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措施预案生成方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措施预案生成方案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完善后勤保障联动机制,是高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必要条件。所以应该针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必要时组建专家组直接参与应急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及措施预案生成方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与措施预案的生成

一、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工作

在突发性群体事件中,媒体应承担疏导的责任,积极发挥媒体作为“喉舌”的沟通作用。媒体应积极发挥社会心理失衡的疗治和调节作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的新闻媒体应积极发挥社会心理失衡的疗治和调节作用。这里我们提出三种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补养公众的心理精神。二是提供宣泄平台,合理释放公众的负面情绪。三是利用舆论,正确引导公众情绪。四是加强心理疏导工作。

二、启动应急管理评估机制与应急管理决策机制

地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评估机制,是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奖优惩劣、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基础。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是提高边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决策能力和决策效能的关键。构建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完善后勤保障联动机制,是高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必要条件。所以应该针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必要时组建专家组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同时规范信息报告的标准、路径、程序、时限与责任,确保有关信息传输准确、及时、通畅。进而在政府与法人、社会组织、公民之间建立社情信息的交换传输机制。另外,参照国务院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做法,在应急管理常设办事机构内设专门的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的组织动员和具体工作。

三、要慎用警力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警力使用更应谨慎考虑,绝不可以简单地进行武力震慑与武力压制。在坚持立场的前提下,应善于从事件参与者的立场考虑问题,理解他们的利益所在,了解他们的行为立足点。从群众利益出发,依靠群众对部队较强的信赖心理,协助其他单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不到万不得以不使用武力,力争平稳控制事态。转型期中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种矛盾、问题交织,处理难度加大等特征。在群体性事件中,往往是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要求相交织,多数人的过激行为与少数人的违法行为相交织。常常使事件解决难以当机立断,一旦应对不当,极易激化矛盾,使事态扩大。

四、政府部门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网上群众工作

让群众的利益诉求得以充分表达,是地方政府从源头上减少和消解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重要举措。所以应该完善利益表达、诉求引导和利益保障机制,以及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利用政务公开网络广泛听取各族群众的意见,办好行政首长信箱、公民意见征集信箱、投诉举报、便民问答等专栏,并切实发挥信访的作用。对于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同时提高正确引导各族群众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实现政府工作方式、方法由强制为主,向以调节、协商、服务、合作、激励为主转变。另外,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尽力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保障机制,使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惠及各族群众。

五、构建快速联动的综合防控平台

网络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控,不是单一的地域或一两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目前各自为战的局面,是导致网络突发性群体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首先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这不仅仅包括公安部门,宣传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网络运营商等要通力协作,才能及时发现并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其次要在全国范围内构筑一个防控平台,设立一个中央指挥中心。各地通过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指挥中心联系整合全国范围内此方面的资源。指挥中心向各地网监部门通报涉及当地的、可能会引发网络突发性群体事件的信息;网监部门向指挥中心上报网络上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网上处置情况,以及可能会引发网络突发性群体事件的信息分析、研判结果,指挥中心再将指导性意见及时反馈网监部门。

六、应积极建立民间组织,缓冲社会矛盾

有的学者提出的让事件向有组织化、有序化发展的建议很可取。国外也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那就是培养、支持、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如行业协会农民工协会、消费者协会、大学生协会、宗教协会、老年协会等各种社会组织,把不同的人群按不同特点组织起来。即使有矛盾对立,也可以通过各种非政府组织,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来缓解冲突。一旦出现矛盾冲突,这些组织的领导者应该能够比较理智地介入调停,对群体事件的后果产生特殊影响;他们站在群众和政府之间,既能获得业内群众的信任也懂得掌握尺度。有了这许许多多的社会中介组织作缓冲带,干群关系就会好转,政府和民众之间就可以避免直接对抗。这也利于各种对话协商,比如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由宗教组织和神职人员出面就好解决得多。把群体事件引向这种组织化化解,是使群众诉求有序表达、主体之间平等对话协商的好办法。在居民区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和民间调解组织也能缓解很多矛盾冲突。(www.daowen.com)

七、创建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积极疏导公众情绪

积极疏导公众情绪是主流媒体的新使命。诚然,积极疏导公众情绪应成为主流媒体服务公众的重要内容之一。首先,主流媒体应成为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平台。其次,合理开拓新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使之成为群众合理诉求的新平台。再次,主流媒体应及时进行权威解释和引导。党报和政府网站等构成的主流媒体更具有权威性,获得普通人群和弱势群体的信赖。主流媒体应发挥权威性优势,及时地对群众的诉求、公众的情绪和群体事件进行权威的解释和引导,使可能诱发群体事件的热点问题积怨、利益纠纷冲突、过激情绪膨胀等得到淡化和疏导,使群体事件消逝在萌芽状态。主流媒体还要有敏锐的触角和嗅觉,第一时间感触到群体事件的发生,配合地方党委和政府,尽可能在第一时间揭示事实真相,发出权威的解释声音,甄别谣言引导舆论。

八、启动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

要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做到预有准备、从容应对。首先是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其次是信息公开、掌控舆论。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必须“对内及时准确低调,对外及时准确适度”。妥善有效调控大众媒体,准确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谣言、传言进行充分解释与澄清,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疏导一些消极的、情绪化的因素,及时消除各种噪音、杂音的影响,努力把群众的情绪引入理智、平和、建设性的轨道。第三是讲究策略、科学处置。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坚持“慎用警力、善用警力”和果断出手、快捷高效的原则,既防止因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又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贻误时机,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九、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是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不是目的,旨在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关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其次是探索建立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效果评价体系。第三是严肃启动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制,明确政府和各部门、单位以及领导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类别和责任大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管机关和追究程序,分级、分类别追究不同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给公众一个交代,平息社会舆论

十、启动应急管理法治机制

完善地方群体性突发事件政府应急管理法治机制,前提条件是健全应急管理的法制体系,使相关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全面覆盖应急管理的各个方面。具体应该结合实际细化《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条款制定专门的单行条例,明确政府应急常设办事机构的权限、职能、运作方式、程序,以及紧急状态下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的救助途径;规范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参与监测、预警、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渠道、程序和行为等,使之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此基础上政府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实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依法、高效处置。

十一、启动基层治理机制与联席办公机制

完善地方政府的联席办公机制,是优化群体性突发事件管理综合协调、处置、善后等机制的重要措施。因此,在落实应急管理常设办事机构的权限、职责、经费确保其高效运行的基础上,应该根据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矛盾的类型及性质完善联席办公机制。按照分工负责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妥善处理复杂的、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解决的土地征用、国企改制、涉法涉诉、经济纠纷环境污染等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矛盾,并注重消除衍生因素,及时化解各种潜在的社会问题和矛盾。

课题负责人:常春光(沈阳建筑大学)

课题参加人:董岩、毛用春、夏宝晖、张晓明、高波、马翔、贾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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