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埃及人和阿伊努人的圣餐
现在我们也许能够理解阿伊努人和吉利亚克人对待熊的那种令人不易理解的行动了。事实已经表明,我们在人和低等动物之间所划的严格分界线,对于原始的野蛮人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在他们看来,许多动物跟他们是同等的,甚至比他们优胜,不仅在力气方面,而且在智力方面也较优胜。假如做出抉择要杀死或者不得不杀死它们,他们觉得,为自己安全起见,必须尽量做到不引起活着的野兽和其死后的鬼魂以及所有他的同类的反感,从而也像野蛮氏族为其成员的伤亡与受辱进行报复一样对人报复。我们知道原始人用以向被他杀死的野兽谢罪的多种方式之一是向其同类中的个别野兽表示敬意,他们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免除他杀害野兽的一切惩罚。这条原则可能说明阿伊努人对待熊的那种乍看起来似乎前后矛盾令人迷惑不解的态度。熊的皮和肉给阿伊努人提供了衣食之需,熊既然有才智,多气力,因此就必须向其同类献出抵偿使之满意,以免它们为失去许多同类的生命而寻衅报仇,其做法就是饲养小熊,恭恭敬敬地对待它,到了宰熊之日,尤其虔敬并深表哀伤。这样,其同类所怀怨恨之情可得平息,不致前来报仇或在愤怨之下撤离其境,而使阿伊努人失去赖以生存的资粮。
由此可见,原始人对于动物的崇敬可分为两大类型,并在某些方面彼此矛盾。一方面,崇敬动物,既不杀伤,也不肉食;另一方面,由于一贯杀戮肉食,故而对之崇敬。两种情况下的崇敬,都因原始人期望从动物身上获得积极或消极的好处。前一种情况下的崇敬,其好处在于所敬之动物能向人提供积极性的保护,劝告或帮助,或者消极地不加害于人。后一种情况下的尊敬则可获得其皮肉。这两种类型的尊敬在一定程度上正好是相反的:一则因为崇敬,故不食其肉,一则正因为食其肉,才崇敬。而往往正是同一氏族同时遵行这两种类型的尊敬方式。如:北美印第安人崇敬他们的图腾动物,故而不食用;另一方面,对于日常食用的动物、鱼类,因赖以为生故而崇敬。澳大利亚土人有一种为我们迄今所知的最原始的图腾制度,但并没有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既杀食其肉,又企图博得其好感的明显迹象。他们为确保丰富的猎获物而采取办法,似乎不是靠博取欢心而是主要依靠交感巫术。北美印第安人为同样的目的也采取这种巫术原则。既然澳大利亚土人无疑比北美印第安人处于人类发展更早期更少开化的阶段,因此,可以想象:在这些印第安人狩猎者想到用崇敬所猎动物的办法以确保丰富来源之前,他们也曾采取过交感巫术以求达此目的。这一点有很好的理由可以相信,从而就再次表明,交感巫术是人类为使自然界适合自己需求而采取的最远古的努力方式之一。
与上述崇敬动物两种明显类型相对应的,还有杀死动物神祇的两种明显类型:一方面,对于所崇敬的动物不杀不食,只在个别隆重情况下才杀才吃。关于这种习俗前面已经举过不少例证,还作了说明。另一方面,一贯杀死所崇敬的动物,每杀死一头这样的动物,便是杀死神祇一次,必须在现场致祭,特别对凶恶野兽,更须就地赔礼献祭。一般的日常赎偿之外,每年还要特别作一次大的赎偿,选杀同类野兽一头,对之表示极大的尊敬和虔诚。显然,这两种圣餐性的宰杀——为便于区别起见,可以称之为埃及人的类型和阿伊努人的类型——很容易被观察者混淆。在我们能够说出哪些具体事例属于哪个类型之前,须要开清楚为圣餐性宰杀的动物是否一贯属于免杀的一类,或属于一贯为该氏族所杀的一类。如系前者,则是埃及人的圣餐类型;若后者,则属阿伊努人的类型。
