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使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真正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将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保障性住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

一、完善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的制度设计

当前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的基本结构与管理模式中存在着社会信用环境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对受信者的信用监督手段单一,信用审核方式简单,受信者的失信成本不高,对受信者是否符合住房保障对象条件为静态审核,动态的跟踪管理易流于形式,保障性住房的退出环节难以落实。因此,在制度设计层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加以完善。

1.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施行授信担保,可由受信对象选择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本人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的亲朋好友为其申购(承租)保障性住房提供担保。施行授信担保有利于强化保障对象的个人信用意识;加大了保障对象的失信成本;有利于对保障对象的经济收入、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变化实施监督;有利于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是否符合保障标准的甄别以及在其符合保障房退出条件时顺利腾退。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完全依赖社区出具证明的单一做法,担保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动态跟踪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可能。

2.完善对骗租骗购人以及保障对象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住房保障黑名单,可借鉴新加坡模式,明确对骗租骗购、违规使用和拒不腾退保障性住房者具体的罚则,并进行广泛宣讲,使其对造假违规者真正发挥约束力。

3.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实行亲友回避制,当保障对象为工作人员亲友时,工作人员应主动向上级领导申明,并主动回避,以体现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4.建立对保障对象的走访调查制度,通过不定期走访保障对象,对保障对象的住房使用情况了解,走访调查结果作为保障对象的信用累积。

5.建立针对保障对象的个人征信制度,这是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个人信用是建立信用社会的微观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普遍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征信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处于基础和核心的地位,没有征信体系作支撑沈阳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就缺少了实质。

二、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技术线路

建立针对保障对象的个人征信制度,其前提是建立保障对象的基础数据库,形成保障性住房个人信用档案,在保障性住房个人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形成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将此信息系统与保障对象所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系统进行互通互联,构筑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使得保障对象享有社会保障的全貌得以综合反映,为各项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对保障对象的信用评价提供参考。

如果将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与金融、税务工商交通房产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的信息系统进一步进行信息资源整合,打破部门界限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就将构筑起涵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沈阳城市信息管理系统,依托该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信用数据和个人信用数据将极为便利地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信用管理与个人信用管理,就能更加发挥保障性住房个人征信制度的效能。(www.daowen.com)

制约城市管理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信息资源整合的主要障碍一是本位思想阻碍了各部门无偿将本部门的信息资源拿出来与别人共享;二是城市管理的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不同,要让不同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源出现在一个信息平台中,按照传统的做法是要重新建立数据库,工作量十分庞大并且费时费力,成本也十分巨大。前一个障碍通过各部门提高认识,上级机关领导协调是可以解决的。后一个障碍,IT界已经有最新的信息资源整合技术手段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途径。这种信息整合技术被称为“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ture,SOA)”,由于缺乏统一协调,城市管理各部门基于不同软件开发系统建立起来自成一体的封闭的信息系统,多年分散的IT建设,使它们犹如一个个独立的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通过SOA集成技术可以轻易将这些信息孤岛的信息资源整合为可以互通共享的整体,从而为沈阳市城市信息管理水平的提升,为“信用沈阳”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从技术上看,打破部门界限实现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就将构筑起涵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沈阳城市信息管理系统,依托该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信用数据和个人信用数据将极为便利地实现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信用管理与个人信用管理,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三、沈阳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沈阳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的硬件系统建设。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中期目标应当是建立基于SOA集成技术的覆盖全市范围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近期可以首先在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内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对象的数据库建设,形成保障对象的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初步形成保障性住房个人信用管理平台。

2.积极推进包括住房保障在内的全市范围的社会保障信用管理平台。将已有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系统与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整合为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沈阳市社会保障个人征信系统。

3.建立可量化的指标体系,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公平性。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对审查合格者需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进行排序轮候,主观人为因素在排序轮候中存在较大影响,客观性有待加强,可以通过建立包括对保障对象个人信用评价在内的量化指标体系,以此作为保障性住房排序轮候的依据,以减少工作中的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强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4.在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坚持教育预防与失信惩戒并重。一方面积极开展信用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提高保障对象的个人信用意识。结合“信用沈阳”建设活动的开展,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积极宣传个人信用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将保障对象的个人信用管理与评价纳入日常工作中;另一方面,明确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的具体措施,将惩戒落到实处。

5.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保障。要使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真正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将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保障性住房信用体系建设的严肃性。

6.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加大,有必要对潜在的住房保障覆盖人群加以研究,考虑建立动态的住房保障人群监测系统,并尽早对其信用信息加以搜集整理和分析,以利于未来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课题负责人:曲赜胜(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课题参加人:胡长、李轶强、陈勇、黄楷楠、王书、王晶、翟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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