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驱除有形的邪魔
至此,我们已经讨论了我所谓的直接的或无中介物那一类型的普遍驱邪。在这一类型里,邪物是看不见的,至少一般人的眼睛无法见到,驱除的方式大部分都是打击空无所有的空气,并且大吵大闹,以威胁妖魔,逼它们逃走。下面我将说明还有一种类型的驱邪。在这种驱邪中。邪气以可见的形体表现出来,至少被认为是附在媒介物上,这种介体是把妖魔从人群、村庄和市镇中带走的工具。
加利福尼亚的波莫人每七年驱邪一次。这类型的驱邪中,鬼邪是由人化装表示的。“二十或三十个人,穿着五光十色的服装,身上涂着粗野的颜色,头上顶着小桶装的松脂。他们偷偷地走进附近的山岭。他们都是化装为妖魔的人。有一个报信人爬到公众集会的屋顶上,对人群说了一通话。黄昏时预先约好的信号一起,戴假面具的那些人从山里走来,头上顶的小桶松脂燃烧着,同时做出各种怕人的响声和动作,还有那身奇特的服饰,尽野蛮人所能想出的一切办法来表现妖魔。吓怕了的妇女和孩子都赶快逃命,男人们挤在一个圆圈里,根据火攻妖魔的原则,他们用点燃的火把在空中挥舞,喊着,吼着,向入侵的好杀的妖魔猛冲,于是出现一种可怕的场面,使聚在那里的数以百计的妇女十分害怕,她们尖声高叫,发晕,紧紧抓着她们勇敢的保护者。最后,妖魔还是冲进了公众聚会的屋内,最勇敢的男人们进去和它们谈判。全部闹剧的结尾是男人们鼓足勇气,把妖魔从公众会堂赶走,一阵惊人的吵嚷和假斗的闹声之后,妖魔被赶进了山里。”在春天,柳叶刚一在河岸上长齐,曼丹的印第安人便举行他们每年最大的节日,其中一个内容就是驱邪。一个男人脸上涂得漆黑代表妖魔,从草原进入村庄,追逐并吓唬妇女,他在野牛舞中扮演公水牛的角色,跳野牛舞的目的是要保证来年多得野牛。最后,他从村子里被赶走,妇女追在他后面嘘他、笑他、用棍子打他、用脏东西砸他。
昆士兰中部一些土著部落,相信有一种邪魔,叫做魔郎佳(Molonga),来无影,去无踪,谁也看不见,如果不向它举行某种祭礼,它便见男人就杀,见妇女就害。这种祭礼一连五夜,也是一种舞会,只有男人参加,他们的穿着打扮奇奇怪怪。到了第五夜,一个男子化装为魔郎佳本身,用红赭石和羽毛装扮起来,拿着一根尖端扎着羽毛的长矛,从黑暗中向着观众冲出来,好像要把他们刺穿。人们大为激动,大喊大叫,妖魔假装再进攻一次,之后就在黑暗中消失了。每年除夕柬埔寨王宫里消除妖魔,一些涂得像鬼一样的人,被一些大象赶得在宫中各个院子里乱跑。把他们赶出去之后,就用一根献祭用过的线绳围住宫墙,拦住他们,不得再进来。印度南部米索尔的曼非拉巴德地区遇到霍乱或天花在某一教区里流行时,全区居民就集合起来,用符咒把病魔赶入一个木偶体内,把木偶拿到(通常是在半夜里)邻近教区里去。那个教区又同样地把偶像传给他们的邻居,这样一来,妖魔从一个一个村子里赶出去,终于赶到河边,人们最后把它扔进河里去。
不过,更多的情况是根本不必体现被逐的妖魔,人们认为他就附在那个送它走的工具中,只是看不见罢了!这种情况也可以简便地分为不定期驱邪和定期驱邪。我们先谈前者。
第二节 随时以轻舟、人、畜送走邪魔
把妖魔运走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最常见的一种是一只小船。如在塞兰岛的南部地区,当全村人都生病的时候,就做一个小船,船上装着米、烟草、鸡蛋等等,都是全体村民捐赠的。还装上一个小帆,一切就绪后,一个男人用极高的嗓音喊道:“所有的病呵,天花、疟疾、麻疹等等,你们已经折磨我们这么久了,害得我们好苦呵,你们现在不要再侵害我们了,我们已经为你们准备好这只船,装有你路上吃的粮食。你既不缺食物,也不缺药叶、槟榔子和烟草。走吧,马上就开船离开我们吧!再也不要到我们跟前来了,到一个离这里老远的地方去吧!潮送风吹,都帮你们赶快到那里去吧!你到那里去了,往后我们的日子就过得没病没痛,我们就可以再也不见太阳照在你身上了。”然后,十个或二十个人把船带到海边去,让它随着岸上吹来的微风飘走,人们相信他们从此再也不会得病,至少到下次送船之前不会得病。如果他们再害病,他们就断定绝不是原来的病,而是另一种病,到时候他们又用同样的方式把这种病打发走。当装着妖魔的船看不见了的时候,送船的人才回到村里去,其中一人喊道:“现在病魔已经走了,消逝了,被赶跑了,乘船走了。”于是,所有的人都从他们屋子里跑出来,把这些话一个人接一个人地传说开来,人人都高兴极了,敲锣和其他发响的乐器。
