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规范化

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规范化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积极发展和规范家庭服务业一、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家政服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未参加过任何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就直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工作的,因而她们的家政服务技能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规范化

积极发展和规范家庭服务业

一、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

家政服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未参加过任何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就直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工作的,因而她们的家政服务技能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为了保护雇主的权益,必须对家庭服务人员等家政服务人员在法律上要有所规范,所有的家政服务人员应经国家认证、考核,持证上岗。家庭服务公司要有明确的培训计划,要有清晰的价格指导标准,而且对各项技能的掌握有不同的等级区分,以此来满足不同群体、不同收入、不同需求的客户的需要。所以持证上岗,不同的岗位不同证书也应该在法律上有所规范。而这一义务应该由家政公司去实施,这不仅能使家庭服务人员对雇主的伤害减到最小同时也保证了家庭服务人员自身在工作中把工伤的概率降到最小,与此同时也减轻了家政公司的赔偿风险。

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培训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才,是发展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的唯一出路。第一,大力培训初级、中级保姆。据家政服务市场供求的有关资料显示,初级和中级保姆是绝大部分家庭服务的基本需求。但目前这类家政服务人员,良莠不齐,标准不一,欠缺统一规范的服务水准。因此,必须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实行统一教材,集中培训,进行必要的行为技能训练,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使他们掌握必要的家政服务技能技巧。并实行统一考试,给他们发“家政服务员”初级或中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使他们在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持证上岗,行为规范,以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第二,尝试培训大学生保姆。时下,有一些家庭已由原来需要“普通型”的家政服务人员,而转向了需要“知识型”的家政服务人才。雇主需要的不仅仅是停留在能做家务工作的基本要求上,而是更加需要那些高学历、高素质、既能做好家务工作、又能辅导其子女功课、并能向纵深层面发展的“全能型”家政服务人员。第三,试点培训高级、星级保姆。近年来,广州、深圳等城市的保姆市场,逐渐出现了“高级和星级保姆群体”,并已经陆续进入了部分富裕家庭,赢得了雇主们的欢迎。打造一支高级和星级保姆的名牌队伍,是有很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的。不过,对于培训这种类型的保姆,必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第四,有计划地培训涉外保姆。有些到中国创业的外资企业老板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家庭,一般情况下比较难找到合适的保姆。因为这些外国人当中多是一些高收入的家庭,他们对保姆的服务质量标准有相对较高的要求,但倘若能进入他们的家庭做保姆,月工资也会比一般家庭的要高得多。所以,涉外保姆的培训,除了要进行一般保姆必修的全部课程内容以外,还应强化训练西餐制作、家事英语、东西方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内容。第五,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月里护理保姆。如果能够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地选择培训有较高学历、有较强服务意识、有较好素质修养、兼且懂得营养学、会医学又能熟悉婴儿护理的“月里护理保姆”,这肯定是大有市场的。第六,适量培训男保姆。现在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保姆,一般都是女性,很少有男性涉足。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庭确实很需要男性保姆帮忙料理。

二、建立家政强制保险

因为没有保险,势必影响到需要这个工作的人选择这份工作。而当务之急是对于家政服务员的意外伤害以及工作中给雇主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予以强制性保险,通过保险的方式分散雇主、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机构的风险。通过强制保险的推行,可以让三方免除一些顾虑,帮助家政服务员提高社会地位。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家政服务保险”,增强雇主雇员双方的安全保障。

三、打造服务业知名商标

宁波市海曙区2001年建立的市民求助热线81890和社区服务网站,由政府搭建平台,由服务企业具体经办,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对所有宁波市民免费提供家政、维修、购物、培训、交通旅游等九大类120多种服务信息和帮助,而且宁波市海曙区2005年在全国首创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这已成为当代公共服务产业的典型范例,打造这样的服务业知名商标必将会使得家庭服务业朝着服务精细化、管理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统一组织对外家政劳务输出,创立本地的特色品牌。通过“家政协会”组织,统一对外家政劳务输出,就能更好地规范和有序地拓展异地家政服务行业市场,并可提高本地区家政服务行业的诚信和知名度,创立本地区的家政服务特色品牌,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有效渠道,缓解本地区的就业压力,发挥家政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闯出家政服务行业市场向外拓展的新路子。(www.daowen.com)

四、促进家政服务业立法

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实行统一规范的组织管理,是克服目前家政服务行业市场停滞不前、并能使之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家庭服务业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为促进家庭服务的产业化发展,从服务消费和产业经营的角度,把家庭服务经营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消费者分别定为产业主体、劳动者和消费者;将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明确规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险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从产业化的角度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家庭服务经营及中介活动所形成的主要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对家庭服务业的法律调整应当体现民事法律制度中的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市场经济发展日趋完善的条件下,发展家庭服务业,必须加强市场主体的行业自律,逐渐淡化行政权利色彩,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家庭服务业立法的主要特点为:确立家庭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促进家庭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法规将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必须签订服务合同,建立直接的服务关系,服务人员作为经营者的员工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家庭服务;经营者应建立培训制度和跟踪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协调消费者和服务人员的关系,并保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保障家政服务人员权利方面,地方政府已经走在了前面,例如,2001年,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自2001年6月1起施行。该条例赋予家政服务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险权利,具有开创性意义。作为首都的北京,更是率先垂范。2008年,北京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制定《北京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北京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落实,北大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与有关部门组成课题组,进行了为期几个月的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尽管家政服务有其特殊性,但在很大程度上,劳动法对其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如劳动法关于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均适合于家政服务人员,只是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内容因家政服务的特殊性而难以适用。如规定雇主应安排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其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等。对此,建议在劳动法中单设一章,专门规定家政服务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问题。因此,关于家政服务的法律规范,可以在现行劳动法的基础上增加相关内容,通过立法技术上的调整来解决这一问题。

课题负责人:杨 彬(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课题参加人:黄海洋、钱瑶、郭爽、任孝、张翰雄、杨晨、胡晓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