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民间习俗中的灵魂寄存观念:金枝-巫术与宗教研究

民间习俗中的灵魂寄存观念:金枝-巫术与宗教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灵魂寄附于无生命的物体许多民族的民间故事里都有这样一种思想,以为灵魂可以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寄存于体外某一安全的地方,至少可以藏在头发中,这种思想并非为渲染故事情节而虚构的,而是原始人信念中真实的内涵,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一整套习俗。印度群岛其他地方遵循与这同样的习俗,他们提出的理由证实了我们的臆断。后来荷兰殖民当局每逢囚犯忍受刑讯拒不招供时,便剪掉该犯的头发。

民间习俗中的灵魂寄存观念:金枝-巫术与宗教研究

第一节 灵魂寄附于无生命的物体

许多民族的民间故事里都有这样一种思想,以为灵魂可以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寄存于体外某一安全的地方,至少可以藏在头发中,这种思想并非为渲染故事情节而虚构的,而是原始人信念中真实的内涵,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一整套习俗。

我们已经看到,在那些民间故事里英雄战争前进行准备时往往先把自己的灵魂从体内移出,使自己的身体在战争中不会受到伤害、不会死亡。出于同样的目的,未开化的人们面临各种真实的或想象的危险的时刻,总是先把自己的灵魂移出体外。例如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人,如果哪家要迁入新居,便请一个祭司把那一家人的灵魂收集在一个袋子里,等他们搬定后再一一还回本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迁入新房之际充满着超自然的危险。在西里伯斯南方,妇女临盆时,派去请大夫或接生婆的人总要随身带一点铁器,譬如一把砍刀,交给大夫。大夫便把这铁器好好收藏在自己家里直到产妇分娩了以后再交回原主,这时原主还要酬谢他一笔钱作为报答。那把砍刀或其他这类的东西,寄附着产妇的灵魂。据说,在此紧要时刻把灵魂拿出体外收藏此在自己体内要安全得多。所以,大夫必须特别小心把它收藏好,如果丢失了这铁器,人们便认为那位产妇的灵魂肯定也就随之亡失了。

婆罗洲东南的皮努达雅克人每当孕妇临产时总要请一位巫医来念咒做法,把新生婴儿的灵魂收进半个椰子里蒙上一块布,放在一个方形浅盘上用绳子吊着挂在屋顶下。巫医每到月初还要再度做法一次,这样进行一年才算功德圆满。记录这一风俗的作者没有说明风俗的意图,我们可以臆断,这样做法的目的是要把婴儿的灵魂放在比他的脆嫩身体更为安全的地方。印度群岛其他地方遵循与这同样的习俗,他们提出的理由证实了我们的臆断。在凯伊群岛,凡新生婴儿的人家常在一个粗糙的木刻祖先像旁边挂一个挖空了、裂为两半、又缝合起来的椰子。据信新生婴儿的灵魂就暂时存放在这椰子里面,这样可以避免妖邪侵袭,比较安全。等婴儿长大身体健壮时,才永久住进自己体内。同样,在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中,小儿生病时,巫医常将其灵魂从体内召出放在保险的护身符里,藏置巫医药囊中,以确保安全。许多护身符,都被当作灵魂收藏箱来存放灵魂,认为更较安全。英属中非西郡地区有一个曼加遮老妇人脖子上总围着一个象牙饰物,约三英寸长,中间是空的,老妇人说那是她的命根子。她当然不愿放弃它。一个种植园主想要买下它来,未能如愿。一天,詹姆斯·麦克唐纳先生坐在赫吕毕酋长家里等候会见这位大人物。酋长正在里面站着穿戴打扮自己。这时一位土人指着一对优美的牛角告诉他说:“纳塔米(指酋长)的灵魂就放在这对牛角里。”这对牛角是奉献祭神的牺牛角,人们奉为神品。一位巫师曾将这对牛角系在酋长家的屋顶下保护住他和宅内人口不受雷轰电击。麦克唐纳德先生补充说:“这种想法对于南非人是一点也不陌生的,那里的人可以把自己的灵魂放在自家的屋顶下,放在某棵树内,或泉水旁,或山间石岩下。”新不列颠加泽尔半岛的土人有一秘密社团名叫英格尼厄特或英吉厄特。凡加入该团的人都发给一块同人或某种动物一般大小的石头,据说从此以后此人的灵魂与这块石头结合在一起。石头如果裂开,就是此人的恶兆。人们说雷电已经轰击了这块石头,石头的主人不久就要死亡,如果那块灵魂石裂而其人不死,人们就说此石异常,不适合寄附灵魂而另换新石。罗曼努斯·勒卡佩努(Romanus Lecapenus)皇帝有一次得到一位天文学家的通知说,保加利亚王子西米安的生命系在君士坦丁堡的一根圆柱里,如果把那根圆柱的柱顶移开,西米安很快就会死去。这位皇帝采纳了这个暗示,移去了那柱顶。后来皇帝调查获悉,正在移去那柱顶的同时,西米安王子便在保加利亚以心脏病暴发而死了。

另外,在一些民间故事里我们看到有人有时把自己的灵魂或力量系在自己的头发里,当他的头发剪掉时就会死去或变得虚弱。安汶岛[1]的土人认为自己的有生力量在自己的头发中,如剃去头发,力量也就消失了。一名罪犯在该岛荷兰人法庭上受刑时坚决否认他的罪行,可是一旦剃去他的头发,便马上承认了。有一个人因谋杀而受审讯,忍受一切痛楚毫无畏缩,一见行刑人拿来一把大剪刀,便问拿这大剪刀来干什么,听说是要剪掉他的头发的,便乞求不要剪他的头发,他宁愿坦白招认。后来荷兰殖民当局每逢囚犯忍受刑讯拒不招供时,便剪掉该犯的头发。

在欧洲,人们也常常以为男女巫觋的邪恶力量在于他们的头发,如果不剪除他们的头发,便无法制服这帮歹徒。因此,在法国,习惯做法是将被控告为使用巫术的人全身毛发统统剃光,然后交付拷问。米莱厄斯先生曾在图卢兹[2]看见过这种拷问,那些被拷问的人坚决不肯招认,直到后来把他们衣服完全脱光,把他们身上毛发彻底剃光,他们才供认不讳。一个妇人表面上过着虔诚的生活但受到怀疑,加以拷问,备受捶楚,却抵死不认,后来也是把她全身毛发剃光,才迫使她招认了罪恶。著名的宗教法庭审问官斯朴仁格剃去了巫觋嫌疑犯的头发,为此感到满意。可是他的同僚库曼纳斯比他做得更为彻底,把47名妇女赤身露体剃去全身毛发,然后扔进火中烧死,也因这种严厉审讯而享有很高权威。据说撒旦曾经在北贝里克教堂的讲坛上布道时安慰他的奴仆,向他们保证说,“只要他们的头发长在头上,一根也不要脱落”,就任何东西也伤害不了他们。同样,在印度巴斯塔地区,“如果有人被判为犯有施行巫术罪,群众就会揍他,剃去他的头发(因为人们认为头发构成他的危害力量),敲掉他的门牙(据说这是为了防止他念诵妖术咒语)……妇女如果犯有妖术的罪嫌,也必须经历与此相同的严峻考验,如果发现有罪,便给予同样的惩罚,把她们身上毛发全都剃光之后,再把她们的头发拴在公共场所的一棵树上。”印度的比尔人对于一经证实犯有行使巫术罪的妇女进行各种形式的惩治,如:脚朝上头朝下吊在树上,把胡椒粉放进眼睛里,最后采取的办法是从她头上剪下一绺头发埋在土里,“以斩断她和她原来的邪恶法力的最终联系”。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在处死犯了恶行的男女巫觋之前,也采取类似的做法,即捉住他们,割去他们盘在头顶的头发,以除去他们的全部妖术魔法,从而置他们于死地,了结其腐恶的残生”。

