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不得触地
本书开头前,我们就提出两个要回答的问题:阿里奇亚的祭司为什么要杀掉他的前任?杀之前,他为什么又必须折一根金枝?现在这两个问题的第一个已经有了答案。如果我没有弄错,阿里奇亚祭司就是那些神王或人神之一,人们认为社会福利乃至自然现象的推移都密切地依赖于他的生存。这样一个精神的统治者,他的臣民或信徒对于他们自己和他之间的准确关系并没有任何很清晰的观念,他们对这一点的看法也许是模糊不定的,如果我们想用精确的逻辑解释这种关系,我们就会犯错误。那些人们只知道,或是只感觉到,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牲口和庄稼略带些神秘地与他们的神王联系在一起,集体是健康还是多病,羊群牛群是兴旺还是病弱?地里的收成是丰富还是微薄?这些都要看他是健康还是生病。他们能想象到的最大的灾祸就是他们的统治者的正常死去——无论是病死,或是老死。因为在那些信徒最严重的后看来,这种正常死亡会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财产带来果,譬如,致命的瘟疫会使人畜全亡,土地不再增产,甚至自然本身的结构都要瓦解。为了预防这些大灾难,就必须趁王还年富力强的时候就将他处死,以求他的神灵生命在精力未衰时传给他的继承者,以恢复他的青春。这样,通过强壮的替身连续他一脉相承,神灵生命就可以永葆青春年少,这样也就保证了人畜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保持青春,播种和收获、春天和夏天、雨水和阳光,也永远不会失调。如果我的推测不错,这就是内米的林中之王、阿里奇亚的祭司之所以必须照例地死于他的继承者的宝剑之下的缘故。
但是,我们还得要问一下,金枝又是什么呢?阿里奇亚祭司职位的每个候补者为什么要折下一根金枝才能杀死祭司呢?下面我们就来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我们谈到过,有许多规定或禁忌约束着有神性的王或祭司的生活,其中有两条最好一开始就先谈谈,我希望读者注意的头一条规定就是神人的脚不可着地:墨西哥的扎波特克人的最高祭司必须严格遵守这条规矩,他的脚只要挨一下地,都会玷污他的神性。墨西哥的皇帚蒙特祖马从来脚不沾地,总是由贵族背着他,如果到了某个地方他要下来,他们总是用华丽的毯子铺地,让他走在上面;日本的天皇如果脚踩着地,便是可耻的降黜,在16世纪时,这一点就足以使他失去王位。在宫外,有人把他背在肩上,在宫内他走在织工细致的垫子走道上;塔希提的国王和王后,只能在自己世袭的领地之内着地走路,在其他任何地方脚都不能挨地,因为凡是他们脚踏过的地方都会成为神圣的。他们从一地到另一地旅行时都是由特殊专门的人背在肩上。永远有几对这种神圣侍从陪着他们,背的人需要更换时,国王和王后就攀上另一对侍从的肩上,不得用脚着地。多苏马的国王如果脚沾着地,便是个恶兆,他必须举行赎罪仪式。波斯王在宫廷里在地毯上走路,任何其他人都不得踩这些地毯,在宫廷外面,他从来不走路,不是乘车,就是骑马。古时候,暹罗王从来脚不着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总是用黄金宝座抬着。从前,乌干达诸王和他们的母亲和王后在他们住的宽敞禁城外面从来不能用脚走路,他们要外出时,就由水牛族的人把他们背在肩上,王家人士出门总有几个水牛族的人陪伴,轮换着背他们。国王骑在背的人的脖子上,两条腿放在两肩上,脚插在背的人的手臂下面。这些背国王的人,一个背累了,就把国王抬到第二人的肩上,不让国王的脚着地。他们用这种方法跑得很快,国王出巡时,一天都走很远的路。在国王的禁城里,专有小屋给背的人住,为的是需要他们时近便一些。刚果南部地区有一个民族,叫做巴库巴或布香戈,直到前几年,王族的人还是禁止下地,他们必须坐在皮革上、椅子上,或奴隶的背上,奴隶则用四肢匍匐在地,他们的脚放在别人脚上。他们外出时由人背在背上,而国王外出则坐在担架,用竿子抬着。在尼日利亚南部奥卡附近的依波人中,土地祭司必须遵守许多禁忌,例如,他不能看见死尸,如果在路上看见了,他必须用腕带把眼睛遮住,许多食物他都不能吃,如鸡蛋、多种鸟雀、羊肉、狗、公羊等等。他既不能戴假面具,也不能摸它,戴假面具的人不能进他的屋子。如果狗进了他的屋,就把它杀掉扔出去。作为土地祭司,他不能坐在地上,也不能吃掉在地上的东西,人们不能向他扔土块。按照古代婆罗门的仪式,国王在即位典礼上脚踩一张虎皮和一个金盘子,他脚上穿的是猪皮鞋,从那以后,只要他活着,他就不能光脚站在地上。