东印度群岛的其他岛屿上也常常举行类似的仪式。如在蒂莫尔—洛特岛[1],为了把致病的妖魔引走,人们用一个小快帆船,装上人的偶像和远程的粮食,让它随风浪漂走。当船就要漂走的时候,人们喊道:“病呵,离开这里吧!回去吧!你在这个穷地方干么呵?”举行仪式后三天,杀一头猪,拿一部分猪肉献给杜迪拉阿,他住在太阳里。一位最老的人说:“老先生,求你让这些儿孙、子女、妇女、男人的病都好起来吧,让我们都能吃猪肉、大米、喝棕榈酒吧。我们还将向你献祭,绝不食言,请享用你的一份吧!求你让全村的人都健康。”如果快帆船停在任何住人的地方,疾病就会在那地方传播开来。所以,停下来的快帆船会引起沿海居民极大的惊慌,他们立即把它烧掉,因为妖魔见火就要逃跑的。在布鲁岛,载走病魔的快帆船约有二十英尺长,有帆、桨、锚等物,且载有不少的粮食。整整一天一夜,人们敲锣打鼓,四处乱跑,以吓走妖魔。第二天早上,十个年轻的壮汉,拿着树枝打人,那些树枝都事先在土罐的水里泡过的。这之后,他们立即跑到海滩上,把树枝放上快帆船,赶紧开动另一只船,拖着载病的快帆船出海。到了离海岸很远处把快帆船扔掉,一人高喊:“天花老爷,走开吧——自愿地走开吧——去找另外的地方吧!我们已经给你准备了路上的粮食,现在我们再也没有什么可给你了。”他们回到岸上后,所有的人都到海里洗澡。在这个仪式里,用树枝打人的原因,显然是要解脱他们的病魔。打了人以后,病魔就传到了树枝上去。所以才连忙把树枝放在快帆船上拉出海去。在塞拉姆内地也是如此,天花或别的疾病猖獗时,祭司用献祭过的树枝敲打所有的屋子,然后把树枝扔进河里,随水入海。正与俄罗斯的沃特雅克人一样,把从村里赶鬼时用的棍子扔进河里去,让流水把灾害带走。船上放一些偶像表示病人以诱使魔鬼跟随偶像,这种办法并不是罕见的,例如婆罗洲海岸的许多异教部落用下面的办法驱除瘟病:他们用西米椰子的树心雕一个或几个粗糙的人形偶像,把他们放上小筏或小船或设备齐全的马来人船上,还放些米和其他食物。再用槟榔子和槟榔子叶编的条带,把小船装点起来,在海水退潮时让小船随着退潮漂流出海,把疾病带走。人们就是这样愚蠢地想着、希望着。
把整个部落所有的妖魔或疾病带走的工具常常是一只动物或替罪羊。在印度中部各省,如某村发生霍乱,一到日落之后,人们都回到自己家里。祭司们走上街头,在各家屋顶上取一根草,来到村东的某个神龛前把这些草烧掉,并献祭大米、酥油、郁金。同时把染红了羽毛的鸡照着烟飘的方向赶走,以为这些鸡把疾病也带走了。如果这样没能把病治好,接着又试用山羊,一直到最后用猪来把疾病带走。印度的巴尔人、马兰人以及克米人中流行霍乱时,他们用一只山羊或水牛——羊或牛都必须是母的,尽可能选用黑色的——并拿黄布包一些谷子、丁香、铅丹,放在它背上,把它赶出村去。当把这牛或羊赶出村外之后,就再也不许它回村里来。有时候用红颜色在水牛身上做一个记号,赶到邻村,由它把瘟疫随身带去。
白尼罗河的一个畜牧民族丁卡人,每家都有一头神牛。当这个地方受到战争、饥荒或任何其他灾害时,村里的首领就请某一家交出他的神牛,作为替罪羔羊。由妇女把它赶到河边,渡河到对岸去,让它在那里游荡,野兽吃掉。然后妇女不声不响地回来,也不往后看,如果她们往后看了,魔法就失效了。1857年,玻利维亚和秘鲁的艾玛拉印第安人遭到一场瘟疫,他们拿一只黑色的驼马,载上受疫人的衣服,衣服上洒上白兰地,然后把驼马放到丛山中去,希望它把瘟疫带走。
