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古代植物之神的动物形象-金枝(上、下册)研究

古代植物之神的动物形象-金枝(上、下册)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狄俄尼索斯、山羊和公牛不管我们怎样去说明它,事实总还是事实,农民的习俗很普遍地把谷精看成动物并用动物形象表现谷精。可不可以用这个事实说明某些动物与古代的植物神祇,如狄俄尼索斯、得墨忒耳、阿多尼斯、阿蒂斯和奥锡利斯的关系呢?神祇不再存在于植物本身,逐渐成为该植物的所有者或主人,于是就会产生这类的矛盾,占有这种植物的观念自然导致享有这种植物的观念。

古代植物之神的动物形象-金枝(上、下册)研究

第一节 狄俄尼索斯、山羊和公牛

不管我们怎样去说明它,事实总还是事实,农民的习俗很普遍地把谷精看成动物并用动物形象表现谷精。可不可以用这个事实说明某些动物与古代的植物神祇,如狄俄尼索斯、得墨忒耳、阿多尼斯、阿蒂斯和奥锡利斯的关系呢?

我们从狄俄尼索斯说起。我们说过,他有时由山羊代表,有时由公羊代表。作为山羊,他很难与许多小神如潘[1]、萨蒂罗斯[2]和西勒诺斯[3]等分开,他们都与他有密切关系,他们或多或少地由羊形代表。例如在雕刻和绘画中,潘照例是羊脸羊腿;萨蒂罗斯总画着两只尖羊耳朵,有时还伸出两只角,带个短尾巴。有时还直说他们是山羊,在戏剧里扮演他们角色的人披着山羊皮。艺术里表现的西勒诺斯是披着山羊皮的。而且同希腊的潘和萨蒂罗斯等神相当的意大利的神——孚恩[4]也总被写成一半是山羊的形象,身上长着山羊腿和山羊角。还有,这些山羊形象的小神灵都多少显出具有树林神祇的身份。如阿卡狄亚人[5]称潘为树林神主。西勒诺斯和树林仙女为伴。人们明明白白地称孚恩为树林神。这些孚恩之具有树林之神的身份,还由这一事实得到进一步的说明,就是他们跟西尔瓦诺斯们相聚为伍,或者西尔瓦诺斯是一致的,是一回事,而西尔瓦诺斯,正如他们的名字本身所表明的,又都是树木精灵。最后,萨蒂罗斯既然与西勒诺斯、孚恩、西尔瓦诺斯有关,这一点也证明了萨蒂罗斯也是树林之神。在北欧的民间传说的故事中也有与这些羊身树木精灵相当的精灵。如俄罗斯的树精叫做列斯奇(由列斯“树林”一字变来),人们认为他们都是半人半山羊的形象,长了山羊角、山羊耳朵和山羊腿。列斯奇能随心所欲地变换身材的大小:他在树林里行走时,他就有树那么高;他在草地行走时,他就与草一般长。有些列斯奇既是树精,也是谷精:在收获之前,他们和谷秆一般高,但收获之后,他们就减缩到残梗那么高。这一点突出地表明——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树精和谷精的密切联系,并表明前者很容易缩小成为后者。孚恩也是这样,他虽然是树精,人们却认为他能促进庄稼生长。我们已经说过民间风俗常用山羊代表谷精。那么,总体来说,正如曼哈德论证的,潘、萨蒂罗斯和孚恩大概属于散布很广的羊身树精一类。山羊喜欢到树林去啃树皮,它们确是对树木损害最大,这是个明显的理由,或许也是个充分的理由,说明为什么常常认为树精是山羊身子。一个植物神,竟然依靠他们所体现的植物为生,这种矛盾在原始人的心里是感觉不到的。神祇不再存在于植物本身,逐渐成为该植物的所有者或主人,于是就会产生这类的矛盾,占有这种植物的观念自然导致享有这种植物的观念。有时候,原来认为生存于谷物本身的谷精,后来都成了谷物的所有者,他以谷物为生,夺去了谷物,就会令它贫乏无依。所以常常说他是“可怜的男人”或“可怜的女人”。有时候,田里的最后一把谷子是留给“可怜的老太婆”或留给“黑麦老太婆”的。

所以,用山羊表示树精是很普遍的,这对原始人的心灵说来也是很自然的。因此,正如前面我们已经见到的,我们发现狄俄尼索斯——树神——有时表现为羊形,这时,我们就很难避免这样的结论:这种表现不过是树神原来身份的一部分,用不着把它解释成两种不同的、彼此独立的崇拜的结合,在一种崇拜中,他原是树神,另一崇拜中则是山羊。

我们已经谈到过,狄俄尼索斯还被表现为公牛的形象。已经谈过这些情况之后,我们自然会认为公牛形象不过是他作为植物神的身份的另一表现,尤其是公牛在北欧常常是谷精的体现,狄俄尼索斯与得墨忒耳、珀尔塞福涅密切相连,更表明了他至少与农业有密切关系。