畜牧部落的做法提供了这两种类型的实例。阿道夫·巴斯蒂安[1]写道:“畜牧部落,由于有时候不得不把所养牲畜卖给外乡人,而外乡人处理牲畜骨头又不恭敬,因此采取一种防止这种渎圣引起灾难危险的办法,即:选一头这类的牲畜为崇敬对象,关起门来全家同吃其肉以为圣餐,餐后将其骨骸按一切应有的仪礼敬重处置。严格地说,对每一头牲畜的骨骸都应该这样。不过既然已经对其有代表性的牲畜祭礼如仪,也就可以认为对全体牲畜都祭礼如仪了。这种家宴圣餐各民族都有,在高加索人中尤为常见。高加索的阿布切斯(Abchases of the Coucause)民族的牧人春天集合一起共进圣餐时,都把腰部束紧,手里拿着牧杖。这样做可能就是圣餐的仪式,同时也是表示互相帮助的盟誓。一切盟誓中最有力的盟誓莫过于共食一种神圣的物质。因为这样一来,参与盟誓者如果背盟弃信,就绝不能逃脱吃进腹内长在身上的神的惩罚。”这类的圣餐便是属于阿伊努人的或赎罪的圣餐类型,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求得那些被人们杀掉后吃掉的兽类的和解。卡尔梅克人以羊肉为主食,他们向羊所作的抵赎,原则上和阿伊努人相同,具体做法略异。富有的卡尔梅克人习惯于崇奉一头白羊为神圣,尊之为“天羊”或“神羊”,从来不剪它身上的毛,也不把它出售,等它老了以后,羊主人想要另选一只羊奉为神羊时,才把它杀死,并邀请邻居一同宴会,吃掉它的肉。杀羊的吉日一般选在秋天羊膘肥厚的季节,由巫师动手在羊身上洒上奶然后宰杀,把羊肉都吃掉,羊骨骸和一部分肥膘则在土砌的祭坛上烧化,把羊皮和头足都挂起来。
埃及人的圣餐类型可以托达人为例,托达人是印度南部的畜牧民族,主要以牛奶为主。他们“在相当程度上把水牛尊为神圣”,“待牛极好,几乎到了敬拜的地步”。他们从来不吃母水牛的肉,并且按规定也戒食公水牛肉,只有唯一例外,即全年一次全村成年男子都参加宰食刚出生一月的小雄牛犊。他们把小牛犊带到本村树木幽深处,用托达人的神树(叫做密林通尼亚,Millingtonia)做的棍棒将它打死。用木柴磨擦生起圣火,将牛肉烤熟,由所有男人吃掉。妇女一律不得加入。这是托达人吃水牛肉的唯一例外。非洲中部的马迪或莫鲁部落的人,以牲畜为主要财富,也从事一定的农业生产。他们在某些隆重场合似乎也宰食羔羊作为圣餐。费尔金博士对他们的这种习俗有过以下论述:“一定时期遵行一种不寻常的习俗。我相信是一年一次的。我还不能判定那种习俗的确切定义,这似乎是专为解除人们的心理负担。因为在此之前,人们忧心忡忡,一旦仪式举行之后,便都情绪欢乐。我见到的情况是这样:男女老少一大群人围绕路旁——实际是一条很窄的小路——一圈石头坐下。一个小孩牵来一头精选的羔羊绕着聚集的人群连走四匝,羊从人前走过时,人们信手从羊身上扯下一点羊毛插在头上或身上。最后小孩把羊牵到石头圈子里,由一个祭司身份的人动手把羊宰了,并且将少许羊血向人群连洒四次,然后在各人身上逐个地洒。他在小孩的胸骨下端用血画一个小圆圈,对妇女和小女孩只在她们胸脯以上画一记号,对男人则在两肩上各画一下。接着他就讲解这种仪式的意义,告诫人们要好好对待……。等这番说教完毕(有时讲的时间很长),人们站起身来,各在石头圈子上面或旁边放一片树叶,脸上露出极大的欢乐,高兴地离开了。羊头就挂在石圈附近的树上,羊肉给穷人们吃了。此外,在其他时候也举行这种仪礼,但形式较简单。例如哪一家人因疾病或亲人死亡而陷于巨大的苦痛,其亲友和邻居便聚在一起,宰食羔羊,认为这样可以化去凶灾。这种仪礼,有时还在已故亲友的坟头举行。遇到大喜事件,如某家儿子久出远门归来,也举行这项仪礼。”每年宰杀一头羔羊的仪礼进行时,人们流露出的哀戚心情,似乎证明所杀羔羊乃是神圣的或即神兽,所以它的崇敬者哀悼它,正如加利福尼亚人哀悼他们神圣的鹃之死,埃及人哀悼底比斯的公羊之死一样。用羔羊的血涂在每个崇敬者的身上乃是与神灵交流的一种形式。神性生命的传导由体外施与取代了体内吸收(如喝其血,食其肉)的做法。
