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2010年前三季度民营经济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了继续保持民营经济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不低于“十一五”发展速度,总体目标是:①民营经济增加值年递增18%以上。到2010年,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80%以上;②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0%以上;③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④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年递增18%;⑤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年递增20%以上;⑥全市20个工业产业集群全部建成。每个产业集群平均引进100户以上规模工业企业,达到100亿元产值(销售收入)的生产规模。
为完成以上目标,根据我市民营企业的现状,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及有关资源的配置情况,“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要重点做好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引进国内企业工作,利用外资及对外贸易工作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精细化工业、汽车及零部件业、新兴建材业、家具及木材加工业、制鞋业、陶瓷业、医药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二、沈阳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
1.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营经济投资领域,要有战略眼光,坚持可持续发展
一是在民营经济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市场主体平等的原则,确立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切实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在准入领域和范围方面,取消对民营经济的特殊限制。三是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政策和市场环境。四是在生产许可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享有同等审批程序和许可要件。五是组织制定《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市企业制投资项目核准办法》、《沈阳市企业制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逐步建立规范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管好用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担保机构的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继续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多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允许在企业登记中扩大出资者范围。除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向各类企业出资入股外,其他在职人员,包括外省市自然人都可以在本市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放宽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审批。试行法人投资项目筹建登记制度,对符合登记基本条件,尚未取得前置审批而暂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核发带有“筹建”字样的营业执照,待取得有关行政许可和专项审批后,核准其经营资格;放宽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限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限制的领域以外)。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重点培育一批高成长性高新科技民营企业,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参与科技项目研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我市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
3.政府职能转变,采取多种措施,解决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www.daowen.com)
一是市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设立中小企业创业基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创业。二是市政府申请7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和重点工业企业等领域的建设,为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企业进入上述领域提供资金支持。三是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增加担保能力。吸引民间、企业资金,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同时,开发新的业务品种,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指导。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企业设立民间担保机构和开展担保业务。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4.加强产业集群的建设工作,发展混合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国家政策及环境状况,民营经济船小好调头,科技创新多,自身优势结合集群经济的产业链,依托东北老工业基地及政府的扶持政策,避免以伤害环境为代价,力求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坚持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地方经济持续增长。在集群内部,建立多种经济共同体,力求不同制度形式、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实现初步联合,共同发展。①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围绕产业集群建设分工负责的要求,制定好发展规划,准备发展空间。②围绕产业集群建设,切实搞好招商安排。加快产业集群建设的关键在招商,核心是引进项目,各地区要按照产业集群分工研究制定好具体的招商计划,并组织好实施。③要切实抓好项目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在项目落实上狠下工夫,下大力气抓细节,建立项目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项目落实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④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为推动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落实,市里建立产业集群建设调度会制度。原则上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度。每月将调度情况在主要新闻媒体上通报。
5.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搞好县区工业园区建设
落实好对全市农(林)产品龙头加工企业的项目贴息政策。对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发生的耕地和土地出让金即征即退。对新建农业产品加工企业在五年内予以奖励,其额度相当于企业上缴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对产品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市政府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现代农业园区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各级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园区是集农产品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科技服务、农产品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化经营单位或实体。对市级以上农业园区的建设,在土地利用、设施建设、产品销售过程中应给予支持,特别是一些配套的加工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所需土地,应在土地利用指标上给予调整,帮助办理建筑用地手续。
乡镇企业园区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密联系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园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两者互促互动,为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把园区建设与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三是把园区建设同高新技术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产业和产品发展水平;四是把园区建设与发展外向型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大幅度提高乡镇企业的外向度。搞好资本运作,加速园区建设。乡镇企业园区建设要建立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变资源为资本。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大胆探索,走“市场运作,产业开发,多元投入”的路子,吸引国内外资金投放园区建设,吸引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介入园区建设,吸引和鼓励金融部门对园区建设予以倾斜扶持。倡导政府搭台,鼓励企业唱戏。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扶持园区建设,为园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入园区,领办企业,促进园区建设。
课题负责人:盛 红(辽宁大学商学院)
课题参加人:王永东、王季、邢玉敏、王金星、杜晋、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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