如果我们能指出在狄俄尼索斯仪式以外的其他仪式中古人也把牛作为植物精灵的代表杀掉,那么,这种看法的可能性就加大了一些。雅典的所谓“屠牛祭”(Bouphonia)似乎就是这样的。行祭的时间大约在6月底或7月初,是阿蒂卡地方的谷子差不多快打完的时候。据传说,这种祭祀是祈求终止该地的旱灾和饥荒。仪式如下:把混有小麦大麦,或两种麦做的饼子供在卫城里宙斯·波阿利斯[6]的青铜祭坛上。赶着牛群绕祭坛走,到祭坛上吃了供物的牛就作牺牛。杀牛的斧头和刀先用水浸湿,由所谓“持水人”的女孩带着。这时把武器磨快,交给屠夫,一个屠夫用斧头把牛砍倒,另一屠夫用刀割断它的喉咙。前一屠夫把牛砍倒后,立即扔掉斧头逃走,割断牛喉咙的人显然也照样做。同时剥去牛皮,在场的人都吃牛肉。然后用谷草填满牛皮,把它缝起来,接着把填好的牛立起来,套上犁,好像正在犁田。然后在古老的法庭上开庭审判,由君王(人们是这样称呼的)主持,判决牛是谁谋杀的。带水的女孩子们就控告磨斧头和刀的人,磨斧头和刀的人就责备把工具交给屠夫的人,交工具给屠夫的人就责备屠夫,屠夫就责备斧头和刀,因而确定刀斧有罪,判处死刑,扔进海里。

这个祭礼的名字叫“宰牛祭”,凡参与屠牛的人都尽力把责任推在别人身上,再加上对斧或刀或刀斧二者加以正式审讯处决,这些都证明在这里牛不只是献给神的牺牲,它本身就是一个神灵动物,杀了它就是渎神,就是弑神。对此,瓦罗[7]的话便是证明。他说,从前在阿蒂卡杀牛是最大的罪行。选择牛来作祭品表明人们把吃谷的牛看做占有自己所有物的谷神。下面的风俗证实这种解释是正确的。在奥尔良地区的博斯,人们在4月24或25那天做一个草人,叫做“大蒙达”(great mondard)。人们说现在老蒙达已经死了,必须做一个新的。庄严的行列抬着草人在村里来回走动,最后把它挂在一棵最老的苹果树上。一直保存到收苹果的时候,这时人们把它取下来扔进水里,或是把它烧掉,把灰倒进水里。但是从这棵树上摘下第一个苹果的人得沿用“大蒙达”这个名字。在这里,春天放在最老的一棵苹果树上的“大蒙达”草人是代表树木精灵的,它冬天死去,当枝头苹果开花时就又复活。因此,从树上摘下第一个苹果,从而获得“大蒙达”称号的人必然被看成树精的代表。原始民族通常不愿吃任何农作物每年的头批果实,一定先要举行某种仪式再去吃它,这才是安全的、虔诚的。其所以不愿意吃当年头一批果实的原因似乎是相信它们属于某个神或其中含有某个神。所以,某人或某动物大胆地窃取神圣的头批果实,他或它自然被看成为神的化身来取走神自己的东西。雅典祭祀的时间正是打谷将结束的时候,这表明供在祭坛上的小麦和大麦是收获祭品,随后的宴会则具有圣餐的性质——大家都吃神灵动物的肉——这与现代欧洲的收获晚餐相近。我们已经谈到过,在收获晚餐上,所有的收获者都吃代表谷精的动物的肉。而且照传统说法,祭礼是为了终止旱灾和饥荒,这是合乎收获节的含义的。立起用草填制的牛标本,套在犁上,表示谷精的复活,同以树精的代表“野人”表现树精的复活,两者的意思是一致的。

世界其他地方也有用牛表示谷精的。几内亚的大巴撒姆村,每年要杀两头牛来祈求好收成。要使献祭有效果,就必须使牛哭泣。所以,村里所有的妇女都坐在两头牛面前,唱道:“牛要哭了,没错,它是要哭了!”不时地有个妇女围着牛走,把马尼饭和棕榈酒倒在他们身上,特别是流入他们眼里。当泪水从牛眼里滚落的时候,人们跳起舞来,唱道:“牛哭了!牛哭了!”然后两个男人抓住牛尾巴,一刀割下来。人们认为如果一刀割不下来,这一年会有大灾害。接着把牛杀掉,把肉都给头领们吃。在这里,牛的眼泪跟孔德人和阿兹台克人[8]的人牺眼泪一样,可能都是求雨巫术。我们已经谈到过,人们有时认为幻化为动物形体的谷精,它的灵性就在尾巴上,有时认为一把谷穗就是谷精的尾巴。这种观念在密特拉[9]宗教中的一些雕刻作品中生动地表现出来。这些雕刻刻画密斯拉跪在牛背上,将一把刀插进牛的胁腹。有些碑刻上刻的牛尾巴,尖上是三根谷穗,而有一件雕刻画着牛身上刀伤处冒出来的不是血,而是谷穗。以公牛为祭品是密斯拉仪式中的一个主要特点,而这些雕刻的确表明人们认为公牛(至少公牛有这样一个方面)是谷精的化身。