第二节 带着神兽游行
带着神圣的动物挨家挨户地走访以便所有人能分享一份神的福佑。这种与神灵交流的形式,在吉利亚克人杀死一头熊之前带着熊游行全村的习俗中,得到充分的例证。旁遮普[2]的蛇族部落与蛇神之灵交流的形式,与上述神灵交流形式相似。每年9月,这个地区各阶层各种宗教的人士都敬拜神蛇,历时九天。一到8月底,米拉逊人,尤其蛇族部落的人,就用生面做成蛇形涂上黑和红的颜色,放在一个簸箕里。他们拿着簸箕满村走,不管走进哪一家,他们都说:“神和你们大家在一起!愿灾害远远离开。愿我们守护神(古加)的话灵验!”然后,他们送上装蛇的筐子说,道:“给一个小面饼和一点黄油。你如果服从蛇,你和你全家就都兴旺!”严格说来,饼和黄油都必须给,但很少人能做得到。但每人多少都给一点东西,通常是给一把面或一些谷物。新娶媳妇和新嫁女儿的人家,或新生儿子的人家,通常都给一又四分之一个卢比,或者给一块布。有时候拿蛇的人还唱道:“给蛇一块布,它就送你好媳妇!”这样访问了所有人家之后,就把面蛇埋掉,立一个小坟堆。在9月份的这九天中,妇女们都到坟前礼拜。她们带一盆豆腐,拿一点豆腐放在蛇坟上,跪下来叩头。然后回家,把其余的豆腐分给孩子吃。在这个例子里,面蛇显然代表真蛇。在蛇多的地方,便不去面蛇的坟头,而是去有蛇的林莽中礼拜。除了所有的人参加这种每年一次的礼拜之外,蛇族的人还在每月望月以后的每天早上做同样的礼拜。旁遮普地区蛇族的人不少。蛇族人不杀蛇,他们说蛇咬了他们也无伤害。他们如果见到一死蛇,就把衣服盖在蛇身上,为他举行正规的葬礼。
类似印度礼拜蛇的仪式在欧洲一直流传到晚近时候。关于他的起源,毫无疑问,可以追溯到非常原始的异教时代。最著名的例子是“鹪鹩猎礼”。许多欧洲民族——古代的希腊人、罗马人、现代的意大利人、西班牙人、法国人、德国人、荷兰人、丹麦人、瑞典人、英国人、威尔斯人——都把鹪鹩叫做王、小王、鸟王、篱笆王等等,认为杀了这种鸟就很不吉利。在英格兰,人们认为谁要是杀了一只鹪鹩,或是搅动了它的巢,他在一年之内准会折断骨头,或遇到某种可怕的灾祸,甚至家中的母牛会流出血奶。苏格兰人把鹪鹩叫做“天鸡娘娘”,男孩子们说:
谁要打搅了天鸡娘娘,
谁就是个坏心肠,坏心肠,
比十个坏心肠还要坏的坏心肠!
在布列塔尼的圣多南地方,人们认为孩子如果摸了巢里的小鹪鹩,就会受圣劳伦斯火的燎烤,就是说,脸上、腿上等处要长小疙瘩。在法国其他地区,人们认为某人如果杀了一只鹪鹩或搅动了他的巢,他的房子就会遭雷电轰击,或者他干这事的手指头会皱缩或脱落,至少也要残废,或者是他的牲口要害腿病。
尽管有这些看法,每年杀鹪鹩的风俗在英国和德国都流传很广。在马恩岛[3],直到18世纪,圣诞节早晨还遵从这个惯例。在12月24日黄昏,所有的仆人都休假,他们整夜不睡,到处游荡,直到午夜各教堂敲钟的时候。祈祷完毕,他们就去捉鹪鹩,找到一个,他们就弄死它,把它拴在长杆顶上,使翅膀张开。于是他们带着它游行,到各家去,唱下面的歌:
我们为博滨的罗宾捉鹪鹩,
我们我们为康恩的捷克捉鹪鹩,
我们捉鹪鹩是为了博滨的罗宾,(www.daowen.com)
我们捉鹪鹩是为了每一个人。
当他们走遍各家,尽可能收了钱以后,就把鹪鹩放在尸体架上,排着队抬到教区的墓地去,在那里挖一个坟穴“极其庄严地把它埋葬起来,并用曼克语为它唱挽歌,他们把挽歌叫做鸟的丧钟;唱过挽歌以后,圣诞节就开始了”。安葬停当,墓地外的人站成了一圆圈,随着音乐节拍跳舞。