有些人是终身神圣的,或受禁忌的,因此终生不得用脚着地;但是也还有一些人,他们只在某些场合具有神圣或禁忌的性质,因此,这项禁忌只适用于当他们吐出灵气的那个固定的时刻。如在婆罗洲中部的卡亚或巴霍人中,女祭司举行某种仪式时脚不能踏地,得在地上铺放木板,踩在木板上。又如征途中的武士,他们周围由一层禁忌的气氛包围着,因此,北美印第安人在整个出征时期,都不能直接坐在地上。在老挝,猎象时有许多忌讳,其中一条是主要猎人不能用脚挨地。因此,他从象上下来时,其他人用一个树叶编的垫子给他垫脚。
很显然,神性、魔力、禁忌或无论我们叫做什么的那种,充满在被奉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身上的神秘素质,原始人的哲学家们都视为一种物质的实体或流体,已奉为神的人身上充满了这种东西,正如莱顿瓶里充满了电一样,也正如一个良好导体通过接触可以把瓶里的电放出来一样,人身上的神性或魔力也可以通过接触土地而放出来,并且彻底放尽,在这种理论中,土地就是魔力流体的最优良的异体。所以,为了保持积蓄,不使流失,崇奉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物必须小心防止接触地面。他像一个瓶子,装满了宝贵的物质或液体,如果要防止这种宝贵的物质或液体从他身上走掉,那就得像电学里所说的,他必须绝缘。许多例子显然提出守禁忌的人要绝缘,这不仅为他自己,而且也为别人。神性和禁忌的性质可以说是一种有力的爆炸物,稍一接触就会爆炸,因此,为了大家的安全,就必须把它保持在一个窄狭的范围之内,以防止它泄漏出来会爆炸、破坏和摧毁它碰上的一切东西。
第二节 不得见到太阳
下面谈谈第二条规定,就是太阳不能照在神人身上。日本天皇和扎波特克的大祭司都遵守这条规矩。大祭司“被看成神,大地不配负载他,太阳不配照耀他”。日本人不许天皇的圣体暴露在露天之下,因为太阳是不配照在他头上的。南美洲格拉纳达印第安人“未来的统治者或指挥者,不论是男是女,在幼小的时候都被禁闭好几年,甚至七年,禁闭得那么严谨,连太阳都不能看,如果他们偶然见到太阳,就剥夺他们的王位;他们只能吃某些指定的食物;看守他们的人,还在一定的时候到他们的隐居地或监狱里去痛打他们”。例如,波哥大的王位继承人(是国王姊妹的儿子,不是国王的儿子)必须从小接受严格训练,他完全隐居在一个庙里,既不许见太阳,也不许吃盐,也不许和妇女说话,他的周围都是卫士,注视他的行为,记下他的一举一动。给他定下的许多规矩,如果违犯了一条,那就声名扫地,甚至被剥夺继承王位的权利。索加摩沙的王位继承者也是一样,在就位之前必须在庙里斋戒七年,关在黑暗中,不许见太阳或光亮。秘鲁国王的太子继承王位之前,必先斋戒一月,不见太阳。
第三节 少女月经初潮时必须隔离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许多地方女孩到了月经开始来潮时必须遵守前述的两条禁忌(即:不得触及地面,不得看见太阳),或二者之一。例如,卢安戈黑人的女孩们一旦月经开始来潮,就关在单独的小屋里,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赤裸着触及地面。南非祖鲁人和他们同族各部落的姑娘,无论是走路,捡柴禾,或在地里干活时,只要月经来潮的迹象出现,就马上跑到河边藏到芦苇里,不让男人看见,还用身上披的大氅把头部密密地盖好,不让太阳光照到头上。同时还尽量把身体蜷曲成一团,像被太阳晒得那样萎缩,等天黑以后才回家去,躲进一间小屋里住一些时候。尼亚萨湖[1]北端的阿瓦孔德部落中,小姑娘第一次月经来潮后必须由几个女伴陪同住在一所黑不见光的屋里隔离起来。屋里地上铺着干枯的香蕉树叶,不许点灯。这所屋子叫做“阿瓦孙谷”(Awasungu)之屋,意思是“无心的姑娘”。