中国所有各省份和地区立春前举行的仪式更清楚地表明牛体现谷精的概念。立春那天,通常是2月3日或4日,也是中国历法新年的开始,地方长官或县令,都要列队前往东城门口向人身牛首的神农祭祀。城门外立着公牛、母牛或小牛的硕大肖像,旁边放着农具。肖像是由盲人或巫师指导用各种颜色的花纸在一个架子上糊起来的,纸的颜色预兆新的一年中的基本情况:如红色占多数,则将有火灾;如白色占多数,则将多雨或有洪灾等等。官员们绕牛像慢慢地走着,每走一步就用手中拿着的涂着各种颜色的鞭子向牛背上鞭打一下。原来牛像内放着五种不同种类的谷子。牛像被鞭子打破后,里面的五谷便泄漏出来,然后把那碎像烧掉。这时,大家都抢那碎像上的纸片,谁能抢到一片,据信那一年就会走好运。接着又宰一头活牛,把牛肉分给全体官员。有一个记载说那牛像是泥塑的,等主官鞭打过后,百姓还要用石头敲砸,一直把塑像砸成碎块,据信“这样可以指望有一个丰年”。这个例子里,用谷物填在肚内的牛像显然表示谷精,因此人们才相信那碎片具有丰产力。

总体来说,我们也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身为山羊和公牛的狄俄尼索斯主要是一个植物神。我所引证的这些中国与欧洲风俗也许能说明狄俄尼索斯仪式上杀活公牛或活山羊的风俗。像孔德人把牺牲砍成碎块一样,这个动物也被撕成碎块,为的是每人可以吃一块具有产生增殖力的神肉。肉是作为圣餐而生吃的,我们可以推测有些肉是拿回家去埋在田里,或用其他办法处理,为的是使植物神促进生长的能力传给大地的果实。神话中讲到狄俄尼索斯的复活,在他的仪式上可能也表演出来,像雅典的“杀牛祭”(Bouphonia)一样的做法,把杀过的牛肚内填上草,再让它站起来。

第二节 得墨忒耳、猪和马

其次,我们要谈谈五谷女神得墨忒耳。我们还记得在欧洲的民间风俗里猪常常是体现谷神的,我们现在可以问一下,猪与得墨忒耳的关系很密切,它会不会原来就是女神本身的动物形态呢?猪是献给她的动物,所以艺术作品中表现的得墨忒耳或是抱着猪,或是有猪伴随着,而在她的神迹仪式上惯例要用猪献祭,理由是猪伤害庄稼,所以是女神的敌人。像我们已谈到过的那样,由于把动物看成神,或把神看成动物,于是有时就出现神脱去了动物外形,而完全具有了人形的情况,以及起初动物是以神的身份被杀,后来却把它当作祭品献给神(因为它敌视神)等情况。总之,神成了他自己的敌人,因此杀神以祭神本身。这在狄俄尼索斯是这样,在得墨忒耳也可能是这样。事实上,她的许多节日中有一个塞斯莫福里亚节,其仪式就证实了猪原来是五谷女神本身的化身,这五谷女神或者是得墨忒耳或者是她那具有双重身份的女儿珀耳塞福涅。阿蒂卡的塞斯莫福里亚是一个秋天的节日,全由妇女在十月间举行,好像是用悲哀的仪式表演珀耳塞福涅(或得墨忒耳)进入下界,并欢乐地表演她死而复活。所以,节日的头一天或称下阴间,或称还阳间,第三天就叫做卡里金尼亚(顺利出生)。在塞斯莫福里亚节上常常把猪、面饼、松树枝等投入“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裂口中”,大概是投入神圣的洞穴里去了。据说,在这些洞穴里有蛇,它们守护着洞穴,扔进去的猪肉、面饼大部分都是它们吃了。然后——显然是在第二年的这个节日——由一些名叫“抽取人”的妇女去取出残腐的猪肉、面饼和松枝。这些妇女先守三天清规,然后下洞里去,她们鼓掌把蛇吓走,取出残物,供在祭坛上。据信谁要是弄到一块残肉或残饼,把它和种子一起种在地里,谁一定会丰收。

下面这个传说是解释塞斯莫福里亚节的粗朴古老的仪式。正当普路托带走珀耳塞福涅的时候,一个叫做欧布路斯的牧猪人凑巧在那里放猪,他的猪群掉进普路托带走珀耳塞福涅的裂口里去了。因此,在塞斯莫福里亚节上,每年都把猪扔进洞穴里,纪念欧布路斯丢失的猪。此后,每逢塞斯莫福里亚节日把猪扔进洞里就成了表演珀耳塞福涅到下界去的戏剧的一个部分。鉴于珀耳塞福涅的偶像并不往洞里扔,所以,我们就可以推论,猪并不是随她一起掉进洞穴,而是自己掉下去的,换句话说,猪就是珀耳塞福涅。后来,珀耳塞福涅或得墨忒耳(因为二者是相等的)具有了人形,那就得给在她的节日上往洞里扔猪这个习惯找出理由。因此就说,普路托带走珀耳塞福涅的时候,凑巧有猪在附近放牧,猪随她一起陷下去了。这个故事显然是牵强笨拙地想把谷精是猪的老观念,和谷精拟人化为女神的新观念之间的鸿沟联结起来。有个传说还保留着老观念的痕迹,当伤心的母亲寻找失踪的珀耳塞福涅的踪迹时,丢失者的脚印被一只猪的脚印掩住了。我们可以推测,当初猪的脚印就是珀耳塞福涅和得墨忒耳自己的脚印。人们是感觉到了猪与谷物的密切关系的,这点传说里也暗示到了。牧猪人欧布路斯和特里卜托勒姆斯是兄弟,得墨忒耳首先把谷物的秘密透露给特里卜托勒姆斯。这个故事有一种说法是,欧布鲁斯本人和他兄弟特里卜托勒姆斯从得墨忒耳那里得到谷物的礼物,作为向她透露珀耳塞福涅命运的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在塞斯莫里福亚节,妇女好像都要吃猪肉。如果我没弄错,这顿饭就是庄严的圣礼或圣餐,信徒们吃的是神的身体。