偶尔也有用人做替罪羔羊。例如诸神常常警告乌干达的国王说他的敌人巴尼奥罗人在对他的人民施行魔法,要使他们全都病死。国王为了防止这场灾难,就派一个替罪羔羊到敌人疆界巴尼奥罗的边境去。这种替罪羔羊或者是一个男人和男孩,或者是一个妇女和她的孩子,是根据某种记号或身体缺点选择的。人们相信这是神做的记号,依靠这个记号来识别作为人牺的。随同这两个人牺的还有一只牛、一只羊、一只鸡和一只狗。由一个强壮的卫士把它们送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在那里把它们的肢体折断,让它们在敌国境内苟延残喘直到死去。它们由于四肢伤残,不能爬回乌干达。人们认为疾病或瘟疫传到了人牺身上,人牺又把疾病送回它原来的地方。
中国有一些土著部落,为了防止疫病,常挑选身强力壮的男人充当替罪者。此人脸上涂抹着油彩,做着各种令人可笑的动作,意思是要诱使一切瘟疫邪恶都附集在他一人身上。有个祭司当场协助他做这些动作。最后男男女女敲锣打鼓,追逐他,飞快地把他赶出镇外或村外。
旁遮普有个治牛瘟的办法是从卡马神种姓里雇个人,让他的脸背着村子,用烧红的镰刀替他烙印,然后叫他一直往林莽里走去,不许回头看,这样把牛瘟带走。
第三节 定期以轻舟、人、畜送走邪魔
用替罪羔羊或其他媒介物这种有中介物的驱邪办法,和直接驱除不可见的邪魔一样,倾向于定期举行,原因也是一样的。印度群岛的莱蒂、莫阿、拉科尔诸岛上的人们每年(一般在3月)把他们所有的疾病都送进大海。他们做一个快帆船,约有六英尺长,配上帆、桨、舵和其他设备,每家都在船上放一些米、水果、一只家禽、两个鸡蛋、田里的昆虫等等,然后他们让这些漂流入海,并且说:“把所有的病从这里带走,把它们带到另外的岛上去,另外的地方去,把它们分布到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婆罗洲的比亚甲人每年送一只小船出海,载着人们的罪过和不幸。任何船上的水手遇到海上这只预兆不祥的小船都会遭受船里载的一切灾害。英属北婆罗洲的图阿兰地区的杜松人每年都遵行类似的风俗,这个仪式是全年最重要的一个仪式,其目的是要庄严地驱散过去整整十二个月中人家内外积累起来的全部邪气,并为全村来年带来好运气。驱赶放逐妖魔的工作主要由妇女们担任。她们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列队走过全村。其中一个篮子在背上背一头小奶猪,其余的人手里都拿着棍子,不时地用棍子打着小猪,因为猪的叫声有助于吸引游荡的精怪。妇女们在每家门前跳舞、唱歌,敲响板或钢铙钹,摇动小铜铃。在村里各家都表演完之后,队伍排成单行往河边走去,这时所有的妖怪已都被表演者从人家里赶了出来,跟随他们来到水边。那里已准备好一只木筏,停在岸边。木筏上面放着许多祭品,食物、布、做饭的罐子和剑,筏板上放满了男人、妇女、动物和飞禽的偶像,都是用西米椰子叶做的。这时妖魔开始上船,等他们都上去之后,便把船推开,载着妖魔,顺着潮水流去。如果木筏在村子附近的岸边搁浅,那就赶快把它推开,唯恐看不见的乘客会抓住上岸回村的机会。小猪的叫声把妖魔从它们躲藏的地方引出来,小猪最后受的折磨是死亡,它被宰了,尸首也被扔掉。
尼科巴群岛的居民每年在旱季开始的时候,拿一只船的模型走遍所有的村庄。把妖魔从小屋赶出来,赶上这只小船,然后放船下水,使之随风漂走。有一个传教士1897年7月在卡尔尼科巴见过这个仪式,作了这样的描述:一连三天,人们忙着准备两只非常大的浮车,形如独木舟,装着帆,载着一些树叶,上面装着驱邪的有用东西。年轻人忙着备船,巫师和长老则坐在屋内轮流唱歌,但是他们不时地走出来,拿着棍子在海滩上走动,防止魔鬼进村。第四天的仪式有一个名字,意思是“放船驱邪”。到黄昏的时候村里人聚集起来,妇女带着装灰的篮子和许多把驱邪的叶子。然后把这些叶子分给每一个人,不分老少。一切就绪后,一伙身强力壮的人,由一个巫师护卫着,把一只浮车从村庄坟场的右边抬到海里去,让它浮在水上。等他们从海边一回来,另一伙人就抬着另一辆浮车,从村庄坟场的左边走向海滨,也同样把它放到海上漂浮。等到所有这些鬼船都已下水后,妇女们便在岸上撒灰,高喊:“鬼,跑开吧,跑开吧,再也不要回来了!”风浪正好,独木舟很快地漂走了,那天晚上,所有的人兴高采烈地聚集,因为鬼怪已向着乔瓦拉的方向离开了。尼科巴的其他村庄同样也每年驱邪一次,不过举行仪式的时间地点不同罢了!