18世纪的一位作者说,在爱尔兰,“圣诞节那天,农民还捉鹪鹩,把它弄死,在第二天(圣斯蒂芬节)把它拿出去,用两个铁杯,彼此拴成直角,把鸟脚拴在正中心,举着它,男人、妇女、小孩列队游行,各村都有。他们唱着一段爱尔兰的歌,大意说鹪鹩是众鸟之王”。在伦斯特[4]和康诺特[5]的某些地区仍举行“鹪鹩猎礼”。在圣诞节或圣斯蒂芬节,男孩子捕捉鹪鹩把它弄死,在扫帚把上捆一把冬青和常春藤,把鸟拴在当中,在圣斯蒂芬节那天带着它挨门串户到处走动,在人家门前唱道:
众鸟之王是鹪鹩,是鹪鹩,
圣斯蒂芬节那天在金雀花里把它捉到。
它的个儿虽不大,它的家族可不小。
好主妇呵!请招待我们一顿美酒佳肴。
他们得到钱或食物(面包、黄油、鸡蛋等),晚上就一起聚餐。
19世纪上半叶,法国南部许多地方还遵循类似的风俗。如在卡尔卡松,每年12月的头一个星期,圣让街上的年轻人常带棍棒出城,在草丛里寻找鹪鹩。谁先打到一只鹪鹩就宣布谁是大王。然后他们整队回城,由大王领头,把鹪鹩挂在杆子上。在除夕时大王和所有打鹪鹩的人打着火炬从街上穿过城里,走在前面的人又打鼓,又吹笛子。每到一家门口,就停下来,其中一人用粉笔在门上写着“vive le roi!"[6]附上即将来临的年份。到第十二天的早晨,这位大王又堂堂皇皇地列队出巡,戴着王冠,穿着蓝袍,拿着王杖。在他前面,一个人背着鹪鹩,鹪鹩系在杆子顶上,杆上装饰着橄榄树枝和橡树枝编的青翠花环,有时候花环里还编着橡树上的槲寄生。大王在圣文森特教区教堂听崇高的弥撒,四周簇拥着他的官员和卫士,听完后,他去拜访主教、市长、官长、有地位的市民,收钱支付宴会的费用,宴会在晚上举行,以舞会结束。
这个“鹪鹩猎礼”与我们考察过的某些风俗,特别是与吉尔雅克人的带着熊游行,印度人带着蛇的游行,太相似了,似乎不容我们怀疑他们都是属于同一个思想范围之内的行为表现。每年一次,用特定的仪式把可敬的动物杀掉,死前或刚死之后就拿着它挨家巡礼,使每个敬拜它的人都得到一份灵性,人们认为这种灵性是从已死或将死的神身上传出来的。这种宗教性的巡礼在史前时期,在欧洲民族的仪式中想必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果我们可以从他们在民间风俗中留下无数痕迹来判断的话。例如,在一年的最后一天,即所谓霍格玛内,苏格兰高地有这么一个习惯,一个男子披上牛皮挨家挨户拜访,一些青年人跟着他,每人各带一根棍子,棍上拴一点生牛皮。披牛皮的人常要围着每家的房子顺太阳运行方向跑三圈,也就是说要根据太阳运行的方向,使房子在他的右手边,其余的人追赶他,用棍子敲牛皮,敲得声音很响,像打鼓一样。他们这样乱闹的时候还敲打房屋的墙。这群人中有一人被接进屋里,他站在门槛里边,用这样的话向全家祝福:“愿神保佑这房子和房子里的一切,包括牲口、石头和木料!但愿这栋房子里永远肉多、床多、衣服多,人人安康!”然后每人都在火里烧他棍子上捆的一点牛皮,给全家每个人和每个家畜闻一闻。认为这就会使他们全年免于疾病和其他灾害,尤其不遭魔法的谋算。整个仪式叫做“嘉路音”(calluinn),这个字起源于敲打牛皮的闹声。在赫布里底群岛,包括圣基尔达岛,至少到18世纪后半叶都还遵循这个风俗,似乎一直延续到19世纪。
[1] 阿道夫·巴斯蒂安(Bastian, Adulf, 1826–1905),德国著名学者、人种学者、欧洲民族学创始人之一,柏林腓特烈·威廉大学人种学教授。
[2] 印度西北部地区,今为印度的一个“邦”。
[3] 英国的一个岛屿,位于北爱尔兰和英格兰之间。
[4] 爱尔兰东南部的一个省。
[5] 爱尔兰西北部的一个省。
[6] 法文,意思是:国王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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