这样说起来,塞斯莫福里亚节与已经描述过的北欧民间风俗是类似的。在塞斯莫福里亚节——纪念五谷女神的秋天节日——猪的肉一部分吃掉,一部分保存在洞里,等到来年取出来和谷神拌在一起,以求得好收成。格勒诺布尔附近也是一样,在收谷的地里把山羊杀掉,一部分在收获晚餐上吃掉,一部分腌起来,保存到来年收获的时候。波伊里也是这样,在收谷的地里把牛杀掉,收割人吃一部分,腌一部分,保存到来春播种的头一天,到那时也许是拌在种子里,也许是由犁田的人吃掉,也许两样同时进行。在乌德法赫里也是一样,收获时把捆在最后一捆里的公鸡杀掉,鸡毛保存到来年春天,那时再和种子一起撒在田里。在黑森和迈宁根也是一样,在灰星期三和圣烛节的猪肉,骨头保存到播种的时候,再把骨头放在播种的田里,或是与袋里的种子拌在一起。最后,最后一捆上的谷粒也是保存到圣诞节,做成圣诞猪,然后打碎,春播时拌在谷种里。那么,总体说来,就是谷精以动物形式在秋天被杀,它的肉,一部分由信徒当圣餐吃掉,一部分保存到下次播种或收获的时候,作为一种抵押品或保证物,以求谷精精力的持续或更新。

如果喜欢吹毛求疵的人要反对,觉得希腊人从来不会认为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体现为猪的形状。我们可以回答说,在阿卡迪亚的菲盖里亚洞穴里,黑色的得墨忒耳便画成妇女的身子,长着马头马鬣。就原始风俗来说,把女神画成猪,或把她画成女身马头,这中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关于弗卡里亚的得墨忒耳的传说,表明在古代希腊和现代欧洲一样,马是人们假定为谷精所采取的动物形态之一。据说,得墨忒耳寻找她女儿的时候,为了躲闪波塞冬的求爱,将自己变作一只母马,后来又愤怒于波塞冬一再地穷追不舍而退到一个洞里去,洞位于阿卡迪亚的西部,离菲盖里亚不远。她穿着黑袍子在洞里待了很长时间,大地的果实都毁了,要不是潘请求这位女神,劝她离开洞穴,人类就会死于饥荒。为了纪念这件事,弗卡里亚人在洞里建立一座黑色得墨忒耳的偶像,塑成一个穿长袍的妇女,长着马头马鬣。黑色的得墨忒耳不在人间,大地的果实就毁灭了,这明明是大地脱下绿色夏服、显出光秃的冬天这一自然现象的神话表现。

第三节 阿蒂斯、阿多尼斯和猪

现在来谈谈阿蒂斯和阿多尼斯。有几个事实我们可以注意一下,它们似乎表明,这两个植物神和同一类型的其他许多神一样,也体现为动物。阿蒂斯的信徒不吃猪肉。野猪咬死阿蒂斯的传说也表明这一点。有了山羊狄俄尼索斯和猪得墨忒耳的先例,我们几乎可以作为一条惯例,凡是说某神被某动物所伤害,某动物原先就是神本身。阿蒂斯的信徒喊着:“哈伊斯·阿提斯!哈伊斯·阿提斯!”这种喊声也许恰恰正是“猪,阿蒂斯!猪,阿蒂斯”——哈伊斯可能是希腊文hs[猪]的弗里吉亚文的拼写法。

至于阿多尼斯,说明他和野猪的关系的,不只是野猪咬死他这么一个故事。另外有个故事说明野猪咬破了婴儿阿多尼斯出生的树的树皮。还有一个故事认为他猎野猪时在黎巴嫩山上死于希菲斯图斯之手。这几种传说表明,阿多尼斯与猪的关系固然是肯定的,但产生这种关系的原因却不清楚,结果编出几种不同的故事来说明它。叙利亚人的确把猪看作神兽。在幼发拉底河畔的希拉波里斯这个宗教的大都市里,既不用猪献祭,也不吃猪肉,如果有人摸了猪,那一整天他都不干不净,有人说这是因为猪不干净,另外有人说这是因为猪是神物。这种意见分歧表明那种宗教思想还处于一种朦胧状态,在这种状态里,神圣与不洁这两种观念还没有明确区分开,两者混成一种动摇不定,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名之为禁忌。猪之成为阿多尼斯神的体现者,与这一点是完全吻合的,狄俄尼索斯和得墨忒耳也与这种情形类似。那么,动物敌视神的故事很可能只是后来对神体视为猪的老观念的误解。阿蒂斯的信徒不杀猪献祭,不吃猪肉,阿多尼斯的信徒也可能是如此,这并不排斥在仪式上的隆重场合还可能杀猪,作为神的代表,并被信徒作为圣餐吃掉。的确,以圣餐形式杀动物吃动物正是表示动物是神圣的,表明在一般原则下是不杀的。