第二节 灵魂寄附于草木

在民间故事里我们还见到人的性命有时和草木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随着草木的枯谢,人的生命也因之凋萎。西非加蓬的姆班加人若在同一天生下两个孩子,便种下两棵同类的树,并且围着这两棵树跳舞。他们认为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各与其中的一棵联系在一起,当此树倾倒或死亡,则孩子很快也将死亡。喀麦隆的人们也相信一个人的生命和某棵树的生命交感地密切联系在一起。卡拉巴尔[3]旧镇的酋长把自己的灵魂藏在某泉水附近的圣林中。有些欧洲人由于不了解情况或者是开玩笑砍倒了圣林中一些树木,这个灵魂极为愤怒并且根据酋长的旨意用一切严厉方式威胁冒犯了他的那些欧洲人。

有些巴布亚人把刚生下来的婴儿的生命按交感原则同一株树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将一颗小卵石嵌进树皮内,认为这样就把婴儿的生命完全置于树的生命保护之中了。如果这棵树被砍倒,则这孩子就会死亡。毛利人生下婴儿后惯常把脐带埋在一个神圣的地方,在上面种一棵树苗。随着树苗的长大,也象征着幼儿生命的成长(tohu oranga),树若繁茂,则此儿也一定富贵荣华;树若枯凋,则此儿父母就可预卜其最乖舛的命运。斐济岛上有些地方把男婴儿的脐带同一颗椰子或面包果树的一根树枝种在一起,认为婴儿的生命就这样同树的生命密切连在一起了。荷属婆罗洲兰达克和塔扬两个地区的达雅克人习俗为婴儿种果树一株,民间信念以为孩子的命运便这样同树的生命紧密相连。如果树长得很快,孩子就健康幸福;树如长得矮或枯萎,则与他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人也必然遭遇厄运和不幸。

据说俄国、德国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仍然有许多人家习惯地在生下婴儿时种一棵树,特别注意培养爱护,希望所种的树同孩子一起成长。瑞士阿尔高州仍相当盛行这种习俗:生下男孩种一棵苹果树,生下女孩种一棵梨树,认为孩子一生的亨通蹇滞与树的荣枯息息相依。麦克伦堡的人婴儿生下后的胞衣放在一棵小树底下,认为婴儿将与此树一起成长。在达尔胡西堡[4]附近(距爱丁堡不远)有一株橡树,人们称为爱吉维尔树(Edgewell Tree,意为长生树),相信由于某种神秘的关系,它的荣枯同这个家庭的兴衰密切相连。据说这家的一个成员死了或将要死时,那棵爱吉维尔树的树枝就掉落一枝。例如,在1874年7月一个非常安谧宁静的日子里,该树一根很大的树枝忽然折落。有位年老的看林人惊叹说:“这家的老翁去世了!”不久消息传来,达尔胡西第十一代伯爵福克斯·莫尔果然逝世了。

英格兰,有时让孩子从裂开的林树中间走过,以此来治疗疝病或伛偻病,并且认为从那以后孩子和该树便有了互相感应的关系。这株林树就长在希尔利·希斯边界从霍克利豪斯通往伯明翰[5]的大道旁。“毗邻的一家农场主的儿子托马斯·奇林沃思,今年大约三十四岁了,在一周岁的时候,曾在类似的一棵树中穿过,这棵树至今仍长得非常繁茂,托马斯特别精心爱护它,一根树枝也不让碰。因为据信病人的生命全寄托在这棵树上,只要树被砍倒,病人无论在多么遥远的地方,其疝症也要复发,就要出现脱疽,最终死亡。有一个人正赶着马车走在路上便忽然发病死了,其原因就在于此。”“不过,”介绍这情况的人又写道:“许多把生命这样寄托在树上的人,在树被砍之后,依旧活着,也是很常见的。”最常见的医疗方式是把一棵林树幼苗竖着劈开约几英尺长,把婴儿脱光身子,在早上日出时从裂隙中穿过三次或九次。在英格兰西部,据说是要把婴儿“向着太阳方向”穿过树的隙缝。这种仪式进行之后,立即把树绑扎起来,并用泥把树的裂隙糊好。人们相信当树的裂隙长得合起来了时,孩子的疝病也就好了;如果树的裂缝没有长封了口,则孩子体内的疝症也仍然未好;如果那树枯死了,孩子肯定也将随之死亡。

欧洲其他地方如德国、法国、丹麦、瑞典也用这同样的方法医治好多种疾病,特别是医治疝病和伛偻病。不过这些地方选用的不是林树,而是橡树。有时也可以用杨树代替,甚至指定必用杨树。在麦克伦堡,同在英格兰一样,人们认为孩子同树这样建立的生命交感关系非常密切,只要树被砍倒,孩子就马上死亡。

第三节 灵魂寄附于动物

像民间传说故事里说的那样,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同无生命的物体以及植物互相交感地联系在一起。据说这同样的联系也存在于人和动物之间,两者祸福与共,动物如死,人也偕亡。习俗与传说故事所说情况更为接近,因为两者中所说从人体移到动物体内的灵魂,都是由男女巫师运用特殊法力进行的。譬如,西伯利亚的雅库特人相信每个萨满教巫师或术士都把自己的灵魂或自己几个灵魂中的一人附在一个动物身上,并把这个动物小心地隐藏着,不给世人知道。一个知名的巫师说过:“没有人能够找到我的体外灵魂,我把他藏在遥远的埃兹干斯克多岩石的丛山里。”仅仅一年一次当山间冰雪融化、大地转青的时候,这些巫师寄放在体外的灵魂才化作动物的形象在人们的住处出现。它们到处漫游,除巫师之外,谁也看不见它们。那些强有力的灵魂喧嚣着疾驰而过,其弱者则悄然来去。它们有时相互殴斗,如果巫师之体外灵魂被打败,则该巫师本人便卧病或死亡。最懦弱的巫师,其灵魂幻化为狗形,它使其人形之身不得安宁,总是扰他的心神,撕碎他的躯体;最强悍的巫师,其灵魂则幻化为雄马、角鹿、黑熊、老鹰或野猪。此外,图鲁金斯克地区的萨莫耶德人认为每个巫师都有一个自己熟悉的幻化为野猪形象的鬼魂,用一根魔带拴着牵着到处走动。野猪一死,巫师本人也就死亡。有些故事说到巫师之间的争斗,他们先将自己精灵遣出战斗,最后才亲自出马相搏。马来人相信“人的灵魂可以进入别人身上或动物身上,或者更确切些说,认为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一种神秘关系,即一方的命运完全依赖于另一方的命运。”

新赫布里底群岛中莫塔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体现出灵魂存在于体外的概念。在莫塔语里,“塔曼纽”(tamaniu)一词意思是“某种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东西,有人以为自己和这件东西之间有着亲密关系。……并非每个莫塔人都有自己的‘塔曼纽',只是有些人想象自己跟蜥蜴、蛇,也可能某块石头有这种关系。有时这件东西要经过寻找才能发现,其法是喝下某种树叶的浸液,把浸过的树叶堆在一起,在该堆上或堆内最新发现的任何活的东西,便是喝那浸制叶液的人的‘塔曼纽'对‘塔曼纽'只是观察,并不要喂养或敬奉它,当地土人相信只要召唤,它就会来,与它有此种关系的人,生命就同这东西的生命(如是活物,便同他的生命,如是无生命的东西,便同他的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若该活物死了,或该无生命之物受损坏或丢失了,其人也就死亡。因此,若某人患病,就要查看那‘塔曼纽'是否安全无恙。”