新爱尔兰岛[2]上的姑娘们要在牢笼似的小屋里幽禁四或五年,不见阳光,足不沾地。有一位目击者对此风俗描写如下:“我从一位教师处听说这里有一个对于姑娘们的奇怪风俗,所以我就要求酋长领我去她们住的屋子看看她们。那所小屋大约25呎长,处于芦苇和竹丛之中,入口处挂着一捆干草表示这里是严格“禁忌”之地。屋内有三个圆锥体的结构,大约七八呎高,底部圆周约10到12呎,离地面四呎左右逐渐收缩直到顶尖成为圆锥形。这三个小笼子都是用露兜树的宽大叶子密密地编起来的,不透光,也不透风。每个小笼的边上开有一个口子,装着椰子树和露兜树叶编的双层小门。离地大约3呎左右是一层竹子做的架子,相当于地板。据说每个小笼里住有一位少女,每人至少得在笼里住上4年到5年,足不出户。我几乎不能相信所说的这一切,太可怕了,不可能真的这样。我对酋长说我想看看笼子里面是什么样子,也要看看里面的姑娘们,我将赠送她们一些小珠子作为礼物。他说除了他们的亲属以外,任何男人都不得见到她们,这是禁忌。不过,我想,我说要赠送珠子给她们这一点,起到了一定的劝诱作用,他终于去找那负责看守和开关门户的老妇人去了。当我们等待的时候,听到里面那些女孩子很不满的口气跟酋长说话,好像不同意什么或是害怕什么。过了好一会子,那个老妇人终于来了。她当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愉快的狱卒或监护人,她好像也不给酋长面子让我们看看那些姑娘们,脸色显得极不友善难看。不过,酋长叫她开门,她还是照办。姑娘们在里面向外窥视我们,当听到要她们让我们看时,都伸出手来要珠子。我故意坐在离笼稍远一点的地方,把珠子拿在手里伸着给她们,我是想借此引她们多走到外面来一点,好让我仔细看看笼里是什么样子。这么一来又产生了另一困难,因为这些女孩们在这里幽禁期间不得足踏土地。她们想得到珠子,于是老妇人只好走到外面抱一些木头竹片进来铺在地上,然后去搀着姑娘们一个一个地踏着木片走到我身边取我托在手里的珠子。这样我才能够看看她们所住的笼子里面。我的头还没伸进笼里,就直觉热气扑面,令人窒息。笼里很干净,除了几根接水的短竹筒之外,什么东西也没有。竹制台架只够一位姑娘坐下或蜷着身子躺在上面。关上笼门,里面一定漆黑或相当昏暗。姑娘从来不许走出笼外,每天只能在笼边放的盘子或木盆里洗一次澡。她们说出汗太多。她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关在笼子里一直到长成大姑娘时才放出去。这时给每个姑娘都举行一次盛大的结婚喜筵。我看见的这些姑娘里,有一个大约已十四五岁,酋长告诉我们她已经在笼里住了五年,很快就要被接出去了。另两个女孩大约八岁、十岁,还得在笼里再住几年。”
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卡巴迪地区,“酋长的女儿一到十二三岁就得守在家里,不得以任何理由走出户外,所住房屋遮掩严密,太阳不得照在她们身上。”在新几内亚北部海岸的两个相邻部落雅宾人和布考亚人中,姑娘月经初潮时就要守在深闺里一连五六个星期足不出户,还不得坐在地上,否则她的不洁就要玷污土地,因此给她一块木墩让她坐在上面,她的脚不得碰到地上,如果不得不离开屋子一会儿,就得用席子把身体裹得紧紧的,脚底下用藤条绑两块椰子壳如同穿上便鞋似地走动。婆罗洲的奥特达农人把八岁或十岁的女孩子关在家里一个小房间或密室里,长期不和外人接触。这间密室,同本宅其他部分一样,都是建在离地面很高的木桩上的。室内只有一个很小的窗子,对着很孤寂的地方。女孩住在里面,几乎完全处在黑暗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哪怕是最急切的需要,离开住房。在她幽禁期间,家里亲属也都不能见她,只有一个女奴专门侍候她。幽禁期限通常为七年,在此期间女孩独自一人只有编织席子或做些其他手艺活消遣解闷。由于长期缺乏运动对她的发育成长很有影响,待到成年将她从小室里放出来时,脸色苍白,皮肤蜡黄。这时候她才可以看见阳光、大地、流水、绿树和鲜花,好像刚刚获得新生。为她特别举行一次盛大宴会,并杀死一个奴隶,将血涂在她身上。在塞兰岛,姑娘们到了月经期就自己关在漆黑的小屋里。在加罗林群岛的雅浦岛上,如果小姑娘走在大道上,首次月经忽然来潮,这时候必须请人给一个椰子壳作垫子坐下,不得直接坐在地上。然后回家在父母住处一定距离的小屋里关上几天,随后又搬进专供月经期间妇女住的房子里去睡上一百天。