中国许多土著部落每年3月间举行一次盛大节会,欢庆彻底驱除过去12个月来的一切邪恶。其做法如下:将一只装满火药、石子、小碎钱块的陶制大缸埋在地下,同时埋下一根导线,和大缸联在一起,划一根火柴把导线点着,缸内火药立即爆炸。这里,石子和铁片表示过去一年的疾病和灾害,其爆炸飞裂则表示疾病和灾害的被驱除。整个节日充满着狂欢和醉酒。
在几内亚海岸的奥德卡拉巴尔,过去和现在都是每两年一次大规模驱除一切妖魔鬼怪。从幽灵栖息之处驱除的幽灵,其中包括上次驱邪后,一切死者的鬼魂。根据一篇记述,驱邪的时间是在11月里,约莫在驱邪前三星期或一个月,用柳条或木料做一些粗糙的偶像,形状似人或动物,如鳄鱼、豹子、大象、公牛、鸟雀等,用布条拴起来,装点一些便宜饰物,放在各家门口。举行仪式的那天早上三点钟左右,所有的居民都到街上去,高声喧嚷,震耳欲聋,极为粗野激烈,用这样的办法把所有隐藏着的妖魔鬼怪赶到偶像里去,为的是把他们和偶像一起从人的住宅赶走。因此,成群的人在街上走过,敲门、放枪、打鼓、吹号角、摇铃、敲罐子和锅,使劲大声呼喊,总之,制造一切闹声,把鬼惊动起来。闹声一直继续到天要破晓的时候,然后逐渐平息,日出时完全终止。这时各家已彻底消除过了,所有受惊的精灵算是都挤进了偶像,或是进入偶像身上飘舞的装饰上去了,家里扫出的垃圾或隔日的火灰也都放到柳木做的偶像里。然后,赶快抓起载鬼的偶像,在喧闹的队伍里带下河去,在鼓声中扔进水里,由退潮时的潮水把它们带入海里。这样镇上便清除了所有的妖魔鬼怪,又可清静两年。
欧洲也不是没有这种逐年驱除托形于物体的鬼魅的事。在复活节星期日的晚上,南欧的吉卜赛人把一个衣帽盒似的器皿,像摇篮一样放在交叉的两根木棍上。他们在盒子里放一些叶草,还放一条干了的死蛇或死蜥蜴,每一个在场的人都必须用指头摸它一下,然后把盒子用红白羊毛包起来,由年纪最大的人从一个帐篷带到另一个帐篷,最后扔进流水里,扔之前,所有的人都得向里面吐一口唾沫,巫师还要对它念一段咒文。他们认为举行了这种仪式,就消除了百病,否则在那一整年里,这些病都会来折磨他们,如果某人见到盒子觉得稀奇,把他打开了,他和他家里的人就会受到别人已经躲过了的疾病的纠缠。
用以大规模驱除全年积起来的邪恶的替罪事物,有时是一只动物。如阿萨姆的加罗人,除了个人害病举行祭祀之外,还有一些仪式是社会上所有的人或全村人每年都得参加的,其意图是要在未来的十二个月中保护人们,不受森林危害,不得病,不招灾。其中最主要的仪式是阿松塔塔(Asongtata)节。这个仪式的做法是:紧挨着每个大村庄外面,地上都显目地随便插了许多石头。这些石头叫做阿松,阿松塔塔节奉献用的祭品就放在这些石头上。先祭一头山羊,一个月以后则祭一只“兰古尔”(langur或Entellus,猴)或一只竹鼠。选好了的动物,用绳子拴着脖子由两个人牵着,一边一个,牵到村里的各家去。要轮流地牵进各家家门。这时集合起来的村民从屋外敲墙,使可能住在屋里的妖精受惊逃跑。这样在全村走遍之后,就把猴子或老鼠领到村外,挥刀一下杀死,开膛取出内脏,再把它钉在竖立地上的竹竿上。周围插上又长又尖的篾片,形成一种栏栅。这些原是纪念过去各村四周围上这类防御工事以抵挡人类敌人的,现在却成了抵挡疾病,抵挡林中野兽伤人的象征。献祭用的猴子是几天前猎到的,如果抓不到,可以用一个黄猴来代替,而不可用猢猴[2]。在这个例子里,钉在十字架上的猴子或老鼠是公众的替罪者,它代人受罚而死,解除了来年人们的一切疾病和灾难。(www.daowen.com)
又如喜马拉雅山西部朱哈地方的菩提亚人,年年有一天要抓一只狗,用酒或大麻精将它灌醉,用甜肉喂它,牵着它在村里走一圈,再把它放掉。然后,人们追它,用棍子和石头把它打死,认为它们这么做之后,这一年村里就不会有疾病或灾祸。布雷达班有些地方,从前元旦那天有个风俗,牵一条狗到门口,给它一点面包,再把它赶出去,说道:“狗啊,走开吧!今年年底以前这个屋里如要死人或死牲口,都由你去承担吧!”在赎罪节那天,即7月10日,犹太的大祭司把两只手放在一只活山羊头上,对它忏悔上帝选民的儿女们的过错,这样把人的罪过传给牲口之后,就把它放到荒野里去。