把灵魂拿出体外存放在某一动物身上这种理论,在西非似乎非常流行,尤其在尼日利亚的喀麦隆人和加蓬人。加蓬族的范人相信巫师在他最初要成为巫师的仪式里,把他的生命和某种特殊的野兽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进行一种歃血为盟结为兄弟的仪式,从自己臂上各抽出少许血来,把自己的血注入野兽体内,把野兽的血注入自己体内。于是这一对人兽之间的血的联盟便确立起来,一方的死亡便要导致其盟方也要死亡。据说这种同盟可大大增长巫师的法力,以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利益效劳。首先,像神话故事中的妖巫把自己的性命从体内取出藏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一样,他也可自诩为不会被伤害致死。尤其那头与他歃过血的野兽成了他的血肉相连的兄弟,能听从他的一切役使,他可以指使他去杀伤自己的敌人。从这点看来,可以想象凡他选择与之建立这样关系的动物,绝不是温驯的野兽或家养的牲畜,而总是凶残的猛兽如斑豹、黑蟒、鳄鱼、河马、野猪或秃鹰。在所有这些野兽中,河马是最常为范人巫师优先选择的,其次是黑蟒,鹫是最少选用的。女巫和男巫一样,也有这样经过歃血供她们役使的野兽,不过选择的野兽不同。她们从来不选黑豹,却经常选用分泌毒液的蟒蛇,有时选带触角的毒蛇、黑蟒或栖息在香蕉树上的青蟒,或者也选秃鹰、猫头鹰及其他夜间出没的鸟类。凡男巫女巫所选禽兽总是单独个别的兽或禽,绝不选整个种属。这血盟的单个禽兽一死,这种血盟关系也就自然终结,因为兽死,人也就亡了。

喀麦隆境内的十字河流域土人也有类似的信念。成群的人,一般都是同一村庄的人,选定各种动物作为他们歃血为盟的亲密友谊和性命与共的关系。这些动物有河马、大象、斑豹、鳄鱼、猩猩、鱼、蟒等,所有这些动物都是要么非常强大有力、要么极易潜藏水底或丛林,据说选择这类动物时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该动物必须具有隐藏自己的能力。因为选择这类动物为友或作帮手,是期望靠它悄悄地伤害敌人,例如,如果选择河马,河马可以突然跳出水面倾覆敌人的乘舟。由于人兽之间这种交相感应的关系,兽如一死,其人也亡,其人如亡,该兽即死。因此,对这类亲缘野兽绝不容射猎侵扰,恐怕株连杀伤与这些野兽性命相连的人。不过这却并不妨碍村里以象为盟友的人猎象,因为他只选某个别的动物(如象),并不尊奉象的全体种属,他们以为自己任何时候都能认出与自己结盟的象兄弟,而其他的象都只不过是一般的象,仅此而已,更无其他。这种认识据说是相互的。如某猎人以象为盟友,一旦遇见这只象友(我们可以这样称呼他)时,这只高尚的动物就举起自己的前爪伸到他面前,好像说:“别射!”假如该猎人竟无人性地开枪射击打伤了这只同自己性命相连的象,自己也要病倒。

喀麦隆的巴隆人想象每人都有几个灵魂,其中一个在自己身上,一个在某个动物身上,如大象、野猪、斑豹,等等。如果某人回到家中,感觉有病,说:“我快死了”,便真的死去,人们断言是此人在野猪或斑豹身上的灵魂已被杀死,是体外灵魂的死亡导致他体内灵魂的死亡。尼日尔三角洲一个重要部落——伊博人,也同样相信活人的灵魂可存在于体外。他们以为人活着在世时自己的灵魂可以有一段时间离开自己身体住进一只动物体内。有一个人想获得这种能力,从巫医那里讨得一种药剂,同自己的血混合在一起。从那以后,他的灵魂便脱离了他的身体而进入一只动物体内。如果那头动物被杀而这人的灵魂正好还寄住在它体内,这人也就要随之而死。如果这动物受了伤,这人身上立即就布满了疖疮。这种信念煽动了许多阴贼的行为:狡诈的无赖有时偷偷地把巫药放进敌人的食物里面,使敌人吃后灵魂转入某动物体内,然后就设法杀死这头动物从而也就杀死了这位敌人。

尼日尔河口卡拉巴[6]地方的黑人相信一个人有四个灵魂,其中一个灵魂总是脱离自己的身体以野兽的形态寄居在森林中。这个体外灵魂,或林中灵魂(像金斯利小姐[7]所称呼的那样)几乎可以是任何一种动物,如:斑豹、鱼、乌龟,但从来不是家畜,也不是任何植物。如果没有超人的法眼,人是看不见自己的林中灵魂的。只有占卜者能够告诉人们他的林中灵魂是什么动物,今后注意切莫杀伤任何这类的动物,也不许别人杀伤。常常父子的林中灵魂是同类的动物,母女的林中灵魂则是另一类的动物。然而,有时全家子女全都依父亲的林中灵魂所寄居的动物形态,例如,父亲的体外灵魂是斑豹,所有他的儿女的体外灵魂也都是斑豹。另一方面,子女也有常依妈妈的体外灵魂形态为自己体外灵魂形态的。例如,妈妈体外灵魂的形态是乌龟,她的儿女的体外灵魂也都是乌龟。人的性命同他的体外或林中灵魂的动物的性命紧密相依,该动物的伤亡必然也导致此人的伤亡。反过来,人亡,其林中灵魂便不再有安息之处,结果变得疯狂,或冲入烈火,或冲向人群,头部被击而结束了生命。

北卡拉巴的埃克特附近有一个圣湖,湖中的鱼都被小心护养,因为人们以为自己的灵魂寄附在那些鱼的体内,如果杀死一条鱼,就立即有一个人死亡。几年以前,卡拉巴河内有一条巨大的老鳄鱼,民间都说有一位酋长本人住在杜克市内,他的体外灵魂就寄居在那条老鳄鱼的体内。爱好狩猎的副领事们时常去猎取这条鳄鱼,一次一位官长设法击中了它,于是那酋长马上就腿上有伤卧床不起。他宣称被狗咬了,可是那精谙巫术的占卜者却摇头不肯相信这理由不足的托辞。此外,在洛科贾和尼日尔三角洲之间的尼日尔河两岸一些部落中流行这样一种信念,“以为人可能具有一种以某种动物形态存在的alter ego[8],为鳄鱼或河马。据说人的生命同这动物的生命密切相连,一方受到任何影响,另一方身上立即有所反应,如一方死去另一方也即身亡。不很久以前有一位英国人在当地土人村庄附近用枪打死了一只河马,这村一个妇女的朋友那天晚上恰巧死了,于是就要这英国人赔偿人命,终于得到五个英镑作为对死者的抚恤。”

中美洲的萨波特人,每当妇女分娩时,她的亲友都聚集在小屋内并在地上画出各种动物,每画好一个,就把它擦去,这样一直进行到婴儿诞生时,画好在地上而未擦去的动物就被看作是新生婴儿的“通纳”(tona)或“第二自我”。“等孩子长大时,就给他一头代表他的动物,由他饲养照管,正如人们的信念那样,孩子的健康和生命都同这只动物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要活都活,要死也都同时死亡。”或者更确切些说,该动物如死亡,其人也很快就要死亡。在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印第安人的纳古尔(Nagual)或劳尔(Naul)[9]可以是非生物或生物(一般都是动物)。它(它)和每个个别人命运与共,人的祸福取决于其纳古尔的荣枯。”据一位老作家说,危地马拉许多印第安人“受邪魔愚弄、相信他们的生命依赖于某某野兽(把他们当作自己),倘该兽死亡,他们也即死亡;倘该兽被猎逐,他们就心跳得厉害;倘该兽昏厥,他们也昏厥;更有甚者,他们还受邪说影响,竟将自己扮成该兽的形体(通常他们喜爱扮为雄鹿或雌鹿,雄狮或猛虎,狗或鹰),并在野兽的形体下遭遇射猎受伤”。印第安人听信蛊说,以为他们的“纳古尔”一死,他本人也就连带死亡。有个传说故事明确说道:在克萨尔特南戈高原上同西班牙人最初的多次战斗中,印第安人的酋长们的纳古尔都以巨大毒蛇的形象进行格斗。最高酋长的纳古尔特别引人注目,它是一只碧羽辉煌的巨鸟。西班牙人的将军彼德罗·德·阿尔瓦拉多用剑杀死了这只巨鸟,印第安人酋长也即倒地身亡。