在托里斯海峡的马布雅格岛上,小姑娘到了成年期,首次月经来潮的迹象出现时,家里便在黑暗角落用柴禾堆成一圈,让她带上肩带、臂钏、脚镯、腿饰、踝饰、项圈,并在两耳、前胸和后背都戴上贝壳饰品,蹲在柴禾圈内,只能见到她的头部。这样隔离三个月,白天不得被太阳晒着,夜间可以溜出来活动活动,同时让家人把柴禾收拾收拾。自己不得用手进食,须由专门服侍她的一或两位老年妇人——如她的乳母——喂她,其中一位特别为她在树林中某处起火煮食给她吃。若正在海龟产卵期间,便不得进食龟或龟的卵。任何蔬菜倒是可以吃的。隔离期间,任何男人,即使她的爸爸,也不得进入她住的屋子。如果她爸爸在此期间看见了她,就准要倒霉,如出海捕鱼就将一无所获,甚至渔船也会触礁或被风浪砸碎。三个月隔离期满时,姑娘由两个伴娘抬着,脚不沾地来到淡水湾边,同时还有本族妇女围着护送。到了海湾沙滩,便脱去姑娘的衣着装饰,由两位伴娘架着她一起向水里摇摇晃晃地走去,把她浸泡在水里。这时所有妇女都向她和抬她的两个伴娘身上溅水。最后上得岸来,一个伴娘堆起一堆草让姑娘蹲在上面,另一个伴娘跑到礁石边抓一只螃蟹,扯下蟹螫,又急忙赶回来。这时滩上已点起一堆火,就在火上烤螯,烤好后喂给姑娘吃。吃后,把姑娘重新打扮起来,全体妇女排成一行,列队走回村里,姑娘走在队伍中间,由两个乳母搀着。乳母的丈夫出来接她,把她领到一个乳母家里,请所有的人用餐,这时姑娘才得像往常一样自己吃饭。饭后跳舞,以姑娘为主,跟隔离期间照顾她的两位乳母的丈夫一起跳。
据说昆士兰北部约克角半岛雅拉康纳部落中女孩子到了青春期开始时就一人独居一月或六个星期,只有妇女可以见她,男人一概不得见。她住在专门为她搭的小屋或棚里,整天仰卧在地板上,不得见太阳,日落时分得闭上眼,太阳下山后才可睁开。据说若不这样,姑娘的鼻子就要染病。那期间,凡盐水里长的食物都不能吃,否则将要被蛇咬死。有一位老妇人照应她,给她吃菜根、山药,给她水喝。有些澳大利亚的部落习惯把月经初潮时期死亡的女孩深埋土内,也许是为了不让太阳照着。
加利福尼亚印第安人认为女孩子第一次来月经时“具有特大超自然力量,而且不全是玷污或有害的。不过他们还是强烈地以为它带有邪恶,所以不仅让她和家人及社会脱离,而且还试图让她和世界隔离。对她采取的戒令之一就是不看她。她必须低着头,不看外界,不看天日。有些部落干脆用毯子把她遮盖起来。许多这样的风俗很像北大西洋沿岸流行的风俗,例如,不许女孩用手捂头,也不得让手碰在头上,有一种专门搔头的工具供她使用。有时,除了喂食之外,她不得自己吃任何东西”。
华盛顿州沿海的奇努克印第安人,其酋长的女儿到了成年期月经初来时,要在家里躲避五天,不见人,不见天,不得摘浆果。据信:她如看了天,天气就不好;如摘浆果,就要下雨;如将杉木皮制的纸巾挂在云杉上,那棵云杉马上就要枯死。她从家中另外一个门出入,到离村很远的河湾里洗浴。她得禁食几天,好多天不得吃新鲜食物。
温哥华岛[3]上的阿特或努特卡印第安人把已到成年期初次月经来潮的姑娘“安置在家中类似走廊的地方,用席子密密地盖起来,像个笼子似的,既见不到太阳,也见不到火。姑娘得在里面住好几天,只给水喝,不给吃的。姑娘在笼里住的时间越长,姑娘的父母就越光彩。如果在此最初的考验期间,姑娘见着了火或太阳,便是终生的羞辱”。姑娘幽居的地方,屏风上画着神话中的雷电之鸟。姑娘住在里面不能动弹,也不能躺下,必须半蹲着坐在那里。只许用梳子或一片骨头搔头,不能用手碰头发,也不得用手在身上搔痒。据说若搔一下,身上就留一道伤痕。当姑娘成年以后,八个月内不得吃任何新鲜食物,特别不得吃鲜鱼。她只能自己单独进餐,另用杯盘,不能和别人相混。
英属哥伦比亚策佐特印第安人的姑娘,到月经来潮时都戴上一顶大皮帽把整个脸庞都遮了起来,晒不着太阳。据说如果姑娘面孔暴露在外,见了天日,就要下雨。那种大帽子还可遮住脸孔不见火光,因为姑娘这期间也见不得火。她的两手也得戴上连指手套,嘴里放一颗动物的牙齿以防止自己的牙齿出现空洞。整整一年内不得看见鲜血(除非事先把脸抹黑了),要不然就将双目失明。整整两年内得戴着那种大皮帽子,并且独自住在一个小屋里(不过可以见人)。两年期满后,由一位男子摘下她头上戴的帽子扔掉。英属哥伦比亚比尔库拉或贝拉库拉部落中的姑娘到了成年期开始来月经时,必须住在家中披屋里,不得到正房,也不得坐在全家人烤火的火炉旁。那披屋就是她的卧室,室内另外为她砌了火炉。姑娘一进入披屋卧室,头四天必须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清晨吃少许饮食,喝一点水,整天不能再吃东西。四天以后,可以走出房间,但只能从在地板上另开的一个出口处通行(房子都是在高出地面的木桩上盖的),这时仍不能到正房里去。如果走出屋外,必须戴一顶大帽遮面不让阳光照着。他们以为如果太阳光照在姑娘脸上,姑娘的眼睛就要受损害。她可以在山上采浆果,但不得走近河边或海边(整整一年之内都是如此)。如果吃了鲑鱼,就要失去知觉,或者嘴巴变成长长的鸟喙。