犹太人对猪的态度和异教的叙利亚人对猪的态度一样含混不清。希腊人弄不清犹太人是崇拜猪还是厌恶猪。一方面,他们可以不吃猪肉;但另一方面,他们可以不杀它。前一条表明猪不干净,后一条就更明显地说明猪是神圣的。两条规矩都可以用猪是神圣的这种推测来表明,有一条还只能用这种推测说明:但两条规矩都不一定要用猪是不清洁的这种假设来说明;有一条还不能用这种假设来说明。所以,如果我们赞成前一种假设,我们就必须认定:至少在起初的时候,以色列人是尊敬猪,不是厌恶猪。就这点,我们可以举出下面的事实来佐证:直到以赛亚时代,有些犹太人还经常偷偷聚在花园里,吃猪肉和老鼠肉,算是一种宗教仪式。毫无疑问,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仪式,那时猪和老鼠都还被尊为神灵,在稀少的庄重场合下,把它们的肉当做神的血肉做圣餐吃。总体看来,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一切所谓不清洁的动物原先都是神圣的,不吃它们的理由就在于它们是圣灵的。

第四节 奥锡利斯、猪和公牛

在古代埃及,在有史时期之内,猪的地位和他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地位一样可疑,只不过初看起来,它的不洁比它的神圣更突出一些。希腊作家一般都说埃及人厌恶猪。他们认为猪是个又脏又可恶的动物。一个人只要走过时碰了一下猪,他就一件衣服也不脱地到河里,要洗去污秽。要是喝了猪奶就会得麻风病。牧猪的人哪怕是埃及人也不进任何庙里去,他们是唯一被禁止进庙里去的人。谁也不愿把女儿嫁给放猪的人,谁也不和牧猪人的女儿结婚。只有牧猪的人才彼此通婚。不过埃及人每年用猪给月亮和奥锡利斯致祭一次,不仅杀猪而且吃猪肉,这一天他们就烤面饼,以饼代猪。对于这种情况,只好假定猪是神兽,供奉者每年当圣餐吃一次,除此而外,很难做其他的解释了。

认为埃及人把猪当做怪物的观点,有些事实可以证明。在现代人看来,这些事实似乎恰好是反面的证明。例如,我们谈到过,埃及人认为喝猪奶要得麻风病。但是野蛮人对他们视为最神圣的动物植物恰好持类似的观点。如在威塔岛上(在新几内亚和西里伯斯之间),人们认为他们是各种动物的后代:野猪、蛇、鳄鱼、乌龟、狗、鳝鱼。一个人绝不能吃他所从出生的动物,如果他吃了,他就要得麻风病,就要疯狂。在北美洲的奥马哈印第安人中,以鹿为图腾的部族认为他们如果吃了公鹿肉,他们身体各部分都会长脓疮和白斑。同一部落中,以红玉米为图腾的人认为他们如果吃了红玉米,他们的嘴周围就会溃烂。苏里南的布希族黑人也实行图腾制,他们认为他们如果吃了卡皮亚(一种类似猪的动物),他们就会得麻风病——卡皮亚也许是他们的图腾之一。在古代,叙利亚人尊鱼为神灵,他们认为他们如果吃了鱼,他们身上就会长水泡,他们的脚和肚子都要发肿。奥里萨的恰沙人认为他们如果伤害了他们的图腾动物,麻风病就会袭击他们,他们就会断种绝代。这些例子证明人们常常认为吃灵兽会生麻风病或其他的皮肤病——所以这些例子都证实这种看法,即:既然埃及人认为喝了猪奶结果会得麻风病,那么,猪在埃及一定也曾经是神圣的动物。(www.daowen.com)

一个人碰了一下猪就得洗身子洗衣服,这种做法也表明了认为猪是神圣的这一观点。因为有一个流行的信念,一个人在自由地与他的同伴交往之前,接触神物所获得的影响必须去掉,或是洗涤,或是用其他办法。所以犹太人读了圣经以后要洗手。大祭司在悔罪献礼完毕从神殿走出来之前总要洗一洗,把他在圣地穿的衣裳存放起来。希腊仪式有一条规矩,献赎罪牺牲时,献牺牲的人不能接触牺牲,献完之后,他必须在河里或泉水里洗身子和衣服,然后他才能进城或回家。波利尼西亚人接触圣物受到神灵感染时(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都急于去掉它。为此举行各种仪式。例如,我们谈到过,在通加,某人偶然接触了一个有神性的酋长或任何属于他个人的东西,这个人用手吃东西之前必须举行某种仪式,否则他就会浑身肿胀而死,至少也要得上瘰疠或某种别的病。我们还谈到过,在新西兰接触圣物会有多么致命的影响,而且的确曾发生过。总之,原始人相信任何圣物都是危险的,圣物像传电一样,一旦接触,即使不死,也使人一震。所以野蛮人不愿意接触,甚至不愿意看到他所认为特别神圣的东西。所以,鳄鱼族的贝专纳人认为,遇到或看见鳄鱼都是“可恶的不幸的”事;见了之后会引起眼睛红肿。然而鳄鱼却是他们最神圣的东西,他们把它称作他们的父亲,凭鳄鱼起誓,并在节日时纪念它。山羊是马达纳桑那布须曼人的神圣动物,但是“如果用眼看了他,会使人立即不洁,并且说不出地神魂不宁”。奥马哈印第安人的麋族认为哪怕只摸一下公麋,身上都会出水泡,冒白头子。跟他们同一部落的爬虫族人认为,如果某人碰着了或嗅到了蛇,他的头发就要变白。在萨摩亚,人们尊蝴蝶为神,他们认为谁如果捉了一只蝴蝶,蝴蝶就会将他打死。又如,萨摩亚人通常用发红的香蕉叶子做盛食物的盘子,而野鸽族则认为谁要是用香蕉叶子盛食物,那就会染上风湿性的红肿,或是全身出水泡。印度中部比尔人的莫里族崇奉孔雀为图腾,奉献谷物给它,但是这一族的人相信,哪怕他们只是踏到孔雀走过的路上,他们也会从此得某种病。一个妇女如果看见了孔雀,她必须用面纱遮住脸往别处看。这样看来,原始人的心理似乎认为神圣是一种危险的病毒,谨慎的人都尽可能地回避它,如果他偶然感染上了,他也会细心地用某种清洗仪式给自己消毒。