澳大利亚东南部的许多部落中男女两性各有专门的动物属类作他们的纳古尔,像中美洲的印第安人一样。不同的是,印第安人明确知道自己生命与之相连的是哪一头动物,澳大利亚人只知道他们各人的生命和某一种属中的某一动物连在一起,却不知道具体的是哪一个。结果自然是:所有男人都不杀牲,并且保护与他们生命相连的某一种属的所有动物;所有妇女也都不杀牲,并且保护与她们生命相连的另一种属的所有动物。因为谁也说不上这两种有关种属中的任何一头动物的死将会导致哪位男子或妇女的身亡,譬如像绿鸟一死,印第安人酋长即随之而亡,童话中鹦鹉一死,彭契金即亡那样。澳大利亚东南部的沃乔巴卢克氏族“认为蝙蝠的生命是男人的生命,夜莺的生命是女人的生命,这两种生物中任何一个被杀死,则某男子或某女人的生命也就终结了。在这情况下该氏族中的男男女女都害怕自己可能会成为牺牲者,因此在氏族内部引起很大的争斗。听说在这些殴斗中,男女各为一方,搞不清究竟哪一方胜了,因为有时妇女们用山药棒痛打男人们一顿,而更经常的是妇女们被男人用梭镖刺伤甚至死亡。”瓦特约巴勒克人说蝙蝠是男人的“兄弟”,夜莺是男人的“妻子”。各氏族男女生命所与之关联的动物种属各不相同,譬如瓦特约巴勒克人把蝙蝠当作与男人生命相关的动物,而在默里河[10]下游的贡波尔克里克人则把蝙蝠当作与妇女生命相连的动物,当地土人不肯打死蝙蝠,理由是“如果打死一个蝙蝠,他们的卢布拉(妇女)就将有一人要随之身亡”。无论把哪种动物当作与男人和妇女生命紧密相连,这种信念本身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殴斗在澳大利亚东南部(也许流传到更多地方)颇为流行,是众所熟知的。这是一种很怪的信念,所以其结果引起种种斗殴。如维多利亚内某些部落“认为蝙蝠生命属于男人,为保护蝙蝠不受伤害,男人们甚至为了他的缘故把自己的妻子打得半死。夜莺或蚊母鸟的生命属于妇女,尽管它是不吉祥的鸟,它夜间的叫声令人恐怖,却受到妇女的爱惜保护,如果哪个男人打死一头夜莺,妇女们全都为之激怒,就像杀了她们的一个儿女,都用长棒子痛打这男人”。

澳大利亚男人和妇女分别爱惜并保护蝙蝠和夜莺(通常似乎都把这两种生物同男女的生命连在一起),并非完全出于自私的考虑,每个男人认为不仅他自己的生命,连他的父亲、兄弟、儿子,等等的生命也都同各个个别的蝙蝠连在一起,因此,保护全体蝙蝠,就是保护他本人同他的男性亲属。同样,每个妇女也都认为她的妈妈、姐妹、女儿,等等同她自己的生命都是同各个个别的夜莺的生命连在一起,爱护夜莺就是爱护自己和全体女性亲属。既然男人的生命被假定为包含在某些动物身上,那么,很显然这些人同这些动物彼此就很难划分或区别。假如兄弟约翰的生命在一只蝙蝠身上,那么,一方面,蝙蝠跟约翰一样,都是我兄弟,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约翰就是一只蝙蝠,因为他的生命在蝙蝠身上。同样,如果玛丽妹妹的生命在某只夜莺身上,那么,夜莺就是我妹妹,而玛丽也是一只夜莺。这是非常自然的结论,澳大利亚土人并非不能得出。蝙蝠为某男人的同命动物,就称之为某男人的兄弟、夜莺为某女子的同命动物,就称之为某女子的姐妹。反过来,男人称女人为夜莺,女人称男人为蝙蝠。在其他部落里男女两性以其他动物为生命相依连的,其情况也大抵如此。例如在库尔奈部落[11]里,鸸鹋都是男人的“兄弟”,男人也都是鸸鹋,所有美妙的鸣禽都是妇女“姐妹”,妇女也都是美妙的鸣禽。

当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把自己的名字叫做某个动物,并称该动物为兄弟,且拒不杀害它,这个动物就被认定为这个野蛮人的图腾。在澳大利亚东南部的一些部落中(我们已经谈到蝙蝠和夜莺),鸸鹋和美妙的鸣禽都可说是男女两性的图腾。但是把某种动物定为男性或女性的图腾,这种事例还是很罕见的,除澳大利亚外,迄今为止当未在别处发现过。最最常见的做法不是给男性或女性确定某种动物为图腾,而是为某一氏族确定图腾并且按父亲或母亲代代传袭。个人和其氏族图腾的关系跟他(她)和其同性的图腾关系并无区别,他不杀害它,称它为兄弟,并用它的名字称呼自己。假如这些关系是相似的,那么,适用于这一关系的解释,同样也应适用于对另一关系的解释。因此,某一氏族崇奉动物或植物(氏族也可以植物为图腾)并以该动物或植物的名字为自己的名字,其理由似乎出于一种信念,以为本氏族中每个人的生命都同各该动物或植物中的某一个的生命紧密相连,他或她的死亡是由于杀死那个动物或毁伤那棵植物的结果。对于图腾关系的这样解释,跟乔治·格雷爵士(Sir George Grey)[12]对于图腾或澳大利亚西部的“考邦”(Kobong)所下的定义颇为一致。他说:“一个家族同该家族‘考邦’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存在,因此,这个家族的成员绝不杀害他所属的考邦种属中任何动物,即使发现它在熟睡,也不杀害。有时完全出于无奈杀死一头这样的动物,也总是给予它一个逃脱的机会。这样做的原因是由于家族的信念,以为某些这类的动物是他们最亲近的朋友,如杀死这个动物,就是极大犯罪,所以人人都极其注意避免。同样,某土人若以某种植物为‘考邦’,在某些情况下便不得采集这种植物,特别在一年中的某个特别时期里更是如此。”在这里可以看出,虽然人人都不杀害不采集某些种属的动物和植物,但这些动植物并不是对每个人都是一样地珍贵。事实远非如此。在各种动植物中只有一类对他特别亲近贵重。由于他不知道哪个是最亲近贵重的,为免误伤,故不得不全都不加杀害。此外,对于氏族图腾的这样解释,同杀死图腾种属中的一个成员的假定,效果是一致的。“一天,这些黑人中有一个人杀死了一只乌鸦。三四天以后,一个名叫拉理的波特瓦(Boortwa,即乌鸦,该乌鸦氏族的一个成员)也死了。他已经病了好几天了,由于他的温冈(Wirgong,即图腾)死亡,加速了他的病故。”杀死一只乌鸦造成乌鸦氏族中一人死亡,正和性别图腾一样,打死一只蝙蝠造成一个蝙蝠男人死亡,打死一只夜莺造成一个夜莺妇女死亡。与此类似,杀死一个纳古尔(nagual),造成一个中美洲印第安人死亡,杀死林中灵魂,一个卡拉巴黑人就身亡;一个塔曼纽死了,班克斯列岛上就有一个土人也偕亡,童话里的巨人或巫师随他寄藏生命的动物的被杀也即命归黄泉。