阿拉斯加的特林吉特(斯林基特)或科洛希印第安人的小姑娘身上出现青春期的迹象时,就要关在一间非常严密的小屋或者笼子里,只留一个很小的通风孔。姑娘要在这样又黑又不干净的住处住上一年,没有火,不能活动,没人做伴。只有她妈妈和一个女奴给她送来饮食。食物是从通风的小窗口送进的,饮水得用白头鹰的翅骨来喝。这种隔离,后来有些地方减少到半年、三个月,甚至更少。隔离期间,姑娘得戴阔边帽子使她的目光不见天日,人们认为她不适于为阳光照射,她目光所到之处,能够毁掉猎人、渔民以及赌徒的好运,能将东西变成石头,还能造成其他危害。到隔离期满时,将她穿的全部旧衣统统烧掉,全换新衣,大排酒筵,筵席上在她下唇与嘴巴平行地割破一道伤口,放进一小片木屑或贝壳,把裂口撑开。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中有一个名叫科尼亚加的部落,他们的姑娘一到成年期就关在一间小屋里,头六个月里蜷手蜷脚地坐着,后六个月里则把小屋稍为加大一点使姑娘能将背伸直。在这全过程中她都被认为不洁,没有人跟她接触往来。
巴西南部,巴拉圭边境的瓜拉尼人[4]习惯把第一次出现月经来潮征兆的小姑娘放在吊床上缝起来,仅留一个小口子呼吸。姑娘身子被包裹得严严密密,好像一具尸体。在月经的那几天里,就一直那么躺着,并且严禁饮食。月经完毕,把姑娘交给一个女管家,由她剪短姑娘的头发,在头发未长到遮住两耳之前,负责不让姑娘吃任何肉类。玻利维亚南部的奇里夸诺人则把首次月经来潮的姑娘也照上述瓜拉尼人那样缝在吊床里悬挂在屋顶上,直挂到第二个月内才将吊床降下一半高度,到第三个月内,一些老年妇女手拄拐杖来到屋内到处走,碰见什么东西就用手杖敲打,声称她们是在驱赶那条伤害姑娘的蛇。
格兰查科[5]的一个印第安人部落,叫马它科人或马它瓜的人,也将初来月经的女孩隔离若干时日,让姑娘躺在小屋的一个角落,身上用树枝或其他东西盖着,不得见人,不得与人说话,不吃肉,不吃鱼。在此期间还找一个男人在屋前击鼓。在玻利维亚东部印第安人的尤拉卡雷部族里,当姑娘首次月经有讯时,做爸爸的就在住宅附近用棕榈树叶搭一个小棚,把女儿关在棚内不见光线,并且一连四整天不进饮食。
英属圭亚那的马库西人发现姑娘的成年期已到,初见月经征兆时,就把姑娘放在吊床里挂在小屋的最高处。最初几天里白天躺在床上,晚上下来,点起一盏火,守在一旁,直到天亮。若不这样,脖子、喉头,或身上其他部分就要溃疡。只要月经来潮时期,就得严格禁食。月经结束后才得下地,住在屋内最暗的小间里,早上可以自己做饭吃,但必须另外起火,另用炊具餐具。大约十天以后请巫师来家念咒解禁,在她身上以及她接触过的值钱东西上吹气。凡是她用过的锅碗盆勺,都予砸碎,埋在地下。月经后洗过第一个澡,姑娘的妈妈必须用细棍抽打姑娘,姑娘必须忍疼,不得出声叫痛。到第二个阶段结束时,姑娘还得挨一顿打,以后就不再打了。这时姑娘才算“净洁”了身子,可以同从前一样与人相处交往。圭亚那的其他印第安人将女儿放在吊床里,在屋顶挂满一个月后,捉一些大蚂蚁来咬她。这种大蚂蚁咬人非常疼。有时除了让蚂蚁咬之外,姑娘在高悬屋梁期间还须禁食。当隔离期满姑娘从吊床上放下来时,人已瘦得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了。