根据这些类似的例证,埃及人关于碰触到猪的信念和风俗,也许可以说是由于他们把猪看做极端神圣而引起的,而不是把猪看做极端肮脏。或者说得更准确一些,这些信念和风俗表示他们并不只是把猪看做肮脏可恶的动物而已,而是认为猪是个赋有高度超凡力量的生物,因而用原始的宗教的敬畏心情对待它,在这种心情里,尊敬之情与厌恶之情几乎兼而有之。古人自己似乎也知道,猪在埃及人身上除了引起厌恶之外还有其他的方面。因为希腊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尤道克斯在埃及住了十四个月,和僧侣们交谈过,他认为埃及人不杀猪并不是讨厌它,而是认为它有益于农事。据他说,当尼罗河水落的时候,人们把猪群赶到田里去,让他们把种子踩进润湿的泥土中。但是,对一个生物的感情这么复杂,而且包含着矛盾,这个生物可以说是处在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经过一段时候,几种矛盾的感情可能有一种要占上风,依据最后占上风的感情是尊敬之情,还是厌恶之情,作为感情对象的生物也就或升而为神,或降而为魔鬼。大体说来,猪在埃及的命运是后一种。因为在有史时期内,对猪的畏惧和厌恶似乎的确大于一度对它所特有的尊敬崇拜之情,但是,即使当猪处于地位下降的时候,它也并未完全绝迹。人们终于把它看成埃及的魔鬼和奥锡利斯的敌人塞特或泰丰的化身。因为泰丰就是变成一头黑猪,伤了神贺鲁斯的眼睛,贺鲁斯把他烧毁,并规定要用猪献祭,太阳神还宣布了猪是可恶的动物。故事还说泰丰是在打野猪的时候发现并砍碎奥锡利斯的躯体,这就是每年一次杀猪祭祀的原因。这个故事显然是一个古老故事的现代化翻版,古老故事原是说奥锡利斯也和阿多尼斯与阿蒂斯一样,是被野猪咬死或咬碎的,或者是由泰丰变成野猪而咬死或咬碎的。所以每年用猪祭祀奥锡利斯可以自然地解释为报复,惩罚这个咬死或咬碎神的敌对的动物。但是,第一,某种动物作为庄严的祭品,每年杀一次,而且只杀一次,这通常是意味着(或永远意味着)该动物是神灵,在一年其他时间里不杀它,敬重它,把它当作神,即使是杀的时候,也是以神的身份被杀。第二,阿蒂斯和阿多尼斯固然没有提供先例,但有狄俄尼索斯和得墨忒耳的先例在,他们的例子告诉我们,如果某动物是某神的敌人,因而杀之以祭神,那么这个动物在起初可能曾经是神本身,也可能一直就是神本身。所以,每年杀猪祭祀奥锡利斯,再加上这猪与神为敌的传说,都倾向于表明:第一,在起初,猪是一个神;第二,这个神就是奥锡利斯。到了晚后时期,奥锡利斯人化了,他原来与猪的关系也被人淡忘,而神话家们觉得除了兽是神的敌人以外,再也想不出杀某兽与供某神相联系的理由来,于是他们先把兽与神分开,然后又让兽与神对立,成为仇敌。或是用普鲁塔克的话来说,适用于献祭的是与神敌对的东西,而不是与神亲近的东西。这在较晚的阶段,野猪在谷物地里乱搅一通,提供了把它当作谷精仇敌的正当理由,而在原先(如果我没说错的话),野猪在谷地里乱窜正使得人们把它当作谷精,后来才把它看作与谷精对立,成了谷精的敌人。

杀猪祭奥锡利斯正是在传说中奥锡利斯被杀的那一天,这一点有力地印证了猪即奥锡利斯的看法。这样说来,杀猪就是每年表演杀奥锡利斯,正如在塞斯莫福里亚节把猪扔进洞里是表演珀耳塞福涅每年到阴间去一样。两种风俗都与欧洲收获时期杀羊、杀鸡等等以代表谷精的做法相类似。