定期为人负罪的替罪羔羊也可以是一个人。在尼日尔河的奥尼沙城,为了消除当地的罪过,过去每年总是献出两个活人来祭祀。这两个人牺是大家出钱购买的。凡在过去一年中犯过纵火、盗窃、奸淫、巫蛊等大罪的人都要捐献二十八恩古卡,即两英镑略多一点。把收集起来的这些钱拿到本国内地购置两个有病的人来献祭,“承担所有这些可怕的罪行——一个承担陆地上的罪行,一个承担水上的罪行。”由一个从附近镇上雇来的人把他们处死。1853年2月27日,泰勒牧师见到过一个这样的人牺献祭。受难者是一位妇女,约莫十九、二十岁的年纪。人们让她脸朝地躺着活活地从王宫一直拖到河边,有两英里的距离,跟在她后面的人群喊道:“邪恶!邪恶!”其意图是要“消除那里的罪过。用无情的方式拖着她的身体,好像他们一切邪恶的重担都这样带走了!”据说这类习俗至今仍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带的许多部落中秘密流行,对英国政府的防范不予理睬。在西非的约鲁巴黑人中,“用作献祭的人牺,可以是自由民,也可以是奴隶,可以是富贵人家出身,也可以是出身贫民的寒士,无论是谁,一旦选中,就叫做奥鲁沃。整个禁闭期间,总是吃得好,养得好,要什么就给什么。到了杀他献祭的时候,通常是牵着他在酋长所住城镇的街道游行。酋长之所以选他为人牺,乃是为了他的政府和他的政府统治下的每户人家和每个个人的福利,是要他毫无例外地把一切人的罪过、灾祸和死亡带走。专门有人在他头上撒灰土和石灰,他的脸上也涂满石灰,使人看不出他的本来面目。人们都从自己家里跑出来,把手放在他的身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自己的罪过、不幸和死亡传给他。”游行完毕后,就把他牵到一个内殿里斩首。他最后的话语或临死时的呻吟就是告诉聚在外面的人们欢呼的信号。人们认为献祭已被接纳,神灵的震怒已经消释了。
泰国过去有个风俗,每年有一天挑出一个十分淫乱的妇女,伴着鼓和双簧管吹奏的音乐,用滑竿抬着穿过所有的街道。人们侮辱她,拿脏东西扔她,把她抬着走遍全城之后扔到一个粪堆上,或城堡外的刺丛上,不许她再进城墙。他们认为这样做这位妇女就把空气中和一切妖精的邪气都吸在她身上了。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献出一头红马或一头水牛,作为公众祭礼,以洁净土地,获得神的保佑。据说,在从前,则是把一个活人绑在拴牛的木桩上,等杀了牛以后就把人赶走,谁也不能接纳他,不能和他说话,或给他食物。毫无疑问,人们认为他把人们的罪恶和不幸带走了。
有时,替罪羔羊是一只神兽。马拉巴尔人和印度人一样崇敬母牛,他们认为杀母牛或吃母牛“是和杀人或谋杀一样的滔天罪行”。不过“婆罗门把人的罪过传给一头母牛,或几头母牛,然后把牛和牛所背负的罪过一齐牵走,牵到婆罗门指定的地方”。古埃及人宰杀公牛献祭时,他们把一切罪恶都用咒文传到牛的头上,否则这一切邪恶就可能落到他自己身上或埃及土地上,因此,他们或是把牛头卖给希腊人,或是把它扔到河里去。我们还说不出我们已知的历史时代埃及人是否普遍崇拜公牛,因为他们似乎通常杀牛和吃牛肉的。但是有许多情况都表明这样的结论,在起初,所有的牛——公牛和母牛都一样——被埃及人尊为神圣。因为他们不仅把所有的母牛视为神圣,绝不杀它们,而且连公牛也不杀,除非公牛有某种自然的记号。一个祭司在祭杀公牛之前,先检查每头公牛,如果它有某种适当的记号,他就在牛身上盖上印,表明可以杀;如果有人杀了一头没有盖印的牛,就将他处死。而且,对于阿庇斯和穆尼维斯这两头黑牛的崇拜,尤其是对阿庇斯的崇拜,在埃及宗教中占很重要的地位,所有自然死去的公牛都细心地埋葬在各个城市的郊外,然后从埃及各地把它们的骨头收集起来,放在一个地方。在伊希思的盛大仪式上宰杀一头公牛献祭,所有的崇拜者都捶胸痛悼。那么,总体说来,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推论,埃及人在起先是把公牛视为神圣的,母牛则一直是神圣的,他们杀了公牛,把人们的一切灾祸都放在它头上,被杀的牛乃是有神性的替罪羔羊。中非的马狄人每年杀一只羔羊,很可能就是有神性的替罪羔羊,这种推测也可以部分地说明祖尼人的以龟献祭。
