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也称作政府采购公共政策功能,是指政府通过立法所确立的、通过其采购活动所推行的政治、经济、社会或者环境等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其适用的领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普通商业市场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是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和调节的事项,也是私人与政府进行采购交易的法定条件。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或部分,不仅对购买性支出的使用管理具有关键意义,而且对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化亦会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所遵循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购买支出所达到的规模效益,它的影响已超过单纯的财政支出管理,涉及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国内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国外的政府采购大体经历了由财政支出管理手段向经济政策工具转变的过程。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英、美等国主要强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和预防腐败的功能。在经历了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各国政府都加大了对经济干预的力度,而且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经济干预的力度也加大,政府采购的功能也日益受到重视。
政府采购的政策意图来自于多种渠道。通常是以政府和公共财政的职能为基础、以政府采购法规为主导、以相关法律配套,同时结合当时的施政方针加以确定的。综观各国政府采购实践,政府采购的政策意图可以主要概括为:一是支持采购国货;二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和特殊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保护环境,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四是平衡地区间经济,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以及民族经济发展。各国政府还为此设计了一系列明确的措施,通过对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整,把保护民族工业、扶持困难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以及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企业发展等纳入采购范围内,从而可以平衡地区间经济的发展,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均衡的发展。(www.daowen.com)
从1996年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和2002年《政府采购法》颁布,经过十多年的创新、推广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健全财政职能、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从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角度提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把完善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为当前乃至今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又第一次将政府采购单独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大政策系列,因此,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心应当从单纯节约采购资金转移到执行公共政策上来。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近期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