看来也许《心不在身上的巨人》那篇故事能够提供理解人与其图腾之关系的钥匙。根据这篇故事里的理论,图腾实际是人储放自己生命的藏器,好像彭契金把他的生命放在鹦鹉身上,毕达莎丽把她的生命藏在金鱼身上那样。如果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有一个自己性别的图腾,又有一个氏族的图腾,那么,他的生命一定同两个不同的动物的生命紧密相连,二者任何一个的死亡都会引起其人身亡。对于这种看法,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因为在野蛮人看来,如果有比自己身体之内更好更多的地方存放自己的灵魂,这有何不可呢?既然可以把生命寄放体外,为什么不可以把一部分生命放在一头动物身上,把另一部分生命放在另一头动物身上呢?生命之可分性,或者换个说法,灵魂之多元性,这种概念有许多人们熟知的事实可以证明,已经被哲学家们如柏拉图以及原始人们接受,只是当一个灵魂的概念从原来半科学的假设变成神学上的教条的时候,它的整体性和不可分性才被作为根本要素来坚持的。原始人不受教条的局限,根据他认为必要假定有多少灵魂来随意解释生命的现象。例如,加勒比人想象头颅内有一个灵魂,心中有一个灵魂,在凡是感到动脉跳动的地方各有一个灵魂:有些海达泽印第安人对于四肢先已死亡而人尚未断气的逐渐死亡现象,解释为人有四个灵魂,他们并不同时而是一个一个地离开人的身体,必须这四个灵魂全都离开了人体,这人才最终死亡。婆罗洲的达雅克人和马来半岛的马来人相信每个人都有七个灵魂。西里伯斯岛上波索地方的阿尔福尔人则认为人只有三个灵魂。老挝的土人想象人体有三十个灵魂分别住在手、足、口、眼等处。因此,照原始的看法,未开化的原始人在他的性别图腾和氏族图腾中各有一个灵魂,是完全可能的。可是,据我考察,只有在澳大利亚发现过一个人有性别图腾。因此,一般说来,尊奉图腾的原始人不需要一次存放一个以上的灵魂在体外。

如果把图腾理解为人存放自己的灵魂或自己许多灵魂中的一个灵魂的储器是正确的话,我们就应该能够找到这样的图腾氏族,他们明确表示他们氏族中每人至少有一个灵魂永远寄存体外,倘此体外灵魂毁灭,其人也即死亡。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就是这样一个氏族。他们又分成父系后裔与好些族外婚氏族(margas),每个氏族都禁止食用某一种动物的血肉,譬如某氏族不吃虎肉,另一氏族不吃猴肉,或不吃鳄鱼,不吃狗肉、猫肉、鸽肉、白毛水牛、蚱蜢等等。各该氏族的人说明不吃某种动物的理由,或者是因为他们是该动物的后裔,或者因为他们死后灵魂转生为该动物,或者他们自己或祖辈受过该种动物的恩惠要予以报答。有时候氏族还以该种动物的名称为本氏族的名称。因此,巴塔克人具有各种各样的图腾。此外,每个巴塔克人都相信自己有七个灵魂,或者再少算也有三个灵魂,其中一个总是永远寄存体外,如此体外灵魂死亡,无论远在天涯,其人也即同时随之身亡。提到这种信念的作者没有谈及巴塔克人的图腾。根据澳大利亚、中美洲以及非洲等地的例证,我们可以推断这种所谓体外灵魂(其死亡即造成本人死亡),系寄存于动物或植物图腾之内的。

巴塔克人并没有一定的说法肯定他们的灵魂就是寄存在他们的图腾之内,而是提出其他理由说明他们氏族为什么尊崇某种神圣动物或植物。这就反驳了我们上述的推论。因为如果一个未开化的原始人真正相信他的生命同身外某一物体紧密依存的话,他就(至少)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这个外物是什么的秘密了。原始人对于一切涉及其生命秘密和信念的东西都是极其谨慎保守不会轻易泄露的。欧洲人在原始人中已经居住多年尚未能发现原始人主要的信条,而只是偶然看到他们所做的一些零碎的、支离末端的信仰表现而已。尤其是原始人总是极其害怕巫术的暗算,即使是身上最微不足道的弃物,如剪下的头发和指甲、吐出的唾沫、吃剩的食物,甚至自己的真名等,在原始人的想象中都可能被巫者用来致自己于死命,因此总是小心翼翼地藏起这些东西或予以销毁。假如原始人对待这些生命外围和前沿的东西尚且如此隐蔽保密,那么,对待他寄托保存内在生命的隐私,该更是多么谨慎隐晦、多么严格保密了!童话里的公主询问巨人把灵魂藏在什么地方,巨人总是说谎或含糊其辞避而不答,总是经过多方哄诱才吐露出来。在警惕地保持缄默方面,巨人同原始人一样胆小诡秘。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巨人最终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秘密,而在原始人方面却不受这种义务的约束,任何引诱都不可能使他向陌生者透露灵魂的场所从而使自己趋于毁灭。因此,原始人关于生命的中心奥秘竟能如此长久保留不为人知,使我们今天不得不从零散的、片段的文献或线索中,从童话故事里残存的一些迹象中来拼凑、恢复和发现这一主要秘密,就不足为奇了!

第四节 死亡与复活的礼仪

图腾崇拜的观点有助于了解一种宗教仪礼,后者就我所知,迄今尚无适切的解释。在许多未开化的野蛮氏族中,尤其在那些奉行图腾制的氏族中,孩子们到了青春期,按习俗都要进行一定的成年礼,其最常见的做法之一就是假装杀死已到青春期的孩子然后又使他复活。假如说这样是为了将孩子的灵魂转入其图腾,那么,对这种仪礼就可以理解了。因为要想把孩子的灵魂召出体外,很自然就会想到把孩子杀死,或者至少使孩子昏迷如死(原始人把昏迷不醒看得同死亡一样,不能区别)。孩子极度昏厥后苏醒过来,可以说是身体机体的逐渐恢复,然而原始人则解释为这是从孩子的图腾身上输入了新的生命,所以这些成年礼的本质,就其假装死亡和复活的现象来看,可以说是人与其图腾交换生命的仪礼。原始人对于这样交换灵魂的信念显然来自巴斯克猎人[13]的故事。故事是说一个巴斯克猎人自称被熊所杀,熊的灵魂进入了猎人体内,熊的肉体死亡了,猎人则变成了那熊。这个故事里的猎人,死而复生,变成了熊,正是这里所谈的理论:在到了青春期的孩子举行成年礼时杀死孩子,又使孩子复生的翻版。孩子作为人而死去,作为一个动物又复生,该动物的灵魂进入孩子体内,孩子的灵魂则进入动物身上。因此,他完全有理由根据他的图腾是什么而称呼自己为什么,如为熊为狼等等,他完全有理由对待所有的熊,或狼,或其他动物如兄弟,因为这些动物身上有他自己和他亲人的灵魂。

关于这种成年礼中的假死和复活,还可举例如下。新南威尔士州的温吉或温吉邦部落中,青年人到成年时都要经受一种秘密仪式,无关人士一概不得观看。仪式的部分做法是将经受仪式的青年牙齿敲掉一个,另取一个新名字,表示该青年已成人了。敲牙时有一种工具叫做“牛吼”,由一块带锯齿边的平木系在绳子的一端,转动起来发出很响的声音。非经过这种仪式的人都不让看见这个工具。妇女不得观看这种仪式,违者处死。据透露,凡经历这种仪式的青年每人都要被名叫杜仁霖(Thuremlin,通常称为达拉莫伦Daramulun)的神秘怪物带到远处杀死,甚至砍成几段,然后又使之复活并敲掉一颗牙齿。据说该部落人确信杜仁霖的威力,毫不怀疑。