最后,替罪羔羊也可以是一个有神性的人。如印度的贡德人在11月祭祀谷物的保护神甘西阿姆·狄欧,在祭仪上,据说神亲自下降到一个崇拜者的头上,此人便忽然发作起来,踉跄一阵之后,就跑进林莽中去,人们相信如果没有人管他,他就会这样发疯而死。不过,他们把他找回来,但他的神经要过一两天才能恢复。人们认为总有一个人这样被挑出来作村里其余人的替罪羔羊。东高加索的阿尔巴尼亚人在月神庙里蓄养一批圣奴,其中有许多是神灵附体,代神预言的。这些人之中如果有一个表现了出乎寻常的附灵或疯癫迹象,独自在树林里来回乱跑,像在林莽中的那个贡德人一样,大祭司就用圣绳把他捆起来,很优裕地养他一年。一年到期时,便把他涂上药膏,领去献祭。有一个人专杀人牺,他从人群中走出来,将一根神矛刺入人牺体内划破他的心脏。从他倒下地的姿势可以得出国家福利好坏的预兆。然后把尸体拿到某个地方去,所有的人都往上面站,作为洁身的仪式。这一点显然表明人们的罪是传给了人牺,正如犹太人的祭司把手放在动物头上,是把人们的罪过传给替罪羔羊一样。既然认为该人具有灵气,这就无疑是一个杀人神的例子,让他把人们的罪恶和不幸带走。
西藏地方的替罪仪式颇有特点。西藏的新年依新月出现的日期开始,大约在阳历2月15日左右。新年开始后的二十三天内,省会拉萨政府的权力由俗人统治者手中转交哲蚌寺的喇嘛,后者提出愿为获得这一特权付出最高代价。这位愿付最高代价的寺僧人们称之为协敖。他手持银色铁棒走遍拉萨街头,宣称就职,接过政府权力。附近寺庙僧众都来朝会向他致敬。他极其专横地运用职权谋取私利,强迫征收买卖税金,约十倍于购买价格的总额,全部攫归己有。他手下人员四出侦查居民过失。在此期间拉萨市内民房一律都须纳税,稍有忤逆,必罚巨款,从不宽贷。协敖的苛政使市内劳动阶层人民纷纷逃往城外,待其二十三天统治期满后才回来。尽管在家俗人外逃,远近寺庙却门户大开,僧徒尽皆前来。各山区通往拉萨城内的道路挤满了赶来省会的喇嘛,他们带着经卷和炊具,有的步行,有的骑马骑驴或乘牛车。拉萨大街小巷到处麇集着僧徒,红色袈裟掩映全市。那一派熙攘纷乱景象真是难以形容。成群的僧人走街串巷高声念佛,他们摩肩接踵,或相互揖让,或间有争执,甚至互挥老拳,鼻青脸肿,头破血流,都无人干涉。从拂晓之前到日落之后,那些身披绛红法衣的高僧一直在拉萨最大寺院、香烟缭绕的大昭寺内举行法事,每日三次领取布施的茶饭和钱财。那座寺院建筑高大宏广,矗立在全市中心,四周商店栉比,寺内佛像都是用黄金和宝石嵌饰的。
协敖在新年二十三日内的职权停止后二十四天,又复掌权十天,还是与上次一样专横。第一天依旧众僧云集,禳除诸病邪恶,“并奉献一人,求神保佑平安。这个人并非要当场处死,然而他所要经历的一系列祭祀过程却往往足以致他于死地。他的头上洒满了谷物,脸上画成黑白相间的阴阳脸谱。”胳臂上搭着一件皮袄,人们把他叫做“太岁”。他每天坐在市场中央,随便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有时到处游逛,手持黑牝牛尾做的拂尘,向人身上摇拂,将厄运引到自己身上。到第十天头上,拉萨全部士兵都开到寺庙前,列成队伍,人们把太岁从庙内抬出,接受在那里集聚的群众的小小捐款。于是他嘲讽协敖,说:“我们五官感知并非虚幻,你的教导,全是空妄。”等等。那位暂时代表大喇嘛的协敖立即驳斥这种异端邪说,双方争辩激烈,最后同意掷骰决定是非胜负。协敖提出,如果他输了,便和那位替罪者太岁互相换身份地位,如果太岁赢了,便是将有更多邪恶的预兆,如果协敖赢了,人们都极为欢腾,因为这表明协敖的对手已由诸佛当作品接受,由他承担拉萨全体人民的罪恶。协敖福星高照,抛出的骰子总是六,他的对手掷出的总是幺。乍看起来似乎很怪,其实也不怪,因为协敖用的骰子上面就是六这个数,而他对手用的骰子上面就是幺这个数。太岁看出了天意明明对他不利,大为惊惧,跨上白马,带着白狗一条、白鸟一只、盐以及其他政府供应的东西,飞奔逃亡。他仍旧穿着皮袄,脸还是半阴半阳的。全体人民群起而逐之,呵斥叫骂,并空放排枪,一直把他驱逐出城。他先逃到桑耶寺内,置身于恶魔的凶怪塑像和巨蟒猛兽的皮骸的包围之中。七天后他又进入泽当山中在一蜗居之内安留数月或一年。如果他到期满就死去,人们便认为是大吉之兆,如果他幸存不死,就可重返拉萨城内,来年再当替罪者。