猪原先是奥锡利斯本身,后来才把它当作他的敌人泰丰,这种理论也得到红发人和红牛与泰丰的类似关系的印证。红头发的人被烧,用簸箕扬散他的谷灰,关于这种红发人,我们已经提出足够的理由,可以相信他们与罗马春天杀的红毛狗一样,原来都是谷精本身的代表,亦即奥锡利斯的代表,杀掉他们的目的明明是要使谷物变成红色或金黄色。但是,后来却把这些人解释为奥锡利斯的敌人泰丰的代表,而不是奥锡利斯的代表,而杀掉他们,也被看成是复仇的行为,是惩罚神的敌人。同样,埃及人献红牛也说成是由于他们类似泰丰才献祭的,虽然更可能的情况是,起初,他们被杀是因为他们类似谷精奥锡利斯。我们已经说过,牛常常是谷精的代表,并以代表的身份在庄稼地里被杀。

通常把奥锡利斯说成是孟菲斯的公牛阿庇斯和赫利奥波利斯的公牛穆尼维斯。但是,是不是这两条公牛也和红牛一样是谷精奥锡利斯的化身呢?抑或他们原来是完全独立的神,后来却和奥锡利斯混同起来?这些都很难确定。对这两条公牛的崇拜是很普遍的。但是,不管阿庇斯和奥锡利斯原来的关系如何,在研究杀神风俗的文章里,有一件关于阿庇斯的事实却不容忽视。阿庇斯虽然被尊为神,仪式豪华,敬意深重,但他不许活过一定的期限,这在圣书上是有规定的,期限一到,就把他在圣泉里淹死。据普鲁塔克说,期限是25年,但并没有时时坚持执行,因为现代已经发现许多公牛中阿庇斯的坟,从墓上的碑刻看来,在第二十二个朝代里有两条神牛活了26年以上。

第五节 维尔比厄斯和马

现在我们可以大胆地推测一下关于维尔比厄斯的传说的意义。据传说,维尔比厄斯这个阿里奇亚的森林神王的头一个王,是以希波吕托斯的身份被马杀死的。首先,我们已经发现谷物精灵常常由马的形体代表,其次,我们又发现后来的传说如说到某动物伤害了某神,而某动物起初常常是某神本身。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推测:伤害维尔比厄斯或希波吕托斯的马,实际上就是维尔比厄斯或希波吕托斯作为植物神的体现者。他被马杀死的神话也许是用来说明他的供奉中的某些特点,其中一条就是马不许进入他的圣林。神话是变动的,风俗是持久的。人总是看他前辈在他面前怎么做,他就怎么做,虽说他前辈那么做的原因早就忘记了。在整个宗教史中人们总是不断企图用新理由说明旧风俗,给荒唐的做法寻找健全的理论。在我们讨论的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一句,神话比风俗晚出,它绝不是不许马进入圣林的原来的理由。就不许马进入圣林这一点来说,人们得出马不可能是林中之神的神兽或化身的结论。但是,这种推论是很轻率的。山羊曾经是雅典娜的神兽或化身,把女神表现为披山羊皮(aegis)的做法,可以使人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是,人们既不按惯例用山羊向她献祭,又不许山羊进入她在雅典娜的阿克罗波利斯大神殿。这样做的理由据说是山羊伤害了雅典娜的圣树橄榄树。那么,说到这里,山羊与雅典娜的关系正和马与维尔比厄斯的关系一样,两种动物都不得进入神殿,理由都是它们伤害了神。我们从法罗那里知道,不许山羊进阿克罗波利斯这种做法,还有个例外。他说,每年有一次要把山羊赶到阿克罗波利斯去,因为必须用山羊献祭。那么,正像我们前面说过的一样,用某兽每年献祭一次,而且每年只有一次,那就可能不是把他当作献给神的祭品而杀它,而是把它当作神本身的代表。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推论,在阿克罗波利斯,如果每年献祭一只山羊,它就是以雅典娜本身的身份献祭的,而且可以这样推测,山羊献祭后,山羊的皮放在女神的塑像上,作为女神的保护物,[10]每年换一次。同样,在埃及的底比斯,公羊是神兽,不能杀。但一年中有一天要杀一只公羊,并把羊皮挂在女神的塑像上。我们如果对阿里奇亚圣林了解得更清楚一些,我们就有可能发现,不许马进入圣林的规矩,和不许进入雅典的阿克罗波利斯一样,每年都有一个例外,即每年一次,把马牵到圣林去,作为维尔比厄斯神的化身而杀掉。而过了一些时候以后,把这样杀掉的马误会为神的敌人,杀之以祭神,正如杀猪祭祀得墨忒耳和奥锡利斯,杀山羊祭祀狄俄尼索斯(可能也祭祀雅典娜)。作者记载某一风俗时很容易忽视例外的情况。所以,关于阿里奇亚圣林的记叙没有提到我们推断的这种例外情况,我们也无须乎奇怪。如果我们只有雅典劳斯和卜莱尼的叙述,那我们就只知道不许用山羊祭雅典娜,不许山羊进入阿克罗波利斯的规矩,而不知道还有一个重要的例外情况。幸而法罗的著作中保存了这点,让我们知道了这个例外情况。