印度少女到了性成熟时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房间里一连四天,不见天光。她被视为不洁,谁也不能挨着她。她的饮食限定为米饭、牛奶、糖、酥酪和不加盐的罗望子果浆。到第五天早上,由五个有丈夫的女子陪同来到附近的池塘,用郁金香粉化的水涂在身上,大家都在池塘里洗个澡,然后回到家里,还扔掉姑娘原住小房间的席子和其他东西。孟加拉的拉希婆罗门强迫首次青春期来潮的女孩子独自居住,不许见任何男人。她得在一间暗室里关闭三天,经受一定的苦行赎罪。不得吃鱼、肉和甜食,只能吃米饭和酥油。马拉巴尔[6]的蒂扬人认为少女第一次来月经时头四天里是不洁的。在此期间,她必须住在家里靠北的一间房里,房内装饰鲜嫩的椰子树叶编出花彩,姑娘睡在室内一种特制的草席上,另有一个女孩陪她做伴,也睡在那里。姑娘这时不能触及任何人和树木花草,不得见天,如果看见乌鸦和猫,就要遭受灾难,必须绝对素食,不得外加盐、罗望子和干辣椒。她还得随身佩带一把小刀,或将刀放在席子上,以避邪气。
在柬埔寨,少女月经初潮时被安置在床上,挂着蚊帐,整整睡一百天。不过一般则认为4天、5天、10天或20天便够了!即使这样,在热带气候下,严密的蚊帐里,也着实够呛的!另据记载,柬埔寨少女一旦月经初潮,便“进入林阴深处”。根据家庭的社会地位,姑娘隐蔽的日期可以是几天或几年不等,但必须遵守许多规矩,譬如,不见生人、不吃鱼、肉等等,还不准出门,连去宝塔也不行。如遇日蚀,这种隔离便可中止。姑娘出来拜谢天狗,因为据说是这个怪物把太阳叼在嘴里了。像这样打破常规,允许姑娘在日食之际出现在大庭广众之前,表明对于那种禁止少女初来月经时不可看见太阳的戒律是多么被人们执着地理解并遵行的。
像这样广泛流传的迷信观念和习俗,其根源可望在古代神话和民间故事中找到线索,而且也有人这样做过。古希腊丹娜[7]的故事就是渊源于此。据说丹娜的父亲把她幽禁在一间地下室里或一座铜塔里,宙斯化作金雨前来和她幽会从而受孕。西伯利亚的吉尔吉斯人关于他们祖先的传说故事和这个古希腊的丹娜的故事有近似之处。某可汗有一个女儿,可汗把她关在一间黑暗的铁屋里,不许任何男人见她。有一个老媪专门服侍姑娘,姑娘长到处女时期,有一天向老媪说:“您总是出去,是到哪里去了?”老媪说:“孩子,外面有一个光明世界,你的父母就住在那儿,各种各样的人全都住在那儿。我就是常常到那里去的。”姑娘说:“好妈妈,我不告诉任何人,求您带我也去看看那光明世界吧!”于是老媪把姑娘带出了铁屋。可是姑娘一见光明世界,马上就晃晃悠悠地晕倒了。这时神的眼光落在她身上,姑娘就怀了孕。姑娘的父亲非常生气,把她装在一只金子做的箱子里放到大海里随风浪漂流而去(仙家的金子在仙境里能够漂流)。上述希腊故事里的金雨和吉尔吉斯人传说中神的眼光可能都是表示太阳和阳光的。妇女因太阳而怀孕的观念在传说故事里屡见不鲜,甚至在婚姻的习俗里也有其迹象。(www.daowen.com)
第四节 月经初潮必须隔离的理由
少女月经初潮时普遍受到许多限制和幽禁,其原因在于原始人对于月经出血极端恐惧。原始人对于月经出血总是害怕,特别是第一次月经来潮时,所以少女首次月经时比平常出现这种神秘的流血时应遵守的禁戒更为严格。本书前面部分已经列举过由于这种原因而产生的恐惧和习俗的事例。鉴于月经出血现象带来的恐惧周期性地冲击着原始人的头脑,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和习俗,我们不妨再举一些这方面的例子供读者参考。
澳大利亚南部恩康特贝部落里有或曾经有过一种“迷信,女人每月月经期间必须从帐篷里分出来单住,如果有年轻人或男孩走近她的住处,她就得大声向来人叫喊,年轻人就立即避开她而绕行过去。假如她疏忽了这一点,就要受责备,有时甚至要受丈夫或近亲的鞭笞。男孩子们从小就受到告诫,切不能见到妇人的这种血渍,否则就会头发早白,终生体质虚弱”。澳大利亚中部的迪埃里人相信:妇女月经期间如果吃鱼或下河洗澡,河里的鱼就要死光,河水也将干涸。同一地区的阿伦塔人禁止月经期间的妇女采摘“依利亚库拉”球茎(当地的一种植物,土名irriakura),这种球茎是当地男女常吃的一种食物。人们认为如果哪个女人违反了这项规定,这种食物就将供应不上了。
有些澳大利亚部落对于月事期间妇女的隔离更为严峻,呵斥鞭笞之外,甚至还更加严厉的惩罚。譬如,“魏克尔布拉族人有一条规定,禁止妇女帐篷跟男人帐篷搭在同一条路上,倘若违章,将在大帐篷内予以处死。其所以这样严厉,是因为对月事期间妇女的恐惧。在此期间妇女必须远避到帐篷以外至少半哩,阴部要绑上一圈本族图腾的树枝,要不断地警戒和注意不让男人看见自己。因为,据信,任何男人如果不幸看见这样的妇女,就要死亡。如果这样的妇女让男人看见自己,就该被处死。妇女月经净后,便把脸画成红白相间的颜色,头上覆盖着羽毛,回到原来帐篷中去”。