达林河[14]上游的乌拉罗人(Ualaroi)说在这种成年典礼仪式上有鬼神将受礼的孩子杀死,又使之复生,成为男子汉。拉克兰河下游和默里河流域的土人都认为是图鲁玛伦(Thrumalun,即达拉莫伦)杀死又复活受礼的青年。澳大利亚中部的安玛特杰部落里,妇女和儿童都相信是名叫特旺伊利卡(Twanyirika)的精怪在成年典礼期间杀死青年又使之复活。这个部落里所行的青年成丁礼仪式,同澳大利亚中部其他部落里所行的一样,包括割去青年的包皮和割裂龟头下侧,后一手术完毕时,做父亲的就给这青年一根神杖(Churinga),并教诲他,他的灵魂已和远祖相连。典礼之后,青年退居树丛中休养割伤,这期间他必须轮转“牛吼”,否则天上神灵就要下凡把他攫走。卡彭塔里亚湾[15]两岸的宾宾加部落中妇女和儿童以为成年礼仪式中“牛吼”的响声是一个名叫卡塔加林那的精怪发出来的。这个精怪住在蚂蚁山里,跑到成年礼的仪式上来吃掉举行成年礼的青年,然后又让青年复活。同样,他们的邻人阿努拉部落里的妇女们想象“牛吼”的嗡嗡声是一个叫做格那巴亚的精怪发出来的,它吞噬了受礼的孩子,然后又吐出来,孩子便成了举行过成年礼的成人。

新南威尔士南方沿海各部落中,海岸穆林族人的青年成年礼可算是典型的。在典礼仪式上,凡受礼者都给予参观戏剧性的死人复活的图腾。一个亲眼见过这种仪式的人叙述如下:一个男人用鞣酸皮布乔妆包裹起来躺在墓穴里,上面薄薄地覆上一些树枝和土。他手里拿着一棵小树,似乎要在墓土中长大。墓旁还插了好些小树,以增添气氛。接着把受礼者都抬到墓旁放下,一长列用鞣酸皮布装扮起来的男人随之也来到墓地,他们代表一群巫医,由两位年尊者率领,前来奠祭埋在这里的巫医兄弟。他们一面向达拉莫伦(Daramulun)念诵经咒,一面鱼贯而行,穿过崖石和树木来到这块空地墓边,在受礼者的对面停下来。那两位年长的巫医则站后面,其余的巫医就唱歌舞蹈,直到墓中假装死者那人手中拿着的小树开始颤动为止。他们对受礼者说:“瞧!”一面用手指那颤抖的树叶。受礼者都看着那墓中长出的小树,小树更加颤动不止,经过猛烈晃动后倒在地面。在巫医们的狂舞和梵呗声中,那个装死的人踢开压在身上的树枝和泥土,跳将起来也在墓穴中跳起巫舞,嘴里吐出巫药,假说是达拉莫伦亲自赐给他的。(www.daowen.com)

新几内亚北部一些部落——雅宾族、布考亚族、卡伊族以及塔米族——跟澳大利亚的一些氏族一样,都要求其男性成员割去包皮才能进入成年男子之列。其部落成年礼也是以割去包皮为中心,也同样被认为是一怪物吞噬受礼青年后再吐出。仪式上所用“牛吼”发出的声响,也认为系怪物所发。这些新几内亚的氏族不仅把这种信念强加在妇女儿童的头脑中,而且在成年礼的实际仪式中还以戏剧形式表演出来,妇女和未举行过成年礼的男性都不得在场观看。为此,他们在树林里偏僻的地方或在村子里面搭起一座一百英尺左右长的棚子,像似怪物的形状,一头略高,表示怪物的脑袋,另一头则逐渐矮小。将一株槟榔树连根挖起,当作怪物的背脊,树的蓬松须根,当作怪物的头发。本氏族的艺术家还在长棚高大的一头装饰了两只睁得老大的眼睛和一只张着的嘴巴,使整个棚子活像一只怪兽。凡须经受成年礼的青年同自己的母亲和女性亲属泣别之后(这些女眷都相信或假装怪物要吞食她们的亲人),吓得呆若木鸡似地被送到这威风凛凛的小棚面前,这巨大的怪物阴沉地吼叫着(其实只是人藏在怪物腹中转动“牛吼”发出的嗡嗡的响声罢了)。怪物吞噬受礼者的具体过程,做法各有不同。塔米部落里是让受礼者排队走过一排手持牛吼顶在头上的男人面前,凯族人则是更为生动地让受礼者从一高架下面走过,架上站立一人,摆出要吞噬来人的架势,其实只是在每个吓得发抖的青年人在他脚下走过时吞下一口水而已。如果及时向此人献上一只小猪,则怪物就可能饶恕这个青年,及时把他吐出口外。扮演怪物的人代怪物收入献礼,马上就可听到汩汩水声,刚才吞下的那口水便喷射到这位献礼青年的身上。这就表示这位青年已被从怪物肚里释放出来,不过他还得马上经受那更痛苦更危险的割除包皮的手术。这种割除被解释为怪物吐出来时留下的伤口。当进行包皮割除时,有人舞动“牛吼”,发出雷鸣似的响声,表示是那可怕的怪物吞噬青年人时吼叫的声音。

有时候年轻的孩子死于割除手术,便悄悄地埋在森林中,告诉哀伤的母亲说那怪物有一个猪肚子和一个人肚子,她的孩子不幸落进了猪肚子,因而就吐不出来了。青年们割除包皮之后必须隔离好几个月不得接触妇女,甚至看见女人也不行。他们就住在那代表怪物肚子的长棚里。最后,他们作为受过典礼的成人,在欢迎的仪式中风光体面地回到村里,女性族人含着欢乐的眼泪和啜泣热情地接待他们,好像他们是从坟墓里复活回来似的。起初,这些青年人都紧闭着眼睛,有时甚至用膏药蒙住眼睛,装作听不懂年长者吩咐他们的话。渐渐地他们恢复了原状,好像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第二天沐浴,洗净身上涂的白垩,成年典礼全部过程至此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新几内亚的所有那些氏族,对于在成年礼中割除包皮时吞噬受割青年的怪物以及那把木制“牛吼”发出的无害的响声当作怪物的吼叫,都用的是同样的字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四种语言中有三种语言所说的“牛吼”与怪物的字眼,也都是死人的鬼魂或幽灵的意思。那第四种语言,即凯族人的语言,怪物一词的另一意思是“祖父”。由此可见成年礼中吞噬受礼者的怪物都是被作为有威力的鬼怪或祖先的神灵来看待的,“牛吼”则是鬼怪或神灵的物质的体现。这样就可说明为什么这件神器绝对保持神秘不许妇女看见的原因。平常不用时“牛吼”都储存在男人俱乐部的屋里,妇女不得进入,她们和所有未受过成年礼的人都不许偷看,违者处死。荷属新内亚南部沿海的巴布亚族人,或叫图格里部落或咯丫咯丫部落,称“牛吼”为缫桑(sosom),即神秘的怪物,每年风季从东南吹来时,便与之俱来。这时咯丫人便为他举行节会,轮转“牛吼”,把男孩们奉献给它,它又很体谅地让孩子们复活过来。

