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种分歧的路线?
庐孝齐在其硕士论文《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以华北地区为例(1922—1937)》中,把乡建运动分为两派,一派为教会界,包括基督教协进会、各教会和神学院等团体,认为乡村教会才是基督教乡村工作的真正唯一中心;另一派为基督教教育界(教会大中学等)以及基督徒知识分子组成或发起的社会团体(男女青年会、中华平民教育总会等),庐认为这派的乡村建设工作是“为‘关怀社会’而服务社会”。(1)而杨念群在此基础上,把基督教乡村建设的理念进一步阐述成两种不同的路向:第一种是基督教的同工以基督教会为核心展开的社会服务行动,认为这一路向仍以属灵福音为归宿;另一些乡建领袖认为这一路向“不能应付乡人的生活”,于是发展出了第二路向:“动员拥有基督信仰的人从世俗服务的角度渗入农村地区,以‘实验区’的形式从事相当具体的改善经济生活的工作。”杨把教会举办的乡村服务区(即乡村牧区)如河北美以美会昌黎教区的安格庄、金陵神学院和南京中华基督教会举办的淳化镇实验区等十余处列为第一路向,把晏阳初的平教运动、华北基督教农村事业促进会、华洋义赈会、教会大学等举办的乡村活动列为第二路向。杨区分的这两种路向,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一种更属灵些,一个更世俗些,他把这种差别归结为社会福音内部两派的神学立场不同所致的结果。而且,他以晏阳初的定县乡村建设为例,说明“第二路向比第一路向更卓有成效”。(2)
教会内果真有这两种不同的神学立场并导致不同的乡建路向吗?遗憾的是,杨文并没有结合乡建实例给出有力的说明,但从他对基督教各实验区的划分中,可以看出他所称的“两种路向”实际上是很含混的,也没有充分的事实根据。中华平民教育总会的很多领袖虽都有基督教的背景,但它是一个典型的世俗乡建机构,无论当时或以后,无论晏阳初本人还是教会,从没有把定县平教运动归为基督教乡村建设,因此,以它为例来说明第二个路向比第一个路向更有效也就无从谈起了。华洋义赈会虽同样有着基督教的背景,但它从成立起就宣布是一个“非政治、非宗教”的社会组织,所谓它是第二路向也就名不副实。至于华北农促会,它实际上是华北各教会的联合机关,充当指导、服务华北各地教会乡建的角色,它的乡建理念可以说是华北地区教会的乡建理念,也就是本书第三章所谈的“乡村牧区”理念,是以乡村教会为中心开展乡村建设的,按照杨的区分标准,应属典型的第一路向。但不论是华北农促会还是它所指导的各教会的乡村建设,虽然每处的乡建工作入手的方法不一样,比如,在已经有教会组织的村庄,和一个从未被传过福音的村庄,入手的方法自然不同。但无论哪一种乡村建设,没有哪一个计划不是在“从事相当具体的改善经济生活的工作”,都是以“应付乡人的生活”为其中一个目标,这样一来,它似乎也属于第二路向。被杨列为第一路向的淳化镇乡村教会实验区,实际上也是既以乡村教会为中心,也是在“从事相当具体的改善经济生活的工作”(可参阅杨文和本章第三节)。因此,杨文所称的这两种路向在界定上是含混不清的,在乡建实践中并不存在这样清晰的分野。基督教的乡村建设,在社会福音派看来,其目标从来都是双重的:既能服务乡村、改善乡民的物质条件,又能透过服务来展示基督教的精神,基督化乡村社区,所谓“属灵”与“世俗”,在乡村建设中是结合一体的,并不能一分为二。这在本书第三章中已有详细的论述。
基督教在各处的乡村建设活动的确存在着差别,但这种差别并非如杨所说的社会福音派内部两种立场的不同,毋宁说是因为参与乡建的主体不同,因而各自所承担的角色也不同,其追求的具体目标也略有不同罢了。庐孝齐把基督教乡建分为两派,一派是教会界,一派是基督教教育界(教会大中学),实际上是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来划分的。无论从参与的力量还是规模来看,教会界实际上是基督教乡村建设的主流,本书第三章中所论述的乡建理念也主要是关乎教会界的。在30年代,教会界所关注的问题,除了中国乡村的衰敝之外,首当其冲是教会本身自养自立的问题,因此,教会的乡村建设是和教会自身建设紧密相连的;而基督教教育界,更多的关怀是如何通过教学、科研、乡村实验等环节,造就一批人才,为基督教乃至全国的乡村建设服务,为中国作出所谓“独特的贡献”。庐文所作的教会界与教育界的区分还是合理的,但把他们理解成“分歧的路线”,而且把基督教教育界和其他团体的乡村建设理解成单纯的“关怀社会、服务社会”是不符合实际的。陈广培在一篇论文中指出,庐文在论述教会界与教育界的分歧时前后有些矛盾。(3)基督教教育界并非是单纯地服务社会,作为基督教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最终目标(中国基督化)都是一致的。本书第二章曾详细谈到金陵大学农林科与教会从事乡村工作的推动关系,首任中国人农林科科长过探先也曾明确指出,金大农林科是根据国家农业教育需要而设立,同时也“以教会服务乡村之枢纽自任焉”。(4)从本章后面将要提到的教会大学所从事的乡村建设,都可以看出,他们同样有着对基督教信仰的关怀,并非单纯世俗的社会服务。另外一个有力的证据,即在基督教乡村建设过程中,教育界和教会界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互相分工合作的。乡建领袖张福良曾分析说:“乡村教会虽有领袖专家为之指导,然实际推行某项工作时,或试办某项工作时,非赖全体教会领袖充分彼此了解之同情,及分工合作之制度,无以见功!我教会同仁对此点颇具先见之明,故不但教会与学校,即教会与教会之间,各专家对于进行方法,早经采取分工合作制度;譬如有的擅长农业改良,或举行展览会,有的注意于果品植物的种植,其他如平教运动,妇女工作,宗教教育种种,莫不采取分工合作制度,各展所长,使在经验上彼此交换意见,在程序上有一致推进之效,而免重复之弊”。(5)(www.daowen.com)
如果教会界和教育界真有所谓的分歧,还会有如此普遍、和谐的合作吗?可以说,把基督教乡建中的差异解释成不同的承担主体,各自有着不同的工作重点、担当着不同的角色更为合理。无论是教会界还是教育界的乡村建设活动,都是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运动这盘棋的一个棋子,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入手方法,但都服务于一个总的目标。因此,所谓“分歧的路向(路线)”实际是夸大了角色分工的差异,而忽视了彼此合作的含意。
以下,仅仅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按照教会界(包括神学院、男女青年会)、教育界等基督教团体的类别,概述抗战爆发前中国基督教乡村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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