托列斯海峡[8]群岛的穆拉勒格岛上的妇女月事期间不得吃任何海里长的东西,否则捕鱼将无所获。新几内亚西边的加勒拉地方,妇女每月例假期间不得走近烟叶的地里,否则烟叶就要受病害。苏门答腊的明南卡布尔人以为妇女身体不洁期间如果走进稻田,庄稼就被毁了。
南非的布须曼人[9]以为月经期间应严格隔离的姑娘,如果看了男人一眼,这个男人,无论原来身体是什么姿势,或手里拿着什么东西,都会马上就地定住不能动弹:如果跟姑娘说话,就会变成树木。南非的畜牧民族认为月经期间的妇人要是喝了牛奶,他们的牛就都要死亡,如果妇人的经血滴在地上,牛从上面经过,也要死亡。为防止这类灾害,不仅经期妇女,包括所有妇女,都禁止进入牛群围栏,而且还不得走一般的通道进村,或从这家小屋到那家小屋穿行,必须从各家屋后绕行以避开牛群所在的村中场地。每一座卡福人的村庄里都可见到妇女这样经行的道路。同样,在巴干达人中妇女月经期间都不得喝牛奶,也不得接触奶桶,凡她丈夫的东西一概不得碰着,不能坐在他的席子上,也不得为他做饭。如果她在这期间摸了自己丈夫的任何东西,就被认为等于是诅咒他死亡,或实际在行使巫法致他死命。如果她动用了他的任何东西,他肯定就要害病;如果她摸了他的武器,他在下次战斗中肯定要被杀死。此外,巴干达人还不许月经期间的妇女走近井边,恐怕井水因而枯竭,同时这位妇人也将病死。她必须忏悔过失,请巫医为她祝祷求恕,方能平安。英属东非的阿基库尤人在村里新建起一幢小屋以后,主妇住进新居,第一次生火那天,如果恰巧在这天月经来潮,那么,这幢新居就一定要倒塌,因此第二天就得拆毁,这位主妇绝不能在这新居内再多住一宿。因为对她和对新居,都将有灾祸降临。
按照犹太人的圣法经传,妇女月经期间若从两个男人中间走过,其中一个男人肯定要死亡。黎巴嫩的农民认为,月经期的妇女是许多灾祸的根源,她们的身影能使鲜花凋谢,树木枯萎,蛇蝎不行,她们如果骑马,马就要死亡,至少也要在长时间内不能使用。奥里诺科[10]的圭基里人相信妇女月经期间所踩着的一切东西都将死亡,如果男人踩到她走过的地方,这个男人的腿马上就要肿胀起来。哥斯达黎加的布赖布赖印第安人的已婚妇女月经期间只能用香蕉树叶当盘子,用后立即扔在偏僻的地方,如果牛发现并吃了它,牛就会消瘦死亡。她也只能用专门的杯子喝水,如果别人用她喝过的杯子喝水,就一定要病弱而亡。
北美印第安人绝大多数部落的习俗:妇女月经时都退出所住的帐篷或村庄,住进专门预备的小屋或掩蔽处所,自己吃,自己住,自己烤火取暖,严格禁止与男人的一切交往,男人们回避她们如同回避瘟疫一样。再如:美国的克里克人和同血缘的印第安人把月经时的妇女赶到村外不远的小屋里居住,让她们在那里甘冒受敌人惊扰隔绝的危险。因为人们认为在这样时刻走近这些妇女是“最可怕最危险的污染”,并且这种危险也会延及敌人,敌人若杀了这样的妇女,就得用几种神草药来清除身上所受的污染。英属哥伦比亚的斯特西里印第安人想象月经中的妇女如果从他们的箭捆上跨过,这些箭便成了无用之物,甚至会造成箭主的死亡;同样,如果她从背枪的猎人身前走过,猎人所使用的枪就再也不能命中。赫德森湾[11]地区的奇佩瓦人及其他印第安人将月经期中的妇女从帐篷中隔离,让她(们)住在树枝搭的小棚里。她们围着长头巾,连头带胸口全盖住了。她们不能碰家中的家具或男人用的任何东西,如一碰着,“就玷污了,别人再用,就要遭灾受害”,例如,生病或死亡。她们必须用一根天鹅的骨头来喝水,不得在大家行走的道路上走路,也不得穿过牲口常走的路径,“永远不得在河流湖泊的冰上行走,也不得走近男人们狩猎海狸的地方或放置鱼网的地方,否则就要破坏了渔猎的收获。月经期间的妇女还不得和人一起同吃任何动物的头,甚至还不得穿过或走在不久前由雪橇载着或人背着鹿、麋、海狸及其他动物的头走过的道上。如果违犯,就被视为极其严重的犯罪。因为人们坚信这将阻碍猎人,今后狩猎不会像以往那么收获多”。拉普人也是这样禁止妇女在月经期中到渔人惯常出发打渔的海岸边快走。白令海峡的爱斯基摩人以为猎人如接近正来月经的妇女,打猎时就将无所收获。由于相同的理由,卡利尔印第安人不许月经期中的妇女经过牲口走的路径,如果实在需要经过的话,就把她抬过去。他们还以为如果她涉足溪流或湖水中,水中鱼类都将死亡。
