,并且将继续做贡献,为什么作为政府不可以给这些税源一些反哺呢?政府可以按照其贡献对民营企业进行奖励,设置一些菜单式的课程,任民营企业家自由的灵活的选择。将学习的机会奖励给他们既是一种社会的认可的体现,又是激励他们提高能力和素质的跳板。
3.行业协会和企业家协会的引导
除了政府在提高民营企业家能力和素质方面要发挥积极作用之外,还要积极的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其中的作用。从纵向上来看,行业协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的将信息、技术发展状况、市场发展趋势反馈给民营企业家,同时还可以就新的情况专门举办专场的介绍,就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给大家一个总结和预警。从横向上来看,企业家协会可以在本行业内成立,也可以跨行业成立,几个月、半年或者一年开一次研讨会,相互交流经验、总结教训、互相学习和鼓励,将民营企业家这支队伍逐步的建设起来。
(四)能不能适应诚信的市场经济而长久的生存——民营企业家品格的提升
企业在短时期内的发展靠的是机会,长时间的发展依靠的是信用。这是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历程中得出的一个结论。民营企业必须摆脱与假冒伪劣相联系的发展途径,靠诚信的质量、信誉、服务来赢得长久的发展,铸就百年老店。民营企业家的品格决定企业的风格,企业的风格决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1.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和职业道德的建立
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主要源于中国是一个缺乏“契约文化”的国家,恪守信用、履行契约的契约关系在中国没有深厚的契约文化作为支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曾经过度地注重经济效果,而忽视了道德的建设,从而使得假冒伪劣也能成为发家致富的好方法。如今反过来,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受到了这方面的严重的束缚。
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企业家所经营的企业也是有“职业道德”的,因而其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也是有“品德”的、质量可靠的。
2.成就感的培养和承认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提出,人的需要是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到自我实现需要从低到高逐级排列的。如果民营企业家发展企业仅仅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的话,那么就真的会陷入“惟利是图”的地步。但如果民营企业家辛苦打拼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那么企业持久的发展将成为主要的动机。
上海交大召开的“2003年世界管理论坛暨第七届东方管理论坛”上一项调查名为“中国民营企业激励研究”对全国211家大中型民营企业的老总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家创业时主要出于“改善生活”等物质要求,“追求个人价值实现”等精神动力不到40%,但当企业进入成熟期后,精神要求迅速上升为主要动机,平均权重占52%。调查还显示,“追求更大的成就感”是民营企业家最大的精神动力。有意思的是,我国民营企业家受教育程度、所从事行业对其经营动机并没有显著影响,也与年龄、性别没有直接关系。
既然民营企业家的心理动机中为了追求成就感成为主要动机,那么我们就应当因势利导,对此进行肯定。除了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是对成绩的一种肯定外,还可以通过各种评比奖励杰出的民营企业家,公开评比并向社会公布。比如由《当代经理人》杂志社主持的成长企业100强的评比就在民营企业家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3.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社会监督机制作用的发挥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尽管民营企业家品格的提升主要靠他们自己,但是我们还是认为制度的作用对于企业家行为的选择和品格的提升也是不可或缺的。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对于弥补民营企业家人格上的缺陷是至关重要的。当我们对把巨人集团拖入深重灾难的巨人大厦的决策过程进行分析时发现,巨人集团单一的所有权结构以及由此导致的整个决策不能民主化和科学化是罪魁祸首。而如果企业建立了产权结构合理、产权层次清晰、权力制衡有力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话,个人独断专行的行为会被及时的制止和否定。所以,与其说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不如说它是对民营企业家人格缺陷的弥补。后者的意义比前者更为突出。
除了内部的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也是很重要的。外部社会的监督、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同样会促进民营企业家理性行为的选择。
【注释】
[1]这种划分和统计口径主要参考了企业调查总队课题组(宋跃征、杨玉明、董明月)的《民营经济发展与民营企业成长研究》一文中的方法,载《统计教育》2004年第1期。
[2]这一部分主要参考和引用了胡军的《中国民营企业创业三部曲》,载《北京工商管理》2002年第11期。
[3]参考http://www.chinanews.com.cn/n/2003-02-18/26/273603.html。
[4]丁栋虹:《双重资本与我国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现实困境》,载《当代经济科学》1999年第2期。所谓双重资本,一个是指异质资本,另一个是指政治资本。异质资本是指在动态经济中,具有边际报酬递增能力的人力资本。政治资本是指个人或者家庭在社会经济体制的权力结构中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如包含职业、职位、身份等因素的社会地位、政治面貌以及类似的家庭背景、某一团体的成员资格、同政治名人之间多少具有稳定性的、相互认可和承认的、持久的关系变量。这些要素在传统体制中已充分结构化,成为个人所拥有的资本财产,为拥有者带来好处,并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例如经济资本的形式。
[5]王郡、姚海林、赵祥:《社会资本结构与民营企业成长》,载《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9期。
[6]宋跃征、杨玉明、董明月:《民营经济发展与民营企业成长研究》,载《统计教育》2004年第1期。
[7]贾生华:《企业家能力与企业成长模式的匹配》,载《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8]梁能:《关于公司治理的两个故事和一个模型》,载《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丁栋虹:《中国企业家的兴起理论和制度研究》,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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