这种古怪有趣的仪式,在那与世隔绝的佛教首都——亚洲的罗马——至今仍旧年年举行。这种仪式之所以令人感到兴趣,是因为他以显著的宗教阶层展现了一系列为世人赎罪的神灵自己也须献祭回赎,展现了一系列为替罪回赎而奉献的祭祀,以及诸神僵退的经历过程,当他们保持神的特权时,却同时又卸却了神应受的惩罚与苦难。在协敖身上我们毋需费过多力气便可看出那些尘世之王的继位者,那些人间的神祇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买得权利与荣誉的短暂的转让。他就是大喇嘛暂时的替身,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他的职责是——或曾经是——为人民替罪,这一点从他提出如果掷骰输了愿与真的替罪者太岁互换位置来看,也几乎是肯定无疑的。诚然,将这个问题付诸骰子、游戏来解决,未免荒唐。但是这种形式也不是像雨后春笋那样一夜之间就突然兴起的。如果说他们今天已是没有生命内容的形式,是失去内涵意义的空壳,那么,我们仍可肯定他们原来都具有生命力和涵义的,如果说他们今天是此路不通的死胡同,那么,我们仍可肯定在往昔他们确是通向某处——哪怕是通名死亡——的路途。我们说那位西藏替罪者经过在集市上享有短暂的特权之后就走向死亡,这样推测,是不无见地的。依此类推,如人们在他身后追逐并对空开枪,陈述那种仪式时总说最终要致人死命,以及他的死亡确是吉兆的信念等等,都可说明这个推论。那位协敖付出那么高的代价充当为期数周的神的代表,并且宁愿到期之后以神的代表身份而死,我们对此也不必奇怪。那种痛苦的,然而又是不可或缺的职责,总是恰当地付给某个被社会抛弃的、尘世对之极为严峻的可怜虫出来履行。只要在那短暂的时刻能够恣意行乐,然后便结束此生,他们都心甘情愿,乐于为之。要看到最初给神的代表协敖恣意而为的时间共有数周,后来给予代表之代表的时间已减为几天,有的权威人士说减为十天,还有的权威人士说减为七天。无疑,十天、七天的时间已被认为是很长的拴羊之绳索,足供一头瘦瘠倒霉的羔羊悠游享乐,计时器中几颗沙粒滴落的时刻,已足够虚度一生宝贵的年华者临终前的耽玩。因此,今天从拉萨市场上戴着彩绘面具,手持牦牛黑尾,带走一切灾难和不幸的小丑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替身的替身、代理人的代理人,从一位更为高贵者的肩上接过一切重负。如果我们沿此线索追溯其根源,绝不会只到协敖为止,而是可以一直追溯到拉萨的教宗大喇嘛本人,协敖只不过是大喇嘛的临时替身。我们对此世界各地的习俗,便可得出结论:这位人神之所以屈尊将其神权暂时交付替身,其原因就在于,或者毋宁说曾在于,这个替身能够替他一死。通过这样的结论来看,多少世纪以来一直隐藏在浓雾之中,未为历史明灯照亮的一个真相就赫然显露了:佛在亚洲的代理人亦即佛教大宗主的悲剧性格竟隐然与那位肩负众生孽苦的人神、为群羊献出生命的好牧人的悲惨形象相似而重叠了。
第四节 替罪总论
前面考察了公众驱除一村、一镇,或一国积累起来的邪恶风俗,这种考察提供了几点总的认识:
第一,我所谓的无中介物驱邪和有中介物驱邪,两种驱邪的意图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不会有争论。换句话说,认为邪恶是不可见的也罢,认为他具有物质形式也罢,这一点是完全从属于仪式的主要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要把一直搅扰某民族的一切邪恶全部清除。如果两种驱邪之间缺少联系物的话,那么,用滑杠或小船送走邪恶这种做法就提供了一种联系。因为在这种做法里,一方面邪恶是不可见、不可触及的,而另一方面又用可见、可触及的工具将他们送走。替罪羊也不过是这类工具而已。
第二,就定期普遍驱邪这一方式而言,前一次和后一次两次仪式之间的间隔通常是一年,而举行仪式的时间一般又和季节的某种明显转变恰好一致。如北极和温带地区于冬季开始或结束时,热带地区则在雨季开始或结束时。这种气候的转变容易增加死亡率,在吃、穿、住条件都很差的野蛮人中尤其如此,故原始人认为这是妖魔作祟,必须驱遣。所以,新不列颠和秘鲁的热带地区在雨季开始驱邪;巴芬岛荒凉的海滨地区,人们则在酷冷的北极冬天要来到时赶鬼。当一个部落习于务农时,普遍驱邪的时间自然与农业年的某个大季候如播种或收获相一致。虽然这些季候本身与自然节令的变化相应,但并不等于从狩猎或畜牧生活过渡到农业生活会引起举行这种每年的大礼的时间也要有任何改变。我们已经说过,印度和兴都库什的一些农业社区,有的在收获时普遍赶鬼,有的在播种时普遍赶鬼。但是,不论在一年的哪个季节举行,普遍驱邪总是标志着新年的开始。因为进入新年之前,人们急于摆脱过去苦恼他们的祸害,所以,许多社区都在新年开始时举行庄严的、群众性的驱除妖魔鬼怪的仪式。