围绕妇女生理上的这一神秘现象而产生的许多迷信,在欧洲文明民族中也不亚于原始未开化民族。现存最古的百科全书——普林尼的《自然史》——中列出有关因妇女月经而忧虑的危险远比任何未开化民族提出的要多得多。据该书记载,月经期的妇女如果触摸了酒,酒就要变成酸醋,她还会使庄稼枯萎,秧苗烂死,蔬菜全坏,果实早落,明镜晦暗,剃刀变钝,钢铁生锈(尤其在下弦月亏期间如此),蜜蜂死亡(至少赶出蜂窝),牝马流产,等等。欧洲各地,至今仍以为月经期中的妇女如进入啤酒厂,酿出来的啤酒就是酸的;如摸了啤酒、葡萄酒、醋或牛奶,这些东西就全部要坏;她如果做果酱,果酱就不能存放;她如果骑母马,母马就要流产;如摸了花蕾,花蕾就要凋落;如爬上樱桃树,树就活不了。不伦瑞克[12]的人们认为如果月事中的妇女在宰猪时帮了忙,猪肉就要腐烂。希腊卡利姆诺斯岛上的妇女来月经期间不准到井边汲水,不准渡河,不准出海,如果坐船一定有风暴。
所以,可以说妇女月事来时需要隔离的目的是要化除其危险影响。对于第一次月经来潮的姑娘要特别小心严格隔离的原因,就在于人们认为其危险特大,上面我们举例说明了那条预防措施,即姑娘不许触地和不见太阳。一般做法是把姑娘悬空吊起,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无论是像南美那样把姑娘放在吊床上悬到屋顶高处,或是像新爱尔兰那样把姑娘关进高出地面的黑暗狭小的笼子里,只要能使姑娘与大地和太阳隔离不致玷污、毒害生活的伟大来源就行了。总之,用电子学的术语来说,使姑娘变成绝缘体就无害了。为此目的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都是以姑娘本人和他人安全考虑为主导思想的。他们认为姑娘如果无视这些规定,她本身必将受害。所以,像我们已经考察到的那样,祖鲁人的姑娘们相信,如果月事来潮期间晒到太阳,自己就要瘦得皮包骨头。马库西人想象,如果青年妇女违犯了这些戒律,全身就要溃疡。总之,姑娘都被视为拥有强大的力量,若不使之保持在固定范围之内,对姑娘自己以及姑娘接触的所有人都将造成危害。为了所有有关人们的安全,有必要将那种力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这就是我们所考察到的这方面许多禁忌的目的。
这种解释也适用于有神性的王及祭司之所以要遵守与上述相同禁忌的原因。在原始人的思想里,姑娘月经不洁(所谓的不洁)同神人的圣洁两者之间实质上并无差别,不过是同一神秘力量的不同表现而已。这种神秘力量,跟一般的力量一样,其本身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只是如何应用从而造福或贻祸于人而已。所以,像月经来潮时的姑娘们一样,神人既不能触地也不能见天,其理由,一方面是恐怕接触了天地之后神性的毁灭力量将发泄于天地,另一方面又怕神人具有的微妙神性一泻无余,今后不再能执行其担负的关系人民甚至世界安全的神职。故上述各种戒律都在应当禁忌的前列(本书前面已经探讨过这些禁忌问题),其意图就是要保存神人的生命,随之也就得以保存神的臣民和崇奉者的生命。原始人认为神人宝贵而又危险的生命,无论放在天上或地下都不如悬在两者之中最为安全无害。
[1] 位于非洲东南部的马拉维与莫桑比克之间。
[2] 新不列颠北部俾斯麦群岛的一个岛屿。
[3] 英属哥伦比亚的一个岛屿,离加拿大西南海岸不远。
[4] 南部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
[5] 又名查科,是阿根廷、巴拉圭和玻利维亚三国之间的一个低地平原地区。
[6] 印度西南部沿海地区。
[7] 丹娜(Danae),即希腊神话中阿尔戈斯国王阿克里西俄斯(Acrisius)的女儿,亦译达那厄。
[8] 在新几内亚与澳大利亚东北部之间。
[9] 即南非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区的一个游牧部落。
[10] 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流域。
[11] 位于加拿大东北部,濒临大西洋。
[12] 德国下萨克森州的一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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