斐济群岛的最大岛屿维蒂岛上有些地区总是在接受成年礼的青年人面前隆重地演出死亡与复活的戏剧。在一个神圣的围场里陈列着一排死人或似乎要死的人,他们躺在地上,肚腹剖开,内脏外流,浸在血泊里。大祭司一声令下,那些假死的人都一跃而起跑向河边洗净身上的鲜血和借用的猪内脏,然后精神抖擞地走回神圣围场,真像获得新生似地洁净无瑕、生气勃勃,佩戴着花环,按着庄严的音乐节拍晃动着身躯,来到受礼者面前站住。青年举行成年礼仪式上的死亡与复活的戏剧,演来就是这样。

新几内亚与新不列颠之间有一个鲁克岛,岛上土人有这样一种节日,其活动内容是:两个男人头上套着木制的假面具,跳着舞,走遍全村,所有男人都跟在后面。他们要求把已割包皮但尚未被马萨巴(Marsaba,恶魔)吞噬的青年孩子都交出来。这些孩子吓得直打哆嗦,尖声呼叫着从乔装的男人胯下钻过。然后这一行人又走遍全村,宣称马萨巴已经吞噬了孩子,如不献上猪和芋头等礼物,就不把孩子吐出来,最后全村居民以马萨巴的名义共同吃掉这些东西。

塞兰[16]西部的男孩子到了青春期都被接纳为卡基恩协会(kakian association)的会员。现代作家公认这个协会主要是抵制外国占领的政治性社团。实际上他的宗旨纯粹是宗教性的和社会性的,虽然他的祭司们也可能偶尔运用他们的权威影响以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这个社团不过是那些广泛流行的原始的宗教性质的组织之一,他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青年人举行成年礼。近年来该协会的真正性质得到荷兰著名人种学者李德尔(J. G. F. Riedel)的正式承认。这个卡基恩会的会所是一座长方形的木棚,住于森林深处树木最稠密浓荫的地方,棚内光线阴暗,从棚外看不见棚内的人在做什么。每个村庄都有一个这样的会所。孩子长大要接受成年礼时都得蒙上眼睛由两个男人挽着手领到会所,他们的父母亲也一起参加仪式。每个受礼者都有两个男人作监护人在受礼期间予以照顾。等所有人们都聚齐在棚前,大祭司便开始高声召魔。顷刻之间就听得棚内发出尖厉的刺耳杂音。其实这是有人事先偷偷从后门进入棚内暗藏着到这时吹起竹制的喇叭,妇女和小孩不知,以为是魔鬼的声音,十分害怕。于是祭司带头步入棚内,受礼的孩子随后跟进,一次只许进去一个。每次孩子进入棚内深处,棚外就听得一阵沉闷的劈剁声,可怕的哭叫声,接着从棚顶扔出一把血淋淋的刀或矛来。这就表示魔鬼已经砍下孩子的脑袋,把孩子带往另一天地予以变形复生。母亲们一见那血淋淋的刀便哭喊起来,说恶魔杀死了她们的儿子。有些地方让年轻的孩子们从鳄鱼嘴或食火鸡喙形状的入口处走进一所木棚,便说恶魔已经吞噬了他们。这些孩子要在棚里待上五天或九天,坐在黑暗中听着竹喇叭吹奏的声音和不时响起的毛瑟枪枪声以及刀剑相击声。每天洗澡,脸上身上涂抹一层黄色染料,看来好像真的被恶魔吞噬过似的。这期间每人胸口或胳臂上用刺刺一或两个十字,不睡觉时就得屈膝坐着不许动弹。酋长拿着喇叭,让这些孩子们坐成一排,两腿交叉,手伸向前,然后将喇叭口对着每个孩子的手心说话,那声调非常之怪,像是幽灵讲话的声音。他警告这些孩子要遵守卡基恩会的规矩,不得泄露在这里发生的情况,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被处死。此外还教诲孩子对自己血缘亲人要好,并且把本部落的传统和秘密也都讲给他们听。

这期间孩子们的母亲和姐妹都回到家中哭泣哀悼。一两天以后,孩子的监护人回到村里传告喜讯:由于祭司讲情,恶魔已还回了孩子的生命。报信人浑身是泥,神志昏厥,好像刚从阴间赶回的信使。孩子们离开卡基恩会所之前,祭司发给他们每人一根木杖,杖的两端都插着公鸡或食火鸡的羽毛,表示是恶魔在恢复他们生命时赐给的,作为他已经到过灵境的标志。这些年轻的孩子们回到家中时步履蹒跚,脸向后背朝向前倒着走进屋里或从后门而入,似乎已经忘记了该怎么走路。家里人用盘子盛食物给他们吃,他却把盘子翻过来拿着。他不会说话,想要什么,只打手势。这一切都表示他受恶魔或鬼灵的影响还没完全复原。他的监护人得教他生活中各种动作,好像他是新生的孩子一样。此外,在离开卡基恩会所时的孩子们都受告诫,严禁在一年内,即下次典礼仪式前,吃某几种水果。二十或三十天之内不得由他母亲或姐妹给梳头发,等到二十或三十天期满时由大祭司把他们带到树林中偏僻地方从他们每人头顶剪下一绺头发。经过这一系列的成年礼仪式后,这些孩子们才算是成人并且可以结婚了。如果有人未经成年礼就结婚,便是丑事。

下刚果地区有一种叫做恩德波(ndembo)的行会或秘密社团,其成员至今仍奉行假死与复活的旧俗。“恩德波行成年礼的做法是由动手术的大夫让一个人假装昏厥倒地,将他抬到市外一个四周有围墙的地方,这叫做‘临终的恩德波’。其他人则相继仿效,一般都是些男孩子和女孩子,更多的是青年男女。他们被认为是已经死了,他们的父母和朋友为他们送去饮食。等过一段时间(按习俗有等三个月到三年的),便安排由大夫将他们起死回生。……先交付大夫的费用,再攒足够办一次宴会的钱(货物),那时,恩德波的人们就可回生了。起初,这些人装作不认识任何人和任何东西,甚至连吃东西也不会,得由他们的朋友为之代劳。他们索取受过成年礼者的一切美好东西,如不给他们,他们就打人甚至把人勒死或杀死。尽管这样也不受责罚,因为人们认为他们还未清醒懂事。有时他们继续假装糊涂,胡言乱语,好像刚从阴间回来。从此以后他们便另有名字,特别为那些经过‘恩德波死亡’的人们所熟知的名字。……我们在沿刚果河上游很远处以及河流附近地区都听到过有这种习俗。”

北美一些印第安人部落也有一些宗教性质的社团,它吸收成员的对象只是经历过假装被杀又复生的人们。1766年或1767年乔纳森·卡佛船长在大湖地区苏安或达科坍部落的尧铎苇西人中目睹过一个名叫“神灵友好社”(Wakon-kitchewah)的社团接纳成员的仪式。要求入社的人跪在该社团的首领面前,首领自称“自己现在已为神灵所附身,马上就要将此神性传给他,神灵很可能会击毙他,但立刻就会使他回生。首领还说:无论多么可怕,这是该社员成员被吸收传播神性,以获得作为该社团成员特权的必经程序。他一面这么说,一面就神情激动直到面部扭曲,身躯抽搐,一刹那间突然向跪在他面前的青年人嘴里扔进一颗形状和颜色都像一粒小豆似的东西,青年立即倒地一动不动好像被击毙。”这样在地上像死了似地躺了一会,经过在他身上一阵敲打,他又显出苏醒过来的迹象,最后嘴里吐出那粒小豆或首领扔进他嘴里的那个什么东西,就完全苏醒过来。其他部落,如奥杰布威、温尼贝戈、达科他或苏,用来像是真个杀死接受成年礼的孩子的工具则是法宝囊,这种法宝囊是用动物如海獭、野猫、蛇、熊、浣熊、豺狼、猫头鹰、黄鼠狼等的皮制成的,形状大体上像这种动物。社团的每个成员都有一个这样的宝囊,囊内盛的是组成其“法术”或符咒的零星杂物。“他们相信这个皮囊或动物的肚内会出来精灵或嘘气,不仅能够把人打翻在地、杀死,而且还能使人起死回生。”用这种法宝囊杀人时只需将囊击向某人,此人便倒在地上跟死人一样;将宝囊在此人身上再击一下,此人便又活了过来。