第三,还要看到在这种公众的定期驱邪的前后总有一个普遍解禁的时期,在解禁期内,一般的社会约束都抛开了,所有算不得大罪的过错,都放过去,不予处分。几内亚和东京的解禁期在公众废除妖邪之前。拉萨世俗政府在驱逐替罪者之前暂停行使职权的做法也许是与此相似的普遍解禁期的珍贵遗俗。印度荷人的解禁期在驱邪之后。在易洛魁人中,很难看出这种解禁期是在驱邪之前还是在驱邪之后。不论在哪个例子里,遇到这种场合,一切日常行动规则都特别松弛。无疑,这可以解释为普遍驱邪前后的解禁期。一方面,眼看要普遍驱邪、普遍赦罪了,人们敢于放纵情欲,相信即将举行的仪式会把他们迅速增加的负罪一笔勾销。另一方面,仪式刚刚举行完毕,人们的心灵都从沉重的压抑中解脱出来,他们原来在这种充满妖魔的气氛中一直苦恼着,因此在欢乐的最初冲动中就超越了习俗和道德通常所规定的界限。如果仪式是在收获时节举行,由于充分的食物供应而产生的物质福利又进一步鼓舞着仪式激起的兴奋情绪。
第四,用神人或神兽作替罪羔羊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在这里,我们直接遇到这样一种风俗,即把妖魔转移到神身上,然后把神杀掉,用这样的方式把邪恶驱走。我们也许会想到用神人或神兽作为公众替罪羊的风俗比我们已经列举的那些例证似乎广泛得多。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杀神的风俗起源于人类历史极早的时期,到了后世,甚至这种风俗还继续存在的时候,却容易受到误解。动物或人的神灵身份被忘记了,仅仅把它看成一个普通的牺牲品。遇到神人被杀的情况,这种误解尤其可能产生。因为某个民族开化以后,如果他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活人献祭的做法,至少在选择祭品时总要找那些总归该死的可怜虫。所以杀神有时会与处决犯人混淆起来。
如果我们要问,为什么选一个将死的神来背上人们的罪过和忧愁,并把它们带走呢?是不是可以这样提出:用神做替罪羊的办法,是把两种曾经彼此不同、彼此独立的风俗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讲到过,有一种风俗是杀掉人神或动物神,以防他的神灵生命因上了年纪而衰老。另一方面,我们讲到过,有一种风俗是每年清除一次邪恶和罪过。那么,人们如果想到把两种风俗合并起来,结果就是用临死的神做替罪羊。原先杀它倒不是为了要它带走罪过,而是要防止神灵的生命年迈衰老,但是,既然总是要把它杀掉的,人们就会想到何不抓住这个机会,把苦难和罪孽的担子也交给它,让它把这个担子挑到坟墓后面那个不可知的世界里去呢!
我们讲过,欧洲“送走死亡”的民间风俗有一点似乎不清楚,现在这种用神做替罪羔羊的做法澄清了这一点。我们已经提出理由说明可以相信这个仪式中的所谓死亡,原先就是植物精。人们每年春天把植物精杀掉,为的使它充满青春的活力重新复生。但是,正如我所指出的,这个仪式有一些特点,只用这个假设还是无法说明的。例如,把死神偶像拿出去埋葬或烧掉时,人们表现出非常高兴,而那背偶像人的则露出恐惧和憎恶。我们如果假定“死亡”不只是临死的植物神,而且是公众的替罪羔羊,过去一年中折磨人们的一切邪恶都放在它身上,那么,这些特点立即就清楚了。在这种场合表示高兴,是自然的、适当的,令人感到畏惧和憎恶的,本来不是将死的神,而是它所负担的罪过和不幸,如果他成了畏惧和憎恶的对象,那不过是由于很难区分担负者和担负物,至少很难划清二者的区分。担负物具有祸害的特点,人们畏惧并逃避担负者,好像他人也充满着那些危险的素质,事实上,它不过是负载那些危险素质的工具而已。同样,我们说到过,东印度群岛有些民族害怕并躲避装载疾病与罪过的小船。而且,这些民间风俗中,死亡是植物神灵的代表,也是替罪羔羊。人们,特别是斯拉夫各民族的人,总是在春天驱除死亡,这一事实也可证实上述观点。斯拉夫民族的新年始于春天,所以“送走死亡”的仪式,就是在进入新年之前驱除旧年积恶的那种广泛流行的风俗的一例。
[1] 即印尼的塔宁巴尔群岛。
[2] 阿萨姆人和缅甸人的土语叫做Hulock,即Hulock monkey,是猴子的一种,音译为“猢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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