我们推测每年在阿里奇亚圣林可能宰杀一匹作为森林之神的代表的马。罗马也每年宰杀一匹马,这个事实对我们的推测多少是一个例证。罗马每年10月15日在玛尔斯广场上赛车。这时获胜的车队用矛刺死右手边的一匹马向玛尔斯献祭,目的是要保证好收成。马刺杀后割下马头,用成串的面包装饰起来。于是,两个区(圣路区和苏布拉区)的居民竞相夺取马头,如果圣路区的人得到了,他们就把它挂在马米里亚塔上,还割下马尾尽快地送到国王家里去,让血滴到国王家的火灶上。看来还要接住马血,保存到4月21号,这时圣火贞女拿她和六天前杀了献祭尚未出生的牛犊的血混在一起,把混合物分给牧羊人,用以熏他们的羊群。

在这个仪式里,马头上挂一串面包,祭礼的目的又说是要求得好庄稼,似乎都表明马是作为谷精的动物代表而被杀的。我们已经见到许多这种代表的例子了。割马尾巴的风俗很像非洲割牛尾巴献祭以求好庄稼的风俗。在罗马和非洲的风俗中,动物显然是代表谷精的,人们认为他的尾巴富有增殖力。我们谈到过,欧洲民间风俗中也有这后一种想法。春天用马尾血洗熏羊群的做法也可以和春天用老太婆、闺女或克里阿克谷捆作马料或圣诞节时作牲口料的做法相比拟,也可以和春天拿圣诞牛给耕牛耕马吃相比拟。所有这些做法,目的都是求谷精在这一年内保佑全家,保佑家里的人。

罗马献祭所谓十月马,使我们回想到:古时候苏布拉区是后来这座大城里又低又脏的地区,古时它是一个独立的村庄,它的居民在收庄稼的田里和罗马的邻居进行友好的比赛,那时的罗马还是乡村的一个小镇。举行仪式的地点玛尔斯广场在台伯河旁边,直到帝制废除之前,那里仍是国王领地的一部分。有一个传统说法,当最后一个国王从罗马被赶走的时候,成熟待割的谷物还留在河边王室领土上,但是谁也不愿吃这倒霉的谷子,都被扔到河里,夏天天热水低,谷堆都成了岛屿的中心点。这样说来,祭马是收割完毕时在王室的谷地里举行的一种古老的秋天仪式。马尾和马血是代表谷精的主要部分,都拿到国王家里去保存起来,正如德国的收获公鸡一样,钉在三角墙上或农场住宅的门上,苏格兰高地的闺女形状的最后一捆谷子带回家保存在炉灶上。所以,谷精的福佑带到国王的家里和炉灶上,通过王室和炉灶再传给整个社会,国王正是整个社会的头领。同样,在北欧的春天和秋天的风俗中,有时把五朔柱立在镇长或村长家的门前,收获时最后一捆也带给这位全村的首领。苏布拉村原先无疑也有它自己的类似仪式,既然现在马尾和马尾上的血都已送给了国王,那么可以争夺马头的奖品,对这个地区的居民来说也算满意了!苏布拉区的人赢得马头时就把马头钉在马米里亚塔上,这个塔好像是古老的马米里亚家族的望楼或主寨,这个家族是该村的巨头。在国王的田里和家里,以全镇和一个邻近的村庄的名义举行这种仪式之前,有一段时候,各村必然在自己的田里举行类似的仪式。在罗马,各村把各家单独的收获仪式并成一起,在王地上的共同庆祝之后,在很长的时期内,在拉齐奥的农业区域里,各个村庄都可能仍旧在自己的领地上继续遵循这种风俗。我们提出这样的推论:阿里奇亚的圣林,与罗马的玛尔斯广场一样,可能是一个共同的收获庆祝会的会址,在会上以附近各村的名义举行同样粗犷的仪式,杀马献祭。这样的推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是不可能的。马代表树和谷物的增殖精灵,因为这两种观念彼此融合,在收获五月之类的风俗里我们已经见到过了。

[1] 潘(Pan),希腊神话中山林畜牧之神,人身、羊腿、羊角,保护牧人、猎人和牲畜,爱好音乐,带领山林女神舞蹈游戏。

[2] 萨蒂罗斯(Satyres),希腊神话中森林之神,是长有公羊的角、腿和尾巴的半人半山羊怪物,好欢娱,耽淫欲。

[3] 西勒诺斯(Silenus),希腊神话中众神使者赫尔墨斯或山林畜牧之神潘的儿子,长有一对马耳和尾巴。

[4] 孚恩(Faunus),亦译孚努斯,或法乌努斯,古罗马传说中半人半羊的农牧之神。

[5] 波利阿斯(Polieus),是雅典娜的别名,意为“护城女神”。

[6] 古希腊阿卡狄亚高原地区的人。

[7] 瓦罗(Varro, Marcus Terentius,前116—前27),罗马最伟大的学者和作家,共写过74部计600多卷著作,题材广泛,包括法学、天文、地理、教育、文字,以及讽刺作品、诗歌、演说词及信札等。

[8] 墨西哥印第安人。

[9] 波斯神话里的光明与真理之神。

[10] 此处原文为aegis,这个字来源于希腊文的aigis,意思是山羊皮,宙斯的盾。据希腊神话,aigis是宙斯用的神盾,后来他的女儿雅典娜也佩带该盾。这里是借用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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