约翰·朱维特(John R. Jewitt)被努特卡·桑德的印第安人俘虏后所见的那种仪式是属于这类习俗的。那位印第安人之王或酋长“拔出手枪对准他儿子的耳朵,儿子立即倒在地上好像被打死了,全家妇女立即放声痛哭,每人从自己头上扯下一些头发,诉说王子可怜死了。与此同时,许多居民带着短剑、毛瑟枪等赶来屋内,询问妇女啼哭的原因。随后又有两位身披狼皮的人赶来,脸上戴着画有狼头的面具,像狼一样爬进屋里,背起王子爬出屋外走往远处。”朱维特在另一地方还提到那位王子——大约十一岁的孩子——头上戴着狼首面具。鉴于美洲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分成若干图腾氏族,其中以狼为图腾的又是个主要氏族,每个氏族成员又习惯随身佩戴本族图腾的某一部分以为标志,因此,那位王子很可能是狼族王子,朱维特所说的仪式表示的是杀死王子使之新生为狼,正如巴斯克的猎人以为自己被杀死又以熊身复活一样。

这样猜测解释还是第一次提出。弗朗茲·博厄斯博士(Dr. Franz Boas)[17]在这些印第安人中进行研究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这个猜断。另外,那位酋长儿子经历的情况似乎不太像是图腾氏族,而更像是一个叫做特洛柯拉的秘密社团接纳成员的做法。该社团的成员都扮作狼形,每一新成员都须由狼来引进如仪。一群印第安人身披狼皮,头戴狼脸面具,夜间出来,抓走拟接纳的对象带往树林中。社团全体成员听到群狼来到村边抓走人时都抹黑脸孔高声歌唱:“所有部落都非常欢欣兴奋,因为我成了特洛柯拉的一个成员。”第二天狼群送回抓走的青年人,人已死去。社团的成员便忙着使他苏醒过来。他们假定狼将一块施过魔法的石头放进他的体内,必须取出才能使他起死回生。在这之前,假装的尸体就停放在屋外,由两位术士移走魔石(看上去像是石英石),然后尸体就活过来了。英属哥伦比亚的尼斯卡印第安人共有四个主要氏族,分别以大乌鸦、狼、鹰、熊为自己氏族的图腾,各氏族经受成年礼的青年总是由人扮的各氏族的图腾动物背送回来。例如,某人将被叫做奥拉拉的秘密社团施行成年典礼吸收为成员时,他的朋友便拔出刀来假装把他杀死。其实只是巧妙地砍了一个用来代替他的假人的头,而让他本人溜之乎也。然后就把砍下的脑袋的假人放在地上,盖上全身,妇女们便对之哀哀哭号,他的亲属举办葬仪,宴请宾客,隆重地焚化假尸。总之,这些氏族经常举行这样的殡葬。这样新被接纳的成员在一年内不得公开露面,除该社团成员外,不得见任何人。等到一年期满,他才回生,由代表他的图腾的动物(人扮的)将他送回。

这些仪式的本质似乎就是杀死受礼者的人身,待他回身时则换成为动物的生命,这生命如果不是他的保护神的话,至少也是和他有着极为亲密关系的动物。读者还会记得危地马拉印第安人将自己的生命和一种动物的生命紧密结合在一起,他们能够使自己也以这种动物的形象出现。因此,我们推测英属哥伦比亚印第安人也可能同样想象他们的生命是和他们穿着服装所模仿的动物的生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也不为无理。至少,如果哥伦比亚印第安人今天的信念中已无此一条,那么,过去他们的祖先也一定有此信念,因此才形成各图腾氏族与秘密社团的这些仪礼。这两类社会和社团的成员经受仪礼的方式虽然有所不同(即:一个人出生于他所属的图腾氏族,长大后又被引进为另一秘密社团的成员),但二者是同类的,其根源都出于同一思想类型,这是无可猜疑的。假如我没弄错的话,这种思想就是为了要和一个动物、一个精灵,或其他强有力的神物建立相互感应关系,以便使人能把自己的灵魂或灵魂的某些部分安全地寄存在对方身上,并且能从对方身上获得神奇力量。

因此,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上,凡发现实行图腾制的地方,以及假装杀死接受成年礼又使之复活的地方,都可能存在或曾经存在不仅是将灵魂永恒地寄藏于体外某物——动物、植物,或其他——中的信念,而且是实际这样实行的意图。如果要问,为什么他们要将灵魂寄藏于体外?回答只能是:像童话中的巨人、怪物那样,他们认为这样比放在自己身上要安全些,就好像把钱存在银行里而不随身带着的道理一样。我们已经考察到,在危急时刻他们常常把生命或灵魂转移到某些安全地方藏放着,等危险过了再取回来。不过像图腾制度这类的习俗并不只是在特别危急的时刻才这么做,他们的制度或一贯做法是每一个人,至少是每个男人,在一定的年纪时都必须将自己的生命或灵魂转移并寄藏于体外,一般都是在青春期开始时进行这种转移。这一事实表明,图腾制度或与此相类似的制度,想要预先防止的那种特别危险,就是他们认为到性成熟时才会出现的危险,实际上即他们以为会发生在两性之间的关系的危险。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列出一系列的事实证明:在那些未开化的氏族的思想里,总是把性关系和许多严重的灾难联想在一起的。但是他们所忧惧的究竟是什么性质至今还不大清楚。我们希望在不久将来对原始人的思想方式会有更确切的了解,能够揭露出原始人社会的这一最重要的核心秘密,从而不仅为了解图腾制度而且也为了解婚姻制度的起源多少提供了一些端倪。

[1] 摩鹿加群岛的一个岛屿,在塞兰岛的西南,属印度尼西亚。

[2] 法国南部城市,位于加龙河上。

[3] 尼日利亚南方的城市。

[4] 英国乔治·兰姆塞将军(George Ramsay,1770–1838),出生于苏格兰,曾任英国殖民地加拿大北部达尔胡西(海港)的总督(1819–1828),曾受封为达尔胡西伯爵,其府邸在苏格兰首府爱丁堡附近,人称达尔胡西堡。

[5] 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级市镇。

[6] 在尼日利亚,是尼日尔河出口处,这一段河流名叫卡拉巴河,其城市亦名卡拉巴。

[7] 金斯利(Kingsley,Mary Henrietta,1862–1900),英国女旅行家、人类学家。著有《西非记游》(Travels in West Africa,1897)、《西非研究》(West Africa Studies,1899)、《西非的故事》(The stroy of west Afria,1899)等。

[8] 拉丁语:意为第二个我。

[9] 这两地印第安人的土语,都是第二自我的意思。

[10] 在澳大利亚东南部,由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内的阿尔卑斯山流入印度洋。

[11]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土著。

[12] 格雷(George Grey, 1812–1898),英国殖民地行政长官。先后任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开普殖民地等地的总督,1874–1894年任新西兰议员,1877–1879年任总理,且研究毛利文化的学者,著有《波利尼西亚人的神话志》(Ploynesian Mythology,1855)及澳大利亚土人词记等。

[13] 欧洲比利牛斯山西部,西班牙北部三省的古老居民。

[14] 在澳大利亚东南部,向西南流经默里河入印度洋。

[15] 在澳大利亚北部海岸线上,阿拉富拉海的海湾。

[16] 印度尼西亚领土,摩鹿加群岛中的一个岛屿。

[17] 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 1858–1942),美国著名的民族学家、普通人类学的创始人、美国人类学会创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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