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沈阳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的创建
一、改革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应从改革行政体制入手,着重解决好四个问题
第一,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环境建设样板城创建的规划和实施。这个机构可以是市政府单独设立,独立于各个部门之外,也可以由环保局牵头,组织财政、科技、发改委等部门的人员参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环境建设样板城创建工作的规划制定、项目实施和检查评估等工作。
第二,突破政府各部门分工工作的传统模式,强化各部门的合作。环境建设样板城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全过程,涉及规划、建设、运行等众多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仅一个专门机构是难以支撑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合作,以适应城市综合建设综合管理的趋势,从城市大环境的角度进行定位、管理和监督,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合作与协调,以提高效率、减少行政成本;对具有利益纷争的相关政策,积极进行组织磋商,避免各行其是,保证政策的落实。
第三,细化落实样板城创建工作方案,相关部门相关地区分解签订责任状。目前,创建样板城三年责任状正在组织编制中,按照“一城、四区、五大示范、百项工程”的创建思路,拟将样板城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23个委办局和14个区县(市)政府。在今后的执行中,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要强化和明晰职责、加大力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纳入政府统计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第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市内道路的维修改造工作,加强道路施工管理,严禁挖开道路放置不管的现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蒲河流域五大类工程91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完成3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接续工程,推进城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锅炉拆除联网,继续推进沈北新区3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大力推行绿色机关、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绿色政府体系建设;落实开展30个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工作,完成年内建成30个绿色机关的计划,推进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建立先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工作,落实年度引进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计划;在城市公园、新建住宅小区和农村推广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系统。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深化政府导向效应,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法制保障
目前我国正在执行的《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以来历经20余年一直没有进行修订,其内容已与现实脱节,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甚至跟其后制定执行的单行环境法律相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环境建设的发展。
沈阳作为试点城市,在环境保护的立法上应注意这样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立法要与中央政府现有相关法律原则上保持一致。
二是可以学习和借鉴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操作性强、责权细化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应该比国家或省级的法律法规更严格。比如,可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出台《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办法》,建立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入机制和优惠政策;出台沈阳市重要生态保护地区环境保护条例,为浑河流域、东部生态功能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颁布更为严格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为实施脱硫和相关奖惩机制提供法律依据。
三是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对原有的法规进行修订。比如,新修订的《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国节能减排条例中内容最详尽、目标最明确的一个地方条例,它的实施必将为沈阳市建立节能监督管理组织体系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据。同时,要进一步细化促进企业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沈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沈阳市绿化条例》,对树木绿地重点保护、鼓励个人认养绿地、市民养犬、污染防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细化,这些法规和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公民在环境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将为创建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是建立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环境决策的固定渠道和形式,制定细则与方案,建立反馈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的积极性。
三、强化科技支持(www.daowen.com)
一是加大政府在环保科技研发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与IBM公司、东北大学联合组建的沈阳市生态城市联合研究院的示范和先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国内外循环经济、静脉产业、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技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对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环保技术研发给予有力支持,加大对相关的科技研发单位、团体和个人的物质鼓励,对于重大环保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二是设立专项基金。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将沈阳市列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支持沈阳设立全国第一支环保基金。市财政也将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工作;设立1000万元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应列支每年度的促进环保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配套支持环保技术研发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奖励在技术研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还应完善多元化的融资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保技术研发项目。
三是建立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体系。通过环保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为推行循环经济、静脉产业、清洁生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做好技术筛选工作,促进企业引进核心技术,加快引导企业开展环保科技自主创新,使技术进步在环境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层的环境建设教育,使其正确认识环境建设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能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在经济类、管理类研究生教育中,通过设置相关课程和培训计划、编制相关书籍、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组织学术报告会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层的环境资源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
二是加强对公众环境建设意识和行动的培养。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和印发宣传品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社区宣传栏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树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培养公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
三是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在中小学的社会类、科学类课程中增加绿色道德、环境保护等课程内容,鼓励运用生动形象、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手段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聘请专家、学者、明星到各类学校推广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环保责任意识。
四是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作用。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鼓励其参与环境建设的政策研究、法规制定、技术推广和具体实践,使其协助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组织社区群众和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推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产生推动环境建设的合力。
五是继续树立和推广环境保护的正面典型,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宾馆等建设活动,落实“3万个家庭设节能档案”的年度计划,并逐年深入拓展,进而营造推动环境建设的有利氛围。
六是讲究细节、做好基础工作,促进公众参与。学习国外的经验,为公民的环保节能行为做好基础工作,比如在分类垃圾箱设立上,要标识清楚、设置分类细致,这样才能既方便公众的垃圾分类行为,也能够起到引导公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作用;电池回收站设立后,要通过有效的渠道对公众广而告知,降低公众参与电池回收行动的成本。总之,通过细致的基础工作,使公民参与起来更方便,促进公众更自觉的参与环境建设。
五、加强国际合作
进一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交流,深化与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合作。围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内容,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金融机构、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召开国际交流会议,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发展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型工业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成功经验。
课题负责人:孙 强(沈阳工程学院)
课题参加人:黄玉东、邱相君、项勇、赵世龙、王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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