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生产消费观念,普及低碳知识
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普及,使“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普及低碳知识。可对相关单位、企业(如规划设计部门、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等)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使规划设计部门牢固地树立“低碳”理念,增强开发建设单位(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低碳”的理念充分体现在城市规划和项目规划设计之中,使“低碳”技术和节能、环保材料充分运用到工程建设中。同时,通过公众的行为方式和消费选择的改变引导企业的供给和政府的决策,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低碳消费行为的共同认识,从根本上促进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次,要转变生产方式,倡导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是低碳经济视野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清洁生产的根本目的是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与风险。清洁生产要求从产品设计开始到选择原料、工艺路线和设备以及废物利用、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
再次,要树立低碳消费观念。发展低碳经济、构建低碳城市不仅是政府、专家的事,积极树立低碳生活理念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应该积极提倡节电、节油、节气、垃圾回收以及绿色出行,低碳消费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如尽量少使用和不用一次性牙刷、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水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及时关闭水龙头以节约用水等。
二、提高政策支持,发展低碳产业
要以政策倾斜和利益为导向鼓励发展低碳产业。可以通过一篮子的经济金融政策和制度安排激励相关主体增加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投入,如在征收环境税,按不同能源种类的碳排放浓度进行征税,以达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对可再生资源进行直接的经济补贴和税收优惠,进行有计划的扶持和培育,使之逐渐成长能源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广碳排放标志认证,从而促进企业努力生产低排放型产品,并引导市场消费;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利用区域间碳源和碳汇拥有量的差异,通过合理的交易制度安排,形成市场化的交易价格,使低碳产业能够获得市场流动性支撑。
对某些产业或行业的生产与消费要进行有重点的扶持,如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建筑等。沈阳既有汽车生产企业,又是巨大的汽车消费市场,而汽车消耗的能源十分巨大。在沈阳应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并提倡新能源汽车消费,这必然对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建筑能耗是建筑、制造、交通三大能耗之首。建筑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全球建筑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约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1/3。低碳节能建筑是指在保证、提高居住舒适度的基础上,在建筑物建设和使用的全过程中合理有效地使用能源,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其优点是能减少冬季采暖和夏季制冷的能源消耗,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和生态环境。
低碳建筑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涉及到城市规划、项目规划与设计、工程设计与施工和物业使用等各个环节。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规划设计机构的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单位的依法、科学的运营和施工单位的依法、诚实、严谨施工等方面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另外,要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化不仅能美化城市,更能净化环境,是实现低碳城市最有效而又最容易实施的一项措施。目前沈阳市一般住宅项目绿化率大多在30%—35%,应在此基础上,将新建住宅小区的绿化率提高到40%(甚至45%)以上。
三、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www.daowen.com)
要积极引进和研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不断推动低碳技术创新。要积极开发利用绿色低碳技术,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围绕节能减排开展技术创新,要加快绿色管理,注重以绿色资源重组企业体系。一方面积极争取发达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先进技术的转让,另一方面着力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同时扶持和鼓励开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先进技术,并推广使用。这些重要的技术主要包括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碳替代技术和碳转化技术,通过立体的减排体系的建立,综合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节约能源的使用。
低碳制度创新方面广义上包括技术的改进和新技术的应用如以风能和太阳能替代煤炭发电;优惠政策如对绿色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设立绿色经济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业、中央财政专项补贴向可再生建筑能源企业倾斜;法律法规等制度约束如说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对现行体制机制调整等。其中体制创新尤为重要,必须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保证代际公平、可持续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并快速推进环境产权制度建设。
四、加强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
发展碳金融不仅有利于中国降低减排成本、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减缓碳风险,拓展金融创新的领域,同时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所谓碳金融,就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因此,要把碳金融发展纳入到国家气候变化、减灾和可持续发展政策框架,使碳金融成为节能减排的主要政策工具。
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碳交易,购买二氧化碳补偿额度指标。二是节能减排投融资,向减排项目提供资本和技术支持。金融机构应利用其资金投向引导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包括节能和清洁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集和封存、清洁汽车技术、农业和土地利用方式等涉及温室气体排放新技术的研发领域。三是吸取国外经验,在碳经济发展领域引进风险投资。四是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创新环保概念理财产品,如“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产品;建立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
五、推进法律建设,提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以节能减排为核心,完善环境立法是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强对企业生产排污的治理,改革排污收费制度,健全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为低碳经济发展和企业环境责任的实现提供支持。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等为数不多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外,我国还没有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因此,制定和完善合乎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规章制度是一个基本的前提保障。
结合沈阳市地方低碳经济的发展,本市要制定一系列地方法规与行政措施,建立碳排放问责制,规范经济活动向低碳方向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工作,坚持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能耗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指标做好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实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与环境建设的统一协调发展。
课题负责人:冯学军(沈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课题参加人:尹梦秋、彭徽、王春月、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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